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时间故事狂想集 作者:宝树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宝树十篇关于时间的中短篇科幻小说,包括《穴居进化史》《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时间之王》《末日之旅》《我的高考》《人人都爱查尔斯》《三国献面记》《超时空角斗》《第一个时间旅行者》《坠入黑暗》。时间跳跃者、末日旅游团、智力提升、感官直播、超时空角斗各种奇思妙想的故事在他笔下诞生,让读者随之领略时空幻想的酣畅淋漓。 穴居进化史 公元前140000000年 咚!咚!咚! 大地有规律地震颤着,一下又一下,由远而近,由小而大,由轻微而猛烈。 卡卡躲在黑暗中,耳朵贴在洞壁上,警觉地听着来自上面的声音,它知道这意味着什么,一头用两条后腿行走的巨兽正走过它的寓所上方。它依稀能明白,这是巨兽对自己领土的日常巡视,没什么可怕,那小山一样的巨兽对它没有任何兴趣。但大地的震动令它没有逻辑思维能力的大脑也直观地感受到,伟大的森林之王拥有何等的体型和重量。有时候,它周围抖动得如此厉害,尘土扑扑而下,让它害怕自己辛辛苦苦建造的房屋会在巨兽的践踏下整个崩塌,将它活埋在大地深处。 但这恐怖的一幕并没有发生,巨兽的脚步一步步走过它的头顶,慢慢走远了。 卡卡松了一口气,它知道自己暂时安全了,可以上到地面。它迅速穿过自己挖出的复杂隧道,在一丛蕨叶的后面露出毛茸茸的小脑袋和尖鼻子。巨兽刚刚走过,周围一片静谧。卡卡大胆地钻出来,前肢趴在地上,惬意地伸了个懒腰,在清晨的空气中深深嗅着,寻找着食物的气息。 用不着多嗅,它尖锐的眼睛就看到了一块石头上伏着一个褐色的小东西。卡卡顿时兴奋起来,它认出那是一只蜥蜴,肥美而多汁,可以供它饱餐一顿。一早上就碰到这顿美食,真是好运气。 卡卡蹑着步子,向自己的早餐走去,在蜥蜴觉察到之前,猛扑上去,迅速按住了它的尾巴。但蜥蜴立刻反应过来,扭动着身体,挣断了尾巴,窜下石头,在蕨丛下的真菌和苔藓间灵活地穿行着。卡卡快步追在它后面,狩猎的本能让它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 但蜥蜴及时钻进了一个树洞,很快不见了。卡卡尝试着把头伸进去,但失败了。虽然它自己体型不大,但是那个树洞更小。卡卡沮丧极了。不过片刻之后,它就忘了自己在这里干什么。刚才的记忆已经从它简陋的海马体中被清除,它还嗅得到蜥蜴的味道,但是不记得它躲在哪里,迷惑地四下打转。 一个长长的影子蓦然出现在它背后,卡卡感受到光线的微妙变化,一转身就看到了那家伙,毛发直竖。从今天的角度看,它看上去是一只硕大的“怪鸟”,但事实上那不是真正的鸟。它两腿着地,浑身覆盖着羽毛,长着尖牙长喙,但没有翅膀,在鸟的翅膀所在的地方,是一对灵活的前肢,末端是两只尖锐的长爪。卡卡很熟悉这种动物,它知道这是自己的天敌,它的爪子可以轻松地撕裂自己的身体,正如自己撕裂蜥蜴那样。 卡卡扭头没命狂奔了起来,怪鸟大步跟在它背后,尖声鸣叫着,前爪不住向下扑击。卡卡感受到了背后死亡的腥风,它在苏铁树间绕来绕去,绝望地试图甩掉它。但怪鸟却不依不饶地跟在它背后。 卡卡设法寻找回家的道路,它知道只有那儿才是它绝对安全的避难所。它有限的大脑不足以理解空间结构,但对这片森林的经验让它本能地寻找着熟悉的场景,一棵树引向另一棵树,一块石头后面是一蓬草丛……近了,更近了…… 终于,一个亲切的入口出现在面前,谢天谢地,它挖了不止一个洞口,很快就可以回到家里了! 当卡卡正要钻进洞里时,一只冰冷的爪子无情地按住了它,卡卡竭力尖叫着,挣扎着,但是无济于事,它的背已经被划破,鲜血直流,怪鸟硕大的脑袋和狰狞的长吻朝它俯了下来…… 这时候,卡卡看到,在怪鸟背后,出现了另一个更大的黑色头颅,光这个头,就比怪鸟的整个身体还要大。那是森林之王的脑袋。这可怖的巨兽,竟然无声无息地出现在这里。但还不够塞牙缝的卡卡当然不是它的目标。 怪鸟不知怎么,感受到了身后的危险,它终于放开了卡卡,咯咯叫着,惊恐地向前跑去。 巨兽一声大吼,令整个森林颤抖起来,卡卡浑身瘫软,侧倒在地上。它看到巨兽的大足就从它头顶跨过,落在离它还不到一个身体长度的地方,它的长尾摆动着,扫过整个天空,似乎要将整个苏铁树林都扫倒。没几步,巨兽的獠牙就咬住了可怜的怪鸟。一阵徒劳的挣动和哀鸣之后,刚才还威风凛凛的狩猎者便成为了奉献给森林之王的牺牲。 一块鲜血淋漓、热气腾腾的肉从空中掉了下来,落在卡卡身边,还带着几根羽毛,不知道是怪鸟身体的哪个部分,这些碎肉塞满巨兽的牙缝都不够,它对此不屑一顾。卡卡反应过来,敏捷地叼起那块肉,一瘸一拐地跑回了自己的洞穴。 这一次的遭遇让卡卡知道了自己的宿命,它永远只能留在洞穴周围,越少出来越好。外面是巨兽和怪鸟们的天下,而它自己的空间小得可怜。 在黑暗中,卡卡吃饱了肉,觉得安全而又惬意。背上已经渐渐不疼了,早上的恐怖也已被遗忘,它觉得只要能躲在自己的洞穴里,远离那些危险。日子还是很舒心的。它模糊地想起自己小时候,在另一个洞里,在母亲的怀中,吸吮着乳腺中分泌出来的甘甜汁液……那是多么快乐的时光啊。 当天夜里,卡卡做了一个梦。它梦见有朝一日,自己从洞穴里出来,身体越长越大,变成了一种新的“巨兽”,它不是四肢着地,而是像巨兽和怪鸟一样用后肢直立行走,成为了整个森林的主人,一切都匍匐在它脚下,任它予取予求,并且走得更远更远,征服了地平线以外,那些它既不知道,也无法想象的世界…… 据说,那是哺乳动物的第一个梦。 公元前40000年 阿鲁躺在岩洞深处,远离人们围着的篝火。属于他的那块冰冷石头上没有舒适保暖的兽皮,只有一堆脏兮兮的干草。已经是深夜了,外面下着大雪,气温下降得很厉害。阿鲁感到寒气已经闯入了洞穴,包裹着他的身子,正在侵蚀进裸露的皮肤底下。 阿鲁向篝火望去,他也想躺在篝火边上享受松木块所带来的光明和温暖。但那里围着的都是些强壮有力的猎人和他们的女人。阿鲁只要稍微走近几步,就会被他们揍得鼻青脸肿后一脚踢开。阿鲁已经试了许多次,不敢再去找打了。 火堆边上传来“啪啪”的声音和女人低低的呻吟,阿鲁向发出声音的方向望去,看到了膀大腰圆的阿熊骑在果果身上,正呼哧呼哧地在她青春气息十足的躯体上发泄着欲望,篝火将一男一女动作的影子映在洞壁上,显得格外魅惑。 阿鲁眼馋地吞了口唾沫,果果是部族里最年轻漂亮的女孩,每个男人都喜欢,当然也包括他,但平常总凑不到她跟前。前些日子,他总算鼓起勇气,在灌木丛里摘了一把野果,选出最好的送给果果,女孩正要接过的时候,阿熊出现在他背后,一巴掌把他打到边上去,然后把一条血淋淋的麋鹿腿扔在果果跟前,果果脸上出现了惊喜的表情,把鹿腿捧了起来。阿熊咧嘴一笑,一把抱起了果果,到了一棵松树后面,被打得晕头转向的阿鲁哼哼唧唧了半天才爬起来,只看到树后伸出的四条腿交叠在一起…… 阿鲁也想弄到一条鹿腿送给果果,但他力气小也跑不快,布陷阱的水平也不敢恭维,打到好猎物的机会微乎其微,有一次他好不容易逮住了一只肥兔子,也被阿熊和阿豹他们一把抢走,打了牙祭,哪儿有他送出去的份。最漂亮的女人归最强壮的猎人,这个世界的游戏规则就是这么简单。 狩猎永远是阿鲁心头的噩梦,他的舅舅就是在打猎时,被一只猛犸象活活踩死的,他的哥哥被一头剑齿虎咬掉了半只胳膊,伤口化脓,没几天就死掉了。可是每天,他仍然要和其他男人一起冒着严寒去雪原上集体狩猎,却只能分到骨头和肠子之类微薄的部分——如果能分到的话。阿鲁害怕打猎,即使对果果的迷恋也没法让他想成为一个好猎人,因为他知道他天生不能。对他来说,山洞里是最令他放松的处所。只有在这里,他才能找到外面没有的安全感。 篝火那边,阿熊发出一声低吼,身体抖动了几下,便搂着果果,倒在兽皮上呼呼睡去。寒冷——以及阿熊的鼾声——却让阿鲁难以入睡,他坐起身,从干草下拿出半根烧焦的木棒,在岩壁上涂抹了起来,不久,一只栩栩如生的野牛轮廓出现在洞壁上,然后是一只跳跃的小鹿。 这是阿鲁唯一的技能,也是部族里其他任何人都不会的技能,他几乎能够画出任何动物的形象,人们在他画出的线条前都感到困惑,他们知道,这些单薄的形象并不是真的动物,却让他们觉得那是一只动物,他们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有一次,阿熊看到阿鲁画了一头野牛,迷惑地看了半天,越来越烦躁,最后大吼一声,把阿鲁按倒在地上揍了一顿,禁止他再作画。但凑巧,那天他们居然真的打到了一只野牛。有人说那是阿鲁的奇怪符号带来的好运。阿熊对此嗤之以鼻,不过对阿鲁的古怪行径总算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阿鲁又画了一只狮子,他不是第一次画狮子,但这次在狮子身边,他添了一个男人,拿着一根木叉,叉向狮子。画上的男人只是几笔简略的轮廓,看不出任何特征。但是阿鲁在心里说:那是我,是我阿鲁。看我多厉害!一个人打下了一头狮子。 阿鲁想了想,又在狮子脚下画了一个倒下的人,那是阿熊,不过没有脑袋。脑袋,被狮子吃了,他想。 阿鲁傻呵呵地笑起来,似乎忘却了身边的一切烦恼。他画的兴起,又在画里的“阿鲁”边上添了另一个人形,有着诱人的身体曲线,阿鲁在它的胸口点上了一对饱满的乳房。他心里说,看,那是果果。在他创造的这个世界里,果果是受他保护的女人,当他杀死那头狮子后,就会把狮子扛在身上,和果果一起走回属于他们的洞穴,甜蜜地生活在一起…… 对了,还要画一个孩子,他和果果的孩子…… 洞穴外,冰河时代的雪越下越大。 公元前15000年 午夜,夜神统治的天空发生了恐怖的变化,雷神也许是好几天没有吃到祭品,怒吼起来,挥动大斧,将天空的巨幕一次次撕开,诸天间的滔滔河水从电光的缝隙间倾泻下来,在风神的助威下,变成千万道冰冷的鞭子,无情地鞭打着大地众生。 骨笛和几个同伴挤在一起,蜷缩在一棵橡树之下,面对天神的愤怒瑟瑟发抖。这棵橡树粗壮高大,枝繁叶茂,可以遮蔽大部分风雨,而他们躲在一根不知怎么折断而垂下的大树枝底下,形成了一个狭小的封闭空间。这个临时避难所对付一般的小雨问题不大。但在今天的暴风雨之下就没那么有用,虽然大部分水都顺着树枝和叶子流走,但还有一些雨水从枝叶间的缝隙渗透进来,把他们浑身淋湿。女人们恐惧地祈祷着,男人们不满地咒骂着,只盼望这场豪雨快点过去。但从黄昏到深夜,风雨没有半点停止的迹象。 “我们不该到这里来的。”骨笛听到哥哥石斧抱怨说,“如果留在北方老家就好了,至少还有山洞可以住。” “可留在老家,我们会冻死的。”骨笛说,“冰雪神统治了一切,大地终年冰封,寸草不生,除了长毛象和披毛犀,没有动物能活下来。” “呜呜,可是这里也很冷啊,一定是冰雪神追来了……”他的妹妹贝壳在另一边害怕地啼哭着。 “不会的。”骨笛宽慰妹妹说,“你看,至少还有森林,而且下的是雨,不是雪。” 但他想起了那些传说:北方的冰雪神打败了森林神,封锁了大地,森林神逃往南方。大地被无尽冰川覆盖,几乎没有多少生命能够幸存,人类被迫追随森林神的步伐,逃往温暖的南方。 但骨笛的氏族离开北方太晚了,对他们来说,森林只是一个美好的传说。他们走了整整两轮月亮盈亏,路上死了十多个人,才越过冰川和草原,到达了这片林木丰美的森林。他们满怀希望地寻找山洞,打算定居下来开始新的生活。不久,他们果然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山洞。 可他们很快发现,自己不是最早的殖民者。山洞早已被另一群人——从骨笛的角度看,那些棕色皮肤,卷头发的家伙几乎不能说是人——所占据。他们不说骨笛氏族的语言,说话像是鸟叫。冲突爆发了,但对方把守了洞口的要道,骨笛他们没法攻进去,反而死了两个同伴,只有狼狈撤走。 一天天过去了,他们在陌生的森林中漫游着,风餐露宿,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山洞,北方大地的人们都躲到了这里,许多山洞都被各色人群占据,即便有个别没被占据的又太小,容纳不了那么多人。他们只有栖息在树下,平常还好,生起火来也还暖和,但一旦遇到暴风雨就难以栖身。这些日子因为淋了风雨,死了两个半大孩子和一个老人,现在他们只有十来个人,如果再持续下去,这个孑遗的小部落就会在这陌生的土地上灰飞烟灭了。 必须尽快找到新的洞穴,骨笛想。 骤然,一阵暴风吹来,原来垂下的大树枝彻底断了,带着枝叶滚倒在一旁,骨笛和他的同伴们立刻暴露在风雨的直接吹打之下,人们惊叫着,慌忙躲到仅剩的一块枝叶遮蔽之下,但那地方实在太小,庇护不了那么多人了。 骨笛和石斧倒是找到了较好的位置,但弱小的贝壳就被挤在了外围,任风雨吹打,剧烈地发抖着。石斧叹气说:“真是倒霉,如果那根树枝没断就好了……” 一道闪电划过,不是在外面的天空上,而是在骨笛的脑海中。他从树叶的缝隙间望了一眼那根树枝,正躺在几十步外的泥水中。 “如果那根树枝没断……”骨笛想,“如果它还在那里……” “我们把那根树枝扶回来!”他脱口而出。 “什么?”石斧很是迷惑,“可树枝明明断了呀。” “把它放回去!”骨笛说,“放回原处就行了!” “那不可能,”石斧一口否决,“树枝撑不住的。” 贝壳的颤抖越来越厉害,她太小,淋了雨会生病会死的。骨笛来不及多想,冲了出去,把浑身湿答答的贝壳抱住,递给石斧。“护着贝壳!”他说。 “骨笛,你疯了么?外面——” 但风雨交加中,骨笛已经听不到石斧的话了,他冒着冰刀般的寒雨,在泥泞中提起那根手臂粗细的树枝,拖回来,想架回到以前的位置上。但他找不到合适的所在,无论怎么摆弄,树枝总是无法架稳。 “跟你说了不成的,骨笛。”石斧对他说,“快回来吧,凑合凑合算了。” “回来吧,骨笛哥哥。”贝壳也说,“我们挤一挤就好了。” 骨笛犹豫着,冰水的抽打让他难受到了极点,还是放弃算了,他想。但这时,闪电照亮天空,让他看到了两根树枝之间的树杈,高度正合适。他灵机一动,把树枝架到了一个树杈中间,这回果然成功地架住了。 骨笛高兴地从一边钻回去,大树枝挡住了大部分风雨,比起刚才的窘状,避难所变得舒适了很多。 “骨笛哥哥,你真厉害。”贝壳挤到他身边说,众人也交口称赞。 “瘸腿的猎人碰上死剑齿虎而已。”石斧冷冷地说了句谚语。 外面的风声越来越大,吹起了树枝垂在地上的一头,树枝的另一头在树杈间摇摆碰撞着,摇摇欲坠。 “当心!”石斧忽然大叫一声,抓住贝壳,把她拖回来,片刻后,那根树枝又在她刚才坐的位置砰然落地,溅了人们一身泥水,新修复的避难所又毁坏了。 “看你干的好事。”石斧斥责骨笛说,“差点害妹妹被砸死!” 骨笛觉得脸上发烧,仿佛人们都在谴责地看着他,他不甘地再次冲出去,查看那个树杈,很快看出问题所在:它太宽了,树枝可以搁住,但没法固定。 如果再窄一点就好了…… 如果能让它变窄一点…… 骨笛脑海中再次灵光一现,对石斧说:“把斧子给我!” “干什么?你要砍柴火?现在?”石斧无法理解。 “给我再说。”骨笛无暇解释。石斧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身边的手斧递给他。他因为石斧而得名,做的斧子也是氏族里最好的。 骨笛握住手斧,在树杈间用力砍了下去,两下就砸破了树皮,砸出了一个小的缺口,并随着他的每一下砍斫而不断扩大。骨笛全神贯注地干着活,虽然风雨无情地浇打在他身上。但他内心被这个完全新鲜的念头充满,全力工作中,身上竟渐渐不感到寒冷,反而暖了起来。 可是砍了半天,骨笛已经精疲力竭,对了一下槽口,还是太小了,没法把粗大的枝干放进去。他喘着粗气,再想干活一时也没了力气。 “没用的家伙,看我的吧!”这时候石斧也出来了,站在他身边,握着另一块斧子大力砍斫起来。他终于看出了骨笛的目的,兄弟俩相视一笑,一起唱着粗朴的歌谣,奋力工作着。 终于,树杈上出现了一个大小适中的缺口,骨笛和石斧将那根树枝架上去,这回牢牢地嵌在了树杈中间。骨笛想了想,又把另一头用一块石头压住,这样两端都固定了。避难所变得牢不可摧。 骨笛和石斧钻了回去,享受着将风雨屏蔽在外的劳动成果,不过没有过多久,雨就停了。 “这么快就雨停了?”石斧反而有些失望,“咱们白干了一场。” “不,没有白干。”骨笛说,“那根树枝不会再掉了。哥,我觉得以后我们可以一直住在这里。” “开玩笑,就算你固定了那根树枝,这里比山洞还是差远了。” “可附近我们都找遍了,已经没有合适的山洞,恐怕我们必须面对现实:这里已经找不到可以住的山洞了,去下一片森林估计也差不多。” “但这个地方还是有点……” “哥,我有个想法。”骨笛的眼中闪烁着热切的光,“我们可以架上更多的树枝,把这里变得像山洞一样密不透风。” “可是哪有那么多树杈?”石斧不解地问。 “不,你没看出来么?根本不需要树杈。”骨笛说,“只需要石斧、石刀或者石锥,我们可以在树干的任何地方凿出一个洞,折下合适的树枝插进去,也许还可以用藤条绑起来,下面可以用其他树枝支柱,或者用石块垒起来也行……” “你究竟在说什么?” 骨笛比划着:“我是说,我们可以在大地上造一个山洞!然后让大伙儿住进去。” “这……”石斧被这个说法惊住了,“听起来这像是鸟筑巢……可我们是人,祖祖辈辈一直是住在山洞里的,怎么能够……” “鸟可以筑巢,老鼠可以挖洞,为什么我们不能用树枝造一个自己的山洞?” “这……这怎么能一样呢,我们不是鸟也不是老鼠啊。” “但是我们能够做到。”骨笛说,“就像我们能够改变石头和兽骨的形状一样,我们也能改变那些树木,让它们变成我们的洞穴,为什么不呢?” “可破坏了那些树木,这不会触怒森林神吗?” “森林神会原谅我们的。你想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留在这片森林里,否则我们在迁徙到下一片森林之前就会死光。” “骨笛哥,我觉得你说得对。”贝壳也加入谈话,“现在已经是这样了,为什么不试试看?” 越来越多的人加入讨论,有赞同也有激烈的反对,骨笛的建议引起了人们的兴趣,最后,赞成者占了多数,他们决定明天一早就开始进行这个全新的尝试。 风雨过去,乌云散尽,天空从黑暗中显出深蓝,火红的晨曦从东方的地平线上透出,鸟儿开始在雨后的林间歌唱,白昼神即将到来了。 骨笛隐隐感到,这将是一个全新的黎明。一片新的森林,不,一个史无前例的世界即将降临。人,即将用双手在大地上建立起自己的居所。这会永久性地改变人和万物以及神明的关系。 那将是一个聪慧如他也无法想象的白昼。 公元前1339年 底比斯是一座壮丽的都城,法老很怀念在卡尔纳克神庙巨大的百柱殿里沐浴尼罗河水的惬意。不过比起那南方的旧都,法老更喜欢脚下的埃赫塔顿。因为这是他自己建造的,属于他自己的城市。在这里没有历代先王的陵墓和宫室压在他头顶,也没有讨厌的阿蒙神庙的祭司对他指手画脚,这里的统治者只有他,和庇护他的太阳神——阿吞。 整座埃赫塔顿城尚笼罩在黑暗之中,只有东方有一线朦胧的光明,勾勒出城中几座高大神像和方尖碑的轮廓。法老一早便已起来,站在这座伟大城市的中心——他亲自设计的太阳神殿门口,看着春分日的太阳准确地从两根巨柱间升起,将金色的阳光射进长长的空无一人的柱廊,照亮了挂在头顶的纯金的阿吞神像——没有人的形体,只是一个金光闪闪的圆盘——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如同第二个太阳,又通过巧妙设置在殿中各处的圆镜,不断反射阳光,把整个大殿照亮。这是属于他的光明,令他感到欣悦无比。原本如同黑暗洞穴般的大殿,转眼间便成为了充满光明的新天地。 法老在阿吞神像下伫立着,心中充满了宁静的愉悦。 和往年一样,今天的春分祭祀仪式由太子图坦卡蒙代为举行,表面的理由是法老要在圣殿中接受阿吞神的默示,但事实上,法老怀疑其他人也暗中知道,是因为他不想在公开场合露面。他身材比一般人高得多,长着狭长的脸,细瘦的四肢,肥大的胸和肚子,身体完全不匀称,看上去像是一个怪物。虽然他由于无可争议的高贵血统得以继位,人们对他表面上毕恭毕敬,但法老知道,不知有多少人在他背后指指点点,传播着各种恶毒的谣言。 为此,法老建筑了新的都城,从底比斯搬到了这里,在埃赫塔顿的新宫廷中,他不用再在人面前出现,无论是他的兄弟叔伯,还是大祭司,一般都见不到他。在这里他可以醉心于和他的阿吞神的精神交流。并且发展各种颂扬新神的艺术:在他的指导下,新风格的绘画、雕塑和诗歌,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如同建造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面对着阿吞发光的神像,法老在无人的大殿里高声吟咏着自己亲自写下的热情颂歌: 你在我心目中, 没有其他人知道你, 只有你的儿子,伟大的国王。 他来自你的身体。 代表你统治大地,他爱着他的王后。 哦,美丽的娜芙蒂蒂。 ……” 但有时候,外面的世界仍然要闯进来,打破法老心灵的宁静。 卫士通报后,一名红袍的高级书吏走进大殿,在法老面前跪下行礼。他带来了外部的消息: “太阳神阿吞的化身,上埃及和下埃及的至高统治者,伟大的万王之王……”书吏不敢马虎地念诵着法老冗长繁复的神圣头衔。 法老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说正事吧,有什么消息?” 书吏从镶金的皮袋里抽出一张写满象形字的纸草卷,展开念了起来:“赫梯王的军队已经占领米丹尼王国,我们在幼发拉底河的统治被动摇…… “我们的同盟巴比伦王国也面临入侵,国王向您紧急求援…… “叙利亚的叛乱进一步扩大,您委派的总督已经被反叛者杀害,目前骚乱已经延伸到了迦南地,反叛者甚至僭越称王……” “够了!”法老怒气冲冲地说,吓得书吏趴伏在地上,“去年年底,我已经命令驻守孟菲斯的十万大军前往北方大陆平定局势,并从底比斯增派三万援军,为什么到现在局势还没有缓解?是你没有把命令传达下去么?” “太阳神的化身啊.”书吏哀告说,“我怎么敢违背您神圣的旨意?我第一时间就把消息沿着尼罗河传到了底比斯,但是那些……那些大祭司们……”他吞吞吐吐起来。 “说!” “是,那些大祭司控制了您的各级长官,找出各种理由拒绝执行您神圣的命令,他们说,由于陛下背弃了阿蒙神,埃及上下都人心惶惶,底比斯也骚乱四起,就是尼罗河的洪水也频繁了很多,这都是诸神降罚。再说,国库的钱都被用于修建新都了,收成不好,军队也填不饱肚子,对边陲局势无能为力……除非您的銮驾返回底比斯,向阿蒙神忏悔,重新得到神的庇佑,否则您的旨意他们无法执行。” “混账!如此藐视我的权威!”法老将一只金杯抛到地下,发出尖锐的碰撞声,在大厅中回荡着,怒火如同要将整座神殿吞没,“传我的命令,埃赫塔顿的全部军队整装待发,我要御驾亲征这些老鼠一样的叛徒,将邪恶的阿蒙神庙夷为平地!” 书吏浑身发抖,答应着向外退去,法老却又叫住了他,“等等……你先下去,让我再想想。” 当愤怒的潮水退去,法老就知道,他的话不可能实现。在过去的十多年中,他和阿蒙神的僧侣们进行了不知多少次的斗争,毁掉了好几座神庙,甚至处死了几名大祭司,却没有撼动对方的根本。反而被他们一步步逼出底比斯,让他退缩到埃赫塔顿这个坚固的壳里,事实上也架空了他。他的实际权力小得可怜,号令也许根本出不了这座城市,御驾亲征?笑话。恐怕到时候他自己的军队会第一个哗变。 事实是,几乎没有任何人理解他,他的信仰,他的艺术,他的世界。他是他们的王,但也是这个世界的异类。 除了那个完美的女人…… 他的王后,娜芙蒂蒂。 现在,法老急于见到她,向她诉说一切。只有她永远能够理解他,支持他……她是他的“共治者”,在宫廷的壁画上,他和她永远站在一起,仰望天空,接受阿吞神的洗礼。 他离开了前殿,走过后面宽敞的中庭,走进王后的寝殿,那是他不允许任何人进入的地方。金碧辉煌的寝宫中没有侍女,只有一线金色的阳光从高窗照进寝室,照亮了摆放在案头的一尊精美的彩绘雕像。 高高的蓝色王冠下,是一条缠绕在额头上的金蛇,下面是一张清丽无瑕的容貌和一对梦幻一样的眼睛。 那是他亲自雕琢的,他梦想中的完美女神。娜芙蒂蒂,这个名字就意味着:“美丽的人来了”。世界上任何女人都无法和她相比。 但是不存在这样一个完美的女人,从来不存在。她是法老少年时的梦,一个超出这个和他为敌的世界的奢侈梦想。即使在他成为法老后,也没有办法让这个幻影变为现实存在。 但至少,他能够让这个世界认为她是存在的。提及她的铭文和画像在埃赫塔顿无所不在,他将他和几个侍女生的儿女都算成是她生的,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大多数都被他处死了,剩下的几个未来也将会陪葬他。他亲自编撰的、他们的爱情故事将会被记载在史书上,万世传诵。 法老暂且忘却了尘世的烦恼,坐在寝殿深处,陷入了甜蜜的思绪。 然后,法老埃赫那吞走出房门,向寺人发布命令,让他们把自己的养子摩西找来,关于创世神阿吞的伟大,自己有一些新的领悟要告诉他。现在,摩西是唯一可以和自己说上几句话的人了。 公元529年 达马西乌斯放下芦苇笔,活动了一下僵硬的指头,从一堆字迹密密麻麻的羊皮纸卷上抬起白发苍苍的脑袋,看到自己的影子在身后炉火照耀下忽闪不定地在石墙上伸缩。每当他见到这一情景,都会想起柏拉图所说的洞穴。事实上,他这些日子正日夜不停地思考着这个问题。他正在撰写的这部《理想国》注疏也正卡在了这个关节点上。有三年之久,每天他都要写下几千字的段落,然后又一一删去,最终一个字也没有写成。 达马西乌斯咳嗽了几声,雪白的长须剧烈地拂动着,他已经七十一岁了,身体日渐衰弱,不知道还能活上几年。现在,他的最大夙愿就是完成这部《理想国》的注疏。但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足够的精力以及智识去完成它。他知道自己正面临思想和生命的绝境。但这不仅是他的绝境,也是整个文明世界的,他看得很清楚,自上古神话时代以来的文明之光,即将在这个风雨飘摇的时代熄灭…… 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随后是有人在惶急地敲门。敲门声很重,达马西乌斯有些诧异,学园中人人知道他的规矩,平常除了送饭的学生,不会有人敢来打扰他,而今天的饭已经送过了。他向桌子上望了一眼,那里的一盘面包、橄榄和熏肉还没吃几口呢。 “老师,是我,辛普里丘斯。”没等他发问,就听到一个惶急的声音说。 达马西乌斯知道,自己的得意门生辛普里丘斯是个稳重的学者,深夜到来,必有要事。“进来吧。”他说。 衣冠不整的辛普里丘斯推开沉重的木门,走进斗室,向他简单地行礼,然后开门见山地说:“老师,很冒昧打扰您的清修,不过事态紧急,我刚知道,皇帝陛下下达了命令,要地方官关闭学园。” “终于来了。”达马西乌斯想,却没有说话。辛普里丘斯以为他还不相信,又强调说:“这是真的,我有很可靠的信息来源。皇帝命令地方官遣散所有学生,并逮捕宣扬邪说的异教徒,信使正在从君士坦丁堡来的路上,明天就会有大兵来查封这里了。” “我知道。”老人点头,颤巍巍地说,“这些年来我早就有预感,这一天终究会到来,特别是查士丁尼继位以来,他可是个雷厉风行的人。好了,十字架宗教最终取得了胜利。” 五百年了,达马西乌斯想,自那个叫耶稣的犹太疯子在十字架上被钉死之后。他的古怪教义像野火一样,烧遍了整个罗马帝国内外,将古典文明烧成了灰烬。自从君士坦丁皇帝皈依后,帝国和宫廷抛弃了祖先的信仰和生活,也投身于十字架之下。古老的神庙被废弃,诸神被遗忘,野蛮人打进了帝国腹地……只有哲学家们还在坚持着用理性和论辩与来自亚洲的异教对抗。虽然贤明的尤利安皇帝复兴传统的努力夭折了,奥古斯丁的背叛令他们多了一个强悍的敌人,希帕提娅的被害亦是沉重的打击……但近百年来,哲学家们再度复兴了学园,他们在古老的雅典团结起来,讲授历久弥新的古典著作,教化万千渴慕真理的青年,从而也成为基督教会的眼中钉肉中刺。他们千方百计挑唆信奉基督的皇帝,要毁灭历史悠久的古学园…… “……所以。”辛普里丘斯的话让达马西乌斯从游散的思绪中回到现实,“我们必须赶紧离开。” “离开?能去哪里?”达马西乌斯苦笑,“别忘了意大利已经是那些日耳曼野蛮人的天下了。” “我已经找到了一艘船,我们可以连夜上船,在犹太行省一带登陆,然后可以越过边界去美索不达米亚。据说那里的波斯国王礼贤下士,欢迎一切来自罗马的投诚者,我们可以在波斯首都安身。” “波斯?哈哈!”达马西乌斯刻满皱纹的脸颊颤动着,发出一串干涩的笑声,“辛普里丘斯,你记得吗?差不多整整一千年前,希腊人在萨拉米斯之战中击败了波斯帝国,保卫自己的自由,希腊文明才能发扬光大,创造了伯里克利时代的光荣,才有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我们的学园,而如今你让我们,古典文明最后的继承者,去东方投靠专制的波斯国王?这是何等的讽刺!” “可是,至少那里没有狂热的基督徒。”达马西乌斯急切地说,“或许在那里,我们的文化还能传承下去。” “不,不会有什么差别,反正这个世界要毁灭了。”达马西乌斯沉痛地说。 “您说什么?!” “辛普里丘斯啊。”达马西乌斯凝视着渐渐暗淡的炉火说,“难道你没有察觉吗?我年轻时曾走遍了大半个帝国,从不列颠到埃及,从伊比里亚到小亚细亚,无论在哪里,文明的火种都在熄灭。匈人、哥特人和日耳曼蛮族从外部摧毁我们,十字架的信徒从内部。西部帝国已经在蛮族洗劫中覆灭,看来东部也撑不了多久了。古典的生活已被遗忘,如今不要说柏拉图的希腊语,就连能说像样的拉丁语的人都没有多少了。普罗克洛斯带来的学园复兴曾是我们最后的希望,几乎所有仅剩的自由学者都集中在这里,和信奉十字架的教会相抗衡。然而近几十年来也日渐凋零。这是不可逆转的命运,每一个文明都有盛衰,如同有日出就有日落。我们的文明已经覆灭,再有几十年,最多一两百年后,罗马也好,波斯也好,都将不复存在,世界将变成一片荒芜。” “这……不可能吧?”辛普里丘斯诧异地张大了嘴。 “是你习焉不察,我的学生。我们的世界日复一日地沉入深渊。如果伯利克里或者修昔底德能够看到我们的生活,会毫不犹豫地把我们当成野蛮人,我们距离彻底灭亡只有一线之遥。并且,文明的毁灭并不是稀奇的概念,柏拉图在《法篇》里就论述过了,如果你还记得的话。 “世界本身虽永恒,但我们记得的历史不过一两千年,可见之前必已有无数次的毁灭和再生。我曾经在埃及见过那些高大的金字塔和神庙,但那些神明已经被忘得一干二净,奇特的象形文字也无人能解读,古代埃及人的世界已经沉入历史的地平线,我们的世界也将跟随其后,一切只是——时间问题。” “但是老师,至高的太一,世界的精魂是不灭的!”辛普里丘斯忍不住说,“正如先哲普罗提诺所说,太一流溢自身,化为世界万物,虽然万物生灭流转,但太一永恒不变!” “是的,我也曾虔信普罗提诺的学说,但我越来越怀疑,或许这一切都是错误的,或许他没有理解柏拉图,或许柏拉图本人也错了。” “您在说什么呀!”辛普里丘斯惊讶万分。 “你还没有忘记柏拉图的洞穴学说吧?”达马西乌斯如同在课堂上一样向自己的弟子提问。 “当然。”辛普里丘斯一时忘记了自己来的目的,而像往日一样沉入了哲学问答中,“人类生活在洞穴中,所见到的一切都是炉火照耀下的影子而已,而真正的阳光,也就是真理,凡人根本无从梦想……那真正的太阳,也就是至高的太一,只能通过哲学的心灵去认识。” “你说的不错。”达马西乌斯说,“问题是我们怎么知道存在太阳?” 辛普里丘斯怔了一下:“因为……这一切是通过类比的原则,不是么?我们认识到万物的理念,从而认识到真正永恒世界的存在。” “看看这个房间,你想到了什么?”达马西乌斯温和地说。辛普里丘斯不禁向四壁望去,这座石屋是几十年前才搭建起来的,但用的石料都取自学园千年来各种原因的废弃石块,有的或许是亚里士多德求学时倚靠过的伊奥尼亚石柱残躯,有的或许是西塞罗访问时坐过的石凳碎块。许多石头上都刻着字,这里刻着一段柏拉图的对话,那里刻着几句巴门尼德或普罗提诺的名言。在一块平整的青石上,辛普里丘斯看到了一行歪歪扭扭的希腊文:“吾爱柏拉图,吾更爱卡帕莉亚。”字迹斑驳,不知道是哪一个调皮的学生写的。谁是卡帕莉亚?大概是早就死了几百年的一个妓女。辛普里丘斯沉思着老师的话,试图找出其中的奥义。 “您是说这是一个洞穴?”辛普里丘斯最后说,“就好像柏拉图说的洞穴一样,而外面是——是——” “而我们不知道外面是什么。”达马西乌斯打断了他,“如果我们从未离开这个房间的话!我们不知道外面是否有太阳,甚至不知道是不是有‘外面’的存在。” 辛普里丘斯心中雪亮,哲人的对话不需要说得太具体,但他已经明白了老师的意思:如果人类一直生活在洞穴中,那么从逻辑上,我们根本无从得知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至高真理的存在。我们所以为看到的,无非是石头上刻着的这些字迹,这些过去的历史和文化所告诉我们的意见和教条而已。 这个世界,从头到尾就是一个巨大的洞穴。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没有离开的希望,在波斯也好,伊比利亚也好,都没有什么区别。 “所以你明白了。”老人苦笑着说,“我们的信仰或许不过是徒然,不过是和十字架崇拜者同样的狂信。什么太一,什么流溢,都只是一厢情愿的臆想。难道不是么?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真理之光的照耀,又怎会一再陷入毁灭?我们辛辛苦苦继承的那些学说和真理同样相隔天壤。就让哲学和这个学园、这个世界一起归于毁灭吧!” 辛普里丘斯说不出话来,良久方说:“老师,这些艰深的哲理,等我们上船以后再讨论吧,现在还是先——” “我不会走的。”达马西乌斯微微摇头,“既然我们永远无法真正走出洞穴,又何必离开这里?你走吧,就让我这个风烛残年的老人在这个洞穴里默默死去好了。” 辛普里丘斯不知如何是好,外面传来了呼叫声,有人喊他的名字,似乎还有一大堆事务要他决断。他犹豫了一下:“老师,抱歉,我还得处理其他的事,回头再找你。” 他再度行礼后,退出了房间。外面是一片平整的草坪,近处是学园的主体建筑,远处的山丘上可以看到雅典卫城的废墟,更上面是繁星密布的星空。本来辽阔的世界忽然仿佛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洞穴,让他透不过气来。 洞穴,辛普里丘斯想,这不仅仅是一个比喻。诸天围绕大地如同屋顶和墙壁,最高的天是恒星天,比太阳还要高,缀满恒星的天球萦绕大地,但谁知道外面的是什么?即使恒星天距离大地有十万希腊里之遥,也仍然是有限的距离,但从理论上来说在外面的,却可以是无限!那里究竟是什么? 或许唯有黑暗的空间,也或许是无法企及的真理的大海。但我们一无所知,我们生活在宇宙洞穴的底层…… 辛普里丘斯思索着,心中忽然一个念头闪过,返身冲回了房间:“老师!” “不用劝了。”达马西乌斯疲惫地说,“我不会走的。” “但是老师,您说的不对。”辛普里丘斯大胆地说,“至少我们知道了一条真正的,无可辩驳的真理!” “哦,是什么?” “正是我们在洞穴中!”辛普里丘斯大声说,“我们和真理相隔绝。我们不知道什么是真理,但是我们知道自己的无知,老师,至少我们可以把这些思考传承下去,或许当世界再一次文明复兴,未来的人们会找到通向真理的途径!” 老人的脸罕见地变了颜色,他皱眉思索着,过了许久,终于点了点头:“你是对的,辛普里丘斯。千年学园并非全然无稽,我们至少知道了一点点真理,虽然自柏拉图以来从无进步……但让我们把这些思考传承下去,或许下一个文明时代的人们,他们会有更好的运气,不必重蹈这个世界的覆辙。” “所以老师……您的意思是……” “走吧。”达马西乌斯支起颤巍巍的身体,“让我们去波斯,叫学生和仆人们把这里的羊皮纸书带上,对于未来的世界,它们比我们的性命还要珍贵呢。” 公元1970年 已经是深夜了,整幢宿舍楼的灯已基本熄灭,人们进入了梦乡,只有一个房间还从窗户纸底下透出一点微光。 那是一个只有六七平米的小房间,没有椅子,床对面就是一张书桌,旁边有一个简陋的衣柜,只剩下了半边门。房间里几乎没有下脚的地方。桌子上堆满了高高好几摞的稿纸,几本书摆在中间,天花板上吊着一个四十瓦的小灯泡,昏黄的灯光由于实在太暗,不像是光线,倒像迷雾一样弥漫在房间里,好在房间实在太小,不至于完全看不清。 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蓬头垢面,胡子拉碴,戴着厚厚的眼镜,坐在桌前,在一张纸上奋笔疾书着,眼睛里都是血丝。灯光在他身后投下深深的影子,如同监牢中干苦差事的犯人。 但比起外面混乱而疯狂的世界,他觉得自己已经是在天堂里了。 轰轰烈烈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进行好几年了,他被批斗过,也被关过牛棚。前一阵子才被放回研究所。单位里也是一盘散沙,领导被下放,工宣队进驻,谁谁自杀了,谁谁又被判刑……革命到这个程度,他的事儿已经不算是个事儿了,他难得享受了几天的清闲。但是单位还是不如自己的狗窝,随时要搞政治学习,早请示晚汇报。他一参加这种场合就如坐针毡,总是设法溜回自己的小房间里才感到踏实,特别是在这样的深夜,他知道直到天亮,不会有人上来打扰,这难得的宝贵时间简直太美好了。 他在纸上拼命写着,数字、符号、公式、算法……在他脑海中如大旋涡一样疯狂地旋转着。但在表面的混乱下隐藏着简洁优美的结构,他似乎已经看到了一点若隐若现的曙光…… 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已经到了怎样的高度,比起几年前的那次发现,如今他又更上了一层楼,他知道自己离峰巅只差一步,只要登上了峰顶,整个大地就可以一览无余。有人会相信么?在这个狭小的房间里,他这个其貌不扬的书呆子会成为世界之王? 但千真万确,这里是他的世界,他的宇宙。他什么也不需要,不需要革命和政治学习,不需要空气和食物,甚至不需要时间和空间!他所需要的只是数字,最抽象的数字,一个质数,两个质数,它们在他脑海中缠绕嬉戏着,像电子和质子一样结合起来,组成原子、分子或晶体结构,再形成一层层复杂的化合物,最后变成整个世界!毕达哥拉斯是对的!世界,是由数字组成的…… 而他已经把整个世界踏在了脚下,用一支笔,他把世界一层层轻轻划掉,这是他发明的“筛法”,让世界化整为零,归于寂灭。无尽的数字消失了,世界也沉入了黑暗。面前只有高耸的珠穆朗玛峰顶,只要上去,上到顶上,就可以飞起来,飞到天上,翱翔在空灵的数的天国之中…… 但是…… 他不住移动的笔头忽然停下来,盯着面前写得密密麻麻的稿纸,心下一沉。就差最后一步,但他再一次卡住了。他还没有算到最后,但是他从心里知道,和之前的千百次尝试一样,他已经失败了。在他面前出现了一座悬崖,上面写着大大的“此路不通”。 黑沉沉的现实又压了上来。 他懊恼地扔下笔,将稿纸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颓然倒在床上。我就知道,他想,不可能那么顺利的,这个方法有内在的缺陷,虽然我已经走得那么远,彷佛一伸手就可以摘下那颗明珠,却无法再进一步。今晚那么多个小时,又是白费功夫。 但即使这样,即使一辈子都这样失败,也是幸福的。他想,在这个房间里,做自己爱做的事儿,全心全意,远离尘嚣……他脑子里忽然冒出中学时学过的两句古文“文王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那些不朽的作品,或许许多都是在这样的房间里写出来的吧? 再小的房间,也是人类生存的必须。它能为你遮风挡雨,让你有一处地方栖身,躲避外面的喧嚣和血腥。同时,对于那些在心灵世界探索的人,它更会提供无垠世界的入口。特别对于数学家来说,他只需要一支笔,一张纸,就可以驰骋在比宇宙还要宽广的无限之境中。 当然,如果有计算机更好,不过那是过于奢侈的梦了。他在研究所里见过一两次计算机,但不知道怎么用,当然也没有使用权限。他想象着也许有一天自己能有一台计算机,只需要键入几行字,就会自动出来自己算几天才能得到的结果,想到这儿,他呵呵傻笑了起来。 一阵倦意袭来,他闭上了眼睛,进入梦乡。在梦里,仿佛在深夜,他走在一片神秘的旷野中。一台像大厦一样的巨型计算机伫立在他面前,他抬起头,只看到夜空中明亮的繁星,却怎么望也望不到计算机的顶端,它如同一根巨大的柱子,支撑在天地间,支撑着整个宇宙。不知怎么,他知道那台计算机能够听懂他的问题,他大声问它: “是否每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质数之和?” 计算机上的一排信号灯亮了,庞大的机体嗡嗡运转了起来,并没有从输出槽中吐出打孔的的长长纸带。但他忽然发现,天上的星星渐渐开始了移动。它们缓慢地离开了原来的位置,在夜空游荡着,渐渐组成他熟悉的数字和符号。 他明白了,宇宙就是那台计算机,一切答案,早已在宇宙中写下。 旷野不见了,他飞腾在星海之上,星潮涌起,眼花缭乱的数学式扑面而来,又转眼拆散,重组……在他眼中,那不只是数字和符号,在数字的背后,一个清晰的结构浮现出来,那是宇宙本身的结构,庄严、完美、精妙绝伦,天,怎么会是这样?这种思路简直太奇妙了,我可从来没想—— 他蓦然惊醒了过来,当然,还在自己的小房间里,房里的灯光还亮着。刚才只是一个梦,又彷佛不只是一个梦。 他定了定神,脑子里的印象还记忆犹新,他明白了那是什么,他一直在寻找的终极解法!不,远不是一个解法,而是数学最基本的秘奥。他忙坐起来,趴在桌子上,随便抽了张纸写了起来。他知道必须要快,几乎每过一秒,头脑中的印象就会淡化一点。没时间全写下来了,只有记住几个思路中的要点,其他的以后再推算。但他凭着一个数学家的直觉知道,这将是一个正确的方向。它不仅能解决一个基本数论问题,还会带来数学乃至整个科学体系的根本性变革,就像微积分引领了牛顿力学,非欧几何为相对论铺平道路一样,也许这个发现会解开宇宙的奥秘…… 他刚写了半行字,一阵重重的脚步声从楼道里传来。他蓦然紧张了起来,虽然知道多半和自己无关,但总不免感到杯弓蛇影。不,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他对自己说,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和我无关,不能分心,快写下去,比起我笔下的算式来,世上的一切都微不足道…… 可是他错了,脚步恰恰是冲着他而来。 “开门!开门!”有人用力砸门,声音中带着他很熟悉的凶狠。 他惘然开了门,两个穿绿军装的粗豪汉子打着手电,站在门口,他认出来,是最近进驻研究所的工宣队,前面一个高个子劈头盖脸地问:“陈景润,深更半夜你不睡觉,开着灯在干什么?” “我……”他一下子懵了。 “老实交代,是不是在收听敌台!” “这……这从何说起。”他总算回过神来,“您看,我房间里连个收音机都没有。” 对方一把推开他,走进狭窄的房间,蓦然多了两个人,小房间里顿时挤得满满的。来人提着手电,用锐利的目光搜索了一遍,寻找一切可疑的证据,最后拿起桌上他正在写的手稿,皱起了眉头:“这是什么?” “这是……那个证明……我的研究……”他结结巴巴地说。 “什么研究?还是那个什么1+2?” “那个已经证出来了,现在是证1+1……”他试图解释,却怎么也说不清楚。 “什么1+1 ,1+2,无稽之谈!”对方厉声说,“1+1也要证明?小学生也知道等于2!陈景润,我看你是坚持走资产阶级白专道路不改啊!” “不,我这也是为革命……毛主席教导我们说 ‘知识就是力量……’” “胡说。”对方反问,“毛主席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我……”他刚想起来,那是英国人培根的话,“我记错了,但是毛主席也说过——” “好哇,陈景润,你心里怀着对党和人民的不满,居然公然伪造毛主席语录!”对方极为敏锐地抓住了重点。 “我没有啊!”他知道这个罪名可大可小,弄不好自己就得进监狱了,惊得冷汗涔涔,“我真的只是搞研究……这是国际学术界公认的课题……” “住口!”对方吼了一声,“什么学术界?什么国际?炫耀你有海外关系?现在还敢摆资产阶级学术权威的臭架子?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是,我忏悔,我改造……”他知道怎么辩解也没用,只好唯唯诺诺,说什么都应下来再说。 对方又训了半天话,看他终于老老实实一声不吭了,还算满意地点点头:“嗯,你的问题,我会跟革委会报告的,你过几天做个深刻的检查,把自己思想深处的臭老九毛病好好挖一挖!对了小张,把这个白专的灯泡拿走!我们楼下打扑——那个搞革命工作要用。” 他身后的汉子答应了一声,就要去拆灯泡。他急了:“不,你们不能——” “什么?”对方眼珠一瞪,他剩下的半截话又咽了回去。 小张的一双脏鞋踩在他的床上,把灯泡拆了下来,房间里只剩下了手电的光。 “走!”两位工人阶级雄赳赳气昂昂地出了门,手电光消失了,房间沉浸在一片黑暗中。 等那两个不速之客走后,他马上到柜子里去摸索备用的蜡烛,花了半天才找到,又不知道火柴放到哪里去了,等到最后点上又过了十几分钟。借着蜡烛的微光,他想继续写下去,却惊恐的发现,经过一番折腾,刚才的灵感已经无影无踪。 他在脑海中搜索了半天,也只有一点点微弱的印象,但那不是灵感本身,只是灵感带给他的美妙感觉,甚至即使这种感觉,也像清晨的露水一样很快消失不见。 陈景润绝望地写了很久,试图唤回自己的灵感,可一直毫无头绪,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不得不搁下笔,躺在床上,祈祷灵感能再次降临。 但它再也没有回来,他隐隐知道,或许在他的一生中,它再也不会回来。 蜡烛燃到了尽头,无声无息地熄灭,房间又被黑暗笼罩。 公元2067年 马修推开门,走出旅游中心,发现自己站在一块高地上,整座城市在他脚下伸展开来,直抵远处青葱的山麓。 这里不是他想象中那种热带丛林间主要由低矮木屋构成的小镇,而是一座高楼大厦林立,由四通八达的立交桥连接起来的大都市,马修倒是没想到,在非洲腹地,在大森林深处,还有这样现代化的城市,粗略一看和美国也没有多大差别,但高楼间仍有大片乌压压的简陋贫民窟,提醒他这里仍是落后的第三世界。 当然,还有四起的黑色烟柱和几座崩塌的高楼,以及零零散散的火光和枪炮声,标识出这座曾经繁华的城市正在被战火所摧残。 马修从高地下来,好奇地沿着一条街道走下去。战争中,绝大多数居民已经逃难走了,几乎看不到人,这条街本身倒是没有遭到很大的破坏,道路两旁种着高大的芭蕉树,充满热带风情。 马修一边看,一边用“摄影眼”拍照。路边的建筑上,除了法语和当地语言外,还有许多方块字的招牌,当然马修一个字也看不懂,不过这让他想起了本市的唐人街以及他最爱吃的中餐馆,他决定晚上叫一份宫保鸡丁来吃…… 当然,中国人在这里不只是开餐馆和洗衣店,从那些带有英法文的招牌来看,他们垄断了这座城市的行行业业:建筑、机械、电子、金融、服装、食品,甚至教育……事实上,马修知道,这座城市的繁荣,也主要得益于中国的公司和商人。 那些华盛顿的政客果然没说错,马修想,在最近几十年中,中国的手已经伸得太长,渗透到了阿非利加的每个毛孔,几乎把非洲大陆变成了他们的后院,他们必须被阻止,否则我们不会拥有未来,西方不会拥有未来。 好在合众国已经开始了行动…… 马修漫不经心地想着,忽然一堆黑乎乎的东西映入眼帘,上面一堆苍蝇嗡嗡盘旋着。他看了良久才看出来,那是一具尸体!他穿着政府军的黄色军服,已经开始腐烂,身体侧卧着,肠子和其他内脏从破烂的肚子里流出来,惨不忍睹。 马修打了个寒战,这就是战争,他想,残酷的战争,已经有两个世纪没有降临美国本土的战争。 民主刚果的内战已经延续了一年多,这场战争表面上是上一次刚果战争的延续,但实际牵涉到中美两大世界强国的争霸。这回,亲华势力在大选中获胜,上台组阁,但很快,反对派指责胜选一方选举舞弊,宣布退出联合政府,并在全国范围内发动游行示威,很快演变成暴动,军警弹压时打死了几个人,西方媒体大肆渲染,很快变成了一场“人道主义危机”。不久,在西方或明或暗的支持下,东部叛军的武装死灰复燃,在源源不断的先进武器帮助下攻城掠地,占领了这个国家的半壁山河。 而这座城市,就是这次战争中双方争夺的关键据点之一。不过今天,主要的战争已经结束,只有残余的敌对势力还在反抗。 马修对着尸体拍了好几张照片,然后立刻上传到推特:“嘿,快看,我在刚果战场!” 路边的尸体渐渐多了起来,有穿着对立双方军服的,也有明显的平民,大都血肉模糊,死状可怖。还有几部被击毁的坦克和运输车,显示出这里不久前才发生过激烈的战斗。路边甚至有几条棕黄色的鬣狗啃食着尸肉。 这未免太离谱了,马修想,难道反对派武装不收拾尸体么,就让这些野兽糟蹋?他打开声音模拟器,发出一声响亮的枪声,鬣狗们听到后,呜呜叫着,一哄而散。 马修抽空瞅了一眼推特,没人搭理他,他略感扫兴。不过在今天这个网络极度发达的时代,要引起人们关注的兴趣是越来越难了。刚果战争对于文明世界来说,不过是一场边缘的战事,还不如德国最近培养的会说话的转基因猫更惹人关注。 马修已经没有拍这具被鬣狗啃过的尸体的兴趣了,他刚要走开,尸体忽然动了一下。马修吓得退了一步。 这是错觉吧? 但尸体又动了一下,非常轻微,但很明显动的是尸体本身。 马修汗毛直竖。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是传说中的僵尸? 不,不可能。或许这人还没死,或许……不管怎么说,他伤害不了我分毫,我随时可以离开这里…… 马修想着,上前几步,这回他看清楚了,是尸体下面有个什么东西在动。他轻轻拖开尸体,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黑人女孩,大而发亮的眼睛惊恐地盯着他,大概只有三四岁。 “你是谁?”原来这就是那些鬣狗围着尸体的原因,马修想,问道,“怎么会在这里?” 女孩更加瑟瑟发抖起来,嘴巴一扁,像要哭泣。 “嘿,你别怕。”马修笨嘴拙舌地试图安慰她,“你别看我长得和你不一样,其实我也是人……我是……美国游客,你知道吗?美国……算了……你不知道……”他沮丧地摇摇头,女孩看来根本不懂英语。 但女孩好像也发现他没有恶意,恐惧渐去,她细声细气地说:“pa-pa,pa-pa。”指了指地下的尸体,又比画了几个手势,马修忽然明白了:“你是说,他是你的爸爸?” 女孩推了推地上的尸体,泪眼汪汪地看着马修,马修明白了她的意思,不由一阵鼻酸:“对不起,孩子,你爸爸已经……我也不能把他叫醒……上帝啊,你的腿!” 他这才看到女孩的一条腿,已经血肉模糊,甚至看得见骨头。他明白了,应该是在一次爆炸中,女孩的父亲将女儿扑倒在地,自己被炸死,而女孩也有一条腿被炸伤了,所以她只有蜷缩在父亲死去的尸体下面,躲避鬣狗的啃食,没有人来救她。 “你要去医院!”马修说,“现在就去!可是,医院……医院是在……”他一时犯了难,他怎么知道医院在哪里?他打开主控电脑的地图功能,在眼前的虚拟界面上查询医院的位置,倒是找到几间,但在战争中估计早就关门了。 “嘿,你,你是什么人,举起手,站起来!”从马修背后传来一声呼喝,典型的美国南方口音,马修用后视眼看到,那是三个一身墨绿色,全副武装的特种士兵,但既不是政府军也不是反政府武装军,他想起那些关于保安公司的传说,据说在战争中,反对派的叛军根本不堪一击,真正的顶梁柱,是一批隶属于某些秘密保安公司的特种部队,而这些公司背后真正的主宰是美国中情局和军方…… 马修知道是自己刚才发出的枪声把他们招来的,他站起身来,对他们说:“别误会,我是美国游客。” “游客?现在这个国家可不开放旅游,你还是个小屁孩吧?瞒着家里偷偷跑来的?” “听着。”马修压抑着怒火说,“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这个孩子伤得很重,你们必须救救她,把她送到医院去!” “你他妈胡扯什么呢?以为我是特蕾莎修女吗?滚回你妈怀里去吃奶吧!”一个大兵骂道,众人哄笑了起来。 “嘿!”马修说,“听着,我不懂军事法,但我敢肯定,你们有义务救助这个孩子,如果你们不去做的话,我会向媒体披露这件事。” 大兵们沉默了片刻,马修听到他们交头接耳起来:“别理这小子,我们还有事情要办,赶紧把他们处理掉……” “最好别惹麻烦,上次罗伯的事,上头好不容易才遮掩过去……” 尖锐的入侵警报忽然在马修的耳边响了起来,提示有人正在解除他的远程感应服。该死!不是现在,不是在这里!马修徒劳地挣扎着:“你们……必须……我说……”在他们诧异的注视下,他缓缓倒了下去。 一阵晕眩过后,马修发现自己躺在费城自己家的房间里,身上的VR装备被解了下来,母亲怒气冲冲地站在他面前:“叫了你多少次,下楼吃饭!” “妈!我有非常重要的事情!十万火急,回头再说!”马修几乎要疯了。 “有什么重要的事?每天就上网干这些乱七八糟的……这些是什么?” “我跟你说过了,别进我的房间!我已经二十五岁了!” 马修大吼大叫,粗暴地把母亲推了出去,还听到母亲絮絮叨叨地说:“二十五岁了,大学毕业都好几年了,也不好好找个工作,每天就待在家里玩这些活见鬼的虚拟游戏……” 马修不去理她,心急如焚地反锁上了门,回到躺椅上,重新穿上VR衣,戴上头罩,大西洋另一边的数据又源源不断地传来。 马修发现自己的临时身体倒在刚才的路边,他挣扎着爬起来,发现一条胳膊已经被打飞了,腿上和身上也多处中弹,好在没有伤到要害,还能走动。向道路尽头看去,依稀还能看到那几个雇佣兵远去的背影。 但那个女孩呢?她在哪里? 马修转了一圈,很快再次看到那个女孩。她躺在一片血泊中,眼睛还是睁得大大的,鲜血正在从她刚刚被撕扯成两半的残躯里涌出来,染红了肮脏的地面。 马修气得发抖,这些王八蛋,就那么几分钟时间,他们居然用这么残忍的方法杀了她,这是对人道主义的公然践踏!他要告发他们!要让全世界都知道这些畜生的暴行! 但他很快冷静下来。不,这太难了。那些冷血杀手名义上和美国政府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和美国也没有任何关系。他们和自己目前使用的身体一样,属于某个保安公司的人形机装置,真正的操纵者可以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只不过一个军用,一个民用。当然,这些家伙十有八九是退役的美国老兵,没有他们叛军不可能进展得如此顺利。但他毫无证据。他甚至没有拍下他们行凶的过程。当连接中断后,他的临时身体就自动处于休眠状态。 这甚至会给他自己招来麻烦,谁知道那个女孩是怎么死的?理论上也可能是他杀的。并且他进入这个国家也是非法的。自从战争爆发后,通过远程操纵的人形机进行旅游的官方业务就中止了,以防有人用作间谍、侦察等用途。他是偶尔在一个小论坛上看到网友推荐,动了一睹战场的念头,才设法找到那个遮遮掩掩的商人,愿意以每小时一千美元的价格让他使用这部人形机,结果却闹成了这样,机器毁损得不成样子,还死了一个孩子。他怎么能证明,这不是他自己干的? 但马修还是忍不下这口气,他拨打了那个商人的网络电话,简略地告诉他情况。 “算我倒霉!”对方哀声叹气说,“这件事你千万别闹大了,否则对我也没好处,这些机器是我们公司的,我只是趁没人管私下出租,想赚点小钱养活老婆孩子,如果你告发的话,我的事也得抖出来。” “可是他们杀了人!那个女孩……” “在我们的国家,同样的事情每天都在发生几百几千起。”商人闷声说,“这就是战争!这回你看到了……好了,损坏的机器我自己处理,也不用你赔,事情到此为止,好吗?” 马修握紧了拳头,很想打人发泄,却无可奈何。 马修下楼吃饭的时候,心里还想着那个女孩,心里很难过。母亲的唠叨也无心反驳。直到吃饭的时候,耳机忽然提示他,他接收到了一封新的声音邮件。 “嘿,伙计。”是他的死党肖恩,“好消息,我在网上碰到几个女孩,她们说今晚要去艾尔斯石上开party,你知道艾尔斯石吗?她们说那是奥地利沙漠里的一块什么石头……你说是澳大利亚?管它在哪儿呢,我约了和她们一起。这回可以好好爽一把了,听说那边的人形机都是仿真的,据说性爱功能超酷的!” 马修不禁笑了起来,母亲看了他一眼:“你笑什么?” “没什么。”马修说,从冰箱里拿了一罐啤酒,惬意地喝了起来。有了远程感应服和人形机真好,你足不出户,就可以去世界上任何地方,做任何事情,有时候闲了闷了,就去伦敦喂鸽子,或者去澳洲泡妞,晚上还能准点下楼吃饭,这才叫生活!以前的那些可怜家伙,他们是怎么活的啊? 正如之前的无数异国经历一样,非洲的那座城市和那个死去的女孩,马修早已抛诸脑后,在这个伟大的时代,长时间想着一件不愉快的事情,可不是生活啊。 公元2109年 “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的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直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人世间最痛苦的事莫过于此……” 电脑荧屏上,脖子上架着剑的至尊宝泪光莹莹地对紫霞仙子说。电脑前,林克目光呆滞地看着,跟着屏幕上的对话喃喃念道:“……如果上天能够给我一个再来一次的机会,我会对那个女孩说三个字:我爱你。如果非要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 紫霞感动地扔下了宝剑,泣不成声,林克也动容地擦了擦眼角,就在这时,电脑上的图像消失了。 林克不满地嘟囔起来:“露娜,你在干什么?” 一个柔美却毫无感情的女音从上方传来:“您已经连续看了四个小时了,通过您体内的微型监测仪,我发现您的身体状况已经处于亚健康水平,之前我已经两次提醒您,可是无效,因此按照基地管理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强制关闭了视频。” “你就是一个破电脑,谁给你的这个权力!”林克不满地抱怨说。 “作为本基地的主控电脑,根据章程规定,除了站长之外,我的权力凌驾于任何个人之上。”电脑说,“包括副站长,也就是您。” “他们都死了。”林克无力地说,“只剩下你和我了,我就是站长,你就不能听我的吗?” “但是您没有得到上级的任命,按照规定……” “上级个头!”林克终于爆发了,“你呼叫总部会有人答应吗?这都多少天了!他们全死了,整个地球都完蛋了,哪里还有什么上级!也许我是全世界唯一还活着的人!” “的确存在这种可能。”露娜平静地说。 “所以你应该听我的!” “但是章程里没有这个规定,并且,如果您是最后一个活着的人类,那么您更应该珍重自己的健康。” 林克狂笑了起来:“有意义么?珍重自己,为了什么?等外星人来救我?还是你能变成一个活女人出来跟我繁衍后代?” “一切生物都有延续自己生命的本能。” “可是人类作为一个物种却没有。”林克苦涩地说,“要不然,也不会有那一场战争了……” 是的,那场战争,林克想。中美两大霸权,乃至东方和西方两大军事集团,在三十年的冷战后,最后的激烈碰撞,迸发出了壮丽的火花,不,是一场遍及整个地球的大焰火,终极核战之火。四十八小时内,超过两万枚核弹——包括少量反物质导弹——世界上八千个大小城市相继爆炸,几乎所有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中心都被摧毁,林克他们顿时与世隔绝,甚至不知道是否有人存活了下来。 但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即使熬过了第一波核攻击,也会死在核爆炸带来的辐射尘和次级污染中,更不用说接下会对全球气候和温度的毁灭性影响,没有作物能够生长,只有最坚韧的生命才可能活下来。如今,那场战争已经过去了整整一年,外面却仍然一片寂静。 当然,林克不知道外部世界发生了什么,部分原因是露娜根本不让他离开基地——更确切地说,是这个房间。 林克无神地向周围看去,这是一个大约十平米的房间,天花板矮得一伸手就可以摸到。墙壁上遍布按钮、电线和控制板,有两个明显的孔洞:食物输入孔和排泄物输出孔。房中散乱地堆放着一些仪器和电脑,没有床,只有一个脏兮兮的睡袋。 在过去的一年中,林克就是在这个狭小肮脏的房间度过的,唯一的活动范围就是这十平米,唯一的娱乐就是看老电影或者玩弱智游戏,唯一的同伴就是不近人情的人工智能体露娜。 “为了让我活得好一点,至少你也得多开放两个舱室吧?”林克对露娜哀恳说,“我在这鬼地方实在待得烦透了!连走两步都不行!不看片还能干吗?光大话西游我就看了不下十遍了!” “您应该很清楚。”露娜回答说,“自从去年的泄露事故后,四块太阳能电板损坏了两块,我必须节省电力,目前基地内的生命维持系统只够这一个房间的,如果再开放其他房间,系统有崩溃的危险。” 是啊,那场事故,林克想,他知道那不是一般的事故,是战争爆发后一个受不了刺激的研究员发了疯,进行歇斯底里的大破坏。他本人和另外两个试图阻止他的成员一起死于那场事故,林克的最后一个人类同伴也在一个月后伤重不治而死。 “至少你应该让我出去。”林克说,“我有权利出去!” “外面有很强的射线,危险系数很高。”露娜说,“长时间暴露可能对您的身体造成不利影响。并且你知道,章程的最重要规定是,基地本身绝不能处于无人状态。除非有站长或上级的命令,否则我无权放你离开基地。” “又绕回来了。”林克哭笑不得,“简直是[?]他妈的第二十二条军规。你还不明白么?除了我,不会再有人给你下命令了!这种日子我还要熬到什么时候?” “您今年三十五岁。”露娜将此当成一个问题严肃地回答,“按照现代人的正常寿命,还能活七十年以上,即使考虑到目前生存条件的恶劣,至少也能活五十年。至于我,如果太阳能电板不出问题并且注意保养的话,我还能正常工作一百二十万个小时,也就是一百三十六年,足够让您度完余生了。” “哟,那我还真得谢谢你了。”林克讥讽地说。 “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露娜礼貌周全,“也许这是我能够为人类做的最后一件事,你们人类叫送终吧?” “也许你还可以为我做一件事。” “愿意效劳,请问是什么事?” “从电脑里滚出来让我×一顿。”林克恶狠狠地骂道。 “这我做不到。”露娜平静地说,未受丝毫打击,“不过我的资料库里也储存了一些相关专业性影片,或许能够帮助您通过——” “少废话。”林克吼道,“我要出去,告诉我怎么才能出去!” 露娜罕见地沉默了片刻,似乎在思索。 “露娜?”林克又燃起了希望,难道真的有什么路子? “我在重新检查各功能单元的数据……”露娜说,“现在有一个好消息,如果从宽泛意义上理解‘出去’的话,您可以使用三号人形机获得外部体验。” “不是所有的人形机都毁了吗?” “不,刚刚接收到三号机的数据。”露娜说,“它还在一千公里外的南极地区,在联络中断了九个月后,看来它的自我修复功能终于起作用了,至少暂时它能够正常使用,您想要远程操控它么?如果——” “那还用说!” 露娜还没有说完,林克已经急不可耐地套上了远程感应服。 一片黑暗中,群星渐渐出现了,璀璨的、静谧的、永恒的群星,皎洁的银河在他头顶无声地流淌着。 林克发现自己呈大字形躺在地上,身体半埋在灰尘里,他站了起来,灰尘无声无息地落下。他发现自己是在一道山岭的顶上,他看到自己脚下,暗灰色的山脉起起伏伏,伸向远方微呈弧形的地平线,他知道基地和他自己的本体就在那些山脉深处。眼前的千沟万壑除了石头就是灰尘,一片死寂,如同沉浸在没有时间的深渊中,没有半点生命的迹象,甚至没有一丝风。 而在他的背后,是一个巨大的谷地,与其说是山谷,倒不如说是一个大坑,勉强可以看出圆形。它的直径至少有十公里,高达3000米左右,整座山丘事实上都是坑洞隆起边缘的一部分。仿佛曾有一颗大得不可思议的核弹在大地的中间炸开,才炸出了这样的结构。而远处,还隐隐可见许多类似的山谷,层层叠叠,满目疮痍,好像是远古诸神之战的遗迹。林克忽然有一种错觉,仿佛战争不是在一年前,而是在十亿年前已经结束了一样。 林克向天上望去,乳白色的银河横亘天空,在天顶一带的是古老的南船座,南极老人星正熠熠发光,下面是小却清晰可辨的南十字座,四颗亮星肃穆地从银河的背景中浮现出来。再下面是半人马座,明亮的南门二悬挂在四光年外,现在,宇宙中最近的星星也遥不可及,像是嘲弄着人类的一切征服宇宙的僭越梦想。 然后,林克在半人马座的左下方看到了那东西,在远离银河的地方,几乎就在地平线正上方,如同刚刚升起或即将落下。但林克知道,除了周期性的天平动,它的位置几乎永远也不会改变。 那是一个怪异的球体,大致呈灰白色,还带着黑色的斑点,在阳光下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如同一轮满月,但比月亮要大好几倍,也要更亮。它在暗黑色的大地上清晰地照出了林克的影子。但林克知道,它不会是月球,肯定不会。 因为月球就在他的脚下,就是那沉寂的,死亡的古战场。 他看到的是地球,至少曾经是。 只是它已经几乎没有了蔚蓝色,变成了一个灰白色的球体。林克知道那是什么,是悬浮在大气中的辐射尘和核爆炸和大面积燃烧后形成的烟雾颗粒,是曾经的人类城市和亿万人和动物的身体,如今他们已涅槃物化,变成了一层厚厚的烟尘,在高温作用下升腾进入了平流层,被大气环流带到了地球上空除两极外的每一个角落,如同给地球裹上了一层厚重的棉衣。 当然,这层棉衣绝不可能保暖,相反,明亮的反光表明它屏蔽了绝大部分阳光,让地表长时间被死亡的黑暗笼罩,至少会有十年,也许会有半个世纪。地球生物圈将和自己唯一的热量来源隔绝开来。绝大部分剩下的人和动植物都会因此死去,这将是自6500万年前小行星撞击地球以来最大的物种灭绝,而原因也将与之类似。 林克呆呆看着,在那个地平线上悬浮的球体上,已经没有了任何生命的色彩,没有绿色,没有蓝色,甚至没有象征人类战争的红色。它似乎变得和脚下的月球并无二致。那个他熟悉的地球已经消失了,变成了月球第二。而月球,和宇宙中任何一个地方——比如水星或者冥王星——都没有本质区别。 没有了人的世界,只剩下宇宙:无边无际的、空洞的、冷漠的宇宙。 一股突如其来的恐惧和绝望抓住了林克,他无法忍受再在这个无人的寂灭的宇宙中再待片刻,他切断了和人形机的连线,让自己的意识回到了基地中。狭小的房间和周围机器的嗡嗡声都显得无比亲切。 “欢迎回到月球基地。”露娜说。 “我要看电影。”林克深深吸了口气说,“快点,让我回到人的世界。” 这回露娜没有反对,百年前的周星驰和朱茵再次出现在荧屏上,演绎一场场悲欢离合,直到最后又回到了盘丝洞里,五百年间,惘然若梦。也许这一切不过是一个洞穴中猴子的梦。 人类是穴居动物,林克自嘲地想,从最早的原始人,不,最早的哺乳动物祖先起就是这样,即使树上的猴子,也不过是住在另一个树叶、树枝和树冠组成的洞穴里而已。人类建筑了房屋、城市、国家,本质上无非是洞穴的变形。一切战争,其实和蚂蚁打架一样,只是为了争夺藏身的洞穴。即使探索太空的雄心,最终也不过是在月球上挖了一个洞躲进来而已…… 我们是柏拉图说的洞穴人,永远无法离开洞里,看到阳光的光明灿烂,一切文明、科学、技术,只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在洞穴里,最后也只能在洞穴中死去,腐烂。 林克漫想着,苦笑着,叹息着,不知什么时候合上了眼睛,沉沉睡去。 他做了一个梦,梦见人类长出了翅膀,飞向整个宇宙,飞向每一颗星星,将生命的种子播撒四方,征服了星空中那些他见所未见的世界…… 那是人类这个种族最后一次做这样的梦。 公元120000年 “一.任何一个物体在不受外力或受平衡力的作用时,总是保持静止状态或匀速直线运动状态,直到有作用在它上面的外力迫使它改变这种状态为止…… “二.物体的加速度跟物体所受的合外力成正比,跟物体的质量成反比,加速度的方向跟合外力的方向相同…… “三.两个物体之间的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在同一直线上,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深夜,阿树躺在岩洞深处,远离温暖的火堆,身上只有几把干草蔽体,冷得无法入眠,只有默默背诵着古老的咒文给自己催眠。当然,不光是冷,也有对新环境的陌生,毕竟这是他们第一天住进这个山洞。 阿树的部族从原来的河谷迁徙到这片森林已经半个多月了,在没有合适洞穴居住的日子里,他们之中冻死了两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被剑狼叼走了一个不到三岁的孩子,终于找到了一个理想的大山洞,山洞原来的主人是一窝熊鼠,他们把熊鼠杀了吃肉,在这里点起火堆,住了下来,人人都很开心,或许除了阿树。 阿树很怀念原来那个山洞,那个洞比这个大很多,阿树出生和成长在那里,对那儿的一草一木都很熟悉。但是整个山谷中的猎物日渐稀少,邻近的部族也屡屡侵扰,族长不得不带领他们离开故土,去山谷外寻找新的栖息之所。 但对于阿树来说,最大的损失是离开了那里的“图书馆”。“图书馆”是那片地方的名字,阿树也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意思。对他来说,那是河边一片密密麻麻刻着好几十万字的石壁,里面有无尽的奥秘,包括人类的起源、历史和文明。但其中很大一部分已经被时间的手磨平,几乎无法辨认,剩下的内容中他能看懂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还有许多奇怪的符号完全无法索解,他只认出来有些是数字,据说,这些符号描述了整个宇宙的一切:天地的形成、星宿的旋转、万物的结构、生物的分类,等等。 但是,他读不懂那些内容,即使睿智的老师也不能完全读懂。即使他觉得自己能读懂的部分,也是通过记忆师历代相传的文字,其中许多字符已经失去了意义。譬如,他清楚地记得第一句话是“万物是由原子组成的”,但是“原子”是什么?他只能想象是一种微小的颗粒,水有水的原子,树有树的原子,石头有石头的原子,这好像解释了一切,但又好像什么也没有解释。 但刚才背诵的三大咒文他是懂得的,他花了很久才弄懂,但他确实懂了。比如他知道在一片平地上用力推一块石头,滑不了几步远就会停下来,那不是因为没有人继续推,而是因为石头和地面之间看不见的摩擦力,如果没有摩擦力,它可以永远滑动下去。他也知道如果用拳头去打一块石头,给出的冲击和受到的反击相等,只不过拳头远不如石头硬。 他知道的甚至比这多得多!譬如,他知道天上的星星并不是围绕着大地转动,而是大地和金星、火星,等等一起围绕着太阳转动,月球又绕着大地转动。它们之所以进行这种亘古不息的运动,不是出于神的意志,而是因为它们的初始速度加上彼此间的引力,让它们能够永远运动下去。虽然他不知道具体怎么计算,但是他理解了最基本的原理。他的知识系统已经千疮百孔,残缺不全,但仍然有一个大致的框架,那是上古黄金时代最后的余晖。 但这又有什么用?他曾经试图跟族人讲解一些最粗浅的知识,可换来的不过是嘲笑。在古代,记忆师享有尊崇的地位,人们相信他们掌握通神的天启,他们担任国王或皇帝的大法师,指导他们制造马车、帆船和玻璃,但如今,他连怎么捕捉一只角兔或熊鼠都不知道。那些抽象的高级知识只有在一个发达的分工社会里才可能派上用场,但他一辈子都活在一个不到一百个人的小群体中,其中许多人甚至不知道怎么数到一百…… 难怪在部族中,同伴们越来越看不起他这个记忆师,如果记忆师的存在不是历史悠久的传统,恐怕早就废除了。而他自己呢,如果不是他小时候瘸了一条腿,他也会去当一个英勇的猎人,而不是跟着一事无成的叔叔去做一个记忆师,害他失去了自己心爱的女孩…… 阿树知道,在大地上游荡着几百几千个部族,但他不知道还有多少记忆师。去年,在一场部族间的战争中,他们曾经俘虏了另一个部族的记忆师,一个白胡子老头儿。他们两个部族的语言完全不同,但那个老人和他都会说一些“恩格里希”古语,并且也会书写,他掌握许多阿树不知道的知识,甚至还会背几首莎什么亚的古诗。阿树和他谈了一夜,学到了很多东西,他苦苦求族人留老人一命,但族人不耐烦多养一张嘴,第二天,那个老记忆师就被活埋了…… “阿树,你睡了么?”一个轻柔的声音叫着他的名字,阿树转过头,借着不远处的火光看到了一张令他心跳不已的熟悉面容,是果子。 果子今年十八岁,比阿树小一岁,她和阿树一起长大,曾是部落里最出众的少女,阿树喜欢她,她也喜欢阿树。但一个记忆师没有资格挑女人,三年前,果子刚满十五,就成了部落里最强壮的猎人大河的女人,第二年生了一个儿子。大河去年秋天在和邻近部落的战斗中被杀了,而果子不到三岁的孩子在十多天前也被剑狼活活吃了。为了儿子的死,果子哭了好多天,这几天才缓和一点。如今,她仍然年轻的脸上已经多了几条皱纹,看上去像是老了十岁。 “你还没睡?”阿树问。 “我睡不着。”果子说,“一想起孩子就……”她擦了擦眼角,“而且这里好陌生,我有点怕,阿树,你跟我说说话好不好?” “小时候我倒是经常给你讲故事。”阿树感叹说,“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一阵鼻酸的伤感袭来,怀旧,这几乎是黄金时代的奢侈情感了。 “其实我一直在想,当初你如果不是为了救我被恐猫咬伤了腿,只能去当记忆师,也许我们……” “别提了。”阿树挥挥手,其实是驱走自己的愁绪,“反正都过去了。” “阿树,你像小时候那样给我讲个故事好不好?” “好啊。”阿树说,“我给你讲一个古代达克部落的小公主米丽莎的故事,那是三千年前……” “我听过了。”果子说,“而且那是个悲伤的故事,讲个别的吧。” “好吧。”阿树想了想说,“一万五千年前,在东方大陆上,有一个古老的帝国,叫做永夏,皇帝有一个聪明善良的太子,他的名字是后舜……” “这个故事我也听过了。”果子说。 “那说这个吧……在更古老的时候——没人记得是多久,可能是五万年前,也可能是十万年前甚至更久——那时候大地被热灰覆盖,天上也都是黑云,看不到太阳,大地上有很多恐怖的怪兽出没,这时候有一位英雄出世了,他叫做古修罗……” “这个故事你也讲过太多次了。”果子说,“阿树,你给我讲讲黄金时代的故事好不好?我一直没太弄懂。” “黄金时代?”阿树说,“那是更早更早的事了,没有人知道在多久以前,那是历史开端之前的事,那时候,人类蒙诸神的赐福,住在高耸入云的楼房里……” “什么是楼房?” “楼房就是……我也不清楚,应该是人自己用石头造的……大树,但是很高很高,有的比山还要高,里面有很多洞穴,可以住几千个人……人们住在那些大树里,它们像森林一样一片片的,一座房子的森林可以住几百万人甚至更多。他们过着舒适的生活,抽取大地的血液,引下天上的电光,用各种不可思议的魔法满足他们的需要,他们乘坐迅捷的铁鸟,可以在太阳落山之前飞到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里去。甚至可以飞到天上,飞到月亮上去……” “多好啊。”果子叹了口气,“我想那时候他们一定不用担心剑狼叼他们的孩子。” “不过他们也有他们的问题。”阿树赶紧把话题岔开,“那时候大地上有几万万人,不,是几百个万万人,他们耗尽了大地的丰饶物产,让世界变得贫瘠,最后他们自己也无法生存。他们想飞向遥远的星星,但是又不舍得离开大地上的洞穴……他们为了争夺剩下的物产打仗了,不是像我们那样用木棒和石块,而是用恐怖的雷霆和天火,一个雷霆就能毁灭一座山丘,一道火光就能摧毁一片平原。他们让大地寸草不生,而他们自己也不能免于灭绝,剩下的一小部分人躲进了地下,几千年后才重新出来,黄金时代就这么结束了,接下来就是黑铁时代。” “那你说。”果子神往地问,“黄金时代会再度出现么?” 阿树苦涩地摇头:“不,再也不会出现。” “为什么呢?”果子很不解,“既然出现过一次,为什么不能有第二次?也许诸神会重新赐福给人类呢。” “不是这样的,要恢复黄金时代,需要大地上的很多物产,比如大地的黑色血液,或者山脉中的矿石,经过无数复杂的步骤,制造出巨大的机器,才能重新找回古代的魔法。而那些物产,特别是其中提供动力的部分,在第一次黄金时代已经消耗殆尽了,再也不会恢复。甚至人类只要稍微增加几倍的人口,就会让大地无法承受,几千年内就会重新崩溃,就像我们打完了以前山谷中的野兽一样。只不过我们可以离开山谷,而人类却无法离开大地。 “自从黄金时代的陨落后,人类已经有至少十三次复兴,而又重新衰落,人类一度重新建立起城市和帝国,商船遍及世界,如今又消失不见,也许将来还会有无数次复兴和衰落,就像一年四季一样,不断循环。自古以来,我们记忆师承担着将古老的历史记忆传下去的责任,负责在今天这样的大衰落时代保留火种,引领世界的复兴。 “但这场游戏不会永远继续下去。从黄金时代崩溃的那一刻起,这个世界的结局,这场生命游戏的最后一幕已经注定:我们无法离开自己的洞穴——地球——就只能灭亡。因为太阳也有自己的寿命,当它老去时,它的火焰不会熄灭,反而会变得更加狂暴。它将在几万万年内变得越来越热,将大海烤干,让大地干裂,所有的人和动物都会死去,从此大地上不会有任何生命生存。 “我们的末代子孙,将深深躲在地下的洞穴,吞下最后一块老鼠肉或其他类似的食物,喝干最后一点可以饮用的地下水源,然后无声无息地死去。” 阿树说出了他知道的这个世界最大的秘密,也是叔叔临终时所告诉他的那个秘密,唏嘘着,扭头看果子,却发现她好像根本没有听自己在说什么,眼神只是直勾勾地看着上面。 “果子?” 果子回过神来:“啊,你说得太深了,我听不明白……不过你看,那是什么?”她向上一指。 这下阿树也看到了,石壁上有一些斑驳褪色的图案。他坐起身,好奇地看着,借着远处火光他认出来,那是几十头栩栩如生的动物,有的像是角兔,有的像是熊鼠或恐猫,但没有一种是他认识的,除了人。他看到一头野兽的脚下,踩着一个没有头的猎人,旁边一个男人拿着一把叉子叉向野兽,身后是一个女人抱着一个稚气的孩子。 然后他看到了更多的画面,人们手拉着手围在火边分食动物的肉,或者在一起跳着欢快而古怪的舞蹈,或者一起围捕某头凶悍的巨兽…… 这当然是人类的手笔,但那是什么时代的画呢?阿树想不出来,那些野兽都是他见所未见的,一定是在很古老很古老的时代,或许在传说中的古修罗时代…… 然而他看到了,石壁边上还有一块残缺的石碑,上面刻着一些古文字,他扑过去,借着火光,勉强辨认出了几处认识的文字:“石器时代……壁画……遗址……四万年前……” 阿树倒抽一口冷气,那是黄金时代的古文字!这些壁画还在黄金时代之前四万年,那是什么时候?一定是天地刚刚开辟,人类刚刚出现的时代吧…… 但壁画上的这些人坚韧地活着,那些原始时代的人,对历史和未来都一无所知,但他们仍然活下去了。生活着,奋斗着,甚至充满快乐…… “看他们。”果子指着壁画上的一男一女和他们的孩子说,“他们像不像我们?” “倒还挺像的……”阿树感慨说,“历经不知道多少万年,无数次文明的兴亡,我们又回到了出发点……” “阿树。”果子在他耳边悄悄地说,“我们像他们一样好不好?” 阿树一怔,看向果子,果子的脸红了,垂下头说:“我还年轻,想再要一个孩子,我们的孩子……” 阿树呆了半天,终于明白过来,胸中蓦然被奔涌的狂喜所充满:“果子,你愿意跟我?可是我……” 果子嘴角含笑说:“我就爱听你呆头呆脑地讲故事呢。” 阿树狂喜地战栗着,几乎呼吸不过来,在这一刻,黄金时代或黑暗时代,过去或未来,一切都不再重要。他只有一个念头:果子会成为他的女人,他们将会有自己的孩子,从此平庸无奇地生活在一起。纵然已经不可能再有新的未来,一代代的人们,他们总会生活下去,在亿万年生命的无奈和时间的残忍中,追求自己渺小却充实的幸福。纵然有一天这颗古老的行星烟消云散,至少人类这个渺小的种族,在宇宙中这个叫做地球的洞穴里,他们真正活过。如同无边无垠的宇宙中,亿万其他洞穴中的其他生灵一样。 他颤抖地伸出手臂,紧紧抱住了果子柔软而温暖的身躯。 (发表于《科幻世界》2012年第8期)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一 我至今仍清楚记得大三的那个周日。正当暮春,一年中最好的时节。天气暖洋洋地,却还不到炎热,处处都是婉转的鸟鸣,空气中散播着淡淡花香。草木纷纷抽枝拔芽,生命的活力已经四处迸发,犹未尽情绽放。许多美好的事物似乎即将来临,却还尚未开始。我们的心常常被莫名的热情所充满,又不时感到说不出的忧伤。那天晚上,大勇走进宿舍的时候,步履轻快,哼着歌。和以前每次表白后垂头丧气的样子大不相同。 “成功了?”我忙问,觉得自己心跳也加速了。 大勇先是点了点头,又犹疑着摇了摇头,“其实我也不知道算不算……” “只要对方没直接拒绝,那就算成功了吧!”老大从上铺探出头说,“不容易啊老二,你追了沈琪两年多,终于把咱系花啃下来了!” “不能够吧?”老四怀疑地说,“沈琪会看上他?除非老二中了五亿的大奖……” “你们别打岔。”我说,“大勇,究竟咋回事?仔细说说。” “一开始和上次差不多吧,我叫她下楼,把今晚的电影票递给她。她一开始不要,我又说了几句,她就接过来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转身走了。” “这……不就是拒绝么?”我说。 “不过她走了几步,又回过头跟我说。什么时候我能送她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再来约她还差不多。我也没多想,就说好,她笑了笑就走了。我这一路都在想,怎么能攒到钱,买到那么多玫瑰呢?” “傻啊你!”老四立即指出,“怎么话都听不明白?沈琪是摆明了让你知难而退!” “啥意思?”大勇挠头说。 “看看你身上的破衣服裤子。”老四刻薄地说,“加起来还没一百块吧?谁不知道你是半个贫困生啊,哪儿来的钱送她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那少说得……四五千,抵得上你大半年的饭钱了。沈琪这是被你烦透了,找个理由拒绝你而已。” “是这意思?”大勇如梦初醒。 “老四话糙了点,可说得没错。”老大接口说,“老二,你追沈琪这么多日子,兄弟们也不是没提醒过你。她这样的女孩,大城市出来的,家里又有钱,娇生惯养,根本就不适合你。你再怎么努力她都不会接受的。我看她是怕你再继续缠着她,才故意出个难题给你。你要是办不到,下次当然也就没脸再去找她了。” “我怎么办不到?”大勇不服气地说,“不就是几百朵玫瑰花么,就算四千五千,我打工,我赚钱,我省吃俭用,过个一年半载的,就不信攒不下这个钱!” “笨啊,还一年半载,沈琪那样的,几十号人围着她转,能等你个一年半载?”老四嘲笑说,“听说最近戏剧社的一哥李佳,还有学生会会长孙凯都在狂追她,那可都是学校有名的风头人物,你哪个比得过?说不定过几天就和谁好上了,哪儿还有你的份!” “那怎么办?”大勇乞求地看着我们,“你们可得帮我啊!要不这样,我……我先跟你们借钱,去买玫瑰,这笔钱回头我慢慢打工还给你们!” “这……”老大有些为难,看了看我和老四,老四冷笑两声,扭过头去玩电脑。我想了想说:“大勇,大家不是不肯帮你。而是不想害你。这次沈琪摆明了在整你,你还借钱给她送玫瑰,无端背上一身债,那不是傻么!再说,就算你东拼西凑地买到那么多玫瑰了,沈琪也答应和你约会一次,看完电影吃完饭,人家还不是说声byebye走人?你这么多钱还是白费。放弃吧,这种事是勉强不来的!” 大勇不甘心地想说什么,却终于没说出口。长叹一声,倒在床上发呆。我知道他一定还不死心,也不知说什么好,只有让他自己先冷静一阵了。 人与人之间,有时候也不知是缘还是债,反正自从姜大勇在新生会上第一次见到沈琪,就对她一见钟情。当然,那时候十个男生有九个被沈琪吸引,放胆去追的也有三四个,大勇不算特别。但两年下来,其他人都慢慢知难而退,班上男生里也就大勇一个人还在坚持了。 人人都看得出,他和沈琪家庭背景也好,生活方式也好,都是两个世界的人,完全不相配,沈琪不可能会喜欢他,但他仍然固执地一头栽下去,成为沈琪最忠实的裙下之臣。我们也劝过他好几次,可他就是不听。接二连三表白失败,也没有动摇他的决心。今天是第四次,他既然从沈琪的一个借口中看到希望,这个执念就只有越来越重,不会自己消失的。 沈琪身材高挑,眉目如画,长发如瀑,生得那叫一个漂亮,还能歌善舞,是好几个社团的骨干,走到哪儿都会把男生的目光吸引过来。大家口头上虽刻薄,心里谁没点想法呢?只是我们比大勇多了点自知之明,知道沈琪眼高于顶,不会看上我们这种普通男生的。有时候,我还挺羡慕大勇的,毕竟他敢于表达自己。沈琪虽然烦他跟赶苍蝇似的,但心里毕竟记住了这个人,而我呢,她可能根本没意识到我的存在。 不过大勇也就这样了,他的经济状况我清楚得很,每个月也就靠家里寄的五百块钱,加上自己打工赚的一两百紧巴巴地过日子。用的电脑手机都是二手的。他虽然不算是孝顺孩子,但也不至于让下岗的父母给他寄棺材本来。另外能借钱的,也就是我们几个哥们,大家自然也不会给他钱让他做傻事。我实在想不出,他能从哪弄到好几千块来买玫瑰,就是卖血一时也赚不了那么多吧? 不过大勇却另有主张。第二天,他一早就出去了。中午的时候,我在图书馆看到他,他正在聚精会神看一本大部头的英文书,好像是物理方面的,上面都是鬼画符一样的公式和符号。我大感佩服,这家伙平常看四级英语都头疼,怎么现在钻研起学术来了? “干吗呢?看破红尘,大彻大悟,发愤苦读了?”我在他身边坐下,打趣说。 “我在想办法呢。” “什么办法?”我好奇地问。 “这个现在……还不能说。”他吞吞吐吐地说,“我也不知道是否一定成功,但是如果有可能成功的话,那就一定会成功。” “你打什么哑谜?” “总之本周六。”他认真地说,“也就是五月十九日,会有九百九十九朵玫瑰的,也许更多。” “你哪儿弄的钱?还是你家亲戚是开花店的?”我大是讶然。 大勇还没回答,这时候沈琪出现了。她穿着雪白的上衣,配一条红色长裙,玉立亭亭,光彩照人。隔着十几米远,我们就感受到她的容光,好像周围的书架都亮堂起来了。 沈琪远远看到我们,脸色微有些尴尬,但仍礼貌地向我们点点头,转头要走。我知道她是避大勇,和我无关,但心里总有些不是滋味。 “沈……沈琪!”大勇却涨红了脸,大声叫住了她,“跟你说件事!”快步走了过去。我犹豫了片刻,也跟了过去。 戏剧社的李佳从沈琪后面冒了出来,脸上都是敌意。这家伙是个有钱的小开,一副花花公子的样子,挺让人讨厌。不过不可否认,比我和大勇加起来都要帅。他看到大勇过来,摆出一副护花使者的模样,挡在沈琪面前。 “沈琪,我有话跟你说。”大勇完全无视李佳的存在。 “那件事……昨天不是跟你说得很清楚了么?”沈琪见躲不过,无奈地说。 “没问题。”大勇说,“我已经预定好了,本周六晚上七点半,你等着,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准时送到你宿舍!” “什么?”沈琪大概以为耳朵出了毛病,“你不会真的去买花了吧?” “这你不用管,到时候你就知道了。”大勇雄赳赳地说,可下一句话又露了穷酸本相,“那个,快中午了……一起吃饭吧,我请你吃学一食堂的排骨,好不好?” 我不知道大勇玩得是哪出,先约会,后送花?还请人家女生去食堂吃饭?亏他想得出。 沈琪不禁莞尔,李佳更是从鼻子里发出了冷笑。沈琪笑了笑,抬头正色说:“那不行,说好了,等我收到你的花,再跟你吃饭。” “好吧。”大勇说,“那你周六在宿舍等着,玫瑰花会送到你楼下的,到时候你一定下来啊。” “好啊。”沈琪说,“那先这样,我们戏剧社还要排练呢,先走啦!”不忘向我点点头,转身翩然而去。 沈琪走了半天,大勇还失魂落魄地靠在书架边上,目送已经走过拐角的沈琪。我问他:“你没毛病吧?你的计划就是假装送花,先骗沈琪出来约会?” “当然不是。”大勇说,“我有一个更好的计划。你绝对意想不到。” 二 大勇追沈琪以来,什么事都和我商量,可这回一反常态,死活不肯把他的计划告诉我,不过到了下午,我还是知道了。说来也巧,那天我上一门选修课,下课以后经过隔壁的自习室,偶然向里看了一眼,就看到大勇在自习室的一个角落里埋头写着什么东西。我心里有些奇怪,这家伙一般去的几个自习室我都知道,从不到这里来。今天怎么会跑到这么远的教室来自习?难道是要躲开认识的人? 我一时好奇,从后面进去,悄声蹑步走到他背后,从他肩膀上望下去。看到他在一张信纸上奋笔疾书: 遥远未来的子孙们: 你们好么?我是你们的老祖宗姜大勇。当你们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可能已经是公元2200年,3000年甚至10000年了,我不知道你们在什么样的社会里,过着怎样的生活,我想象不出来,未来的一切都超出我们的想象。但我知道,历史是连续的,你们是我的子孙…… 这他妈是什么玩意?我心里嘀咕着,继续看下去。 你们的DNA来自于我的遗传,没有我就没有你们。当然,没有我挚爱的伴侣,也就是你们的祖奶奶,同样也不会有你们。因此,你们的存在,在某种意义上是从我和你们祖奶奶的相遇开始的。她叫沈琪…… “什么?!”我不禁惊呼出来。 大勇回头看到我,脸色变了,手忙脚乱地就要把信纸藏起来。 “别别,究竟怎么回事,给我瞧瞧!”我好奇心大盛,不由伸手去抢,大勇一时慌张,被我一把将信纸抓到手里。大勇大叫“还给我”,又往回夺,两人打闹起来。其他自习的同学不满了:“你俩闹什么,要打出去打!” 我慌忙道歉,和大勇一起退出教室,到了楼梯口。大勇看到信纸仍被我拿在手里,脸上红一阵白一阵,又也不便发作,最后放弃了。无奈地挥了挥手,任我读下去。 ……没有我们的恋爱和婚姻,也就没有你们,孩子们,你们要意识到这一点。但我和你们祖奶奶之所以在一起,是因为我送给了她自己买不起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才终于感动了她。这些玫瑰,在你们的时代肯定不算什么,但是我却难以负担,而如果没有这些玫瑰,我和沈琪就不可能在一起。因此我必须向你们请求帮助!人类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我相信时间机器在你们的时代应该已经实现(如果还没有实现,就请把这封信一代代传下去,直到时间机器问世的时代),那么请你们设法返回这个时代,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送到公元2012年5月19日晚7点30分的燕华大学,三十六楼楼下,那是你们的祖奶奶沈琪住的地方,我会在那里等着…… 读到这里,我实在忍不住,扔下信纸哈哈大笑起来,一边笑着捂着肚子,一边指着大勇说:“你……你想出来的就是这……这点子?你小子《科幻世界》看多了吧,哈哈哈!”大勇虽然经济拮据,每个月花好几块钱买《科幻世界》是省不了的。但我没想到他沉溺科幻到这个地步! 大勇却没有笑,叹气说:“早就预料到你会是这个反应,所以我不想告诉你。” “可你这……也太匪夷所思了吧!哈哈……” “但这确实很可能啊!”大勇郑重地说。 “好!你说,这怎么可能?”为了笑得更开心,我暂时止住笑声。 大勇的逻辑说来倒也简单。他说,将来是不确定的,从一个世界中会分化出无数可能的历史分支来。在某一个可能的分支中,他和沈琪将会结婚,生下孩子,孩子又会有孩子……而这一切之所以可能的基础,就在于他送了沈琪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而这些他是根本没有财力送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和沈琪就无法在一起,而那些后代也不可能存在。所以他们为了解决这个悖论,维持自身的存在,必然会设法回到这个时代,送给沈琪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你这不是扯淡么!”我笑够了之后,严肃地指出,“既然你不可能送给沈琪九百九十九朵玫瑰,那么你和她的那些虚拟后代当然也不可能存在。既然没有那些后代,哪儿有人会穿越时空来帮你?洗洗睡吧你。” 大勇反倒笑了起来:“许琛,你完全没有理解,这才是最关键的部分!当然,在绝大多数未来的历史分支中,正如你所说的那样,我和沈琪什么关系也不会有。但是总有一个可能的历史分支里,我和沈琪会因为来自未来后代的帮助而在一起的。” “为什么会有那么一个历史分支?这压根就不可能!” “这么说吧,你想想,假设你是我的后代,有一天你看到了老祖宗的来信,然后穿越时空,回到几百年前,帮助老祖宗和他爱的女人在一起,恋爱结婚,生儿育女,然后才有了自己的一代代先祖,有了自己。这逻辑没有矛盾吧?” “这成了一个首尾循环的因果链……”我沉吟着,“总觉得哪里不对劲……不过逻辑上……好像也没有矛盾。” “也就是说,你承认这是可能发生的了?” “这个……”我觉得好像被他绕进去了,踌躇着说,“也许吧……” “既然你承认是可能的就对了。”大勇说,“在无数可能的历史分支中,这件事必然会发生。” “那……那也不至于会落在你头上啊。”我说,“照这么说,我也可以给后代写一封信,让他们撮合我和沈琪,李佳也可以写。谁都可以写。” “但是你们没有这样去做。”大勇说,“甚至没有想到这种可能性。只有我这样去做了,所以是我姜大勇进入了这个历史分支。因为这封信,我和沈琪的命运已经联系在一起了。” 这回我已经完全被他搞晕了,说不出话来。 大勇见我哑口无言,有些得意,继续发挥说:“其实早上我想到这一点的时候也很犹豫,觉得自己简直疯了,这怎么可能呢?但在逻辑上又完全无懈可击!我跑到图书馆去找了几本讲时间理论的书看,结果越看越迷糊,可在见到沈琪的那一刻,我心里忽然明白过来:今天碰到她是有意义的!如果我不叫住她,告诉她这件事,那么这件事就无疾而终,我和沈琪就算完了。因此,我必须自己选择进入这个让我们的后代非帮助我们不可的可能历史分支里,我必须告诉她我会在周六那天送给她那些花,这样木已成舟,才会确定下来。” “所以你高调宣布要送她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花?就是为了选择进入这个……让你们后代穿越时空来撮合你们的所谓历史分支里?” “是,这也是为了让我自己下定决心。” “哼……”我想了半天,倒没想到什么特别有力的话来驳斥他,不过我心里当然一丝一毫也不相信。最后我说:“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未来会发明时间旅行的基础上,这方面矛盾太多了,不是有什么外祖父还是外祖母悖论吗?我看根本不可能有时间旅行。” “一千年前,人们不知道地球是圆的,一直向西走可以回到最东方;一百年前,人们也不知道会有电脑,一个小本子里都能装下整个图书馆;十年前,也没人能想到有智能手机——” “行了,别跟我这讲科技史了。”我说,“那你为什么不做个验证?首先呼唤你的后代在——比如说——下午四点半出现在这个楼道里,和你见面,等到证明成功了,再让他帮你送玫瑰花吧。”我说着,望了望四周,心里不知怎么有些发毛,好像那些未来人真的会在下一秒从墙壁里冒出来似的。 “他们当然没有必要来帮我们验证!”大勇抗议说,“他们为什么要来见我们?随便谁叫一声他们就出来,那不得累死了!但我说的事情就完全不同了。这关系到他们自己的存在!如果他们不来进行第一次推动的话,那么他们自己就没法存在!” “不跟你扯了。”我摆摆手,“总之这是不可能的。大勇,说到底,你自己真的信吗?” “为什么不信?”大勇激动地说,但很快眼神黯淡下来,长叹一口气,“我不知道,也许你说得对,这是不可能实现的狂想,但我真的……真的不能没有她。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吧。” 我有些不忍,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明白,我当然也尽力帮你。不过这事儿你先别跟别人说,否则闹大了不好收场,你再仔细想想,后悔还来得及。快到点了,打饭去吧。” 但我们不知道,这时候已经太晚了,事情开始向着难以收拾的局面发展。 三 晚上等我们回到宿舍,不由吓了一跳。狭小的寝室简直变成了鱼罐头,隔壁好几个寝室的男生都来了,黑压压的一大堆人。看到大勇,一拥而上把他拉进去。问他是不是答应在周六送沈琪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当众示爱。看来这事儿全系、全班、全楼都知道了。也不知是从哪儿传出来的,数目也给夸大了十倍。 这帮家伙以为大勇捞了什么外快,不住打听着。大勇一开始还想充面子,最后被缠不过,只好老实告诉他们,自己根本没有钱,打算跟同学借呢,既然兄弟们都来了,要不然就跟在场的每人借个一两百块的……他们一听到“借钱”二字,马上打哈哈说还有事,一哄而散。 好不容易打发了那些家伙,我打开电脑上网,却发现学校BBS上都有消息了,说我系某贫困生(没有点名)要一掷千金,送几千朵玫瑰追女孩子,还被顶上了十大话题。水军们激烈地争论着,这么做究竟值不值得啊,女生是不是都虚荣啊,凤凰男和城市女在一起有没有好结果啊,一堆乱七八糟的。 老大和老四自然也追问不休,大勇什么也不说,我也表现出不知情的样子,在二人怀疑的目光中。我们上床睡觉了。 就这样,我莫名其妙地成了大勇召唤未来后代的同谋。第二天,大勇想到一个重要问题,找我商量:如何把这封信交给他的后代呢?我向他指出,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赶着写这封信,无论如何他的后代收到这封信已经是上百年后了,他完全可以在和沈琪结婚以后再慢慢补写,然后一代代传下去。如果最后他没有收到那些玫瑰花,自然也不用浪费时间。 但是大勇觉得这样有问题。他逻辑异常严密地分析说,按照他的历史分支理论,在寄出信之前,他还没有进入那个和自己的后代发生联系的分支世界中。因此仍然不保险。他如果不幸先进入自己和沈琪毫无结果的历史分支中,那再寄信也没用了。只有在寄出信之后,并且确保后代能够收到信,他才能保证自己处于那个分支里。不用说,这一切必须在周六的玫瑰之约前完成。听起来倒也言之有理。 我们商量了几种办法,比如随身收藏着以后传给后代,或者把信放在袋子里里找个地方埋起来,都觉得不保险。谁知道信会不会丢失或者被其他人挖走?即使放在银行保险柜里也不保险,何况要是有那么多钱去保存这封信,不如拿去直接买玫瑰了。最后我想到一个主意:只要科技继续发展,因特网在未来必将稳定地存在下去,并且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会变得越来越牢固,也许可以把信发到网上,进行长期储存。 我们在网上搜了一下,果然发现以前孤陋寡闻,这个问题早就有人想到。网上有一个叫“Time-Capsule”的英文网站,和实体性的“时间囊”不同,这个网站就是把书信、照片、视频等电子资料储存起来,发送完成后,任何人,包括文件上传者自己都不能开启。只能在设定的一段时间后,比如二十年或五十年后开启。有的是谁都可以看,有的则需要相关的密码,都可以自己设定。并且20M以下的资料都是免费的。现在那个网站有几百万注册用户,最近火极了。网站上还专门说明了,他们已经预料到在未来几十年中可能发生怎样的意外,又采取怎样的各种保险措施避免数据遗失(包括储存数据在一个地下几百米的掩体里,号称连核爆也不怕),看样子也还靠谱。 大勇觉得这个网站很合适,于是把他那封洋洋五千言的信(后面还有许多肉麻文字,他没给我看)打出来,和其他一些关于他的资料放在一起。上传了上去。设定为一百年后可以提取,没有设密码(大勇怕万一密码由于什么原因没传下去,那就糟糕了,反正这些东西估计也只有他的后代才会感兴趣)。文件名是自动生成的,是上传时间和地点的组合,很好记:201205151430PEKING。他和沈琪的子孙将来可以凭借这个文件名提取其中的资料。 此事一了,我们都松了一口气,就等着周六出结果了。我已经参与到这个怪异的游戏中,但在心底对他那套理论还是难以置信。当然,网上的时间囊已经创设了,将来他的子孙不管是和谁生的,多半也能看到,不过届时他们大概只会对祖先的愚蠢哈哈大笑吧。 但事情却在另一个方向上越闹越大。 一掷千金送千朵玫瑰的事情,在大学里本来不算罕见,但因为一个是籍籍无名、其貌不扬的贫困生,一个是校园里风光无限的校花,在网上越炒越大,也越传越走样。最后,周三晚上,宿舍里就我一个人的时候,忽然有人“咚咚咚”敲门,又急又快。我诧异地打开门,却发现沈琪俏生生地站在门口,漂亮的脸却充满了愤怒的红晕: “许琛!”三年来我跟她没说过几句话,没想到她还能记得我名字,“姜大勇在不在?” “他……他当家教去了。”我小心翼翼地说,心下惴惴,不知道沈琪突然来是什么意思。 “那好,我就跟你说好了。”沈琪把一张报纸甩给我,“这是怎么回事?” 我接过报纸一看,是《燕京晚报》的社会新闻版,两行醒目的标题跃入眼帘,“贫困生一掷千金,千玫瑰打动校花”,我大吃一惊,仔细看下去,原来是本市的晚报记者道听途说,把几件不相干的事揉在一起,登出了一则花边新闻,说燕大某系贫困生姜某某花了大钱买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在女生楼下等了一夜,终于感动了燕大校花沈某……配的是不知哪个大学男生求爱,和女友热情相拥的照片,旁边都是玫瑰花,看上去倒很合拍。就是那女生的背影也有几分像沈琪。报道的重点在男女主角的身份差异上,下面还有编者按,道貌岸然地批判当代大学生的爱情观、消费意识等。虽然没有点名,但本校知道沈琪的人不少,很容易看出指的是谁。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我摇头说,“这些记者,根本就是胡编乱造!” 沈琪怀疑地看着我:“就是你们跟记者爆的料吧?今天好多认识我的人打电话都问我,是不是收到几千朵玫瑰,是不是跟一个姓姜的男生好上了!这不是毁我名誉吗?许琛,我本来觉得你这人不错,想不到你居然和姜大勇一起——”说着泪水就要夺眶而出。 “没这回事儿!”我忙澄清说,“这两天我都跟大勇在一起,在……忙别的事情。我敢保证,他既没有上网发帖,更没有找什么记者,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样的,我也不知道。” “哼,你们不知道,难道是我找报纸的人说的?”沈琪气鼓鼓地说。 “我不是那意思,不过当时还有别人在吧,你为什么不问问其他人?” 沈琪明白我指的是李佳,总算冷静了一点,想了想说:“好,这件事我会弄清楚的,如果证明是姜大勇干的……哼!”说完扭头走了。 等姜大勇回来之后,我跟他说了这事儿。大勇连连叫冤,说这事儿他巴不得越机密越好,怎么可能会跟记者乱说?当时就急着要找沈琪解释,我告诉他,沈琪现在在气头上,空口无凭也没用,不如等沈琪问清楚了再说。 第二天,我意外地忽然接到一个陌生号码的电话:“请问是许琛么?我是沈琪。”声音柔柔的,非常好听,和昨天判若两人,我半天没回过神来。 “喂,是许琛吗?这是你的号码吧?我找你老乡问的。” “对,对,是我。”我忙说。 沈琪跟我说,事情已经查清楚,是李佳跟人乱说的,又在学校BBS上爆料,本来只是想让大勇出丑,想不到以讹传讹闹上了报纸。她已经把李佳狠狠骂了一顿。昨天她实在气急了,跟我乱发脾气,很对不起。 我忙说不要紧,问沈琪要不要自己和大勇说,这时候他在水房洗衣服,可以叫他过来。沈琪说不必了,但却没有挂断。沉默了一会儿,问:“那……姜大勇是不是真的要买那么多玫瑰?” “这个……”我不好说是,也不好说不是,更不好把大勇纯属空手套白狼的计划告诉她。 “他不会是跟你们借钱的吧?那也太……” “那倒不是,不过只要能和你约会,大勇他肯定是愿意倾尽一切的。” “其实我只是想找个理由让他知难而退。”沈琪幽幽地叹了口气,“想不到惹出这么多麻烦。其实我对他根本……就算他真的送了那么多玫瑰,我也不……你是他好朋友,还是劝他放弃吧,好不好?” “我知道。”我说,“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劝他。” 沈琪还想说什么,却欲言又止,挂了电话。我在想怎么跟大勇说。还没想明白,大勇端着一盆衣服回来了,我告诉他沈琪打过电话,看到他满脸期待的样子,又有些不忍,最后还是吞吞吐吐把沈琪的意思委婉说了。 “我知道。”他脸色苍白地说,“她一定会这么说的。但她不明白,等到那些玫瑰花从天而降的时候,事情就完全不同了。在这条历史线里,我们确定、一定以及肯定是一对。” 四 我给报社打了电话,指出他们报道的谬误,敦促他们发声明更正,但报社的人老奸巨猾,他们轻描淡写地口头道歉之后,从我嘴里套出了送花事件的确凿时间地点。而那篇应有的更正启事,我等了好几天也没看到。 周六到了。天气很好,阳光灿烂,蓝天白云,看上去只是普通的一天,没什么特别的。 但对于姜大勇和沈琪来说,这是决定命运的一天。或许对于这个世界也是如此,这将是验证时空旅行是否可能的绝佳契机。假如真的有未来人带着那些玫瑰花来到我们这个时空,整个世界,整个历史,甚至整个宇宙,都将会完全不同。那将是何等激动人心! 遗憾的是,这一切都依赖于大勇的时间理论。而大勇这人,虽然脑子里装满了各种稀奇古怪的科幻设想,却一点也没有小说中科学天才的聪明睿智,高数补考才过,好几门专业课勉强及格,对他的论断,我实在没什么信心。 整个白天都没有什么异常,天上没有出现飞碟,也没有人从空气中冒出来,更没有人报告在校园什么地方出现了神奇的闪光或其他异象。我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可笑,怎么真的被大勇那套给蛊惑了?六点多的时候,我看到大勇一个人在楼梯拐角处站着,点上了一根烟,云烟缭绕,显得有些焦躁。 “干吗呢?”我走到他身边。 “我在等他们。”大勇说,然后对着墙壁,带着几分乞求的意味说,“差不多是时候了,你们……如果来了的话,就出来吧,好不好?” 墙壁当然冷冰冰地无动于衷。 “不会有人来的,大勇,你……清醒点吧。”我觉得他已经有点神经质了。 “当然不会。”他苦笑了一下,“说好了,要等到七点半的。” “七点半也不会有任何人来的,你醒醒好不好?”我忍不住说,“如果因为你这种小事就要劳烦未来人出现的话,那以前什么世界大战,导弹危机,刺杀政变,未来人早就不知道来了多少次了!” “你说的也有道理,这几天我也在想这个问题:这是时间旅行上的费米悖论。”大勇叹了口气说。 “什么悖论?” “费米悖论,是科学家费米提出的一个问题:如果宇宙中充满了各种外星人,为什么我们看不到它们?同样,如果时间旅行在未来实现了,为什么古往今来从来没人见过任何时间旅行者呢?” “对呀,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怎么都不信,未来的无限时间中,人类始终无法发明跨越时间的方法。”他目光炯炯地说,“或许他们的确以某种方式来了不知道多少次,只是非常隐蔽,我们没发现而已。” 大勇对于外星人和时间旅行之类科幻设想的执着,正如同对沈琪的痴恋一样,向来充满了不切实际的狂热。以前我经常笑话他,但这次不知怎么,我竟有点被他打动了。是啊,未来的时间是无限的,我想。“无限”这个念头压倒了我,不是一百年,也不是一千年一万年,而是无限长的未来。谁知道在那些不可思议遥远的将来,我们的后裔会创造出怎样的奇迹?我们完全无法想象,正如古人无法想象现代人飞天入地的神通一样。 但这件事的奇妙之处在于,那些遥远未来的后裔,他们能否返回过去,我们不需要等一百年或者一千年才知道。说不定在一个多小时后就会知道。 快七点的时候,大勇就换上了他最体面的一套衣服——也无非是质地普通的白衬衫和西裤,揣着他当家教赚的两百块钱,双手空空如也地下楼去了。不管怎么说,我们宿舍兄弟自然是他责无旁贷的后援团,于是都跟着他去了。 到了女生楼下,我们吓了一跳,虽说还不到人山人海观者如堵,但至少也有好几十人在那等着了,有男有女,大部分是我们的同学,也有些不认识的,都聚在楼门口的小喷泉前面。看到大勇来了,大家都欢呼起来。大勇俨然已经成了校园名人。 不少人过来鼓励大勇,也有人阴阳怪气说风凉话,有人好奇问花在哪里呢,大勇机械地敷衍了几句,心思自然不在他们身上。我抬头向楼上的女生寝室望去,沈琪宿舍的窗帘拉开了一条缝,正有人从里向外看,依稀正是沈琪本人。她看到我,立刻合上窗帘离开了。 没过多久,一辆小面包车倏然而至,在喷泉前停下。车身上印着“燕京晚报”几个字和图标,一男一女两个记者拿着话筒跑下车来,很快在旁人的指点下锁定了目标,向姜大勇奔来,人还没到跟前,一连串的问题先滔滔不绝而来:“同学你好,请问你就是今天送花的男主角么?你的花呢?听说你家里条件不好?你有没有申请贫困助学金?你父母都下岗了对不对?你花那么多钱送花的事情他们知道吗?你觉得这样花钱值得吗?你是否——” “我的事,你们他妈懂个屁啊!”大勇忍无可忍地骂了出来,“滚开!” 记者继续纠缠着,我和同寝的兄弟们好不容易才把这两个饶舌记者拉开。这时候,学生们已经越聚越多,有些是过路的,也停下来看热闹,后来总共差不多有一两百号人。不知是谁起得头,大家开始乱哄哄的唱歌,歌声此起彼伏,在春夜的校园里回荡着: 她总是只留下电话号码,  从不肯让我送她回家。  听说你也曾经爱上过她,  曾经也同样无法自拔。  你说你学不会假装潇洒,  却叫我别太早放弃她。  把过去全说成一段神话,  然后笑彼此一样的傻。  ……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 让我用心把你留下来。 悠悠的唱着最炫的民族风, 让爱卷走所有的尘埃。 …… 起来,饥寒交迫的奴隶, 起来,全世界受苦的人!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 要为真理而斗争! …… “尼玛国际歌都出来了,再这么下去真hold不住了!”老大忧心忡忡地说,“再喊两句抗议食堂涨价,宿舍丢车之类的口号,咱们得被当成组织集会闹事给学校处分了……” 我想着刚才和大勇的讨论,一路都在琢磨时间旅行的问题,心神激荡,就没仔细听他说什么。看了看表,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七点二十九分。太阳刚刚落到地平线以下。我抬起头,仰望着黄昏暮色初现的天空。忽然之间,有一种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渺小之感。 时间是何其神秘而怪异!我出神地想,在我们之前的千万年中,不知多少代人生活过,而今却如电光石火,无影无踪。他们从何而来,又到哪里去了?在更久远的时代,人类之前的多少亿年之中,又有多少奇形怪状的生物出现又灭亡,有谁知道?有谁纪念?如果我们不能回到过去,那些古老久远的世界将会永远失落。就连我们的世界也会被后人遗忘…… 人类总是渴望着返回过去,渴望着重新找回过去的历史。我们建立了博物馆,纪念馆,读着各种历史故事,看着那些重现遥远古代的电影,甚至幻想自己穿越到过去,就是为了满足内心这个一直无法满足的渴望……毫无疑问,只要有一丝可能能够返回过去,人类必然会不遗余力地发展出这样的技术,一偿这个亘古以来从未放弃的心愿。 那么真的会有人从遥远的未来到来么?改变历史的一刻,真的会在下一秒就出现么?奇迹会发生么? 我想象着,或许面前会忽然出现一道发光的拱门,会有一些奇装异服的家伙捧着一束束鲜花从门中鱼贯而出;又或许有千万朵的火红玫瑰莫名其妙从天而降,将整个大学淹没在花海中,或许在一瞬间,那些玫瑰会像施了魔法般从地下疯长出来,开遍整个校园;甚至或许天边会出现一颗比满月还亮的超新星,然后膨胀成一朵玫瑰色的星云,中间好像孕育着无数玫瑰花瓣……谁知道呢,在遥远的未来,谁知道他们会有什么样的能力?我们无法想象,无法猜度。 前提是:如果他们来的话。 我又看了看表,已经七点半了,我向天上看去—— 异象出现了! 五 那一刻我清晰地看到,一颗绚烂得诡异的火流星,划过头顶暮色苍茫的天穹,消失在东南方向的天区。光芒灿烂夺目,如烟花般美丽。 我的心狂跳起来,在那一刻,我忽然相信这一切都是真的,大勇是对的,未来人真的会来到这里,带来那些神秘的花朵,改变大勇和沈琪的命运,我彷佛已经闻到了空气中的玫瑰花香,看到了嫣红的花束在人群中若隐若现,甚至在喷泉的水花之后,看到了未来人闪光的魅影…… 流星消失了。 男生女生们还在唱着歌,好像是一首老歌: 我早已为你种下,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从分手的那一天,九百九十九朵玫瑰。 花到凋谢人已憔悴,千盟万誓已随花逝烟灭。 …… 我转身四顾,发现除了我没有人注意到那颗流星,大勇也没有。我紧张地左右搜寻着,除了热闹的人群,却没有看到什么异样。我又抬起头,向着天空张望,但再没有第二颗流星出现,夜色又深了一层,几颗星星从夜幕中露出头来,一眨一眨,正如沈琪明亮而遥不可及的眼睛。 歌声渐止。一阵微冷的风吹过,各种幻影都消失了,露出了冰冷而坚硬的现实。 一分钟过去了,然后是两分钟,然后是五分钟……还是什么都没有出现,一切如常的平淡,平淡得无聊。那时候,在喧嚣的人群中,我感到一种深深的绝望,对时间本身的绝望。我忽然明白了,不会有什么时间旅行,永远不会有,过去与未来永远不会相遇。这一切不过是我们青春的疯狂和愚蠢,一切都毫无意义。我们的热情会冷淡,梦想会破碎,爱恋会忘却,我们会庸庸碌碌过完这一生,然后老去,死掉,将来的世代也不会有人想起我们这些平凡的人。我们将在历史深处腐烂,然后挥发,如同从未存在过一样。 转眼间已经十分钟过去了。大勇仍然笔直地站在门口的喷泉前,如同铜像般坚定,但还是没有一朵花出现。围观的人们发现了不对,他们窃窃私语着,不时传来窃笑声,人们开始恶意地等着看大勇出丑。 “喂,你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呢?别骗人啦!”人群中有人喊了一嗓子,我看到此人正是李佳。其他人也纷纷附和。 “就是,没花你折腾个屁啊!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都是骗人的,看来校花也不会出来了,走吧走吧!” 质疑声此起彼伏,两个记者倒是兴奋起来,两个人交头接耳,我估计他们又想整个什么新闻出来。我看到李佳从人群中出来,向他们走过去,好像要跟他们爆料的样子,说不定又要想什么招数来整大勇。我好像已经看到了明天报纸上的新闻标题“追求不成作秀报复,千朵玫瑰子虚乌有”…… 哄笑声越来越响,我再也看不下去,转身离开了。 我到学校外面转了一圈,等再次回到女生楼前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了。楼前的看客都已经散尽,就连老大和老四也走了,喷泉前空荡荡的。但如我所料,大勇还笔挺地站在门口,等着那些注定不可能出现的玫瑰,悲壮得如同风车前孤独的堂吉诃德。 我走到喷泉的后面,才发现大勇身边还有一个女孩子,悠然坐在喷泉池的边沿上,梳着马尾辫,是一个陌生女生。我听到她说:“喂,你到底要等到什么时候?” 大勇没有回答。 “你又拿不出玫瑰,她不会下来的。”马尾辫说。 “我知道。”大勇沉声说,“不过我还是想站在这里。” “为什么?” “我愿意。”大勇从牙缝里蹦出三个字,又仰头看着沈琪的窗口。 其实我明白,到了这个时候,大勇已经出尽了丑,他已不在乎结果,只是想多守护一会儿自己的爱情和梦想,就算站到深夜,站到明天早上又如何呢?生命如白驹过隙,这一切青春的冲动和狂热,转眼就会无迹可寻。做什么,不做什么,除了在自己的内心中,都没有差别。 我不想再打扰他,但也不想离去。其实我也想站在那里,看一眼沈琪的窗户…… 就在这时候,那些玫瑰出现了。 六 没有从天而降,也不是从虚空中冒出来,只是一个送货员,蹬着一辆三轮车进了校园,从林间小道上悠悠骑了过来。三轮车上,放着一筐筐扎好的玫瑰。火红一片,煞是好看。 大勇根本没留意背后的三轮车,等车到了跟前,停了下来,大勇骤然看到满满一车的玫瑰,顿时目瞪口呆。 “请问您是姜大勇先生吗?” “我……我……我是。”大勇几乎找不到自己的声带了。 “我们是花解语幸福花店的,这是我们店的卡片。这里是给您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还有三百支小蜡烛,请您签收。” 大勇激动万分:“这……这是谁跟你们买的?是什么人?” 送货员为难地摇摇头:“这个……顾客说,让我们不要透露……” “告诉我!”大勇忘乎所以地抓住他的手说,“你一定要告诉我。说啊!” 送货员吓了一跳,求援地向我看了一眼,才说:“好吧,是位中年女士,戴着面纱,口音有点奇怪,付的是现金。” “中年女士。”大勇喃喃说,“戴着面纱……”显然想不出什么端倪来。 送货员把好几筐花和蜡烛搬下车,骑车回去了。三轮车从我身边经过,大勇还在极度震惊中,看着那些花,似乎在怀疑其真实性。 “大勇!”我定了定神,向他走去,“花真的来了?” “老琛!”大勇一把抓住我的手,“你来看,这些花,是我……我和沈琪的后代……他们……我们……真的,这居然是真的!”他已经激动得语无伦次了。 马尾辫女孩捧起一束花,放在鼻子下深深嗅了一口:“好香啊!” 就这样,我们帮大勇把那些蜡烛摆成“沈琪”两个字,再加一个心形,点了起来。玫瑰和烛光给了我们勇气,我们每人捧着一束上百朵的花,仰头叫着:“沈——琪——” 看到这里有热闹瞧,人群很快又聚集起来,大家一起叫着沈琪的名字。各个寝室的女生都探头看着我们,议论纷纷。我看到沈琪的室友走到阳台上,笑着向我们做了一个神秘的手势,好像是说,沈琪马上就下来。 终于门开了,沈琪娉娉婷婷走了出来。她上身穿着一件粉红色T恤,下面是牛仔短裤和白球鞋,戴着一顶小巧的针织帽,打扮得又青春又活泼。在烛光映照下,红扑扑的脸蛋更显得娇美不可方物。 人群安静了下来。沈琪站在大勇面前,大大方方地一笑:“这些玫瑰很漂亮,谢谢。”她说。 “你……你更漂亮。”大勇结结巴巴地说了一句俗不可耐的套语。 沈琪笑了笑说:“想不到你真办到了……说吧,我们去哪里?” “去……去东门的菲尼克斯酒店……” “啊?” “不不不。”大勇忙不迭地解释,“我是听说,酒店里有个茶吧,茶很好的,我听说你最爱喝茶……” 沈琪扑哧一笑:“好啊,那多谢啦。” 她向我微微一笑,向外走去。大勇跟了上去,人群给他们让开了道,有人开始鼓掌欢呼,简直跟送新郎新娘入洞房一样热闹。 “喂。”我在他们后面叫道,“这些玫瑰怎么办?” 沈琪回过头来,嫣然一笑:“我和楼长阿姨已经说好了,你们帮我把它放在会客室里吧!谢谢!” 大勇倒好,如愿以偿和梦中情人约会去了。其他人也散了,只有马尾辫主动帮我,我们两个人把那些玫瑰都抱进楼里去。又把地面的蜡烛收拾了一下,忙碌了有半小时。 马尾辫告诉我,她叫窦乐乐,是天文系的,也是住这个楼的,和我们一级。她对大勇和沈琪的故事很感兴趣,跟我问了不少八卦。我跟她说了大概,当然没提什么时间旅行,免得被人当神经病。窦乐乐问我他们有没有戏。我摊了摊手:“这事儿我哪儿知道?” “其实我觉得不成。”窦乐乐却说。 “你根本不认识他们,怎么知道?”我好奇地问。 “你没听说过女人的直觉么?”窦乐乐认真地说,“看他们说话的样子,沈琪对姜大勇当然很礼貌,或许也有几分感动,但眼神里没有那种喜欢……不过……” “不过什么?” “没什么,瞎说的,嘻嘻。” 我和窦乐乐道别后,回到宿舍,老大他们又问了我半天。我告诉他们真的有人为大勇送了九百九十九朵玫瑰来,而大勇也和沈琪成功约会,他们惊讶得合不拢嘴。拉着我问了半天。可惜,我也说不出多少有用的。 过了十二点,大勇还没回来,我们自然也无心睡眠,开始猜测他们干嘛去了。老大和老四口沫横飞,开始描绘大勇和沈琪在一起的可能情形,两个人怎么在电影院里相依相偎,或者在湖边搂搂抱抱,大勇怎么上下其手,沈琪怎么欲拒还迎,好像亲眼目睹一样。我又好气又好笑,斥道:“你们这帮家伙,不加点咸湿情节会死啊!” 到了一点半,大勇终于回来了。不免又被我们拉住,问了半天。大勇带着幸福的傻笑,一句话也不回答,倒在床上,像是在脑海中又咀嚼了半天。在我们已经问累了的时候,却没头没脑来了一句:“完美,真是太完美了。” 他终于告诉我们,这是一次完美的约会。他们一起去喝了茶,看了晚场电影,又吃了夜宵,然后他送沈琪回宿舍,再回来。经历虽然普通,但是和沈琪在一起的过程完美之极。他们谈人生、谈理想、谈童年往事……她的一颦一笑,一言一语,都那么可爱,令人回味无穷,他一生从来没有这么难忘的体验。 “别扯那用不着的,你们有没有——”老四两根大拇指碰了一下,做了一个“kiss”的手势。 大勇倒吓了一跳:“当然没有!手都没拉过呢。” “那后来呢,有没有约下次?”老大问。 “这倒没有。”大勇说,“不过一定会有下次的,还会有下下次,再下次,订婚,结婚……” “为什么?” 大勇又傻笑起来:“因为……因为那些玫瑰花出现了。”老大和老四莫名其妙,只有我明白他的意思:玫瑰花的出现,就意味着在这条历史分支中,他和沈琪将终成眷属。 我躺在黑暗中,心里不知什么滋味。 七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变成了大勇,和沈琪面对面坐着说话,倾谈,一起并肩在校园的林荫道上走着,说笑着……她似乎就在我身边,又恍兮惚兮,遥不可及。夜里醒来,我发现自己的眼眶湿了。我擦了擦眼睛,又朦胧睡去。 第二天,大勇一早就把我拉起来。“干什么!”我嘟囔着说,“昨天那么晚才睡……” “老琛,有事跟你商量!”他显然还沉浸在昨晚的兴奋中,不理会我的抗议,把我从床上拉下来。我无奈地披上衣服,跟他出去了。 大勇拉着我一边往没人的地方走,一边喋喋不休地说:“老琛,咱们把事情想得太复杂了,以为他们会用什么不可思议的高科技手段。其实很简单,他们只要穿越到我们的时空来买下那些花就可以了,自然不用暴露自己。还记得我昨天说的费米悖论么?也许答案就那么简单,未来人就在我们身边,但我们认不出……” “也许吧。”我打了个哈欠,懒得和他做这种无聊的讨论。 大勇在兴头上,没觉出我的冷淡,还继续絮絮叨叨:“我想了整整一晚上。你说下次什么时候再约沈琪比较好?我觉得她对我也不讨厌,还是挺有戏的。不行的话,就再写封信给未来人,让他们想想法子。所谓帮忙帮到底,送佛送到西——” 我听得心烦意乱,猛然停住,从兜里摸出一张纸条塞到他手里。大勇莫名其妙地打开纸条:“这是什么?” “花解语幸福花店的收据。”我说,“玫瑰呢正好他们促销,打了个五折,一朵两块,我要还到一块八,他们不干,不过好说歹说,另外便宜给了我三百根小蜡烛,我就一起买下来了。加上送货费,一共两千零五十七块。你每个月还我一百,两年之内差不多能还清。实在不行的话,毕业以后再还好了。” “你不会是说……那些玫瑰……难不成是你……” “废话,不是我是谁?”我没好气地说,“你真以为会有未来人穿越时空来帮你?要来他们七点半就来了!干吗等到九点?我是不忍心看你站在那里出洋相,正好又见到花店打折,才帮你一把。这是我妈刚给我寄的两个月生活费!我还不知道下个月怎么吃饭呢!” “那什么戴面纱的中年女士……” “中年女士个头,都是我让店员瞎掰的,我不想影响你约会的心情,所以今天才告诉你。” 大勇抓着我的手,热泪盈眶:“老琛,我……我真没想到……原来是你……” “行了。”我大度地说,“感谢的话别多说了。兄弟一场,事到临头能不帮你么?不过你可想明白了,下次再有这种事,我也帮不了你,至于那什么未来后代,就别指望了吧!” “我明白了,我明白了。”大勇喃喃说,“原来是这样,这下全明白了……” “明白就好……”我如释重负,可看他神色有些古怪,忍不住又问,“不是,你明白什么了你?” “我明白了,原来你……你就是我未来的后代……” “去你的!”我没好气地说,“老子花大钱帮你,你还占我便宜?” “不,我不是这意思,我是说,也许你就是未来人找的人。”他指着我的脑袋,神色古怪地说。 “你说什么?”我完全莫名其妙。 “我说未来人!”大勇激动起来,“他们来了,他们以一种我们根本没想到的方式来了。他们当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从什么时间机器里钻出来,这些太肤浅、太低级了,毫无想象力!有了真正的超级技术,他们完全没有必要这么做。就好像我们发射侦察卫星,不需要真人上太空看一样。想想吧,如果要‘回到’过去,用什么方式最方便?他们只需要在这里——做一点小小的手脚——” 他指着自己的脑袋,我隐隐明白了他的意思,只觉得一股冷气从脚底升起,浑身有毛骨悚然的感觉。 “你不会是说——” “你为什么会去买那些玫瑰?” “我……”我张口结舌,脑子里一团混乱。 “老琛,咱们是好哥们,但说实话,你不是这么冲动的人,家境也只是一般。你怎么会突然为我花那么多钱?那是你自己的生活费啊!何况你一直觉得,我和沈琪不会有结果。那这些钱不都是白费么?” “那……那不是一回事儿。我就是当时看你站在哪里,我想……我一时不忍心……正好看到门口有一家花店打五折……”我解释着,不知怎么却觉得力不从心。 “如果不打折,你就不会买么?” “那……当然……”我勉强说,心理却也不自信。说真的,当时确实感受到一股冲动,如果这些玫瑰根本不打折,我会不会仍然买下来去帮大勇?那还真说不好。 “老琛,他们来了!”大勇兴奋地说,“但他们不在我们身边,而是在我们里面。或许他们以某种方式跨越时空,和我们的大脑皮层相连接,他们通过我们的眼睛看,通过我们的耳朵听,同时也能操纵我们的意识……” “你……简直不可理喻。”我或许更多是对自己恼火,“我好心好意帮你,你倒说我被未来人操纵了?难不成这样就不用还钱了?” “不不,钱我当然会还给你。”大勇说,“我只是想搞清楚是怎么回事。” “听着,这完全解释不通。”我想了想说,“如果未来人能够通过远程操纵影响我们的大脑活动的话,为什么要这样曲里拐弯,让我去买什么花?他们直接让沈琪对你投怀送抱不就行了?” “那未免改变太多了。”大勇说,“可能需要更大的能量,或者会对当事人的思维造成严重影响……具体我也不知道,但对你来说,你本来也想帮我,可能只需要在原来的心理基础上轻轻推一小步就可以了。这是最有效率的方法。” “你这完全是多余的假设!”我反驳说,“用奥卡姆剃刀就能剃掉了,没有任何方法可以证明:这不是我个人的意志,而要外加一个外在的力量。” “也许吧。”大勇叹了口气,“不过还有一种方法可以间接证明……” “什么方法?” “未来,我和沈琪有没有未来。” 我明白了他的逻辑,如果这只是我一时冲动,当然不会创造什么历史,只能泛起一时的涟漪。沈琪说到底还是不可能和大勇在一起。但如果真是大勇的后代通过什么神秘的方式操纵了我的意识,那么这一束花必将改变一切。大勇和沈琪将成为幸福的一对。 无论怎么说,结果很快就会见分晓的。 八 看起来,历史正在向大勇所期待的方向发展,窦乐乐的断言落空了。 以后的一个月里,沈琪和大勇虽然谈不上确定关系,但沈琪对他显然已经从恶感转为好感,他们又约会了两次。沈琪偶尔也来我们宿舍坐坐。大家渐渐熟络起来,沈琪还组织了一次宿舍联谊,我们宿舍和她们宿舍一起去郊游了一次,晚上还去唱K,玩得很开心。老大老四他们啧啧称奇,对大勇带来如此“福利”大是感激。路上偶尔碰到李佳、孙凯等人,一个个对我们怒目而视,恨不得把大勇吃了。 本来我是设法撮合他们,可看到沈琪和大勇歪打正着,真的越走越近,我心里又有些空荡荡的。特别想到自己说不定是被未来人操纵,当了他们的媒人,更觉得不是滋味。两周后,在食堂里碰见窦乐乐,顺便坐在一起吃饭。她问我姜大勇和沈琪的进展,我不是很想谈这个话题,简略说了几句,然后跟她聊她的专业。窦乐乐的学年论文做的是彗星的轨道问题。她告诉我,其实流星雨是进入大气层的彗星碎片造成的。彗星每次接近太阳,就会因为受热而分解出一些碎片,散布在其轨道上。当地球每年穿过它们的轨道时,就会定期出现流星雨的现象。 我忽然灵光一现,想到一个以前一直忽略的问题:“对了,那天上什么时候有火流星划过呢?就是那种特别大,特别亮,像在燃烧一样的流星。” “这不好说,没有一定的规律。”窦乐乐沉吟说,“不过火流星都是较大的流星体造成的,是天文观测的重要对象。北京正在建设一个火流星监测网,在北京周边有六个站点,对火流星以及一般的流星都有记录。” “流星都能拍下来吗?” “当然了,我去那参观过。用的是高灵敏的微光监测摄像头,上面还添加了类似单反相机的镜头,能够控制焦距。每个摄像头负责的区域只有天空的六分之一,但六台同时运转,可以拍到从地平线到头顶的整个天空,北京一带出现的流星都逃不过它的法眼。”谈到专业问题,窦乐乐如数家珍。 “那太好了!”我说,“我想查查某时某处天上出现的一颗火流星,可以么?” “应该行吧。我有一个师兄是搞这个的,可以问问他,不过你要查流星干什么?” “这个……”我有点尴尬,知道跟她说真话她也不会信,“我那天看到一颗火流星,特别亮,特别美,想看看有没有照片可以留念。” 窦乐乐有点疑惑地看着我,大概觉得这理由有点牵强,不过最后还是答应了。我们相互留了手机号。 我回去后根据回忆,在网上查了一下星图,然后打电话告诉窦乐乐,是五月十九日晚上七点半左右,在东南方向,大概是从室女座到长蛇座的天区。 窦乐乐第二天打电话告诉我,一定是我记错了,那个时间段没有任何火流星的记录,第二天凌晨倒是有一颗,可时间、方位又完全不一样,不可能是我说的那颗。 我倒抽一口冷气,向她道了谢之后,挂上电话,心乱如麻,理不出头绪。 没有观测到火流星!那是怎么回事?可当时那划过天空夺目异常的流光炫彩,我绝不会看错。 但显然,六个站点的监测网的数据更不会错。如果有什么东西出错,那么只可能是我的眼睛出了错。为什么眼睛会出错?难道真是我的意识被侵入的表征? 又或者只是一时眼花。我想,说不定就是眼冒金星,不能被大勇那套给整晕了。或许这些事情本来毫无关系。 但大勇的理论至少到目前还是自圆其说的。那些我们未来的后裔,他们确实不用冒着被发现的危险和麻烦亲自坐时空机器来找我们,只需要通过某种远程操纵的手段,微微作用于大脑神经元的电化学活动,改变我们的一点点意识就可以了。 但是,如果他们曾经改变了我的意识,那么也会改变其他人的。但有这样的证据么?我苦笑了一下,还是奥卡姆剃刀。即使人们的意识被改变了,你也不会知道,因为你永远无法区别这是他们自发的决定,还是意识被改变的结果。 但或许……并非没有蛛丝马迹可循。 我想起了以前和大勇的一段对话: ——如果因为你这种小事就要劳烦未来人来的话,那以前什么世界大战,导弹危机,刺杀政变,未来人早就不知道来了多少次了! ——或许他们的确以某种方式来了不知道多少次,只是非常隐蔽,我们没发现而已。 我忽然想到历史上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那些影响历史的关键人物,某些时候忽然会一反常态,做出一些匪夷所思或大失水准的举动,而对历史产生不可估量的巨大影响。以前读过的书上的内容都一一浮出脑海: 荆轲,燕太子丹千方百计找来的名剑客,费尽千辛万苦混进秦国王宫,最后图穷匕见,拿出匕首刺向手无寸铁的秦王嬴政,却不知为何表现拙劣,追了半天也伤不到嬴政分毫,最后掷出的匕首也失去准头,反倒被嬴政拔出佩剑刺死。如果不是这样,日后的秦、汉、三国……或许根本不会出现。 尤里乌斯·凯撒,古罗马共和国末期的独裁者,共和派阴谋刺杀他。他遇刺前曾接到过多次警报,加上身体不舒服,决定取消去元老院参加会议。但却无端临时改变主意,异常大意地孤身前往元老院,结果被乱刀捅死,罗马政局大乱,最终导致了罗马帝国的建立。 滑铁卢会战。1815年,当拿破仑和威灵顿公爵在滑铁卢鏖战时,拿破仑的忠实干将格鲁希元帅带着一支可观的军队在不远处追击普军。格鲁希麾下的几乎所有军官都苦苦哀求他立刻去滑铁卢和拿破仑会合,或至少分出一部分军队前往增援,但格鲁希愚蠢地没有采纳,将一场唾手可得的胜利变成惨败,也葬送了拿破仑帝国。 古巴导弹危机。1962年,美苏大军在古巴海域对峙,剑拔弩张。一艘苏联核潜艇受到美军炸弹攻击,以为核战已经爆发。舰长决定发射核导弹,其他船员也都同意,但大副却拼命反对,才阻止了一次迫在眉睫的核战争。就在同一天,一架美国侦察机在古巴上空被一枚反空导弹击中坠毁,肯尼迪总统事先警告过在这种情况下必将开战,但不知为何,却又改变主意,寻求和平解决。终于化解了这场可能毁灭世界的危机。 …… 这类事件为数不少,更不用说其他怪梦、异象、幻听之类,不胜枚举。只是我从未想过背后的原因。毕竟历史总是充满了各种偶然和错误,这些事看上去也不很出奇。但这些事件中的任何一件,如果不是当事人多少有些反常的举动,都会给世界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将生活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 或者说,我们本来就生活在一个被彻底改变过的世界里。 时间旅行的费米悖论:为什么我们从来见不到来自未来的时间旅行者?也许答案就是,那些未来人,他们根本不需要亲自到来,但用某种方式可以跨时空连接我们的大脑,正如一台电脑远程控制另一台电脑。他们可以通过我们的感官去感知过去的世界,也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神不知鬼不觉地改变我们的意识,左右我们的行为…… 那么我们这个世界,在何种程度上已经被来自未来的力量所渗透了?是否我们的整个世界,在某种意义上只是未来那些人,或者毋宁说“超人”的游戏? 把这个逻辑推到极点,出现的世界图景是极为可怖的。或许被改变的,不只是人类历史。 或许在更早,更远古,远在任何历史时代之前。在第一个原始人走出非洲裂谷,第一只类人猿从树上下来,第一条总鳍鱼爬上海滩的那一刻……它们的举动已经是被来自未来的力量所左右的。或许那样的力量改造了整个生物进化史,而我们看到的,连冰山一角都算不上。 改造?不,如果有这种时间远程控制的话,或许整个世界都是他们所创造的,而恰恰是从这个他们创造的世界,出现了他们自己。 这是一个循环的因果链条。看上去这是一个悖论,但或许只是因为,我们生活的线性因果联系本身就只是脆弱的表象,只是局部的时空现象。正如在大地上任何地方,看到的大地都是一个平面,古人也无法理解大地的全貌是一个球体……或许世界本身,宇宙本身就在这种因果回环中循环着,无始无终,无头无尾,自满自足。又或许在无穷多可能的历史分支中,有无尽并行的因果循环,无穷多的可能宇宙…… 或许不是他们,而是某一个祂,时间尽头有一个最终的观察者和游戏者。“时间是一个掷骰子的儿童,儿童掌握着王权。”这是哪位哲人的话?想不起来,但这话令我毛骨悚然。 九 这些想法让我很不舒服,没人喜欢自己的意识被操纵的感觉。但这种可能性既无法证实,又无法摆脱。直到那一天—— 六月中旬,学期快结束,天气也迅速转为炎热。那天晚上,大勇说约了沈琪,打算今晚“定下来”,七点多就在我们艳羡的目光中出门了。我看不下书,只有泡在网上打游戏玩。到了十一点多,我忽然接到窦乐乐的电话,说看到大勇倒在校外的路边,好像喝得烂醉的样子。 我忙跑下楼去,骑车到了窦乐乐说的地方。果然看到窦乐乐远远在跟我招手,我到了跟前,下了车,发现大勇躺在路边一张长椅上,浑身酒气,地下都是秽臭之极的呕吐物。 “他怎么了?” “我也不知道……”窦乐乐摇头说,“我晚上上完英语班经过这里,就看到他倒在地上,吐了一地,好不容易给扶到椅子上,想叫出租车,可也不知道你们具体住在哪儿,而且我自己也搬不动他,所以只好叫你了,他……没事吧?”看得出她挺关心大勇。 我向她道谢。又俯身问大勇:“大勇,你怎么了?怎么喝成这样?”大勇是北方汉子,平时偶尔也喝酒,但从来没醉成这样的。 大勇睁开眼睛,依稀看到了我,忽然一把抓住我的衣领,脸涨得通红:“你为什么……要买那些……那些花?” “你说什么啊?” “你买了那些玫瑰……给了我希望,我还以为……结果到头来……到头来……”他含糊不清地说着。 “那不都是未来人影响我的意识,你忘了吗?” 这段时间,我每天琢磨这事,越想越觉得真确,潜意识里已经把这当作事实了。谁知大勇却神经质地狂笑起来:“哈哈哈,未来人,跨越时间……我他妈真是个神经病!狗屁,这些都是狗屁!” 然后他“呜呜”地哭了起来,我从来没见过一个大男人能哭得那么伤心,简直是嚎啕大哭。我隐隐猜出了几分端倪:“是不是沈琪……她跟你说了什么?你们——” “说了,什么都说了!哈哈哈!”大勇又是哭又是笑,引得路人侧目,我忙让窦乐乐去叫辆出租车。大勇一边笑,一边指着我说:“你知不知道……因为那些玫瑰,沈琪她根本就瞧不起我?她从心底就看不上我。我在她心里本来是零分,现在都变成负数了,我还一厢情愿地以为她开始喜欢我了……哈哈哈……” “怎么会呢?你买了那么多玫瑰给她……” “她说我不该打肿脸充胖子……明明没钱,还……还乱花朋友的钱……害得你连饭都吃不上……” “你跟她提这茬干吗?” “不是我说的……她……她都看见了……” “啊?” “那天,她从楼上都看见了……看见那个送货的在后面跟你挥手,你也跟他点头……” 我心里“咯噔”一下,当时确实不动声色地跟送货员打了个招呼,但想不到都给沈琪瞧在眼里,并在心里对大勇有了成见。 “后来她慢慢套我话……我本来还以为她什么都不知道……还在吹牛……结果让她当面揭穿了……我他妈真是个傻×啊!” “可还是没理由啊!”我纳闷地说,“沈琪她不是对你挺好的么,约会也挺顺利,前几天我们宿舍不还一起联谊么?” 大勇忽然怒目圆睁,咬牙切齿地抓住了我的衣领,把我拽向他耳边。 “你知不知道。”他一字一顿地说,“沈琪为什么到我们宿舍来?” “不是因为你吗?” “因为我?哈哈哈……”他怪笑起来,“你又知不知道……她和我说得最多的是什么话题?” “你俩说啥我哪儿知道?”我觉得他真是醉得不轻。 “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真不知道!” “是、你!”大勇从牙缝里蹦出两个字,然后松开手向后倒去,似乎耗尽了一切力量。 “你说……说……什么?”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你,许琛。从头到尾都是你。”大勇无力地说。 我一颗心狂跳起来,似乎一个瞎了很久的人忽然复明,一下子被光明吓住了,踉跄退了几步,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大勇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张了张嘴,似乎有千言万语,却又无从说起。 “车叫来了!”这时候窦乐乐跑过来说,我们一起扶起大勇,把他搀进出租车里。我告诉了司机地址,出租车向燕大开去。我又给老大打了电话,他和老四从楼上下来,一起把大勇扶进楼。窦乐乐下了车以后,嘱咐我们好好照顾大勇,然后跟我们告别。我们把大勇弄进了房间,帮他脱了鞋,让他躺在床上。 整个过程中,大勇仍然半清醒着,睁着眼睛,但再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再哭笑。我也没有再说话。 “大勇,你休息一下,我……还得去拿自行车。”我不敢看他,转过头嗫嚅着说,“其他的事——” “去找她吧。” “什么?”我蓦然回头,大勇没有看我,扭头向着床里,好象话不是从他嘴里出来的一样。 “大勇,我——”我心里一团乱糟糟的,不知下面说什么好。 大勇没有再说话。我们尴尬地僵在那里,老大和老四莫名其妙地看着我们,好像觉出了什么,又不便多问。 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起身,出了房门。在跨出房门的那一刹,我清楚地知道我和大勇的兄弟情谊再回不到从前了。 当然我就算不出去,也是一样。 我步行着向校门走去,今天是阴天,没有星星。学期末到了,路上经过的学生们大都在说什么考试,毕业,找工作的事。想起前一阵我胡思乱想的什么时间穿越,什么控制大脑,简直像梦话一样可笑。如今,该回到现实世界了。 这才是生活,我们一团糟的生活,剪不清,理还乱。我想,谁也不知道未来它会变成什么鸟样子。 十 来到长椅前,我苦笑了一下,刚才乱成一锅粥,忘了锁车,自行车早已不翼而飞。我不死心地左右望了一圈,根本没看到车的影子。 我骂了两声,不过现在也没心思管什么自行车了,只觉得心里乱糟糟的,思绪万千,又理不出一个头绪。站在马路边,望着如时间之河般穿梭不息的车流,惘然若失。 那些都是胡扯,都是妄想,我想,没有什么是预先注定的,没有谁会来帮你。我们这些在红尘俗世中挣扎的凡人,仍然必须自己决定如何抉择,如何生活,如何去——爱。 想到最后这个字的时候,我的心颤抖了起来。 “大哥哥,买支花么?送给喜欢的姐姐吧。” 我讶然转身,发现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拿着一支玫瑰,可怜巴巴地看着我,又补充了一句:“这是最后一支了。” 我有些不忍:“多少钱?” “四块。” 我摸了半天口袋,掏出一堆钢镚,数来数去只有两块三,只得向她歉然一笑:“对不起,哥哥的钱不够……” 小女孩想了想,从我手心把钱抓走,然后把那支玫瑰放在我手上。我看到,那是一支含苞未放的玫瑰,只有一个花骨朵。 “还没开花,便宜点给你了。”小女孩说完,转身走了。 我看着那支玫瑰,有些啼笑皆非,我要一支没有开花的玫瑰干什么?而且看上去已经有点蔫了,也许它等不到开花就会死去,没有人知道它的存在——正如我自己的爱情一样。 我的爱情。 承认吧,许琛。好像心底有一个声音在对我说,承认吧,你心里的那个秘密。 沈琪。 是的,沈琪。我喜欢沈琪。从开学第一天见到她起,直到现在。一直是。每一天都是。 我忽然明白了很多事情,我是一个懦夫,虽然早就喜欢沈琪,但一直对自己毫无信心。我怕失败,怕丢脸,从不敢承认自己的感情,只会跟着老大老四他们嘴上意淫,或者出主意怂恿别人去追沈琪,仔细想想,我难道不是一直把大勇当成自己的替身么?我明知道沈琪对大勇没意思,但我虽然口头劝几句,却仍然一次又一次地给他出主意,甚至帮他买下那么多玫瑰,我潜意识里难道不是希望大勇代我去表白,去约会么?但大勇真的和沈琪有发展了,我又无法接受…… 但大勇是真正的勇士,他可以碰得头破血流而依然无怨无悔,而我呢?我算什么?我又在干什么? 手心一阵刺痛,让我清醒了几分。我在不知不觉中攥紧了那支玫瑰,被玫瑰的刺扎到了。玫瑰的刺,我想,这就是爱的代价。如果害怕受伤,永远无法真正抓住那朵玫瑰,最后只有更受伤。 那一刹那,我忽然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我深吸了一口气,转过身,大步流星向学校走去。 来到女生楼前,已经是凌晨一点半了。女生宿舍都熄灯了,站在小喷泉前,我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再次消逝。也许大勇根本就是喝醉了瞎说,沈琪对我能有什么呢?我站在这里,又能等到什么呢?难道还有人帮我送玫瑰来不成? 我不敢大声叫沈琪,也不愿就这样离去,只有傻傻地站在那里,凝望着沈琪的窗口,好像变成了一棵树。周围一片静谧,只有喷泉在路灯下吐着幽幽的水光,水声汩汩响着,如同时间的流逝,不舍昼夜,带走人类的一切妄想执着。 我站在那里,想着和沈琪之间不多的点滴往事。我惊讶地发现自己居然一直把这些琐碎小事放在心底:开学那天,我们一先一后报到的,我好心帮她提行李,结果不慎跌了一跤,反而把她的箱子摔坏了,出尽洋相…… 大二有一次路上遇见,她问我要不要加入话剧社,我答应了,但是到了话剧社,看到她和李佳等几个帅哥谈笑风生,我又胆怯地没有进去…… 去年大勇跟沈琪第一次表白,拉了我们哥几个去壮胆。我们在边上跟着起哄几句,结果沈琪狠狠瞪了我一眼,把大勇的情书撕得粉碎,扭头走了…… 我是个傻瓜,世界上最傻的傻瓜。 我好像看到沈琪的窗帘动了一下,定神看去,又恢复了原状。错觉。我自嘲地想。 不知过了多久,一声轻响,楼门开了。 我木然转过头,看到一袭白衣裙翩然出现在门口,一双明澈的清眸深深地看着我。 那一刻,似乎时间凝固了。我就这样站在那里,痴痴地望着楼门口那个天使一样的女孩。不知过了多久,咚咚的心跳才提醒我,时间还在流逝。 沈琪微笑着,又有些腼腆,娉娉婷婷地走下台阶,一步步向我走来,每一步都如空谷回音般悠远,每一步都似乎要凌空飞去。走到离我大概还有三四米的地方,她停下了。我们在喷泉前面相对而立。这一切,比梦境更梦幻,又比现实更真实。 “我……睡不着。在楼上看到你,所以我就下来了。” “我……”我不知说什么好,好像喉咙都失去了应有的功能,终于想起来,将手中握着的玫瑰递给她,“送……送给你的。” 说完这句话我觉得自己傻极了,沈琪可是动不动就收到几百支上千支玫瑰的主儿,我这一支还没有开花的……太寒酸了。 “你知道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象征着什么?”沈琪没有接过那支玫瑰,却低着头,说了一句奇怪的话。 我茫然摇了摇头。 “象征着天长地久。”沈琪轻轻地说。 当然了,九九九,天长地久。永恒的时间。我想。 “但是我其实并不喜欢,你知道为什么么?” “为什么?”我傻傻地问。 “因为——”沈琪抬起头,带着狡黠的笑意看着我,停了停才说,“少了最重要的一朵。”她从我手里轻轻抽过那支玫瑰,“如果没有它,天长地久也没有意义。” 她隔着玻璃纸轻轻抚摸着那朵玫瑰:“很漂亮呢,谢谢。”说着低头嗅了嗅。 我向她手中看去,顿时惊奇地瞪大了眼睛,那支玫瑰正在怒放,每一片花瓣都完全舒展开来,层层相衬着,娇艳欲滴,宛如梦幻。这怎么可能?刚才它不是还—— 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沈琪已经仰头望着夜空:“今夜的星星好美啊。”她赞叹说。 我跟随者她的目光,向天上看去,真的,乌云不知何时已经散去,正当夏初,繁星密布,璀璨的银河横贯夜空,夏季大三角熠熠生辉。一颗流星闪着耀眼的光芒,从天顶一闪即逝。 “啊,流星——”沈琪说,“又飞走了。讨厌,还来不及许愿呢!” 流星!我一霎间醍醐灌顶,彷佛明白了什么。 我和大勇,我们都错了,时间的秘密比我们想象得更为深奥,更不可思议。 我是我,又不仅仅是我。我是远古恒星燃烧的余烬,是亿万年生命进化的产物,也是未来无尽岁月凝望的窗口,我就是我自己未来的遥远后裔,他们一直和我在一起,沉淀在我意识的深底。我是时间的起点,也是时间的终点。 不只是我,我、沈琪、姜大勇……我们每个人,地球上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不是无尽时光中转眼即逝的一朵浪花,也不只是因果链条上的普通一环,我们是开始,也是结束,我们是种子,也是果实,我们是过程,也是结果,我们是过去未来一切时空的纠缠,正如因陀罗网上的每一颗宝珠,都反映出其他无数珠子。正如每一朵玫瑰,都和其他玫瑰交叠在一起,映照出玫瑰的理念。 但我们仍然是自己,百分之一百的自己。我们的爱与友谊,青春与热情,可笑与笨拙,真实不虚。而唯有凝聚了过去未来无数时间的自己,才是我们最真实的自己。 我们是时间自身。是那个掷骰子的儿童,每一个人都是…… “喂,你怎么不说话?”沈琪微嗔着,“你叫我下来,没话跟我说吗?” 我福至心灵,深深吸了一口气,转向那对昔日在梦里才敢正视的眼睛:“下一颗流星,我们一起许愿吧!” “下一颗?那得等到什么时候啊?” 我下定决心,抬起手臂,指向天空,如同在向天地宇宙、向无尽的时间发出号令:“让我试试看。来吧,流星。”我决然地说,然后闭上了眼睛—— 有那么一秒钟,或者五秒钟,或者十秒钟,仍然一片安静,除了水声,什么也没有。然后—— 我听到了沈琪轻轻的惊呼声。 我睁开眼睛,看到一颗光华灿烂的火流星从眼前划过,穿过银河,坠向天边。 然后是另一颗流星,跟在它的后面,同样光芒夺目地划过天穹。 然后是第三颗、第四颗、第五颗……一颗比一颗明亮,一颗比一颗绚烂,它们汇成壮丽的流星雨,穿过夜空浩瀚的繁星之海,穿过不知多少世纪的无尽时空,带着我们这个世代无法理解的神秘,坠入我们的脑海。 就这样,在那个奇迹的深夜,我和沈琪两个人,我们一起坐在喷泉边,看到了那场只有我们两个人才看得见的流星雨。然后我们在夏夜的繁星下喁喁细语,直到天明。 遥远未来的后裔们,这就是我和你们的祖奶奶开始第一次约会的故事。下次我再告诉你们,姜大勇爷爷和窦乐乐奶奶怎么在一起的故事吧,那也是一个甜蜜的故事。当然,或许你们早已知道了,不是么? 无论如何,谢谢你们。 附记:这是一个双重怀旧的故事。整个故事来自一个略嫌老套的思想实验:如果时间旅行是可能的话,那么我们以某种方式约定未来人在某时某刻出现在我面前,他们会出现吗?能否以此证明时间旅行的可能性呢?科幻爱好者对此大概都耳熟能详。但这个故事追求的不是新颖,只是尽可能深地投入到这种可能性的生活中,尽可能地感受这种我们自认为熟悉,却从未真正理解的可能。 当然,对于作者来说,还有那逝去不久的青春和我们或温馨或感伤的回忆。时间旅行和青春记忆,时间的秘密是二者永恒的主角,也许二者是一回事。 (发表于《科幻世界》2012年第4期) 时间之王 1 我在十六岁的春天醒来,太阳在窗外的枝叶间闪耀,斑斓的阳光落在我的脸上;跳下床,推开房门,我在十一年后的塞纳河畔度过了上午的时光,巴黎梧桐的落叶在秋风中纷飞;下午,我重返二十一岁的大学体育场,在篮球场上洗血曾被外系大败的耻辱;一个漂亮的扣篮之后,我跳回到十岁时的海西医院,和琪琪一边吃病号饭,一边看六点半开演的动画片。 当然,这只是时间的一种顺序,还有无穷无尽的其他顺序。我可以从一个夜晚到另一个夜晚无尽徜徉,长得仿佛根本不会再有白昼;我可以飞快地越过一个又一个或喜或悲的生日,看着自己从一个幼童迅速变成脸上皱纹初现的中年人,又或者倒过来,从成人退回到一个孩子;我也可以站在海西医院的天台上,让傍晚的太阳一直停留在地平线上,只要我愿意,它就不会再落下。 我可以凭借记忆的引领,在自己人生的一切时间中自由穿行。 我是时间之王。 十岁的时候,琪琪曾对我说:“文文,我想活下去,我想长大,可是我……我没有时间了。” 我曾千百次回到那个时刻,千百次望着她的眼睛,听着她的声音。那时候,她什么也不懂,我也什么也不懂,但是我们又好像懂得一切,一切的一切。 那时候,我什么也说不出来,只有泪水无声地滴落。但现在,我可以对她说:“你会好好地活下去,长大成人。你会有美丽的一生,我知道。” 2 在学会驾驭时间之前,我是一个植物人。 你或许以为植物人就是全然不省人事,你错了,我不知道其他人是怎样的,但我能隐约感到自己躺在某个地方,身边不时有人经过,摆弄我的身体,甚至和我说话,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了,但千真万确,我知道自己还活着,奄奄一息,身上插了很多根管子。 在半睡半醒中不知过了多久,才慢慢有一些零星的记忆浮现,我渐渐想起来在自己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一次简单的意外,彻底毁灭了我的人生。 那件事的前因后果在我脑海中萦绕,变得越来越清晰完整:那天早上,写字楼的电梯坏了,我不得不去爬楼梯,到位于十九楼的公司上班。 十九层可不是好爬的。我快爬到第十七层的时候,实在累得不行,便停在楼梯上稍作休息,此时一个冒失汉子推开安全门冲了下来,他根本没有看有没有人就大步跑下楼梯,等发现不对,要收脚已经来不及了。累得半死的我来不及躲开,被他撞了个满怀,我还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就仰面飞起,片刻后,后脑勺重重磕在了下面的台阶上,在昏迷前,我甚至听到了自己头骨碎裂的声音。 似睡似醒的梦魇中,我没有别的念头,只是一遍遍回忆着事故发生的那一刻,直到整个过程清晰得不能再清晰:灯坏了的楼梯间里,墙面脱落,台阶阴森,扶手上都是灰尘,我大汗淋漓,气喘吁吁地爬着楼,最后实在爬不动了,就站在楼梯中间休息了一下。我刚想掏出手机来看看,就感到上方一亮,抬头看去,一个高大的身影推开门,向下疾跑—— 仿佛是从冥想中回到现实,我本能地向边上让了一步,但身子还是被那人撞得靠在墙边上,他嘟囔了一声“sorry”之类的,就下去了,只留下我呆呆地站在那里。 我一时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我依稀记得被那个家伙撞到,然后摔下楼梯,难道只是幻觉吗?那人已经跑下了楼,但我听到自己的呼吸,我感到自己的心跳。我抬起自己的手,又抬起自己的脚,毫发无损。很明显,我并没有被撞飞,而是好端端地站在那里。这不是回忆,而是现实的存在。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我呆呆立了一会儿,然后一步步走上十九楼,拐过走廊,看到了熟悉的人影在熟悉的办公室内外进进出出,我呆呆地站在门口,直到一个同事拍拍我的肩膀:“小许,你愣在这里干嘛呢?” “我……王哥,今天是……”我回忆起来,“是2014年10月11日?” “废话!”他轻轻打了我一拳,“待会儿姚总他们要来签合同,你不会忘了吧?” “不会不会,都记着呢!”我忙说。 我明白了,之前那种迷离恍惚之感一定是我爬楼太累了产生的幻觉。其实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我在办公室里度过了一个忙碌的上午,最后几乎把那种怪异的感觉忘了个干净。但我中午正要起身吃饭时,又想起那个冒失鬼撞向我的样子,多危险啊,我想,如果被他撞上了,我说不定真的会从楼梯上摔下去,也许要住院很长时间。就像十岁时突如其来的那场急病一样。 我一时沉入了二十年前的记忆,周围仿佛暗了下来,光线昏沉的病房里,三四个吊瓶挂在我头顶的铁架上,刺鼻的药水味在周围弥漫,远处传来不知哪个老人的呻吟声。父母去办住院手续了,我一个人躺在床上,一边打吊针,一边默默哭泣。我知道自己得了重病,不能再上学,不能见到要好的同学们,也许还会死,我哭啊哭,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泪眼朦胧中,我看到一个穿着病号服,戴着白色绒帽的小女孩从门口经过,她手里抱着一只熊猫布偶,在我的门前停下脚步,向里望来,夕阳斜照,在她身上披上金辉。 我终于感到了不对,环顾四周,堆积如山的文件和周围同事的身影都不见了,我不在其他任何地方,就在这间黄昏的病房里,在这个小女孩面前。 回忆再度变成了现实。 我知道这是什么时候:1994年10月,我第一次见到琪琪。 3 1994年对我是一个不祥的年份,十岁的我刚上小学四年级。开学不久,上体育课时,我在跑步中突然晕了过去,被紧急送往医院,发现是急性溶血性贫血,住院了好几个月,回家后又休学了一年。那是我一生的梦魇,但琪琪却是这段时光中唯一的光亮。 琪琪是急性白血病,当时也是十岁,住院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但那时身体还好,经常在走廊里玩,也去别的病房串门,病人们都很喜欢她。当时在海西医院的血液科病房里,只有我和她两个年龄相仿的孩子,很快就玩到了一起去。那种生死边缘缔结的情谊,不是一般的朋友可以比的。我们只相处了三四个月,但我后来常常想起她,胜过许多认识了一辈子的亲戚。 女孩打量着我:“你是新来的吗?是你在哭吗?” “你是……”我呻吟般地说,感觉声音都在发抖,“……琪琪?” “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她问,很快又明白似地笑了,“是护士阿姨告诉你的吧。” 她走进房间,把熊猫放在我手上:“别哭了,这是盼盼,你要不要和它一起玩?” “真的是你?”我脑子里一团混乱,语无伦次,“你还活着?不,我回来了?现在是1994年……我……” 琪琪站在那里看着我,目光好奇而友善。真的是她,我想,在1994年,这时候她还好端端地活着,虽然因为生病而掉了头发,但还能和我玩耍嬉戏,而在半年后,她就会—— 另一段新的记忆在脑海闪现,那是我得知琪琪去世的那一天。那段记忆仿佛是一个被打开的电脑视窗,占据了整个画面,周围的一切再度改变,我发现自己站在早已拆迁的老房子的客厅里,眼前的妈妈刚刚放下电话的听筒。 她转向我,吞吞吐吐地说:“那个……文文,你听妈妈说……” 我说不出话,眼前的妈妈看上去年轻了很多,我早已记不清她年轻时的样子了。但此刻年轻的妈妈却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 妈妈并没有觉察到我的异样,她叹息着:“徐医生说……殷琪——琪琪已经去世了,就在前天……文文,你怎么了?” 我不住后退,毫无疑问,这是在1995年3月。那段时间,我听说可以“骨髓移植”,想把自己的骨髓移植给琪琪,也许能救她。于是我缠着妈妈好几天,让她给医院打了个电话,结果却得知琪琪已经过世。 世界在我面前崩溃,我大喊一声,踉踉跄跄地跑出了房门,不顾身后妈妈的叫喊。千万片破碎的回忆在我脑海中盘旋飞舞,变成了一个大旋涡,将我吞没。下一步,我就跑进2004年北京的春日,跑进2011年巴黎的深秋,跑进1998年冬天的雪仗,或者2005年的夏日旅行……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t x t 8 0.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t x t 8 0.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我生命中每一个能够记起的时刻,都复活了。 从那时起,只要我能够记起某个时刻,我就能返回到那一年,那一天,那一秒,让它重新变成现在。 我可以主宰时间。 4 这不是一个所谓的穿越重生故事,虽然最初我以为是。 那次事件后,我发现自己能够召唤所记得的任何一个时刻,只要沉浸到其中,就能回到同一个时刻。我能够改变已经发生过的历史,但这一切无法永远延续下去。 在发现和确认了自己的异能之后,我想了很久该怎么办。最后,我回到了2001年的中考,那天,数学最后一道大题的错误,三分的差距,把我从触手可及的市重点打发到了差强人意的区中,所以后来也没有考上我心目中的理想大学,这耽误了我的整个命运啊!我要从这一天重新来过,改写自己的平凡的人生! 依靠记忆和来自未来的知识,我答了一份完美的试题,潇洒地走出考场,畅想着未来:考上市重点只不过是微不足道的第一步罢了,现在我既然了解了未来十多年的历史走向,可以干出多少惊人的大事!掌握了几次世界杯的排名和股市的走势,我可以在短时间内就积攒起巨额的财富,然后为所欲为…… 但是,我又想到,我仍然没法让死去五年的琪琪复活。哪怕我穿越回到五年前也不行,琪琪得的是绝症,全世界最好的医生也救不了她。无论我能够回去多少次,她仍然要走向唯一注定的命运,死亡…… 记忆重新淹没了我,下一秒钟,稀稀拉拉的鞭炮声在远处响起,药水味在我身周弥漫,我站在了一间病房里。 我手里拿着一本《七龙珠》的漫画。琪琪躺在我面前,手上打着吊针,她刚刚从无菌病房出来,嘴唇发白,看上去非常虚弱。琪琪的母亲还在外面跟医生说话。 傻傻的我好像在说着关于漫画的什么事情,但琪琪轻轻推开那本漫画,说:“文文,我要死了。” 我记得,这是我们第一次谈到死,那天我深深地吃了一惊。以前,琪琪好像同龄小女孩一样无忧无虑,有时候我都忘记了她是病人。但她对自己的命运其实非常敏感,只是从来不说。 但今天,她对我吐露了内心的秘密:“大人不跟我说,可是……我知道。我想活下去,我想长大,可是我……” “可是你会好起来的。”我像记忆中那样安慰她说,“前几天,我阿姨为我去普陀山拜观音娘娘了,我也让她帮你求呢,他们说,观音娘娘很灵的。” “有观音吗……”琪琪的目光飘忽,仿佛聚焦在我身后的什么地方,“你说,人死了以后会去哪里?” “我……我不知道。” 琪琪虚弱地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不过很快就会知道了。” 巨大的悲怆几乎将我击倒,我不敢看她,目光望向窗外,夜色中升起的焰火旋起旋灭,更远处是彻底的黑暗,如同世界创生之前的混沌。现在是1994年12月31日,新年除夕,我们两个小病号在医院里度过了新年。五六年后的中考还遥遥无期。我重塑人生的努力,因此也毫无意义。 “你会长大的,变成大人,当一个科学家或者宇航员……真好……” “我长大后什么也不是。”我冲动地告诉她,“我……那时候只是一个为生活奔波的底层白领,一事无成。” 琪琪不知道我在说什么,我再也待不下去,抹了抹眼睛说:“我先走了,我会再回来看你的。” 我走出病房,一脚踏进了十年后的大学图书馆,坐在图书馆深处的一个角落里,我抱着头,陷入了沉思。 很明显,我无法停留在生命中任何一个时候太长时间,最多只可以有几个小时。每一次记忆袭来,都会将我送往另一个时空。而之前所作的一切,就会统统归零。下次再回去,又会从原来的记忆开始。 多次练习后,我学会了在一段时间内不被回忆捕获,延长了在某个时空逗留的时间,但也仅仅是一天半天而已。无论多么苦苦支撑,记忆总会重新将你抓住,至少在你无法再保持头脑清醒,陷入半梦半醒的时候,记忆会悄悄溜上心头,将你抓住和带走,带向另一年,另一天,另一个地方。 我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反正无论我怎么改变,琪琪也不会活过1995年的春天。但如今,我永远可以回去看她,可以重温那些哀婉而又美好的日子。 5 在无数次重返过去中,我做过许多事儿。不仅是重温自己的生活,我还进行了以前没有机会的旅行,认识了许多没有机会结识的人物,甚至查出了许多疑案的真相…… 但我什么也改变不了,无论我做什么,在下一次穿梭后又会消失,我也无法到达2014年10月11日之后的时空,告诉人们一切。我想或许我已经死了。也许神给每个人的恩赐,就是让他们在死后,可以在自己曾拥有的时光里继续活下去,去发现那些昔日没来得及发现的事儿,也尝试弥补那些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 所以,有一天,我发现了自己这辈子犯的最大的错误。 我回到了2001年5月的一个傍晚,像在记忆中一样,初三的我推着自行车,背着书包,经过校门外的小巷口。那时,我听到一个女孩的惊叫,向巷子里看去,便看到两个社会流氓围着一个女生,正在动手动脚。 我走向巷子里,一个满脸疙瘩,手臂有刺青的流氓转过身,不耐烦地喝斥:“看你妈看啊,滚一边去!” 在第一次人生中,我没有勇敢上前,而是畏缩地躲开了。马上就要中考了,我不想惹上麻烦。我知道这些小流氓会勒索一点钱,最多吃点豆腐,但不会干太出格的事儿,我这么安慰自己。但在我心底,一直鄙夷和悔恨自己的懦弱。也因为这件事,我在复习时心神不宁,试也给考砸了。 如今我当然已经无所畏惧,冷笑一声,大步走进巷里,两个流氓威胁地抡起啤酒瓶,但我抄起一根路边放的扫把,高高举起,冲了过去。女孩又尖叫起来,巷口也有另一群人经过,事情随时会闹大。那两个家伙对视了一眼,抛下一句:“你有种,给老子等着!”瞪了我一眼,从后面溜走了。 我本来已经做好了被打伤七八次,最后再打倒这两个家伙的决心。但没有想到这么容易就成功了。看来,如果当年我肯奋勇向前,绝不会有后来的懊悔。 “你没事吧?”我对女孩说。她穿着我们学校的蓝白色校服,应该是我们的学生,但她一直低着头,我看不清她的模样。 女孩摇了摇头,低声说:“没事。” “以后小心点。”我说,忽然间却意兴阑珊,自然,没有什么“以后”的问题,只要离开这个时空,这一切就会抹去,我不知道自己干这些事有什么意义。 我转身走开,一只脚几乎已经踏入另一个时空了,女孩却从背后拉住了我:“哎,我还没谢谢你呢。” “没关系。”我头也不回地说,“我早想教训他们了。” “对了同学,你叫什么?”女孩在我后面问。 “我?告诉你也没用。”我苦笑了一下,“我叫……卢文。”爸妈在我上初一时离婚,我跟着妈妈姓,户口本上名字也从卢文改成了许文,但我毕竟习惯了原来的名字,此时就随口说了。 “卢……文……”女孩的声音有点变了,“你是……卢文?” 预感到什么似的,我停下了脚步,转过头,诧异地和她四目相对,看到了一张已经长大,但似曾相识的面容,我听到她说:“我是殷琪啊。” 6 琪琪还活着,一直活着。 我脑子一乱,记忆扑面而来,不由又回到1995年的那一天,在妈妈跟我宣布琪琪的死讯的时候,我在她眼眸中看到了一丝慌乱。 “你骗我,琪琪没有死!” “不是,文文,你要相信妈妈……”妈妈还试图解释。但我只恨为什么没有早看穿这个骗局。妈妈显然根本不想让我再和琪琪扯上关系,去给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小女孩捐什么骨髓,所以假装打电话,其实扯了个谎。 “妈,你为什么要骗我!”我冲她怒吼着。 妈妈招架不住,坐倒在沙发上,喃喃说了些“我还不是为了你”之类的话。我忽然无比恨她。因为她的那个谎言,我和琪琪近在咫尺,却再也没有相认过。 然而我更恨我自己,如果当年不是我怯懦地躲开了,在2001年就能够和琪琪重逢,以后的人生或许会完全不同。 我转身跃回到2001年,又在小巷里打退那两个流氓,再度和琪琪相见。她告诉我,五年前,她的一个堂姐和她骨髓配型成功,最终让她身体痊愈,重返学校。但她休学了两年,所以比我低了一级。她也曾寻找过我,但我进中学以后就改了名,别人只知道许文,当然不知道卢文是谁。 我们都很激动,有讲不完的话。可惜琪琪得先回家,我们约好了,晚上再找机会见面。 那天晚上,我压根没有回家,一直在琪琪家楼下等着。那时候我还没有手机,生怕联系不上她。我等得望眼欲穿,到了八点半,琪琪总算溜了出来,我们一起去了海边的公园,时不时含羞带怯地对望一眼,傻傻地一笑。我们说起以前的许多事,说到最后,我们的眼眶都红了。 “我一直记得你的那句话。”我说,“你说,你想活下去,想要长大,可我还一直以为……” “以为我死了啊?”琪琪白了我一眼,“不,虽然还有复发的可能,但我会活下去的。我看《泰坦尼克号》的时候就想,我一定要像Rose一样,活到长满了白头发,身边围绕着一群孙子孙女呢。”她站在桥头,伸展着手臂,作出《泰坦尼克号》里的经典动作。 “Rose没有死。”我说,“而且Jack也没有死,他们都幸福地生活着。” 这是一个冒失的比喻,但琪琪没有提出异议。仿佛从在医院相遇的那一刻起,我们的命运就牵系在一起。 7 那天晚上我送了琪琪回家,却没有了第二天。 我在海西老家的床上睡去,当我醒来时,却发现躺在2008年的深圳租住房里,那天,我同居了一年半的女友不告而别,还偷拿了我的卡,取走了我所有的存款,说是“分手费”,我对那个早上的印象可是相当深刻。 现在要找到她并不难,但此刻我已经顾不上这个曾伤害过我的女人了,我有了一个新的目标:在接下去的十多年中,寻找琪琪的人生轨迹。 或许是曾经死里逃生的缘故,琪琪学习非常努力,她的成绩比我优秀,考上了我没有考上的市重点,在高中阶段,我们不在一个学校里,但在海西市的街头也常常擦肩而过。大学时,她和我都去了上海,但在不同的学校。有一次老乡会,我们还见过一面,彼此通报过姓名,但人声嘈杂,我根本没听清楚她的名字,而对她来说,我只是普通的老乡“许文”。那时候已经是2005年,十年不见,谁也认不出对方了。我们说过几句话,那次我对她还有一点点好感,但没留联系方式,也没有机会再见面。 琪琪后来谈过一次很长的恋爱,但以男友的出轨而告终(后来我暴打过那家伙几次),2010年,她去了法国留学。第二年,我也在巴黎培训了四个月。我们曾在巴黎的街头面对面地走过,但却彼此都懵懂不知。 我们曾彼此错过那么多次,那么多次。 如今,我在不同的时空和她重逢:海西中学门口的小吃街,上海地铁上,巴黎塞纳河畔……我看着她出院,和她一起迎接过千禧年的到来,还一起观看过北京奥运会的开幕式。每一次我们都激动万分,说起这些年的悲喜往事,当然,她不会知道前一次的邂逅,永远不会。 但我还有什么不满呢?这是本来从未发生过的故事,而命运待我如此宽厚,让无法撼动的过去一次次暂时为我融化,我可以一次次走向她,看到她惊奇或喜悦的眸子中自己的影子。 但我仍然渴盼更多。我见过琪琪千百次,从十岁到三十岁,不同时期的她,羊角辫的小姑娘,麻花辫的少女,齐耳短发的女大学生,长发披肩的女郎……我见过她一次次的欣慰或伤心,快乐或忧郁。但一切已经凝固在时光深处,不会再有新的开始,新的未来。 我问自己,我是时间之王,还是时间的囚徒?被追回的时间是任我自由翱翔的天空,还是禁锢我的牢笼? 时光悠长无际,岁月无可计数。我在时间中做王,永无止境。 直到有一天,我到了一个之前从未想起过的日期,事情才有新的变化。 那是2011年11月,我从巴黎回国前几天。那天我本来想去著名的拉雪兹公墓一游,但因为下雨而打消了念头。 但这次,我决定弥补这个遗憾。从腓力·奥古斯特站出了地铁,在细雨中走进墓冢林立的拉雪兹公墓,穿行在一座座坟茔之间,周围都是年深日久的青铜雕像和十字架。这里埋葬着许多显赫的文化名人,巴尔扎克、肖邦、王尔德……他们的生命曾熊熊燃烧,如今在死亡中仍然发出光亮。 我在一座不太起眼的黑色大理石墓前停下脚步,看到平放的墓碑上刻着一行有些暗淡的法文字句“à la recherche du temps perdu”——“寻回失去的时光”。我看了一下侧面刻着的墓主的名字,不出所料:马塞尔·普鲁斯特。 我其实没有读过他的书,但忽然间,因为这个标题,我被无法抑制的悲怆所压倒,痛哭出声。我找回了失去的时光吗?似乎有,但其实根本没有。时光凝固在那里,我可以随意翻阅,但是仍然没有希望,没有未来,没有——爱。 我坐倒在墓前,泪水混进雨水,落去无踪。过了许久,身后传来轻微的脚步声,周围的雨还在不住地落下,我头顶上却没有了雨。 我抬头,看到头顶有一把红伞。“Voulez-vous un coup de main?”一个略带外国口音的女子声音说,问我是否需要帮助。 我回过头,看到了琪琪的面容,她竟也在这里。她友善地看着我,正如第一次相遇时那样,但对她来说,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也如第一次相遇一样。 “琪琪,是你。”我喃喃说。 她的眼睛惊奇地放大了。 “我是卢文。”我说。 8 我告诉了琪琪一切,在无数次穿梭中,这还是第一次。 “你肯定不会相信,对吧?”我自嘲地说,“每一个我到过的世界,每一个我见过的你,在我离开之后就会烟消云散,你会回到正常的生活之中,忘记了发生过的——不,不曾发生的一切。” “我相信。”琪琪却说,“刚才听你说了过去十多年我的事情,你知道得比我自己还清楚,这不可能是假的。” “你真的相信我?” 琪琪点点头:“我相信。但是卢文,你想要什么?” “我厌倦了永远活在过去,又什么也不能改变。我想重新开始。但我……没法做到。” “不一定。”琪琪说。 现在是我疑惑地看着她:“那……该怎么做?” “我不知道。但这一切的背后有一个原因,你可以在自己的人生经历中不断穿梭,总是因为某个原因。找到那个原因,你就能找到答案。” “我早就想过这个问题,但根本没法找到原因。”我告诉她,无论我怎么在记忆中穿行,我最多只能到达2014年10月11日,在事故发生前的一刹那,原因和这次事故一定有关系,但是有什么关系?我没法知道。 但琪琪摇了摇头:“也许不是这样,可能你当局者迷,但我觉得,还有一个更早的记忆,你一直没有唤醒过。” “你说的是我幼年的时候?那时候的记忆太模糊了,我没法回忆起清晰的场景,所以也没法回去。” “不是那个,我是说,在第一次回到事故现场之前,你在哪里,还记得吗?” 我一下子呆住了。虽然几乎谈不上具体的记忆,但那种梦魇般的状态我仍然有感觉,我不想回到那个状态,但那似乎是解开整个谜团的钥匙。 然而那也有很大的风险,那时候我几乎没有意识,如果回到了那个状态,我也许会丧失神智,还有可能继续穿梭吗? 琪琪看出了我的担心:“也许跳跃到那个时候太危险了,算了。其实卢文,我不介意一次次遇到你,虽然我什么都不记得,但我感到,那也是我自己的经历。” 我还在脑海中寻找着沉睡的记忆,那种朦朦胧胧的感觉。它的确没有远离我,似乎在一切世界的下面,在我意识的深处,它一直在那里存在着,等待着我归来。 我想要回去,但又不敢。那或许意味着,我再也无法回到此时此刻,和眼前的人在一起了…… “你怎么了?”琪琪看到我的异样,上前摸了摸我的额头。蓦然间,我的热情全然迸发,我抱住了她,笨拙地寻找她的嘴唇,但却被她推开。 “对不起……”我手足无措。 “你身上都湿透了。”她似乎并没有生气,“我租的房子在附近,去我家里烤一会儿火吧。” 9 在琪琪的壁炉边,我告诉了她许多事情,在迷离的时空中,我曾经挽回过父母的婚姻,发现过悬案的真相,甚至预言了2008年的四川地震,拯救了千万人的性命……但一切努力又都化为乌有,归于虚无。 泪水从我脸颊落下,琪琪走到我身边,为我擦去泪水。我抱紧了她,仿佛一松手她就会离去。自然而然地,我们拥抱着走进卧室,走进生命中最美好的秘密花园。一次又一次,我们从偷来的时光中汲取至高的欢乐,期冀让这一刻永驻。 直到深夜我仍然不敢入睡,生怕被记忆再一次带走。琪琪在我身边睡着了,睡得像个孩子。我看着她,忽然想起多年前的一个冬夜,我们一起在电视房里看夜里播的《倚天屠龙记》,但前面的广告太多,琪琪忍不住睡着了,头枕在我的肩膀上…… 《刀剑如梦》的片头曲传入耳中,琪琪朦胧中睁开了眼睛:“开始了没有……” “嗯,刚开始。”我告诉她。 十岁的琪琪坐了起来,全神贯注地望着电视机。十七年后的相逢从未发生过。我站起身,走向窗边,下定了决心。 我回想着那种微妙之感,让自己沉入自己的内部,任整个世界在身边土崩瓦解,化为混沌。半睡半醒中,情形似乎又倒转过来,我好像在从深深的海底浮上水面。光影朦胧中,越来越响的仪表滴答和人语声传入我的耳朵。 我醒来了。 10 医生说,事故后我睡了整整七年。 从第二年开始,医院给我用了一种在实验中的电场治疗仪,通过生物电流刺激记忆中枢的神经元,希望让我恢复意识。不料却产生了不可思议的效果。 医生说,人的大脑中有无尽的储存空间,每个人的脑海中都有心理学家所谓的绝对记忆,保存着他当时所看到,听到和感受到的一切,但关于记忆,常人只能提取出一个朦胧的印象。这是为了保护人对现实的感知不被过多的无用记忆所干扰。但这种仪器却可以激活一切记忆中的纤毫细节,让它们完全呈现出来,就像回到了彼时彼地一样。 这种可以乱真的记忆欺骗了我的信息整合中枢——我的自我意识——让我误以为自己回到了过去。当我试图和记忆场景互动时,就产生了一种远比一般的梦更清晰的梦境。随着不同记忆的激活,便产生了一个个梦境,它们将记忆中的各种现实元素作为材料,构造出惟妙惟肖的虚境,但却无法走得太远。因为我沉溺于记忆所营造的幻梦中,拒绝接受现实的感官信号,医生也就没办法将我唤醒。在这过程中,我的脑部对电流已经产生了依赖性,如果中止刺激,可能会让大脑更快死亡。所以,除非我自己选择醒来,重新和感官信号建立联系,否则会永远被囚禁在记忆的迷宫里。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梦境中的幻想成分也越来越重,它们按照我的念头巧妙地篡改了现实,让我以为发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 真正的琪琪没有奇迹般的康复,而是在1995年已死去。当年妈妈告诉我的,是事实。 但我太渴望她能够活下去,才会在潜意识中编造出那些她后来的故事。那些故事并非完全虚构,但中学时被抢劫的女孩,不是琪琪;我在老乡会上见过的无名女孩,不是琪琪;我在巴黎曾经遇见的一个中国姑娘,也不是琪琪。她们当然也不是同一个人。我的潜意识选择了记忆边缘的几个人影,将她们合为一体。这个故事其实破绽百出,太多的巧合,太多的偶遇。但梦中的我却一点也没有察觉。 他们带我去了琪琪的墓地,墓碑上有她的名字和“1984年~1995年”的字样,还有她十岁时的照片,一切无可置疑。 但在这一点上,我不相信他们。我亲眼看到了琪琪,小时候的她,长大了的她,我曾凝望她清冷的双眸,也曾将她炽热的身体紧紧拥抱,这种感觉不可能是假的。如果说这竟是梦境,那么眼前的一切同样可以是。 琪琪一定曾回到我的生命中,寻找过我。是她让我找到了她,并且将我送回到这个世界。在那里发生过的一切都有内在的意义,在这个世界上,琪琪死于1995年,但是在另一个世界——不,在这个世界的根基之处——琪琪一直活在那里,从未离开过我,我们一起长大成人,看潮涨潮落,云卷云舒。 如今,我再也不能够跳回到2014年之前,意识既然已经恢复,再使用治疗仪也就无效了,但无论如何,我日渐一日康复,现在的我找到了新的开始,新的未来,毕竟我只有三十岁,还不算老。 我会和琪琪一起活下去,直到岁月的尽头。 那时,生命的神秘会对我们打开,而所有的时间都会重新回来。 (发表于《最小说》2015年第1期) 末日之旅 1 2012年12月21日。 晚上九点,上海已成了一片灯的海洋。黄浦江两岸的缤纷霓虹流到江心,变成了发光的鱼群,在潋滟江波里跳来跳去。浦西的连绵洋楼沉浸在柔曼轻靡的彩光中,仿佛在回忆往昔的沧桑历史。而在对面,新时代的东方明珠塔、金茂大厦和环球金融中心等摩天大楼带着炫目的奇光异彩直指夜空,气势磅礴,如同要点亮黑暗的宇宙。 今天是冬至,虽然天气寒冷,但外滩上的游人格外的多。江滨的步行道上大多是欢声笑语的青年情侣。当然,今天是周五,明天将迎来惬意的双休日,下周又是圣诞节。但是游人如织的主要原因却并不在此。 林琳倚在江边的栏杆上,男友方岳从后面环抱着她,轻吻着她的脖颈。林琳咯咯娇笑着说:“别闹!哎,你说,如果今天真的是传说中的世界末日,那会怎么样呢?” “那我们更应该好好缠绵一下喽。”方岳在她耳边说。 “讨厌,人家问你正经的呢!” 方岳歪头认真想了想:“是真的也不怕,古往今来那么多人,人人都会死,有几个见过世界末日的?我们能看到也不枉了。再说,咱俩到死还是在一起的,这就足够了。” “哼,你什么时候学会这么甜言蜜语的?”林琳的心里一下子甜甜的。 “你们知道世界末日究竟是什么样的吗?”方岳还没有说话,一个稚气的声音在他们身边响起。 林琳诧异地转头看去,问话的是一个陌生的男孩,大概只有七八岁,穿着米老鼠图样的卡通童装,一只手正拽着林琳的裙角。和男友的情话被打断,林琳有些不悦,但看到男孩小天使般的面容,却又不自禁地感到喜欢:“哎方岳你看,这孩子真可爱!” 方岳却做了个鬼脸,吓唬男孩说:“世界末日?可吓人了,上海那么大的小行星撞到地球上,掀起几百米高的巨浪,‘哗’一下子就把上海淹没了。” “几百米高的巨浪啊。”男孩眼中放光,“那一定很壮观!可是天上没有小行星啊。”说着抬头张望了一下。 “小傻瓜,在外太空。远着呢,你看不到的。”方岳继续逗他。 “不对。”男孩认真地说,“如果它会在今天撞击地球的话,现在最多离地球几万公里,肯定是清晰可见的。即使是在地球的另一边,电视上也该有报道啊。” “这……我哪儿知道。”方岳有些尴尬,对林琳说,“现在的孩子,真是越来越刁钻了。” “你怎么了,被小孩绕进去了,”林琳嘲笑他,“还以为真有世界末日啊,别忘了,明天你还得上我们家见我爸妈呢。” “完了,这才是世界末日啊……”方岳哀号一声。 男孩的眼珠转了几圈,盯着林琳问:“你是说没有世界末日吗?可是他刚才不是说小行星会撞地球吗?” “老天……”林琳扶额。 “乖,这种事问你们家大人去吧。”方岳拍了拍男孩的头,“叔叔和阿姨还有事儿呢。” “可他们不在这里。”男孩说,还是不放过他们,“到底世界末日是什么样的呢?快说快说!” “嘿,你这熊孩子真是不知——”方岳刚要发飙,被林琳拉住了:“算了,你跟孩子嚷嚷什么,走吧,我们去那边买哈根达斯吃。小朋友,你去问别人吧!” 她把方岳拉开,两人穿过人群走了,他们的位置迅速被另一对情侣占据。男孩还站在原地发怔。一个和他年岁相仿的女孩子从人堆中挤出来,拍了拍他肩膀:“怎么样?问到没有?” “真奇怪。”男孩说,“我问了好几个人,没人说得清楚是怎么回事。你那边呢?” “差不多,有人说是超新星爆发,有人说是地震火山,还有个家伙说是僵尸来袭,每个人的说法都不一样。” “为什么他们知道哪一天是世界末日,却不知道究竟是怎么回事?而且……”男孩指了一下四周的人群,“你不觉得他们都太开心了吗?一点不担心的样子。” “末日综合症,很常见的。”女孩老成地说,“明知灾难不可避免,人们无法排遣内心恐慌和痛苦,因为超过了心理承受的底限,就转化成了表面上的狂欢。” “不,我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很不对劲。”男孩皱起眉头,苦苦思索着,“一定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 2 两个孩子聊天的同时,在西半球,12月21日的晨曦刚刚照亮尤卡坦半岛的热带雨林。在郁葱丛林间的玛雅城邦遗址,曙光透过朝霞,勾勒出高大的阶梯金字塔和古神庙废墟的轮廓。 往日在这个时段,绝大部分游客们还在酒店里睡觉,但在今天,玛雅遗址里已经挤满了人,仿佛死去千年的古城邦复活了。但和往日不同的是,很少人欢声笑语,相反,来到这里的人们大多肃穆地立在遗址内外,似乎等待着什么事情的发生。 东方的云层越来越明亮,如在熊熊燃烧的天火。终于,火红的太阳喷薄而出,将无尽光辉洒向大地,丛林由远而近被依次照亮。许多人跪下祈祷,有的人甚至开始哀哭。 “真是太美了。”观光台上,一个背着背包的金发姑娘赞叹着,对旁边的一个短发青年说,“Hi,你能帮我照张相吗?”说着递上了数码相机,摆了个可爱的姿势。 青年接过相机,困惑地端详了几秒钟,似乎不知道怎么操作,姑娘从旁指点了几句,他才明白,帮她拍了张照片,然后把相机还给了她,微笑着说了一句:“我想这是这个世界最后一次日出了吧?” “可不是嘛。”姑娘笑着回应,做了一个鬼脸,“很快地球就会炸成两半的,嘭!” “那这有什么意义呢?”青年忽然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 “什么……有什么意义?” “拍照。如果你知道过几个小时世界就会毁灭,一切都留不下来,为什么还要拍照片呢?” 姑娘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真的相信地球会毁灭?这么说,你是和那些人一起的?”她指了指边上跪下祈祷的人们。 “他们是谁?我不认识。” “他们是末日真理教、地球救赎教、全能神教……还有很多乱七八糟小宗教的信徒,这些人相信地球会在今天毁灭。” “难道不是吗?到处都是这么说的啊!”青年看上去相当惊诧。 “当然不是!”姑娘斩钉截铁地说,不过又缓和了口吻,“我是说,虽然很多人相信,但如果你问我的话,我会告诉你不是这样的,什么事也不会发生。” “但是我听到的情况是这样。”青年指着不远处黑黝黝的金字塔,“据说古代玛雅人通过天文观测,计算出了太阳系边缘有一颗行星——好像叫尼比鲁吧,会在几百年后接近地球,并在今天对撞。人类的技术无法推开它,所以只有毁灭。” “这是那些三流小报的胡编乱造。”姑娘嗤之以鼻,“玛雅人哪儿有这个本事。再说,如果真有那么一颗行星存在,并且将会在几小时内和地球对撞,那么现在得比满月还大了。可是你看,什么也没有,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都观察不到有这么一颗行星存在,除非它现在以光速飞奔过来,这是不可能的。” “光速的行星?也并非不可能……”青年倚靠在栏杆上,若有所思地望着姑娘,“当然确实可能性很小。抱歉,我只是刚刚到这里,很多事情都不清楚。不过,如果你认为不会有末日的话,为什么会到这里来?我以为来这里的人都是为了纪念千年之前玛雅人的发现。” “那些祈祷的人来到这里是为了寻找所谓的救赎和新生,都是鬼话。其他人只是来找乐子的,至于我,我叫艾米莉,美国人,在芝加哥大学社会学系读硕士,论文题目是‘世界末日谣言的社会学效应’,这里可有宝贵的第一手资料啊。” “原来如此。但是我还是不明白,如果根本没有尼比鲁这回事,为什么会有世界末日的说法?” “这是天大的误会。”艾米莉苦笑,“今年我不知道跟多少人解释过多少遍了。玛雅人以冬至作为一年的开始,2012在玛雅的历法中是一个重要的年份,相当于两个纪元的转换。2012年12月21日就是旧纪元的结束和新纪元的开始,不过说到底只是人为历法的设定,和地球本身的变化毫无关系。” “你确定?”青年目光炯炯地追问,“这是公认的说法吗?” “当然!”姑娘有些不悦,“如果你不信的话,大可以在这里等着,看看今天会发生什么事情!” 青年望向升起的朝阳,苦笑着说:“也许你是对的,不过……恐怕确实会发生一些事情,一些你想不到的事。” 3 非洲,刚果盆地。一条清澈的小溪在山谷中蜿蜒着,百转千回,汇入密林间的湖泊。湖面波平如镜,一群河马惬意地泡在湖边的芦苇丛里,仅露出口鼻呼吸。湖的另一边,几只森林象从林中走出来,到水边用长鼻往嘴里舀水。一群大猩猩也在湖边栖息,年长的悠闲地嚼着草叶,年幼的在树下打闹嬉戏。 一个慵懒舒适的午后。 身材高大的白发老人站在湖边,静静地凝视着这一切。 这是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个下午。当下的每一秒都弥足珍贵,这些无知而可怜的造物,在它们漫长的进化史上经历了不知多少万亿个这样平静的时辰,它们以为这一切理所当然会永远持续下去,以为今天是和往日一样的普通一天,会随着夜幕降临而逝去,随后迎来下一天的黎明。但它们错了,它们的生命将和这个星球的历史一起在今天终结。正是那即将到来的毁灭给了这平庸无奇的一幕以悲剧的美感。 诞生与毁灭,宇宙的两极。宇宙大爆炸,恒星点燃,行星的形成,生命的出现……在这些激动人心的伟大事件之后,就是无尽岁月的平淡无奇,直到濒临毁灭的一刻,才再度绽放出惊人的壮丽之美—— 蓦然,水面分开,一只巨大的鳄鱼张开布满利齿的长吻,从湖里扑上来,咬向老人的脚踝。它已经观察了这个猎物很久,确定可以一击得中。果然,老人来不及躲避,被它咬中了。 但是鳄鱼并没有尝到人肉的鲜美,却如咬到石头一样刚硬,完全无法下嘴。这是从未发生过的情况。它容量有限的大脑无法产生惊奇感,但是已经觉察到莫大的危险,转身想向湖中窜去。但鳄鱼发现自己无法指挥四肢,它像是被某种无形的东西托着,慢慢升起,悬浮在了空中,在老人面前盘旋着,它徒劳地摆动着身体,却无法挣脱看不见的束缚,被迫接受老人的注视。 鳄鱼发出了咕噜咕噜的哀鸣声,老人看着它惊恐万分的样子,微微一笑,挥了挥手。鳄鱼便如同风中的羽毛一样飘荡着,重新飘回到湖中,缓缓落下。终于,鳄鱼感到下腹接触到了水面,同时那股力消失了。它本能地窜下去,翻起一朵浪花后就不见了。几秒钟后,刚才不可思议的经历已经从它原始的大脑中被清除,鳄鱼又在湖水深处中悠游自在,寻觅新的猎物。 可怜的家伙,好好享受你剩下几个小时的生命吧,老人悲悯地想。 老人离开湖泊,沿着小溪,往上游的密林中走去。这里罕有人至,荆棘丛生,树根盘结,很难行走。但老人走过的地方,无论是树根还是石块都会在无形力场之下被推开或击碎。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拦他前进的步伐。他在山谷间悠闲地散步,不时用智能力场抓取几只小动物来端详一番,又放它们离去。 老人很喜欢这次末日之旅,这对他来说是旧地重游。当然,在他近乎无限的生命中,已经进行过几千几万次这样的旅行。但这样的机会还是不常有的,至少最近一千年都没有过。虽然有生命的世界在银河系中俯拾即是,进化出智慧的也不少见,但是毁灭级的灾难还是不常见的,正如超新星一样,千百年来才有一次。拿这颗行星来说,上一次发生灭绝性的大灾难已经是近七千万年前的事儿了。 老人还记得上次来到这颗星球时的情景,那些千奇百怪的巨龙们仍在大地上和海洋中悠游,统治着整个行星的生物圈。老人见证了它们的最后时刻。天火降临之日,繁盛归于乌有。巨龙灭绝殆尽,其生态位大多被某种小型胎生动物的后裔所取代,从它们中甚至产生出了初级智慧。 而如今,又一个末日到来了,不知道这颗星球的生态系统是否还能幸存。 这次的末日之旅如同往常,他不喜欢去那些充满本地居民的大都市,看那些人绝望的哭号,或者加入那些歇斯底里的疯狂派对。在他看来那些是毫无意义的恶趣味。他只喜欢一个人去没有改造过的乡野中,细细体味每个世界即将灰飞烟灭之际的自然风光。比起那些肤浅可笑的人造物,经历亿万年进化而来的自然才更值得观赏。打开星际之门的价值不菲,当然要花到最值得的地方。 “注意,出错了!” 一个紧急讯号出现在老人的意识场中,是领队抄送给所有星际游客的,被标记为最紧急级别。 “什么?” 老人随即发送了一个询问,同时也看到,在意识遥感网络中,上千个类似的询问出现了。 对方解释:“寰宇智能监测系统出了差错,给了我们错误的信息。我们刚刚进行了复核,确认这颗行星今天不会发生灭世级别事件,不但今天不会,至少未来一万年内都不会。” “那么末日之旅不是……” “很抱歉,末日不会发生,我们暂时还不知道错误是怎么产生的,但星渊集团会对此负责。现在请大家根据宇宙文明管理法案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七款的规定,立刻集中并撤离这颗行星,否则——” 信号传输忽然中止了,负责人显然被某种更紧急的事态占据了意识场,老人用信息触角在遥感网络中探寻着,很快发现了问题所在: 有游客开始动手了! 4 “星之丸”游曳在灯火璀璨的东京湾,两边是灯火辉煌的都市夜景,倒映在粼粼波光中。彩虹大桥如一条玉带连接两岸,港湾上的各色船只星星点点,如同一只只漂亮的萤火虫。天上,一轮弯月将柔和的月光投向大海。 栗原达也和栗原由希站在船头,吹着海风,指点着岸上的高楼广厦,辨认着东京塔的方向,一时都沉醉在迷人的夜景里。 “怎么样,这次的末日之旅可遂了你的意了吧?”由希笑着对丈夫说。 “美极了!想到这美丽的一切,日本,不,人类的一切成就,即将被宇宙的暗夜所吞没,实在是令人难过。”达也叹息着。 “真的吗?”由希戳穿他说,“你真的难过吗?我看你巴不得真的是世界末日呢。这一年来你跟那些狐朋狗友大侃什么灾难啊,灭绝啊的劲头可不小呢。你们这些科幻迷就盼着看一回世界毁灭的奇观吧?本来根本没有的事情,都说得活灵活现的呀。” “不只是科幻迷。”达也说,“历史上第一次,全人类都沉迷在这种‘濒临毁灭’的意境中,这个世界末日的概念创造了多少商机啊!你都从中大赚了一笔。” 由希不由点头赞同,她是开网店的,最近半年在丈夫的建议下开始售卖所谓“末日逃生套装”,就是在一个包里放上手电筒、指南针、压缩饼干和救生绷带之类平时没用的小玩意,然后再以几千日元的高价卖出。生意居然异常红火,有时候一天可以接到上千份订单。大概在大海啸和核泄露之后的日本,人们对世界末日的概念比起其他国家更多了一份现实压迫感。 达也意犹未尽,接着抒发胸臆:“末日是一种融合了惊叹和悲伤,恐惧和希望,疯狂和寂静的情结。它太壮丽,壮丽得让你忘记了残酷,太宏大,宏大得让你起不了个人的忧虑,发生的一切,存在感无比强烈,然而很快又将归于虚无,仿佛一切都能在‘空’的怀抱中得到救赎。在古代诞生了《启示录》这样伟大的作品,今天,人们更是在各种虚构文学和影视中展开想象,2012的预言就是这个古老传统的巅峰,这是第一次全人类都自觉参与的末日想象……” “还说呢。”由希撇撇嘴,“今天马上就过去了,等明天一切恢复平常,我怕你会得末日后忧郁症。” 这话好像说中了他的心思,达也叹了口气,不说话了。 “先生,我觉得你说的不错。”一个陌生人的声音想起。达也转头,发现一个黑衣服的中年人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在了自己身边。他有些疑惑,但礼貌地微微躬身。 “末日是一个文明所能产生的最高级想象。”黑衣人说,但却没有看他,而是看着远处光辉灿烂的城市楼群,“是文明的力量最终被不可知的神秘压倒的悲剧。你知道最迷人的地方在哪里吗?一切都屈从于至高的力,一切的美,一切的思想,一切的文明和雕饰,都会在力的博弈中消失。这是我们这个宇宙最终的宿命。最终,一切都会被空间的加速膨胀而撕裂,那是最终的末日,当空间膨胀到达临界点,在整个宇宙中,连原子和电子都不会剩下,一切都会被空间本身的力彻底粉碎!” 他的容貌只是一个普通的日本人,毫无特点,日语很流利,但语感却硬邦邦的如同外国人。由希全然不知对方在说什么,不过类似的对话她听得多了,都是丈夫的那些科幻迷朋友平时胡吹乱侃的。她看达也听得相当专注,心里嘀咕:这回丈夫又找到一个知音了。 “大撕裂理论!”果然达也眉飞色舞地赞同,“原来一切末日都是最终末日的预演……这么说来,宇宙中所有文明都会遇到末日吗?” “这倒不是。”黑衣人说,“宇宙被广袤空间隔开,除了最终的大撕裂外,其他的自然灾变都是有限度的,如果一个文明扩展到了宇宙深处的其他星系,那么无论是小行星撞击还是恒星爆发都不可能带来根本毁灭,更不用说其他较小的灾变了。所以只要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可以和末日的危险说再见了,毕竟宇宙的最终毁灭还是在遥远得不可思议的未来。” “没有末日,那不是很无聊?”达也笑着打趣。 “是啊,凡是发展到这个阶段的文明,当然不会碰到什么末日,否则早就毁灭了。这种末日情结,在其文明发展中从来没有满足过。所以在其扩展到全宇宙之后,会不惜越过整个宇宙,去那些遥远的星球观赏各种原始世界的末日,寻找一点感觉。” “好主意!但他们怎么知道哪个世界会濒临毁灭?而且越过银河系,就算以光速也要几万年吧?” “整个宇宙的物质基层,是按物质形态构成的超感纠缠网络,早在宇宙的上古阶段,最古老的诸文明就在其基础上建立了寰宇网,对每一个有生命的星球进行自动监测,这些世界当然平平无奇,一般感兴趣的人不多,但当末日降临前夕,相关信息会被送到宇宙各个角落的信息订购者中,然后由商业机构主持,将感兴趣的人们组成旅游团体,通过星际之门,在刹那间穿越宇宙,来到末日降临的世界上。” 达也愈发好奇地看着他:“您说得好像真的一样。” “是不是真的,很快你就会知道了。”黑衣人带着神秘莫测的笑容说。 达也正在思考他话里的意思,忽然脚下颠簸,港湾上无端出现了一个大浪,将游轮推向一边。许多人猝不及防,摔倒在甲板上。达也急忙抓住栏杆,才站稳。 “由希,你没事吧?”达也望向妻子,他看到由希的脸色惨白,瞪大眼睛不敢相信地望向前方,不由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很快发现了异状。 水下有某种发光的东西正在向彩虹大桥的方向游去。那东西至少和鲸鱼一样大,不,比一般的鲸鱼还要大得多。难道是敌国的潜艇? 达也还来不及多想,就看到那东西冒出了水面,立了起来,非常非常高,至少有四五十层楼那么高,它掀起的大浪让远处的星之丸也剧烈地颠簸起来。 那是一个巨大的发光椭球体,被两根长腿托起,中间有一个不断转动的圆环,好像一只妖异的巨眼。很快,从上面又伸出了无数触手状的复杂链条,每一条都比列车还长,却灵活得可怕。怪物用那些触手缠住彩虹大桥,几秒钟后,那座刚才还固若金汤的长桥像脆弱的积木一样断成数条,带着上面的无数车辆轰然坠入海水。 机械章鱼般的怪物行走了起来,看上去很笨拙,但以惊人的速度向西岸市区的方向移动,八歧大蛇般的触手开始四处绞缠,海滨的几栋大厦开始在它的撼动下倒塌,楼塌的声音如同天边的雷霆一样传来。但几乎听不到任何人声,因为离得太远。 达也完全无法思考,只是呆呆地看着,仿佛在看一出宽银幕的灾难片。巨章鱼进入市区,触手疯狂地摧毁着一切,如同一个调皮的孩子践踏着美丽的花园。达也忽然想起自己以前看过的那些毁灭东京的怪兽片,那些荒诞不经的场景,如今竟在自己眼皮底下真真切切地发生着。 “这才是真正的末日狂欢。”黑衣人说,嘴角露出一丝微笑,“这个宇宙中最有趣的游戏。” 达也如梦初醒:“你、你和那个怪物……难道……” “他是我的同伴。”黑衣人坦承,“对一个即将毁灭的世界,文明保护法则不再适用。我们跨越星河来到这里,可不只是当看客。狂欢的时刻到了!我们有很多人,正在比谁能先毁灭这座城市,看来我也要加紧了……你们两位,愿不愿意做我的客人,来观赏这精彩的一幕呢?” 达也看到,远处的怪物已经把东京塔高高拔起,扳成两段,高高抛向夜空。他跟着望向天空,发现月光之下,不知何时已经出现了各种匪夷所思的怪物,妖异的云彩从四面八方围拢过来,遮住了一轮明月。 5 三千相宣夜立在静海上,用广维眼看着在群星中悬浮的蔚蓝色球体,将上面的一切尽收眼底。 通过遥感网络,他已经敏锐地察觉到那个球体上的诸多惊人变化,就在刚才的几分钟里,一座座城市被毁灭了,毁灭的方式各有不同。有的是在反物质爆炸的烈焰中被焚毁,有的是在绝对零度中被冻结,有的是被那些粗鲁的游客亲自碾成粉末,有的是被猛然掀起的百米巨浪夷为平地…… 至少是五级干涉,糟透了。三千相宣夜烦躁地发出一道空间激波,将面前立着的一面星条旗炸得粉碎。 宇宙文明联合体的公认的寰宇价值:“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低级文明的发展。”在一个文明能够加入联合体之前,只能进行外部观察,而不能加以干预,无论是善意地想帮助对方提升文明还是恶意地要消灭对方,都是被文明法则所严禁的。即使在毁灭到来之际,也不能帮助对方逃脱灭绝的危险,否则就是破坏了神圣的宇宙法则。 但末日之旅是一个例外,当确定某个世界即将迎来末日,可以在末日前最后的某个时间窗口去拜访这个世界,当然理论上仍然要以该世界智能生命的形体,通过内置的语言转换装置,以免引起本地居民的骚动。不过在最后的时刻,虽然法律上仍然有障碍,但是即使放开手脚,大肆破坏也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既然这个世界就要毁灭了,那么给远道而来的宇宙游客们先玩一玩又有什么要紧的呢? 问题是,这个世界他妈的根本不会毁灭,这个世界末日的说法根本是一个低级谣言。 三千相宣夜已经仔细检查了感应网络上传的数据,毫无疑问这是一次低级的误判。程序毕竟是程序,对于完全不同生物基础和文化途径的异星文明没有办法真正理解。当它发现这个星球上以史无前例的强度和频率传诵着某个“世界末日”的说法时,就收集了大量资料进行判别。程序认为,该星球的文明程度已经能够以一定的精确性预言可能的灭绝性灾变,而被大部分人赞同的说法可信度更高。既然末日的说法能够在本地网络上获得几百万的转发,而驳斥它的说法只有寥寥几万,因此高度采信了末日即将发生的信息,并将各种支离破碎、相互矛盾的解释进行合理化演算,编织成一个逻辑自洽的故事上传到寰宇网络,随后由星渊集团主持了这次该死的末日之旅。然后,他们在拟定的末日时刻前几个小时,将上万来自宇宙各个角落的游客传送到这个偏远的星系中。 结果,出了这么大的纰漏。在他发出纠正信息之前,大破坏已经开始了。现在死去的本地居民至少已经有十亿,也许是二十亿,已经构成了最严重的干涉级别。三千相宣夜已经发送了紧急通知,让所有人立刻停止破坏,但是为时已晚。还有好些不知是什么种族的家伙,迄今仍然置若罔闻,有个疯子正在把太平洋的水都弄到近地轨道上去,要制造一个星环。 “大眼睛!”三千相宣夜叫了一声。寰宇网络打开了,为他接通了三万光年外的第十九天河,上司的三维影像在月海的尘土上波动着。 “出大麻烦了。”三千相宣夜苦恼地开始信息传输,把事情大致告诉了第十九天河。对方只是微微一笑:“你能解决的。” 三千相宣夜一时无语:“都这样了……怎么解决?” 第十九天河做了个表示不耐的意识势:“用你的逻辑。如果这颗星球继续存在下去,遥感网络会发现我们的游客进行了破坏,而大灾变没有发生,会很快发出警报讯号给中央理事会,作为我们违背了基本文明守则的证据,这样的话,我们都会背上大麻烦的。但是如果这个行星的末日如常发生,那么这一切都不算出格,最后谁也不会知道。” “可怎么……你难道是说——”三千相宣夜被惊呆了,“我们亲自制造一个——” “你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可是那些游客,他们也都知道了啊。” “放心,大伙儿到这个星球上无非是想发泄点生活压力,没有人想给自己惹麻烦。何况你以为这件事是宇宙中有史以来第一桩么?” “什么?!” 第十九天河发了一个表示“讽刺”的闪动,“你刚接手这个工作,还不太熟悉,要知道寰宇智能网络太古老了,很多地方的软件至少有几十亿年没有更新过,这种错误事实上经常发生。” 三千相宣夜栗然一惊:“这么说,以前的那么多末日之旅……” “很多情况都是类似的,至少有百分之十,也许占到了百分之二十。但是谁在乎呢?游客们得到了享受,我们赚到了通用购物值,有些星球上的数码复制体还能卖了大赚一笔,只要没人傻到捅到中央理事会去,什么事也不会发生。而且就是上面也有我们的人。” “可是那些星球……” “不过是一些低级虫豸,不用在意。” 三千相宣夜骇然无语,良久才继续问:“那我……应该怎么做?” “这你自己决定吧。”第十九天河不耐烦地说,“反正法子多得很。” 他闪了闪消失了,寂静的月海上只剩下了三千相宣夜孤独的菱形身影。 妈的,干完它吧。 三千相宣夜开始在数十万公里的范围内启动几台空间波仪,转动希格斯场,调整引力子分布,增大行星与卫星间的引力。他想快点干完这件差事,所以将引力调到了最大,几乎相当于一个黑洞。不久,蔚蓝色球体开始变得越来越大,就像从天上落下来一样。 月表震颤着,平原上的尘埃如倒飞的雨,扬向黑暗的天空,将蓝色行星埋葬在一片遮天蔽日的昏暗中。 6 海洋已经全部蒸发,所有的大陆都融为岩浆,炽红的岩浆在因地月撞击而猝然加速的自转下向赤道聚拢,变成十多公里高的洪潮,扫过早已没有任何生命气息的行星表面。许多撞击碎片飞入空间轨道,形成了一个暂时的星环。 对撞已经过去了很久。观看的游客基本都已离去,但两个发光的小人儿还在岩浆潮中嬉戏着,上上下下,舍不得离开这个乐趣无穷的新乐园,直到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才穿过地球内部喷发物和地表尘埃形成的黑云,飞向太空。 当他们从厚厚的黑云中出来时,正好看到一个大蜻蜓一样的航天器正坠入黑云,划出一道黯淡的火光后,消失在不可穿透的黑暗深处。 “那是国际空间站。”女孩说,“地球人在外太空——别笑,他们就是管低地轨道叫外太空——的唯一存在,现在也完了。” “可惜我们没时间进行太多的数字扫描。”男孩说,“只保留了那个世界的一点点碎片。” “别担心,其他游客会有很多扫描的,待会儿大家可以相互复制嘛,其他地方用寰宇网络的资料补全,我们会有一个仿真小地球当纪念品的。我先看看你的收获?” “好啊。”男孩说,在面前投射出一个变幻着形状的三维体,“看,刚才那几个人。” 离木星轨道上的星门还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在这过程中,他们津津有味地欣赏起三维体中的画面来。 7 外滩钟楼敲响了十二点的钟声,12月21日过去了。 “我就说嘛。”出租车里,林琳靠在男友的肩膀上,喃喃说,“根本没有什么世界末日,真无聊。” “换个眼光看。”方岳温柔地抱着她,“就当上帝又给了世界一次机会,我们应该更加珍惜自己和心爱的人,所以晚上我们还有个庆祝的party。” “嗯,让我睡一会儿。”林琳惬意地在方岳怀里伸了个懒腰,慢慢沉入了梦乡。 方岳抚摸着女友的秀发,心不在焉地想着见家长的事,渐渐也有些睡意。正在他眼皮将要合上时,忽然有一种怪异的感觉,似乎一刹那间,远远近近的一切消失了,满城的灯火都熄灭在深不见底的黑暗中。 方岳揉了揉眼睛,周围自然一切如常,灯下的都市里车水马龙。他不禁暗笑自己神经过敏,从兜里掏出手机给朋友发短信,说十五分钟后就到。 (发表于《最小说》2013年第7期) 我的高考 1 2027年6月6日,下午4点,距高考还有十七个小时。 我坐在楼下的“风铃茶吧”,一个淡绿色长裙的女孩坐在我面前,清亮的眼眸凝视着我。六月炽热的太阳透过紫色的智能调光玻璃,投在我们之间的茶几上,一个精致的乳白色药瓶放在茶几中间,像有魔力般地熠熠反光。 我伸手拿起药瓶,就像拿起关着妖精的魔瓶,觉得自己的手都在发抖。我强自作出镇定的样子,拧开瓶子,一枚醒目的米黄色胶囊映入眼帘。 这就是它了,我在心里说。 “苯苷特林”俗称“聪明药”。大约十年前问世的生化科技结晶,内藏RNA结构,作用相当于逆转录病毒,能够局部重启脑细胞的分裂和发育程序,让神经元和神经突触迅速增生,将人的平均智商提高二十到三十个点数,只要服下它,十二个小时内,我这个普通男生就会变成头脑敏捷,记忆超群的人中之龙。 换句话说,它能让我高考夺魁。 但看着它,我却犹豫起来。“真的……要吃吗?”我嗫嚅着。 “嗯。”对面的女孩期待地看着我,“再不吃,生效的时间就过了。” “可是吃了以后,如果一辈子变成白痴怎么办?” “那只是极少数人,对药性有排他反应,还不到万分之一。”她说,“你不会那么倒霉的。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可是我记得那个大科学家霍普金斯……” 想起斯蒂芬·霍普金斯,我一阵不寒而栗。三年前,这位世界著名的物理学家为了攻克宇宙学理论中的一个难关,在研究陷入困境时服了一枚“苯苷特林”,但是并未取得太多进展,两天后,他昏倒在实验室里。等到醒来的时候,他成了一个话都不会说的白痴。我见过电视上的采访,他被家人搀扶着,目光呆滞,带着傻笑,嘴角流涎…… 只有万分之一的终生致痴率,偏偏让他碰上了。可如果下一个是我呢? “老说那个霍普金斯,不就一个特例吗?”她有点生气了,“你老是这么婆婆妈妈的,还想不想跟我进同一间大学了呀!你有没有想过我们的未来?” 看着她眼眶里闪烁的泪珠,我只好彻底投降。 她叫叶馨,班上最漂亮的女孩,家境很好,成绩优异,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我一进高中就暗中喜欢她了,不过到高三以后,才真正开始交往,现在还不到一年。但我们爱得像水一样纯净,火一样热烈。我简直无法想象,没有叶馨的日子该怎么活下去。 “想,当然想……”我闭着眼睛把胶囊放进嘴里,喝水吞下。 叶馨松了一口气,眼中闪着喜悦的光芒,她红着脸在我脸上亲了一下:“我们一定能都考上同一间名牌大学的!高考完了以后,我们一起去……嗯,海南玩吧!我好想好想去看海啊!” “叶馨……” “嗯?” “这枚胶囊得值好几万吧,这笔钱我一定会还你的……” “当然要还!”叶馨用指头轻轻戳了一下我的额头说,“就罚你……用一辈子对我好来偿还吧!” 叶馨像燕子一样轻盈地飞走了。我慢慢起身回家,不知道是喜是忧。 事情本不该是这样的。苯苷特林,聪明药。让你花上十万八万,变聪明两三天,有什么意义?一般除了艺术家创作、科研攻关等少数情形下,很少用得着它。即使在科研上也不是每次都能奏效,但对于另一个群体来说,这东西却可以说是天降福音,那就是面临考试的学生,特别是高考的考生。 这一点不难理解:智商提高二三十个点,同时令头脑高度兴奋,不需要睡觉,记忆力大为增强,写作文思泉涌,做题也会思路敏捷很多,很容易发现解题思路。它可以让你的成绩提高几十分甚至上百分,轻松把你送进大学校门。 前提是,如果只有你一个人用的话。 但事实上,自从这种灵药推出后,很多本来的差生一举考上了本科、重点,甚至北大清华,效果立竿见影,这推动了考生们疯狂地抢购这种药品。据调查,去年有17%的学生用了苯苷特林,高考成绩也水涨船高。 但这种提高毫无意义,特别对大学招生是很不利的,因为很可能招到的是经过短暂智力提升的差生。智力的提升只是表象,只能维持几天,因此在苯苷特林进入市场后第二年,有关部门就严令禁止在高考及任何考试中使用这种药物,直到现在禁令仍然保留。当然,禁令形同虚设。基本上不会有人去查。 因为苯苷特林是昂贵的进口药物,最初是上百万元一枚,现在降到了十万元以下,但对老百姓来说,还是难以负担,富二代官二代们却能轻松拥有。所以那些官商子弟,条件最好的当然是出国念洋校,但另一些哪怕平时从不用功读书,只要吃一枚苯苷特林,再临时抱佛脚看几天书,也可以通过本该公平的高考,轻松考上好的大学。由于庞大利益集团的阻挠,使得禁令变成了一纸空文。 但即使人人都用得起,也无非是恢复到从前的局面,对谁都没有好处。当然,人家都用,如果你不用,最后的失败者只能是你自己。 我正胡思乱想,手机响了,是叶馨发来的微信,她柔柔地说:“感觉怎么样?等到智力提升后注意复习,嘻嘻,我在未名湖等你哦。” 我心中暖暖的,她本来成绩很好,又吃了苯苷特林,考上北大估计没什么问题。我呢,其实成绩一般,家庭条件也不好,就是长得还算俊俏,而且是校篮球队的主力,才让她看上了我这个华而不实的阳光少年。这次还给我带了一枚苯苷特林,那是她爸爸从国外带回来的,虽然没有国内贵得那么离谱,但也要近万美元。我打从心底不想接受叶馨的恩惠,我知道这会让我在她面前一辈子都抬不起头来,但面对严峻的高考形势和不争气的成绩,我无法选择放弃。 我想,以后真的要一辈子对她好。 2 我回到家里,和老妈打了声招呼后,就进了房间,翻开了语文课本,想看看药的效果如何。先是背了一段古文:“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越明年,政通人和,百废俱兴……不对,背错了!”看来这药生效还没那么快。 看了一会儿书,家里一直没有开饭,也不知道老爸上哪儿去了。我读得乏了,不知不觉中倒在床上沉沉睡去。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我被人摇醒了,抬头一看,是老爸。 “爸,吃饭了么?”我含糊说,慢慢清醒过来,然后我看到老爸的左手捏着一枚黄色胶囊,右手端着一杯开水,愣了一下。 “爸,你这是……” “这是那个苯什么的聪明药,”老爸热切地说,“我好不容易托人买的,你快吃了它,明天考试用得上。” “爸,我们家怎么有钱买这个?”我大吃一惊,本来这药家里是根本买不起的,所以叶馨才设法帮我弄了一枚,可现在怎么老爸也买了? “钱的事你别管。”老爸遮遮掩掩地说,“这是我们的事,你吃了药再说。” “爸,你不会是去卖肾了吧?”我想起前不久的一桩社会新闻,惊呼出来。 “你想哪儿去了?”老爸说,经不住我追问,坦白实情,“就是刚把房子卖了,调了套小的,其实也没啥,等你上大学了,我和你妈也用不着这么大的房子,住个小的更舒服,这样你上大学的学费也解决了。” 我看着老爸斑白的鬓角,又看了看自己住了十八年的,总共不到八十平米的这套两居,心里一阵难受,忍不住抱怨:“这么大的事,你怎么不跟我商量一下呢!” “我已经和你妈商量过了,家里怕影响你学习……愣着干啥,还不快吃了!”老爸连声催促着。 “爸,其实这药……我已经吃了……”我吞吞吐吐告诉他事情的经过,我和叶馨的交往本来一直瞒着他,这下也不得不坦白了。老爸怔了半天,然后吼了起来:“难怪你高三成绩总是上不去,原来是在和女生谈早恋!你说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 “爸,先别说这个,这药你先退了吧,我们家房子也不用卖了。” “这……我上哪儿退去?卖的人说了,不给退的。” “但现在是高考前夕,有的是人买……”我打开电脑上网查了一下,苯苷特林是禁药,用一般的关键词都搜索不到,不过我最近关注这事,所以找到一个地下论坛,结果吓了一跳:今年黑市上不知道从什么渠道进了一大批苯苷特林,网上卖的价格相对低廉,最低五六万就可以买一枚。 “爸,你那个多少钱买的?”我扭头问老爸。 老爸脸色苍白地跌坐在床上:“十……十二万……” “怎么这么贵?你在哪儿买的?” “一个朋友介绍的,那个人说……现在行情紧俏……”老爸脸色惨白,一下子就被人坑了好几万,一个一辈子省吃俭用的老实人怎么受得了这个打击? 老爸是农家子弟,当年考上了大学,可学费太高,实在凑不齐,最后放弃了。后来城市扩建,我们家被划归城区,才有了城里户口。他也没找到什么好工作,现在也就是在一个小公司当仓库管理员,还是亲戚介绍的。当初没上成大学的事对他打击很大,他从小让我刻苦读书,考上好大学。所以,他才会卖了自己家的房子,就是为了一枚吃下去能让人短时间智力暴增的药丸。 “爸,你快去找那家伙,说不定还能把钱要回来!”我急着说。 “这个我有分寸。”老爸还在勉强维持着父亲的尊严,“你现在的任务就是高考,别的都不要管了。” 那枚老爸高价买回来的药最后还是没处理掉,只好先放着,反正保质期有好几年,或许以后还用得上。吃晚饭的时候,爸妈一直追问我有什么感觉,是不是一下子觉得开了窍,是不是觉得特别兴奋,是不是觉得想问题思路特别清晰,等等,但我却没感到有什么特别,最多是头脑有些隐隐发热,但或许也只是心理作用。我心里开始七上八下:吃的不会是假药吧? 等到吃完饭,我回到房间,重拿起语文课本,还没有打开,蓦然间,一行行刚才怎么记也记不清楚的课文好像放电影一样在我脑海中浮现出来:“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这些记忆如此鲜活而牢固,就好像我刚刚才背下来,又好像已经熟记了多年。并且不只是机械的文字记忆,背后的意义也活灵活现地呈现出来。我没有感到多“知道”了什么,就是一下子“理解”了,甚至第一次能够欣赏一向头疼的古文之美了。 我又惊又喜,换了段课文读下去…… 我一夜没睡,第二天早上,一切准备妥当后在老妈泪眼汪汪的祝福中出门,被老爸护送到了考场外。因为要上班,老爸先走了,鼓励我好好考。虽然一晚上没睡觉,但我却觉得精神异常饱满,思维极其清晰,许多奇思妙想止不住地在脑子里盘旋,就像随时要喷涌而出似的。 但令我有点沮丧的是,等着考试的其他人看来也都精神抖擞,斗志昂扬,许多本来和我一样浑浑噩噩的傻男生们,现在的目光中都带上了几分聪慧灵秀之气。 显然,因为价格便宜了不少,考场上的大多数人都使用了苯苷特林,看这形势,如果去年是17%的话,今年说不定是71%了…… 有人从背后拍了我一下,扭头一看,是我的死党阿牛,他看上去也神采奕奕,气质非凡。我们对视了一眼,不约而同地说:“啊,你不会也——” “靠!”阿牛抱怨说,“我也不想吃那玩意,我爸托人弄来,硬给我灌进肚子里去的,说现在不吃药,哪儿还能考上大学。你看那帮家伙,啧啧……平常每天吃喝玩乐泡马子,现在一个个都像是洋博士,要是没吃药,铁定被他们干翻了。”他指着不远处几个花里花俏的纨绔子弟说。 “现在我们至少和他们一样了吧?” “一样?你以为呢?”阿牛阴阳怪气地说,“你没听说么?现在国外又推出苯苷特林II型了,比我们吃的效果好多了。” 我一怔:“II型?不是说还在试验阶段吗?” “实验个屁,反正我跟你说,那些有钱的已经搞到了一批,听说那种药巨好,效力增加一倍,能够提高智商差不多五十点!听清楚了吧,是五十点!而且药效过后的副作用也小得多。” “这……我真是一点也不知道。”我喃喃说。 “我也是才听说的,这事只有他们圈子里才清楚……哎,你的那个谁来了,你问她吧。” 我转过头,眼前一亮。叶馨穿着一条淡雅的紫花百褶连衣裙,背着小书包,穿过走廊,袅袅而行。我头脑中顿时蹦出两句古诗:“竦轻躯以鹤立,若将飞而未翔。”是昨晚刚看的《洛神赋》,又发现她身上的各部位比例,几乎都符合黄金分割点,所以才那样动人,这我之前从没想过。 昨天晚上,我只花了两个小时就串完了所有的语文课文和参考书,思维之敏捷、思路之畅通令我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看完之后毫无睡意,只觉得头脑越来越兴奋,运转的速度越来越快。于是又翻了一本古诗词,一本中国通史,还有一本数学解题思路。我翻书的速度飞快,一两个小时就可以看完一本书。并且每次并非只是看完了就算,几乎每读完一本书,相关的词汇、语言、内容就会在我脑海中释放出内在的意义,重新排列组合,直到被消化后牢记。现在那些新获得的知识在我脑中翻涌着,压都压不下去。 叶馨看到我,眼角含笑,跑过来问:“林勇,昨天复习怎么样?” “非常好。”我兴奋地点点头,“一晚上比以前看几个月都有效。” “我就说嘛,这药非常灵的!你一定能考出一个好成绩的。” “对了。”我问她,“我听说现在出了个苯苷特林II,那是什么?” 叶馨想了想:“哎,好像确实有,不过刚问世,药效还不够稳定,所以我爸没给我买。” “可是听说比我们吃的作用能提高一倍呢!” “不会吧,那不都成超人了,哎呀,快考试了,我要去那边考场,我们考完了见!就在这个花坛边上。” 3 时间到了,我们进了考场,坐在各自的座位上,叶馨不在这个考场,而是在楼下。我忽然觉得心里空荡荡的,以前班上每次模考,她都坐在我前面,单是那纤细动人的背影就能让我心神宁定。这回前面换成了一个肥嘟嘟的胖小子,感觉全没了。我不觉有点紧张起来。又宽慰自己,不会有事的,我现在可是最佳状态。 试卷终于发下来了。我赶紧看了前面的选择题,倒是老一套,无非是辨认错别字和考察发音,感觉比以前模考难一些,但对已经熟练掌握相关知识的我来说,完全不成问题,我迅速勾选了正确答案,一路做下去。 但头几道选择题完了以后,难度陡然提高起来。一道道以前从未见过的难题怪题一个个拦在我面前,有出来一堆佶屈聱牙的成语的,有考某个甲骨文到小篆和楷书的演变的,还有拿出一段平平无奇的话,问是哪个诺贝尔奖作家写的,已经明目张胆跳出了考纲的范围,我勉强支撑着一道道答下来,心里却越来越慌,隐隐有一种不妙的感觉。 到了文言文阅读部分,我彻底傻了眼: 盘庚迁于殷,民不适有居,率吁众慼出,矢言曰:“我王来,即爰宅于兹,重我民,无尽刘。不能胥匡以生,卜稽,曰其如台?先王有服,恪谨天命,兹犹不常宁;不常厥邑,于今五邦。今不承于古,罔知天之断命,矧曰其克从先王之烈?若颠木之有由蘖,天其永我命于兹新邑,绍复先王之大业,厎绥四方。” 说是出自《尚书·盘庚》,大部分字倒还认识,可愣是不知道什么意思。偏偏下面的阅读题还占了十好几分。我胡乱猜测,勉强答了两道,再也做不下去,干脆直接翻到最后看作文。作文题是画了一扇门,门上挂了一把雨伞,下面蹲了条狗,让我根据这张莫名其妙的图写一篇记叙文或议论文。我看得脑子里一片空白,身上冷汗涔涔,努力让自己想着思路,但心里却有一个声音诅咒一般地响起:完了,这回完了! 我毕竟变聪明了一点儿,很快明白,这张试卷是为了对付日渐泛滥的苯苷特林而专门出的,因为往届有太多的“临时高材生”可以拿到接近满分的高分,导致试题没有区分度。近年考试难度确实也在加大,但我却万万没有想到,今年的考题竟然可以把难度拔高到这种程度!这么说来,即使吃了苯苷特林,或许也只有及格的分了。 我不自觉地向左右边望去,两个家伙在那里奋笔如飞,已经开始写作文了,我看来是天堑的题目,对他们来说却好像是康庄大道。其中一个是我们班的公子哥儿,以前考试经常不及格,现在却嘴角带着得意的微笑,下笔刷刷如有神。 他一定吃了苯苷特林II,我想,一定远超过我。明知道这个猜想现在只能徒增烦恼,却不自禁地一再去想:完了,他们都用了II型的药物,只有我吃的是旧的I型,他们答题都易如反掌,只有我根本想不出来,这回死定了…… 怎么办?怎么办?!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不能再耽搁了,我硬着头皮写下了作文,却不知道自己在写些什么,一支笔似乎在纸上做着布朗运动,画出一堆毫无意义的、甚至称不上是汉字的线条和符号…… 不知过了多久,终考的铃声响起,监考老师威严地说:“全都放下笔!”我的笔无力地掉在地下,身子瘫软在椅子上,只觉得手脚冰凉。 我不知怎么走出的考场,脑子里一直嗡嗡作响。耳中隐约听到其他人的高谈阔论:“哎,那作文你怎么写的?我觉得蛮难的,只写了一篇小小说,差点来不及写完。那个人是杀人犯,杀完人之后弃尸荒野,借雨水冲去所有痕迹,但没想到被害人的狗一直悄悄跟着他,守在他门口,结果警察顺着狗在泥地里的脚印找来……” “真有你的!我可想不出什么好故事,最后写了篇议论文:‘我想到的是人性,特别是中国人的人性……’” “还是你立意深刻……” 两人说笑着走远了。我只感到如堕冰窟。虽说他们写的未必好,但我写的甚至不可能拿到及格分,因为我卷子上不仅涂改得乱七八糟,而且根本没有写完,为了赶时间,最后几行字潦草到估计草圣张旭都认不出来,被扣掉一半分是起码的,更不用说文言文阅读那块基本是空白。 当然别人也有考得不好的。抱怨的,哭诉的,和我一样垂头丧气的,但那些人也不能让我感到多少安慰。无论怎么说,我还是处于最下游,和这些失败者并列。 这是我根本没有想到的结局,自从服了苯苷特林,我以为自己能够稳操胜券,却想不到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己竟会输得这么惨…… 我心里乱七八糟的不知道在想什么,连有人在背后喊我都没意识到。 “林勇,林勇!”一只小手拍到了我肩膀上。 我回头一看,是叶馨,她刚气喘吁吁地追上来,娇嗔着说:“我一直叫你呢,怎么不回头?不是说好在花坛见的么?” 我动了几下嘴唇,说不出话,就听叶馨继续兴高采烈地说:“是不是考好了就什么都忘了?这次考试真够难的,是不是?不过不这样,那些平时基础差的人也涮不下去,还真以为光靠一枚药丸就可以包打天下了呀?不过有几道题确实很难,比如那个文言文阅读,我可能翻错了几个地方——你怎么了?”她终于发现我的不对。 我面色惨白,颤抖着嘴唇说:“我……我作文没写完,前面也有好多……好多答不出来的,我考砸了……”话音中都带着哭腔。 “怎么会这样?你不是吃了苯苷特林么?” “我怎么知道?今年的卷子也太变态了,这还是吃了药的,如果没吃药的话,我连五十分都拿不到。唉,要是吃了苯苷特林II说不定就不一样了!” 叶馨不说话了,我也没心情理她,想到校门外面,老爸老妈或许还等着我,更不想出去。两个人就这样伫在那里,一动不动,任熙熙攘攘的人流从身边穿过。过了好一会儿,我看了一眼叶馨,却看到她脸颊上已经泪光点点。 “哎,你怎么哭了?明明是我考不好啊。”我顿时手忙脚乱。 “对不起,林勇……”叶馨哽咽着说,“我没想到会是这样……早知道我怎么也会给你买一颗苯苷特林II的……” 一阵深深的羞愧涌上我心头,叶馨帮了我那么大的忙,考砸了是我自己没用,关她什么事?“别傻了,是我自己的问题。其实……其实也不一定太差了,只是感觉不好……至少,我还有机会。对,下午考数学,我肯定会考好的。你信我!” 叶馨“嗯”了一声,也不顾大庭广众之下,紧紧抱住了我。在这个非常时刻,我们带着恐惧,带着期冀,带着更多的激情,在校园的林荫道上破天荒地长吻着,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4 “今年数学其实不太难,最后几题可以试试拉格朗日中值定理,定积分只要运用无穷限广义积分和狭积分就可以求。至于数列方面,简单!只要熟练掌握级数收敛的一般求法加泰勒公式……” 当我拖着沉重的步子,从数学考场走出来的时候,正听到一个眼镜男生高谈阔论,旁边有人附和,有人反对,甚是热闹,但我却已无心再加入争论。我麻木地从他们身边走过,只想找个地方大哭一场,却又哭不出来。 下午的考试几乎是上午的重演,几道相对容易的送分题一过,便是满眼的难题怪题,拿来做国际奥数竞赛的卷子也绰绰有余,我最后好几道题都不得不空着,想蒙都没法蒙。数学平常还是我的强项,但眼下估计分数也不过勉强能及格。这样下去,重点大学是铁定没戏了,连普通本科都够呛。 我刚下楼,就看到叶馨在花坛前左顾右盼,似乎正在找我,我忙一闪身躲在几个人后面,然后悄悄溜走。刚找了个角落躲起来,怀里手机就响了,是叶馨打来的,我又关掉了手机:这个时候,我怎么还有脸见她?见了她又能怎么说呢? 还有父母那边,中午我好不容易才搪塞过去,可是下午又考砸了,我怎么跟他们交代?全家人的希望都在我身上,希望我来个鲤鱼跳龙门,可是我却那么不争气,注定要庸庸碌碌一辈子下去。 不,不是我的错。这一切都是苯苷特林造成的,本来按照我本来的成绩,上个还可以的大学是没问题的,如果没有苯苷特林的话。成绩高低本来是由天资和努力程度决定的,但这种逆天的药物一问世,却打破了正常的秩序,本来随着苯苷特林的普及,富人的优势已经逐渐缩小,谁知道又来了个更强大的II型。最后还是那些有钱有势的人,可以轻松考上理想的大学,而我们这些穷人,连大学都没法上…… 我颓然摇了摇头。别胡思乱想了,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解决问题。可是怎么解决?我那服用过苯苷特林的大脑虽然考试不怎么给力,此刻倒是异常清晰活跃: 头两科都考砸了,顶多及格上下,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这令我较预计至少损失了五十到七十分,如果想要挽回局面,就只能在之后两门中找回来,即英语和文科综合卷。要挽回这些分数,我需要达到的成绩必须不可思议地高,接近满分。这个目标可能达到么? 按照目前的趋势来说,可能几乎是零。既然语文和数学的难度都拔高到了极点,没有理由期待英语和文综会简单很多。再说,其他人一样经过智力提升,甚至比我提升的幅度还要大,如果我能轻松考到满分,他们也能。我仍然无法扳回颓势。只有在考试难度仍然很高的情况下,我考到较高的分数才有意义。但这如何可能? 头脑立刻给出了几种铤而走险的方案,比如事先弄到考题,找人代考,又如设法作弊之类。但稍一想就知道不靠谱,拿作弊来说,对无线电波的电磁屏蔽不用说了,而且每个考场都有十部左右摄像头监视,看到的一切画面都会传到中央电脑中进行数据分析,考生稍有异常动作,监考老师未必会发觉,但电脑很快会发现异样,如果达到警报的阈限会即时通知考场。我们考前就培训过,考试时绝对不能东张西望,哪怕旁边没有人,电脑程序可是死的,不会管你那么多。 当然据说一些高手也能修改电脑程序,让它将某些位置的考生标识为“监考”,从而对他们的各种小动作不予理会。据说这个也可以用钱买,当然价格就高到天上去了…… 至于其他的法子更不靠谱,就算有人能做到,这些我临时也没法安排。 所以没有办法,毫无办法。 不,在我心底却有一个声音冒出头说:从逻辑上,至少还有一个办法。一个非常简单的办法: 提升我自己的智力,再提升至少二三十个点数。 但这怎么可能?除非我服用了苯苷特林II。 不,不是苯苷特林II,是苯苷特林I,这种药我至少还有一枚:昨天父亲带回来的那枚药。连吃两枚苯苷特林I,智力会再冲高一点,道理是很明显的。 但是连服两枚苯苷特林I会有什么后果?!一枚副作用就那么大了,何况两枚?我可能会终身痴呆!说不定还会变成植物人,绝不能冒这个险。 但也不一定,或许不过是致痴率提高一倍:从万分之一提升到万分之二,就算提高一百倍也不过是百分之一而已,冒百分之一的风险,去赢得一生的未来,这个险绝对值得冒! 我从后门溜出学校,在街头找了家网吧,上网查询“连服用两枚苯苷特林会怎样”。令我意外的是,网上同样的问题居然很多,看来不少人和我情况类似,有的是前两年的,更多的是这两天刚出来的。这令我感到了一丝宽慰,毕竟在高考这个修罗场上折戟沉沙的绝不止我一个。 答案不少,但莫衷一是。有人说他的亲戚吃下去后变成了白痴,也有人说会令人当场发疯,拿刀砍人,或者使得脑中某种神经递质畸变,导致抑郁症即时发作,从考场跳楼自杀。说得要多可怕有多可怕。 不过也有好消息,好几个人言之凿凿地说,连吃两枚后智力会暴增到不可思议的程度,可以一晚上学会一门外语,或是三天写完一篇博士论文,至于高考,更是毛毛雨了。有人爆料说,去年某省的状元,就是连吃了两枚灵药才蟾宫折桂。副作用无非是多头昏脑胀几天,那些耸人听闻的说法都是药厂的免责条款,真正发生严重问题的可能微乎其微。 我想到这些说法可能不过是药贩子的广告,用来倾销自己卖不掉的苯苷特林(有几个答复下面甚至有药贩的联系方式),但仍然很受鼓舞,而那些不利的说法,我却当成了夸张渲染的小道消息,从头脑中过滤掉。我知道自己是在自欺欺人,却不得不如此。我无法面对接下来必然的失败。再服用一枚苯苷特林,虽然有危险,但多少还是一个希望。 但是要快,药生效还需要时间,再晚的话,什么都来不及了…… 我下了决心,匆匆赶回家里,顾不上回答父母的询问,找出了父亲花十二万买的那枚苯苷特林,当着他们的面,一口吞了下去。 5 我向老爸老妈解释了一切。他们哀叹连连,却也无计可施。我顾不上和他们多说,就进了自己的房间,一边读书,一边等着药效起作用。中间也不无担心,万一这药是假的怎么办?万一是被人骗了,我这么一口下去,那真是死无对证。 不过担心是多余的。十点钟,头脑中的风暴如期而至…… 晚上十二点,我问父亲要来了一个开书店的堂叔电话,响了半天才有人接,一口的不耐烦:“这么晚了,谁呀?” “三叔,是我,林勇。” “小勇啊。”三叔的怒气转为诧异,“你这几天不是高考吗?怎么这么晚打电话给我?” “三叔,不好意思打扰你了,有件急事要请你帮忙。” 一小时后,我站在了三叔家开的“百草园”书店门口,三叔已经等在那里了,为我开了门。 “小勇,你就在这里看书吧。”三叔睡眼惺忪地打了个哈欠,“看到早上都行,只是别耽误了考试,叔先回去睡了。” “真是太谢谢你了,三叔。” 三叔要出门,又回头问:“你说的那药真那么灵么?吃了不想睡觉,只想看书?” “是,我现在脑子里根本静不下来,就像一台疯转的机器,非得找点原料来加工,不然就会转坏了。”我一边说,一边已经在书架上找书了。 “这么灵?唉,我们家小石头不爱看书,成天就知道瞎玩,要给他吃一颗就好了。” “别。”我苦笑着说,“千万别,这药得万不得已才能用,石头等高考的时候再说吧。” 三叔出了门,我从英文书架上拿下一本书,叫Gone with the Wind,中译名就是大名鼎鼎的《飘》,不知道是写什么的,总之是外研社出的英语文学名著,我翻开就看了起来。 服下第二枚苯苷特林和服下第一枚感觉完全不同,第一枚只不过让我觉得自己耳聪目明,头脑灵敏,但仍然只是普通的聪明人,而第二枚却让我仿佛冲过了一个关卡,整个人似乎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虽然知识并没有新增多少,但是看待事物的角度却已经不同,我仿佛在一个新的维度中俯视着原来的一切。一篇冗长聱牙的英语阅读理解,十个词里有三四个不认识,我没服药之前基本看不懂,服下第一枚药丸后能借助已经懂的部分,基本掌握大意,但现在重看,其内在结构却完全显现出来,我看清了作者的各种潜台词及深层逻辑,理解了大部分词的意思,甚至发现了两个隐匿的推理错误。而这时,我的英语词汇量本身还并无增加。 而这一切总共花了我二十秒钟时间。 我开始体验到双倍苯苷特林的妙处,也终于理解,为什么那些服下苯苷特林II的人对一些明显超出自己知识范围的考题也能游刃有余。因为表面上新知识的背后,起作用的仍然是智力。像文中一个不认识的单词,以前以为不查字典就不可能知道意思,但现在通过语境也能猜出大致意义,而且相关的文字越长,推测出的意思也就越精确。这些意义相互印证,彼此巩固,一晚上掌握一门外语,并无夸大。 明天要考英语,我打算把英语好好提高一下,可惜我家里的阅读材料实在有限,教辅书籍外的藏书不超过五十本,大部分还是些生活百科和地摊读物。我想上网找资料,但是英文网站大都打不开,并且和前些年不同,现在许多外文书籍由于贯彻了严格的版权保护也没法在网上免费阅读。最后我实在受不了,外面书店和图书馆都关门了,于是想到了找堂叔帮忙,他开着一间不大不小的书店,里面卖的英语书倒是不少。 我打开了那本《飘》,稍微熟悉一下之后,那些长长短短的英语单词就不再是以个为单位,也不是以行为单位,而是整页整页地扑入我眼帘,倾倒出自己的意义。首先凸显出来的是整体段落的主题,然后是句子的语法结构,最后才是个别单词,而在总体语境的清晰下,那些生词早已不再构成障碍。 我一页页迅速翻着,每一页都有照相式的记忆。花了一小时时间读完了这本八百页的《飘》,没有查一个生词,但当我放下书后,大时代乱离下郝思嘉和白瑞德的爱情悲剧已经深深印入我脑海,连同成千上万个新词汇。我仿佛感到大脑中的神经突触如同吸饱了养料的藤蔓,疯长着纠缠在一起,形成全新知识和审美体系的基础,令我心摇神驰,无法呼吸。 可惜这一切无法稳固,这些新形成的突触结构将在几天后坏死,一切新获得的知识之花都会随之凋谢。 放下《飘》后,我又将手伸向了另一本厚厚的《编码宝典》,这是一本技术性很强的科幻小说,我花大半小时读完了它。有了之前刚学到的大量生词打底,读这本书的速度也翻了一倍。 然后是花了二十分钟看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然后…… 三个小时后,我已经读完了七本英文小说,两部莎士比亚戏剧,一本雪莱诗集,一部牛津的《英国文学简史》,虽然这在浩如烟海的英语文学里不算多,但举一可以反三,我对于每本书内容的理解吸收都胜过常人的十倍。到最后,我可以说自己的英文阅读和写作能力,不亚于任何英语专业的大学毕业生,而对英语深层结构和意蕴的理解,或许犹有过之。这让我重新鼓起了信心,无论英文高考是考莎士比亚还是海明威,对我都是如履平地。 但知识并未因此满足,我如饥似渴地想找到更多读物,汲取更多的知识,我刚翻开一本英文版的The Federalist Papers,看了一下前言,这是汉密尔顿等人关于美国制宪发表的论战文集,对美国社会和政治思想有着深远影响。我随手翻了两页,觉得挺有意思,正想看下去,忽然手机响了,提示接到了一个语音微信,来自叶馨: “林勇,你应该没睡吧?今天我联系了你好多次,怎么一直没有回复?我真的很担心你,都偷偷哭了好几回了,回我一下好吗?有什么问题,我都会陪你面对的。” 我大感歉疚,自从下午考完后,这些事还没跟叶馨说过,她发了好多微信我也都没回。我放下手头的书,回了她一句话:“我没事,你早点休息吧,明天见。” 一分钟后收到了叶馨的回复:“我刚才给你家打电话,说你半夜出去了。你究竟在哪儿?” 我不得不说实话:“我睡不着,在堂叔家的书店里补充知识。” “告诉我地址,我马上来。” 半小时后,叶馨从一辆出租车上下来,站在了我面前。司机好奇地望了我们几眼,开车走了。叶馨嚷着:“你究竟怎么回事啊!半夜跑到这里来了……你怎么了?发烧了么?” “我怎么了?”我倒是有些好奇。 叶馨摸了摸我的额头:“你脸颊上好红,额头也特别烫,好像发烧一样。” “正常的。”我说,“大脑活动太剧烈,我现在拼命就想看书。” “你家里说,你吃了两枚苯苷特林?” “……我没别的法子了。”我不得不把事情简略地告诉她。 “可是万一有什么事情……”叶馨开始眼泪汪汪。 “没事的,至少我现在感觉很棒。”我说,“你别担心了,先回去休息吧。” “回去什么。”叶馨撅着嘴说,“我是偷偷跑出来的,我陪你在这里吧。” “你陪我?”我心中一跳,我和叶馨还从来没有这么晚单独待在一起过。 “嗯。”叶馨脸也红了,便转移了话题,“对了,我还带了好多吃的,丹麦曲奇、日本梅饼,还有法式小面包……” 我们坐在一起,我又抽了一本英文的《荆棘鸟》翻着,叶馨好奇地看着我一页页不间断地翻着书,问:“这么快,你记得住吗?” “记得住。”我说,“我看完后还可以讲给你听。” 叶馨也尝试着看了几页,但很快就放下了:“虽然能勉强看懂,但看着还是太吃力,你现在智力有多高啊?” “我不知道,反正花了一小时左右硬看下去,这些英文书就都能看了,我现在觉得就是给我本法文书我都能看明白。” 叶馨却露出了担忧的神色:“这种效果的神奇……已经远远超过苯苷特林II了,我担心副作用也会特别大,你可要小心。” 我也不是没有一些担忧,却不肯露出来:“没事的,我有预感,明天我会考得非常非常好。” 就这样,我们在那家小书店里一起读书到天明。我想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那一夜,多少希望,多少憧憬,多少忧虑,多少哀愁。我们就这样依偎在一起,沉浸在知识的海洋中,忘记了周围的一切,任时间将我们带向那不可测的未来。 只是当时,我们还不知道未来将会变得何等诡异迷离。 6 天亮了,我的智力仍在攀升中,头脑中似乎有一场愈演愈烈的大风暴。 我合上厚厚的《资治通鉴》最后一册,伸了个懒腰,叶馨吐了吐舌头:“又看完了?” “古文还真是难懂,看了我大半个小时。”我揉了揉太阳穴说,“不过没办法,还得为明天的文科综合考做准备。” “看来你对明天也是信心十足啦?” “嗯,我想基本没问题了吧,如果——”我想说“如果到时候我还没死”,但没说下去,叶馨也没继续问,只是说:“那就好。” 她又叹气说:“其实我昨天发挥也不好,要是也吃两枚苯苷特林就好了。” “你发挥应该正常吧,保持状态就行,我是没有办法。” “可是你现在真是很厉害啊,变成学习超人了。”叶馨赞叹不已,目光中流露出浓浓的爱恋,不知怎么,我忽然感到有些厌倦。 “这些都是虚的,几天之后就忘光了……现在六点多了吧,我们去外面吃点东西。” “你刚吃了那么多东西,这么快又饿了?”叶馨讶异地问。 “是啊,我想是大脑消耗的能量太多。” 我们到外面狼吞虎咽了一番,我吃了一笼包子,一笼烧卖,一碗豆腐脑和两根油条。叶馨只喝了一杯豆浆,笑眯眯地看着我吃。 “变成超人的感觉怎么样?”她问我。 “饥饿。”我说,但很快看出她误解了,“不是肉体上的饥饿,是知识上的,知道得越多,就想知道得更多,可惜能让我知道得太少了。” 我无法向叶馨描述这种感觉。昨晚我看完了两百多本书,到后来几乎是一分钟一本。当然很多书我也无需通览,我拥有了一眼就看出一本书价值的洞察力。只要看看封面,再看看前言和目录,就知道一本书是否有以及有多少价值。那些精装大部头,标有“经典”“学术”字样的大著,从前我看上一眼都觉得望而生畏,可现在一眼看去,就知道其中有多少是翻来覆去的老生常谈,或者生安白造的牵强附会。 当我读完这数百本书后,已经隐约可以窥见人类文化发展的轨迹,极少的天才人士为文化带来真正的生机和转变,若干杰出之人通过解释他们的思想,略有增补发展,将文化的种子播向四面八方,其他人不过是毫无意义的应声虫,但恰是这些庸碌之人组成了人类大众,也构成出版物的主体。但他们的书完全是浪费纸张油墨。如果将人类出版物的百分之九十九都付诸一炬,对真正的文化来说毫无损失。 如果全人类都是由天才之士组成,那世界将变得何等不同!我们将看到何等伟大的成就,何等迅猛的进步! 不,我又想,这种看法太极端了。从我目前的智力状态来说,诚然如此。但不久之后,我又要复归一个平常之人,芸芸众生之一。到时候我未必分得出李白的诗比李鬼的好在哪里。天!这种感觉令我不寒而栗。就好像告诉一个正常人,不久后他的智商会变得像白痴一样,让他如何能忍受? 比起这些,高考又算什么?就算考到了全国第一又算什么?我还有那么多书没有读,那么多知识没有掌握,只要能停留在这个状态,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 我霍然起身,叶馨一惊:“你去哪儿?” “我要去研究生理学和药理学。”我握紧了拳说,“一定能有什么办法,让我现在的智力状态稳定下来,这样的话,人的智力可以稳步提升一大截,再也不会走很多弯路,比起这个来,高考什么的根本微不足道!” “又不是没人研究,世界上那么多研究所都在攻关这个课题,可是多少年都没有结果。你能做什么呢?” “我和他们不一样。”我说,“我现在理解和掌握事物的能力……说了你也不明白。我一定要在几天之内搞明白,我不能再回到原点,我不甘心。” 说着我就往外走,叶馨在我背后叫了起来:“林勇,你疯了?就算你有250的智商,哪个实验室会凭几句话就让你去做实验?别的不说,苯苷特林的合成方法还是绝密的商业资料,你看一眼就能看出来么?” 我顿时省悟,叶馨虽然现在智力比我差一大截,可是旁观者清,说的不错。这种事光靠智商没用,必须要有高级的实验设备和原材料。而哪个实验室也不可能接纳我这个莫名其妙的高中生的。如果时间稍长我还可以想点办法,但现在药效不过是几天而已。 “我是怎么了?”我喃喃自语,“怎么有这么古怪的想法,难道真是药效过头,让我发疯了?” “时候不早了,我们还是去考试吧。”叶馨站在我面前,“一切等考完了再说,好不好?” 看着她温柔如水的眼波,我无奈地点了点头。 我和叶馨和家里通了电话后,就一起向学校走去,走在路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芸芸众生,大有成年人看着一群装腔作势的孩子之感。他们的衣着打扮、神色姿态,无不向我提示出更深层的个人信息。那个表面上衣冠楚楚的绅士,看得出穿的都是廉价货色,只是为了工作维持一个体面的形象,多半是一个推销员,目光的无精打采,提示出他对自己的工作很不满意,但是人到中年,又无力摆脱;那对在一起看上很甜蜜的情侣,手里拿着一些楼盘的信息,显然是在看房,姑娘嘴角露出得意的笑容,而小伙子却颇有忧色,看来为了结婚,他要付出的代价非同一般,而他脸边隐约的吻痕和抓痕更提示出昨晚一番软硬兼施的交涉;那边,一辆豪华的宝马停下,一个学生装的女孩挽着慈祥的中年人走出来,像是一对融洽的父女,但他们十指交扣的姿态,眼神中的暧昧和嘴角的微笑,却提示给我他们真正的关系,想必昨夜他们度过了一个暧昧的晚上…… 一切就这样呈现在我面前,并非侦探般抓住细微线索的或然推理,而是自然的展现出来,就好像看到一个孩子背着书包就知道他是个小学生一样自然。当然,这些也算不上什么高深的见解,但以往却从未如此清晰深刻地印入我脑海,我第一次真切地感到,这个社会表面的形态下,还有着无数丰富的脉络、节点、关系、法则,它们潜在地支配着身在社会中的一切人。 我看到了他们,看到了他们的过去和未来,看到了他们的希望和努力,看到了他们的挣扎和沉沦。但从今天的我看来,这一切都是病态的需求,背离了人的本性,本质上毫无价值,也没有得到幸福的希望。所有人的生活,都植根于这样一种习焉不察的自我折磨和彼此折磨之中。 甚至我和叶馨之间也是如此,我冷酷地想,我以前一直不知道叶馨为什么喜欢我这个只有篮球打得好的大个子,现在却恍然开悟。我们的性吸引力还是由几百万年以来狩猎采集时代的遗传所决定的。那个时代,一个年轻、健壮、善于打猎的小伙子,当然会受到女性的青睐,这是保护她和她的孩子,让他们平安成长的保障。这种规律一直支配着人类,直到当代社会,半大男生们还叛逆不驯,藐视和反抗成人世界的种种规范,并通过从打架斗殴到体育比赛的种种手段展现出自己的身体力量,而女生们对此则心醉不已。在部落时代,这些是年轻人取老首领而代之的必经之路,但今天早已毫无意义。 至于我喜欢叶馨,更不用说,因为她年轻、漂亮,白皙、活力四射。根本上是一种性的吸引力,而这又是因为男性的遗传策略:永远喜欢处于生育佳龄的女子,以便给自己留下尽可能多的后代。我和叶馨自以为一尘不染的爱情,也不过是由这些肤浅可笑,且早已过时的因素决定的。正常情况下,我们在上大学之后一两年就会分手。 真他妈索然无味。 我嘴角泛出嘲讽的冷笑,甩开了叶馨的手,在晨光中走向考场。 7 叶馨觉察出我的情绪有些不对,但她大概是认为是吃药的影响和临考的紧张,没有跟我计较,反而说了几句宽慰的话,我懒懒地没怎么理会。自从看世界的目光变了之后,对身边的人和事反而觉得陌生起来,仿佛一个成人置身于一群幼稚的孩童中般难以适应。 到了考场,要分手了,叶馨问我:“怎么样,现在有信心考好么?” 我不耐地说:“没问题,我现在直接去考英语专八都能过。” “那就好……对了,你说我们一起填报北大好还是清华好?” “等分出来再说吧。” “……嗯,那好,我走了。”叶馨幽怨地看了我一眼,又停了一停,仿佛在期待什么,过了几秒钟才转身离去。我知道她身体语言的暗示,我应该抱一抱她的。可是我却没有。但又有什么关系?现在我已经开始对这段关系感到厌倦。 不是针对叶馨,甚至也不是关于爱情,爱情只是一种工具性的繁殖策略,是那些基因为了传递自身而愚弄我们的工具。厌倦是对这个社会本身,人生本身。对此我理解得越多,就越感到一切毫无意义。一个人得多么麻木,才能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不感到荒诞呢?就拿我们来说,把前途和命运寄托在一场考试甚至一颗药丸上,还有比这更可笑的事么? 而之后呢,上大学、找工作、结婚、生孩子……所谓步入正轨,其实不过是让人在这个社会中逐渐麻木,最后死去。然而千万年来,人们就是这么过来的,自以为对这个世界已经熟谙世故,其实只是生活在世界表层,对一切一无所知的寄生虫。 但我已经跳出了这个世界,我在一个新的维度之中,重新俯视芸芸众生,如侧身一群蠢笨的猪羊之中,明知其最终的命运不过是被屠宰,却无法阻止,甚至自己也被他们裹挟而去,我不自禁地感到深深绝望。可最多几天后,我新获得的知识和能力又会从大脑皮层上剥落,不久我又会和他们一样,还原为社会底层微不足道的一颗沙砾,而对自己的悲惨处境全无觉察。 我有种想要结束这一切的冲动,这很容易,只要从教学楼上往下一跳……反正接下来的烂摊子也不是我收拾。至于父母的悲痛,叶馨的伤心,老师同学的不解,他们又与我何干?当我不存在之后,这些人也同蝼蚁无异。 我站在栏杆边上,第一次感到生命是如此毫无意义。只要轻轻跨过,便可结束这个了延续十八年的无聊故事。我现在知道,那些说两枚苯苷特林会导致自杀的网贴并非妄言。我也猜测出这些现象不仅在主观意识上,而且在大脑结构的客观基础上。人根深蒂固的价值取向来源于某些童年形成的特定神经元突触连接及对其他连接的抑制,构成了心理学上的“印刻”效应,而现在在我大脑中,抑制已经解除,新的结构正在疯狂地形成,旧有的连接却被淹没。一切都是可能的,然而一切也都毫无价值。 了解得越多,就越明白,人类对宇宙毫无意义。 就让这一切在这里结束吧…… “林勇!你愣在这儿干吗呢?” 有人在背后喊我,回头一看,是阿牛。 “怎么脸色不太好?”他问,“昨天没考好吧?我也是,想不到居然那么难……不过算了,顶多复读呗……呀,快考试了,再不去来不及了。” 阿牛的话把我拉回现实,我不能就这么放弃一切。至少目前这种宝贵的智力巅峰阶段不应该虚度,像神祗一样活着,几乎能够随心所欲地通晓一切,本身就是莫大的幸福,至于将来,我可能几天后就忘了这些事,继续开心地在这个粪坑里过屎壳郎的生活,又何必多想? 阿牛一定没想到,自己随口一句话就救了我的命。 而且也改写了之后的整个历史。 我走进考场,英语考卷发下来了,果然生词和陌生语法结构大为增加,如果是以前我或许会觉得艰深繁难,但此刻这些新增加的难度对我有如儿戏。我花了十分钟答完了所有的题目,又花了二十分钟写完了作文。构思是在脑海中瞬间完成的,时间只是因为需要用笔写出来。作文题叫做“Repayment & Retaliation”,也很有难度。但我写成了洋洋洒洒一千多单词的一篇散文,既有卡莱尔的雄辩,又有斯威夫特的俏皮,还有兰姆的清新。客观地说,在满分之上再加六十分,才能够得上这篇文章的水准。 虽然没人给我这个分,不过无论如何,也该得到满分,除非阅卷老师看不懂,这不是没可能,我用了不少十七八世纪的典雅表述,只有英语文学的翘楚才能完全欣赏。 我搁下笔,开始百无聊赖地胡思乱想。我想到了哥德巴赫猜想,这个猜想是我初中读到的,当时挺有兴趣,“证明”了几天,但很快放弃了。此刻,我便开始在大脑中尝试证明。 半小时后,我承认自己失败了,这种深奥精微的数学证明需要许多极为繁复细密的专业技巧,但我却一点也没有学过。苯苷特林并非无所不能,至少还不能和人类几千年的知识积累相比,你不可能独立想出一切。不过我构思出了三种可能的证明途径,并凭直觉看出,其中有几个过渡步骤应该是正确的,可以将哥德巴赫猜想转换为几个较为容易证明的命题,这样可以大为降低证明的难度,我打算等考完试,就去找些数学著作来看,或许能攻克这个问题。 看了看表,一小时到了,这是可以交卷出场的最早时间,我当着所有人的面第一个交了卷,走出考场。我打算在明天的文科综合考之前,去市图书馆彻夜攻读,也许能解决一些重要的纯理论疑难,最好能再发明几个专利,这样可以保证我即使以后白痴一辈子,也衣食无忧,父母也可以得到应有的照顾。 我走下楼梯,正在深谋远虑将来的安排,忽然听到背后脚步,回头就看到一个淡紫色衣衫的俏丽身影奔下楼梯,向我跑来,甜美的笑容如同天使,长发在风中高高扬起。 是叶馨。 “阿勇!”她亭亭玉立地站在我面前,用银铃般的嗓音说,那声音曾令我无限迷醉,如今却毫无感觉。 “叶馨,你怎么——” “我看到你从窗外经过。”叶馨说,眼睛中闪着奇异的光亮,“所以我就出来找你了。” “你考完了?”我发现她表情奇怪,一霎间已经推测出了端倪,心猛然一沉。 叶馨仿佛没听到我说什么,白皙的手指在我面颊上轻轻滑过,痴痴地说:“我好喜欢你。” 然后,她腿一软,倒在了我面前。纤弱的身体重重落在地上。但她没有昏倒,而是挥舞着手足,半睁着眼睛,喃喃自语着什么,仿佛是在梦呓。 这时候,两个监考老师在她身后冲了出来,将叶馨架起来就往一旁的医务室里奔。 “她怎么了?”我跟着他们走去,颤声问,其实心里已经知道了答案。 “她还没答完题就开始胡言乱语,然后站起来到处走动,忽然就冲出来了,我们劝都劝不住。”一个男老师说。 “估计是用了苯苷特林。”另一个女老师叹息一声,“终生致痴了,今早新闻说,昨天山东就有一个考生在考场上变成痴呆的,河南有两个,广东也有……想不到今天居然轮到我们这儿了。这么花骨朵一样的小姑娘,唉……” “不是说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么?”男老师不解。 “废话,今年全国高考有七百八十万人,万分之一也有七百八十个呢……同学,你怎么了?”女老师诧异地看着我。 我不知道自己看上去是什么样子,但估计不敢恭维。我呆呆地站着,只觉得心中一片空白。 虽然没有看到医生的诊断,但我目测下已经确定了女老师的推测不假,叶馨是变痴呆了,这不会错。 这些日子我也查了一些苯苷特林的资料,一开始看得似懂非懂,智力激增之后理解又深了好几层。我现在知道,终生致痴的原理和一般人身上的副作用大相径庭。正常情况下用过苯苷特林后都会头脑昏沉几天,是因为临时形成的神经突触连接迅速萎缩后,产生的一种对脑细胞活动的抑制效应导致睡眠增加,问题不大。但在极少数人身上,却因为新的神经突触被免疫系统判断为异种入侵物质,而产生一种抗体,这种抗体不仅会吞噬新生的神经突触,而且会无差别地攻击多种神经递质,导致不可逆的反应,患者的大脑皮层最终将整个被“格式化”,几十年的经验和记忆会全部丢失。甚至会侵袭小脑,比如叶馨刚才摔倒,就是小脑受损的明显特征。 我救不了她,世界上没有人能救她。这个过程极为迅猛,至多只有几个小时,而且病情最初是从大脑深处的髓质部分蔓延,表面上看不出来,等到出现明显发病的症状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女友叶馨,将永远变成一个白痴。而几天前,她还信誓旦旦地跟我说,吃这种药没事的。 真他妈滑稽,滑稽得不可思议。 忽然,我耳中听到一个声音在哈哈大笑,又恍惚了片刻,才发现在笑的人是我自己。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几乎都要笑出来了。 几个监考老师看着我,又相互看看,流露出古怪的目光,我看出他们的潜台词:这小子不会也变痴呆了吧? 我大笑着摆摆手:“不,你们想错了,我没毛病,也许是因为考得太好了,哈哈,哈哈!” “救护车叫来了!”一个穿白大褂的中年人匆匆跑来说,“只不过现在考试,进不了学校,就停在门口,我这里有副担架,咱们把她抬到校门口。” 众人手忙脚乱地把叶馨抬起来,放上担架,女老师看着我说:“同学,别光站在那里,帮忙搭把手啊!” “哈哈哈,没用的。”我狂笑着摇头,“你们救不了她,谁也救不了她,她再也恢复不了正常了,她完了,完了!” “神经病!”女老师瞪了我一眼,几个人一起抬着叶馨出去了。 我笑了不知多久,直到旁边一个人都没有,笑声才渐渐止息, 我明白自己永远失去了叶馨,而我刚才还那样冷酷的对她!从今往后,在我蝼蚁一样的生活中,最后一点慰藉也消失了。 而最可怕的是,对此我竟然无动于衷。只有一片深深的麻木。 8 考试结束时间快到了,已经有其他考生交卷,说说笑笑,陆续出场。他们看到一个男生坐在那里发呆,面无表情,只会以为是考砸了,有谁能想到,背后还有那么多惊心动魄的内幕? 我不想碰到熟悉的老师同学,站起身,拖着脚步,木然走出校门,许多家长正在那里翘首相盼,好在没有我父母。但估计也随时可能出现,我不想再见到他们,便关掉了手机。救护车刚开走,我听到许多人在议论“刚才被抬出来的那个漂亮女生”,唏嘘感叹一片,也无心多听。这种惋惜不过是一种为自己平庸低劣的生活增添些许安慰的心理净化,同情的背后,就是灾难没有落到自己头上的庆幸。 “同学!同学!”一个形容猥琐的小胡子男人出现在我面前,神秘兮兮地说:“看你神不守舍的,在里面考得不太好吧?” “别拐弯抹角,你要推销什么,明天的考题?”我很快判断出他的基本动机,冷冷问。 小胡子愣了一下,一番准备好的动听说辞用不上,不得不说实话:“这个……考题我弄不到,不过有样好东西能帮到你。你看看那些考得好的,其实他们都吃了聪明药,也就是苯苷特林,你该知道吧?如果你想要的话,我这里有,便宜点给你,一颗八万。明天还有最后一门考试,说不定可以改变你的命运,机不可失!” 又是苯苷特林。我一眼看出这个药贩的困境所在:他大概不惜血本进了一批苯苷特林,谁知道今年供过于求,现在手上还有一批没有脱手。病急乱投医,所以虽然只剩下最后一场考试了,还是到考场门口来碰运气,看能不能忽悠到个把倒霉蛋。 “你手头有多少?”我问。 “只有三颗了,你有同学也要吗?如果都要我可以便宜点给你,一颗……七万吧。你放心,绝对是真的,都是从美国来的原装货。” “我得先看看。” “那不行。”小胡子警惕起来,“药我没带在身上,你先给我打了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才能……” 他说话的时候,眼睛不自禁地往上看,表情微不自然,我知道他在说谎,冷笑一声,转身就走,小胡子迅速软下来,拉住我,低声说:“行行,到这边来看。” 小胡子把我拉到附近的一条死胡同里,背后闪出一个膀大腰圆的大个子青年,对小胡子点了点头,看来是他的同伙,警惕地把守着胡同口,防我抢了药就跑。他看着一切布置停当,才拿出一个印着洋文的乳白色瓶子。 我打开看了一眼,里面有一颗熟悉的半透明胶囊,我看出确是真货,问他说:“另外两颗呢?” “怎么,你都要么?”小胡子颇感狐疑。 “至少我得先比较一下,现在好多真伪掺杂的。” “你放心,我卖的都是真货……”小胡子拍着胸脯保证,我摇头说,“那算了吧。”作势要走,他犹豫一下,终于掏出另外两个药瓶。每个瓶子只能装一枚胶囊,因为严禁一个人同时服食两枚以上,这种方式是明确的提醒。 我让他把药倒出来看看,药贩小心翼翼地一颗颗拿出来,捧在手心上,对我说:“你不用担心,这些都是一样的,没一颗是假的,你要是都要,我可以再打个折扣,二十……十八万全给你。” 我微微一笑,左手忽然抬起,在他手背一拍,三枚胶囊震飞了起来,我右手一抄,已经全都抓在手里,和预想的一模一样。在他反应过来之前,三枚苯苷特林已经进了我的肚子。 那两个人瞬间石化。药贩呆立了半晌,大叫起来:“你……你疯了?三颗都吃了?你不想活了?” “所谓活着无非是有机体自我维持的生化反应,延续下去又有什么意义?”我冷冷地说,“不过我想看看,一个人的智力究竟能达到多高的地步?这应该很有趣吧?” 药贩气急败坏,扑上来想抓住我:“你想找死是你的事儿,可是你还没给钱呢?钱呢!” 我微微斜身,让他从我身边冲过,又在他背上轻轻一推,力道恰到好处,令他重心不稳,摔了个狗啃屎。他的同伙从背后冲过来,但我听到了他的步伐,敏捷地转身避开,又一拳打在那大个子的肚子上,让他痛得弯下了腰。然后我跃上旁边的一个垃圾桶,在墙头一按,身子跃起,就翻到了墙的另一边。 苯苷特林增加的,不只是大脑的智力水平,也包括小脑和周身神经的反应速度。现在我全身的反应灵敏和身体控制力,可以和世界一流的武术家或杂技演员相比。对付这两个动作迟钝的呆瓜,不费吹灰之力。 在那两个家伙翻过这堵墙之前,我已经飞檐走壁,越过了三四个院落和两条小巷,去得远了。 9 吞下五颗苯苷特林是什么样的感觉?能将一个人的智力推高到何种程度?我不知道,地球上大概没有人知道,因为没人会用这种奢侈的方式自杀。想死大有别的法子。当然之前在动物身上做过实验,一些动物服用过三枚以上的苯苷特林。但这些动物无不在两三天后永远停止大脑活动,变成只剩下呼吸心跳的“植物动物”,没有人知道在之前那段日子里,它们的智力曾提高到怎样的程度。有个别报告说某只猴子曾学会人的语言,甚至能写歪歪扭扭的字,只是写下的东西不知所云,不过实验无法重复,其他的猴子大都在怪叫一通后就倒下不动。 心灵的死亡迫在眉睫,我分秒必争,亦无怨无悔。如能登上智慧的群峰之巅,纵然下一秒便坠入深渊又有何妨?但峰巅又在哪里? 首先,我想到解决某个数学问题,但这个想法很快被我自己否决了。数学只是抽象的形式。即便解答了哥德巴赫猜想之类的疑难,世界的本质仍然在迷雾之中,甚至数学本身是什么也晦暗不明。 当然,更不用说各种科学问题,我深深明白,基础物理,宇宙学,分子生物学这些前沿学科必须建立在观察和实验所获致的坚实实证资料之上,而我却没有时间也没有资源去获得这些。单凭空想或许可以创造一个宇宙,但不是我们的宇宙。其他实证科学也是一样。 文学又如何?现在,我可以写出相当哀婉华美的诗篇和流畅动人的散文,如果有充分的时间,甚至可以写出一部精彩纷呈的长篇小说。但我仔细估量,发现自己还不能——至少是没有把握——超过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天才,似乎艺术天分并不完全依赖于智力,而仰仗于某种更原始、更古老的构想能力,某种意义上荷马、杜甫和莎士比亚这些伟大作家已经达到了艺术的完美,在这些方面后人尽管可以发展出更精密巧妙的文学技法,但在最基本的方面难以再取得显著进步。 我走过一排哲学书架,我对哲学了解不多,全部知识来自于高中的政治课本。据说这是探索世界本质和规律的一门学科,是一切科学的王冠。这倒是引起了我的兴趣,我在书架上取下一本厚厚的黑格尔的《哲学全书》第一卷,花了五秒钟读完了头一章,然后便扔到一边。几乎每一页我都能找到三个以上的推理错误,个别出彩的论断被淹没在大量随意而散漫的浮夸联想中。 但我也无需去读其他的哲学著作。在匆匆一瞥间,我不仅看到了这本书本身的问题百出,也看到了哲学本身面对的是不可能的任务。没有任何方法能证明世界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或者世界是否真实存在,一切尝试证明的推理都需要借助某种未经证明的前提,而任何一个彼此对立的论述都是自洽而无矛盾的——同时也是无意义的。 然而如果哲学不可能被最终证明,那么一切科学都不可能被最终证明,这是简单却无法挑剔的逻辑。一切的基础之下,就是毫无基础的虚无。 我开始感到一种更深层次上的绝望。千变万化的经验世界仍然有一种根本的限制,无论你有何等的智力,怎么去思考,都无法打破某个固定的界限,绝对不可逾越。如果对这个世界真有上帝式的全知,那该何等可怕而无聊!能知道的都已经知道,不能知道的永远知道不了。 那么究竟什么是值得思考的根本问题,可以让我思考下去,并且可以真正找到一个答案的?看上去,并不存在这样的问题。简单的问题不需要多少思考,而深刻的都找不到答案。 我一边想着,一边仍然手不释卷地阅读着。我没有在阅览用桌前坐下,而是直接在书架前站着,凭直觉选择,飞快地抽出一本本书,每本花几秒钟看看前面,然后决定是否读下去。大部分没有继续读的价值,但如果要读的话,就一页页狂翻着,大部分只需略读,值得细读的寥寥无几,花三四分钟——对我来说已经是非常长的时间——细读完一本书后,某个学科的基本原理和方向就了然于心。 两小时以后,偌大的图书开架阅览室被我逛完了,事实上我只看了不到千分之一的书,但其中至少90%的精华都已经被我吸收,这种效率胜过无数皓首穷经的老学究。然而在这里我还是找不到想要的答案。 我走进了图书基藏库,它在图书馆的大楼中占据了三层,拥有二百万本以上的藏书。这里是不允许普通读者进入的。但我也无需借助什么欺骗的狡计,只是轻松地判断出管理员的视野盲点,找到了一个转瞬即逝的目光死角,在两个图书管理员目光交错之际,一闪身窜了进去。而管理员丝毫没有看到我的动作。虽然有摄像头,但我肯定根本不会有人盯着看。 书库的内部幽深而肃穆,空气中散发着有些霉变的书卷气息。一排排书架在下午黯淡的光线中静静地伫立着,将无数已经死去的思想埋葬在自己体内,如同某个古墓地上一眼望不到头的墓碑。这里的绝大部分书籍,无人阅读,无人想念,也无人知道。 这里的大部分藏书,事实上也是过时的废话和胡扯,只是一排排腐朽的古人骸骨,甚至还不如外面的有生气些。我一层层看下来,在书库底层的最深处,我在一排外文图书前停了下来,看到某个熟悉的书脊,认出是昨晚翻过几页的那本英文版《联邦党人文集》,昨天被叶馨打断了,没有看完。 哦,叶馨,叶馨,我喃喃念了几声这个名字,虽然分别才几个小时,却仿佛比眼前的那些书籍还要古老,古老得已不可能在我心中掀起一点点波澜。 不过,我今天或许可以读完这本书,如果值得一读的话。 我把这本书抽出来,发现它其实是二十年前人民大学出的一套“剑桥政治思想史原著系列”中的一本,是影印国外的政治学名著,包括《利维坦》《政府论两篇》《论法的精神》……本来的书号标签已经撕去,这些可能从来没有人读过的英文书上落满了厚厚灰尘。 我翻开那本《联邦党人文集》,埋头读了起来。这是关于美国建国原则的政论集,我刚才读过几本美国史的著作,但是这本书让我真正把握了美利坚合众国建国时的精神氛围:在那个时代,传统和习俗的影响已经逝去,现在一切都是可能的,一个崭新的国家,有史以来将第一次建立在理性的基础上。 这本书明晰透彻,富于思想的活力,可以看出,推动它的是一种理性健康的精神,一切都公开透明,可以讨论,从事实到结论,起作用的是逻辑而非修辞的力量。当然,在深层论证上,它仍然矛盾重重,依赖于某些不可靠的前提,并在一些关键推论上模糊不清,不难窥见时代的困窘。但这本书令我产生了兴趣,人类群体关系究竟有多少可塑性?人的生活意义究竟何在? 我又翻开了下一本《利维坦》,并花五分钟读完了它,这在我已经是极为少见的细致。这本书比上一本基础得多。书中集中论述的是一个相当有趣的社会理论:最初在自然状态中,人人相互为战,但这种状态因为人类对彼此的恐惧而终结,从此人们签订契约,出让自己的自然权利以换取和平,以建立国家。这本书在很多方面当然都有明显的瑕疵,譬如历史中当然从来不存在作者所描述的状态,但不失基本的洞察力:人类社会得以成立的基础性前提是人性中对暴力的恐惧。 我又读了主张社会契约论的一系列作者,譬如洛克和卢梭,虽然其主张往往大相径庭,但可以看出他们的基本洞见不在于在历史意义上考察社会的起源问题,而在于从基本人性出发,希望建立一个最为符合人性的理想社会。在其中代表个人的自然权利和代表集体的公共意志能够融合无间,使人类能够踏上通向永恒幸福的大道。 我忽然想到,这正是我所寻找的那个问题:对于人性来说最理想的社会是什么?乌托邦是否可能?这个问题足够复杂,足够深刻,但又有一个确定的答案,至少不像“宇宙的本质”之类那样虚无缥缈,无法验证。人性,虽然就个人来说千变万化,差异明显,但是作为人类群体,在统计上必然趋于某个稳定的值。人性的各种需求,从饮食男女到自我实现,统计上也必然会有明确的先后排序关系,譬如,霍布斯把摆脱死亡恐惧作为第一需求,无疑是正确的。这样必然能够找到一种稳定的社会制度关系,使得它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需求。 不,单靠这几点还不够。那些几世纪前的思想家们还忽略了一点,这一切还涉及到资源的问题,特别是人类获取资源的能力变化。显然在资源极少和资源丰富的情况下,资源分配模式也应该不同……这就必须考虑到历史的维度,这一制度不仅应该最大限度地满足当时的人类需求,而且应该最有利于向下一个社会形态嬗变,这就使得问题进一步复杂化了…… 但这是一个真正值得思考的问题,并且一定会有一个确定的解。我将我的全部精神投入到这一方面,一本本书读下去,从政治学到社会学,再到经济学和心理学,大脑疯狂地旋转着,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10 问题艰巨之极,在某种意义上比歌德巴赫猜想更深奥,比三体问题更无解,涉及的变量太多,彼此又相互纠缠作用,变成一团解不开的乱麻。 从逻辑上来说,任何一组特定的人性组合都应该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制度解,这个解相当不稳定,并且条件极其敏感,人性的常量上稍有变化,都会导致原来的解不再适用。但政治制度当然不可能凭借随机的,每一代都微有变化的人性条件而随时兴废。而如果稍微偏离本来的基础,就会酿成一场社会灾难。因此,我不得不放弃寻求最优解的努力,而转而思考,是否能找到一个不坏的基本框架,能在最广泛意义上容纳这些不同的人性可能,让它能够在各种不利条件下仍然良好运行。 很快,我找到了整整一打的制度解,其中只有三种在地球上出现过,另外四种有些思想家曾经在想象中描绘过,还有五种大概从来没有任何人类想到过,而这十二种制度都可以保证人类基本上获得和平、稳定与繁荣。 然而这些还不够。事实上,我对于其中任何一种都不满意,没有一种能够实现我希望实现的完美乌托邦。它似乎根本就不可能出现在这个世界上。人性自身的多疑、善变、自相矛盾和朝三暮四就阻碍了理想王国的出现。 除非…… 难道…… 我隐隐意识到了一个问题,在我的思想中有一个盲点,但那个盲点是什么呢?让我没办法看清楚某个最关键的地方,某个隐匿的真正条件。纵然以我的超级智力也不行,就像哥德尔发现任何一个形式系统中都有无法证明的命题一样,看来任何一个人的头脑中都会有某个盲点。 这个隐匿的关键何在?也许要把整个体系推翻了重来。我走到窗边,凝视着下面的车水马龙和穿行的人流,默默思索。让我们回到霍布斯吧,我想。任何社会都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的某些默契上,这样的默契有很多,但最根本的只有几种,其中最重要的,是人对他人可能伤害自己的恐惧,出于这种恐惧,他们才会彼此协作,建立社会…… 如此以来,整个社会都建立在一个根本上有问题的基础上,一个没有恐惧,仅仅出于对美好前景的共同追求而进行自愿协作的社会可能吗?那首先要去掉恐惧的基础,这种恐惧从何而来,它真的是不可避免的本性吗?还是——那句话说—— 恐惧源于无知。 头脑中如被电光划过,我终于发现了盲点所在,那被深深隐藏在社会生活背后的盲点。我奇怪以自己的智力怎么会一开始没有想到。 恐惧源于无知! 这世界将何去何从? 大量我刚刚读过的书籍中的历史和现实浮现出来,被无数日常生活经验的例子所充实和印证,它们分门别类,按照历史和逻辑的顺序勾连起来,形成非线性的复杂因果网络,一波波运动,一次次革命,构成地质运动般的板块冲突,生长点和断裂带看似杂乱无章,但在超人智力的洞察下,一切都有迹可循,潜伏着严密的规则。在变化的历史处境中,某些最初的偶然条件被放大和固化,各种因素反复分化组合,几次反复之后,最后形成不可摧的刚性结构,并延伸向不远的未来。 然后是潜在结构的涌现,冲突和断裂,很快,一切消失在黑暗中。这就是结局吗?人类最终将和自己最美好的未来失之交臂,并且永远也不可能再找回它? 不,不会是这样的,或许有什么方法改变,可方法在哪里?究竟在哪里—— 蓦然,似乎有一千个炸雷在我脑海中响起,一切坚固的知识都不复存在,世界崩溃解体,化为数据的洪流,沉入无边的混沌,其中也包括我自己。 我知道,是那三枚苯苷特林的药效发作了。我无法再思考,也无法再找到答案。 以后的事情,我记不太清楚了,只有一堆似是而非的片段。我的智力无法进一步提升,相反却淹没在亿万无关紧要的细节之中。我比以前更加疯狂地翻着一本本书,从一堆细节跳到另一堆细节,但是再也无法找到一个整体,也无法得出任何结论,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仿佛我已经疯了,又没有疯,还算清醒的那部分我困在自己的疯狂意识里。 不知什么时候,图书馆关门了,没有人发现我,门被锁上了,我也无法出去,我拍打着门,无人理睬。夜幕降临,我一个人留在黑暗中,和那些异化的知识和思维碎片搏斗着,战栗着,呻吟着,头疼欲裂。我跳动的思维仿佛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旋涡,而我被卷入自己的思维中,无法逃脱。 在亿万意识的碎片中,偶尔也有之前生活的片段:童年和父母一起去游乐园的快乐,考上这所重点高中的欣悦,第一次见到叶馨时的心跳,和她在一起那种醉人的甜蜜……我竭力抓住这一点点过去的碎片,试图找回自我,以此保持最后残留的一点清明。 可是我终归失败,那些记忆的片段一一消失,我昏了过去,却并非全然丧失意识,在“我”已经不存在的意识里,思维的旋涡仍在旋转着。 在昏迷中,我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在一个清晨,再次走向学校,坐在了高考的考场上。问题简单得可笑,一切问题都有确定的答案,有的不在选项里,无所谓,我可以自己补充进去,我行笔如飞,每一笔都雷霆万钧,仿佛是上帝本人在撰写《创世纪》。我不是在考试,是在创造,在发散,在催生一个新的世界,又好像在写完全不知所云的东西。 高考结束了,我走出考场,身边都是同学的欢呼,许多人在撕书,撒向天空,碎纸如同雪花般纷纷落下。我茫然站在纸片的飞雪中,直到看到阿牛站在我面前:“阿勇,你怎么了?跟你说话都听不见?” 这不是梦,我终于清醒过来,这是现实世界,我真的考完了高考。可是我怎么会在这里?昨晚究竟发生了什么? 我还没有明白过来,就看到老爸远远地跑来,气喘吁吁地问我:“儿子,你考得怎么样?昨天你上哪儿去了?我和你妈都快急疯了。你怎么了?怎么脸色这么难看?” “我没事。”我听到自己嘶哑的嗓音,“爸,我终于考完了。” 然而这已经是最后的回光返照,下一秒钟,我就瘫倒在地上,我看到阿牛和老爸的脑袋出现在天空的背景下,焦急地对我喊着什么,我想回答,却已经张不开嘴。渐渐地,我看到他们的身影越来越模糊,最后一切都沉入无差别的黑暗中。 我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我会死吗?” 随即,我便落入真正的黑暗,落入再也不用去思考的、无梦的沉睡之中。 11 我在一个浅绿色的房间中醒来,一切痛楚都消失了,但是意识却还很含混。朦胧中,我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窈窕身影站在我床边。 “叶馨……是你么?”我昏昏沉沉地说。那身影从模糊变为清晰,我才发现面前是一个未曾见过的女郎,看上去是西方人,一头金发,肌肤如雪,容貌美得毫无瑕疵,穿着某种浅蓝色的制服,像是护士的打扮,看上去年纪不大,目光中充满了自信的神采。 “林勇先生,你醒了?”女郎用纯正的汉语盈盈问,声音柔美得如同夜莺。 “我……我在哪里?医院?”我问。 “算是吧。”女郎说,“你睡了很长时间。” 我的大脑艰难地转动着,试图回忆之前的事情,但头脑运转得却比老牛拉破车还慢,再也找不到之前思维飞驰、精神翱翔的感觉。我发现自己对于直到图书馆那一夜之前主要的事件还有相对完整的记忆,但那个晚上及第二天的事儿已经完全记不清楚,只有残缺的碎片。我尝试着回忆之前汲取的海量知识,但绝大多数都想不起来,只有一点恍惚的印象,只是表面上还在那里,只要认真去回忆就消失了,宛如一碰就破碎的肥皂泡。 超人的能力已经丧失殆尽,我再次变成了一个普通人。 但我还活着,有正常人的思维,至少目前看上去是这样。 “我昏迷了多久?”我问,看着周围略感诡异的场景,心中颇有不祥的预感,“几个月?一年?十年?还是——”我忽然想到,自己现在是否已经变成了一个中年人甚至老人?我抬起自己的手臂,看到臂上仍然皮肤光洁,肌肉饱满,并不像已经过去很多年的样子。也许是我胡思乱想,也许不过是几天之后。 但是女郎的表情严肃起来:“你要有心理准备,林勇先生,事情可能和你想的完全不同。” “你先告诉我,现在是什么时候?”我问。 女郎叹息着,说出了一串日期:“今天是2177年6月9日,自从2027年6月9日上午十一点半你昏倒之后,已经过去了整整一百五十年。” 我呆了片刻,随即笑了起来:“这算什么?某种玩笑?” 女郎没有回答,向我走来,将一只雪白的手按在了我的胸口。 “你干什么?”我有些紧张地问。 “别紧张。”女郎狡黠地一笑,“我为你做个全身检查。” 然后我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一幕:女郎的整只手没入了我的胸口,只露出手腕。我大叫一声,惊恐地向后退去,但女郎的手也随之延长,一直留在我体内,并上下搅动着。 “你……你……”我惊骇极了,结结巴巴地说,但很快发现,自己的胸口不痛不痒,事实上根本没有任何感觉。 女郎缩回了手,做了一个表示OK的手势:“恭喜,你很健康,看来纳米修复疗法非常成功。” “你是怎么做到的?”我还惊魂未定。 女郎微笑着眨了眨眼睛,身体上泛起了一圈波纹,她就像水面上的倒影一样波动着,渐渐变得半透明,仿佛是一个虚影:“我告诉过你,我们已经在未来,这个时代我们的技术你暂时还无法理解。” 过了许久,我有气无力地张口:“这么说,现在真的是……2177年。” 女郎郑重地点了点头。 “那你是什么?”我问,“是人还是……机器人?或者这里的你只是一个幻象?” “我是人。”女郎清晰地说,“同时也是纳米机械体,我不是幻象,有实体的存在,却能够分化为亿万细微的纳米机器,进入任何坚硬的物质结构,也能够变得透明或改变形态,这座房间也是一样,事实上,在人和机械之间已经不存在界限。” “发生了什么?”我干涩地问,“为什么我会在一百五十年之后?” “你还记得2027年你最后一次考试吗?” “嗯……”我仔细回忆着,“不过只有一点模糊的印象……好像做梦一样。” “那不是梦,你真的去考试了,考完之后出来就昏倒了,从此昏迷不醒,还上了新闻。”女郎的手指向墙壁,墙壁如同变成了荧屏,出现了一幅幅新闻图片和视频,我看到了悲痛欲绝的父母,摇头叹息的老师,还有昏睡不醒的……我自己。 “这么说我真的睡了一百五十年?”我摸着自己的脸颊,惊异地问,“一百五十年后你们复活了我?可是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看上去一点也不老?我被冬眠了么?” “没有,只是很简单的细胞再生技术……这个以后再说。我想问你,关于最后那场考试,你还记得什么?” 我摇摇头:“几乎什么也不记得了,那时候我吃了太多的苯苷特林,意识完全混乱了,估计就是胡言乱语吧……这很重要么?” “是的,那场考试对今后的历史发展极为重要。”女郎说,随着她的话语,荧屏上出现了几张考卷的照片,我认出了自己的笔迹,纸上密密麻麻都是字,但不明白自己写的是什么。 女郎看到了我迷惑的目光,解释说:“你的文科综合考原始试卷已经遗失,只剩下几张不甚清晰的照片,但这些照片改变了人类历史。现在,它们是我们历史上最重要的文献之一。 “你的这次考试得了十八分,除了几道纯属偶然的选择题外,几乎所有题都答错了,按照标准答案拿不到任何分。但却给所有阅卷者留下了深刻印象。特别是最后一道论述题,你竟然加了八张纸,写了九千多字,但写下来的几乎完全是乱码,每一个字词都能读出来,但没有任何意义,比如第一句话是‘圣子疯狂的经济被石头了的的七十一死去已经’,显然只是疯子的呓语。” 我仔细回想,也想不起来自己是怎么写的,只能苦笑:“记不清了,当时我大概真的精神失常了吧。” “本来这张考卷也许会被直接扔进垃圾堆的,但是页边拯救了它。” “页边?” 女郎点点头,虚拟荧屏上出现了若干答题纸的照片,果然,在密密麻麻的正文边上,是一组与之全然不相称的数字和数学符号,每一页都有。 “这是……” “这是一个数学证明,一个相当简单的证明。” “可我怎么一个字也看不懂?” “其实你看得懂的,这是一个初等数论的证明,总共有七十七步,虽然比一般中学所学的数学证明繁复一些,但是……你看结论就知道是什么了。” 我看向最后一行字,那里写的是: “……因此,当n>2时,对于任何自然数,都不可能找到一组解,使得an+bn=cn,QED。” “这是……”我忽然明白过来,“这不会是费马大定理的证明吧?” “正是,而且应该就是费马没有写在书边缘上的那个证明。” 我不由倒抽一口冷气,费马大定理的故事我自然知道。当初费马提出了这个猜想,自称找到了一个“绝妙的证明”,但是因为书上“空白太小”而没有写下来。此后人们一直在寻找这个所谓的绝妙证明,但从未成功过。虽然在上个世纪末,一个美国数学家最后证明了它,但却是费尽了力气,用了许多高级的数学发现,证明写了一大本书,可谈不上十分绝妙。 “人们长期以来都以为,这样的绝妙证明根本不存在,是费马臆想出来的。但你却天才地找到了一种另辟蹊径的证明方式,并向全世界展示出来,证明费马并没有说谎,的确可以用初等代数的方式证明费马大定理。” 我被她说得好奇的想看看自己究竟是怎么证明的,不过想想还是搞清楚目前的状况更重要:“等等,当时我写下这个证明干什么?” 女郎有点怜悯地说:“这你都想不明白么?” 我模糊地想到了什么,却又觉得似是而非,头脑中的意识乱糟糟的,听女郎说:“这个证明即使常人也看得懂,很快就被监考的教师发现,纷纷传阅,还有好事者拍下你的考卷,放在网上,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所以你很快就誉满全球,虽然你还是植物人的状态。不过国家奖励了你父母几百万元,足够他们安心生活一辈子了。 “我父母……他们……” 女郎并没有回答,而是又绕回原来的话题,“人们对你当然也越来越感兴趣,很容易调查出你吃了整整五颗苯苷特林的事情,对你的超级天才也感到极其钦佩。人们想,这个页边上的证明逻辑严密,思路清晰,既然如此,正文那九千多字怎么可能只是乱写的呢?所以,就有有识之士意识到,那篇看上去只是胡言乱语的文字,或许只是某种加密的文字,中间很可能隐藏了某些重要的信息,是一个天才头脑——不,应该说是整个地球生命体系四十多亿年来所产生的最卓越智能的结晶!许多人都尝试破译,但是却一直没有人能够破译出来,这篇文字一度变得比伏尼契手稿还要出名。 “一般的人类没有解开这个谜。但你的成功也鼓励了对智力提升药物的研究,在二十年后,一种最新的智力提升药品苯苷特林VI问世了,它能够稳定地将人的智力提高一个层次,并固定下来。经过它提升的一些人经过苦心钻研,终于发现了你的文章的加密方法,你用表面的修辞掩盖你真正的预言,同时也提供了解读的线索。你巧妙地用一些怪异的表述和错别字,提示出某些句意的颠覆,某些上下文的衔接的错位,某些错误推断背后的真意……这些常人无法读出来,即使告诉他,他也会觉得是牵强附会。但在经过高阶的智力提升之后,再看这些文字,就好像从三维图中看到隐匿图像一样清楚明显。” 12 “那么我的预言是什么?”我越来越好奇了,那一夜,我究竟发现了什么? “你看到了这个世界的真正暗流涌动,很快会浮出水面。一个旷古未有的转折点即将到来。随着智力提升技术的最终成熟,提升的智力将会稳定下来,使得一部分大脑结构特异者永久性地获得过去只有最伟大的天才才能享有的高阶智力。几十亿年来,宇宙对地球生物最悭吝的资源——智力,终于将对人类的一部分成员近乎无限地开放。他们将成为超人类。 “但这并非天使的号角,最初反而是魔鬼的诅咒。在二十一世纪下半叶,由于第一批超人类的出现,整个世界都将面临异常的混乱。在几十年内,由于经济差异和个人体质问题,一部分人智力将会得到提升,另一部分人没有,智力提升者内部也不是铁板一块,有些人可以提升到极高的智力,有些人不过比正常人略高,高阶的智力提升者看待初阶的同类,不下于人类看待猿猴,甚至他们自己也形成不同的立场和派系,这一切将会在世界上引起史无前例的仇恨,疯狂和恐慌。 “最大的可能是,为了维护世界稳定,成为超人类的高阶智力提升者在足够壮大之前,就被以立法的形式加以限制和消除,比如永久禁止一切类苯苷特林药物的使用。其他的可能包括全球核战争,种族大屠杀,或者个别超人类对全人类进行专制统治和扼杀同类,等等,人类几乎无法走出这个瓶颈。 “但几十年前的你计算出了这一切,并在最后几千字中用隐语阐明了新的社会生活原理,你指出,以往人类社会的根本前提是人性稳定不变,但在苯苷特林等药物问世后,这一前提已不复存在。人类自古以来的全部政治智慧都已不再适用,超人类必须创造属于自己的完美社会。而你指出了这个新世界的建立方式。” “恐惧源于无知……”我想起了最后那句话,喃喃道,“原来这句话的意思是,只要有超人的智能,就能够摆脱恐惧,实现真正的协作。” 我依稀明白过来。当时自己的盲点就在于看不清人性的基础即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当人的智力提高到一个全新境界的时候,一切基于旧人性的社会体系都不可能再存在了。 “那新世界是什么样子的呢?” “其中较为深奥的部分,现在你自己也无法理解。简单说吧,新制度是严格按照智力区分的等级制度,不同智力阶层之间不相互侵害,但是却拥有不同的政治权限。原来的人类和低阶的智力提升者无权进行统治,而必须绝对服从高阶者的命令,如同儿童要服从大人。虽然这些人本身可能是成人,而高阶者可能反而是他们的儿童。” “这未免太……专制了。” “如今你自己也这么认为,不是么?旧人类根本不可能接受这样公然违反人类基本价值观的社会制度,因此你知道自己必须保持隐秘,只能让超人类们获知这一点。你知道自己的高考考卷由于特异必然会广泛传播,因此精心设计,不仅让它在之前发挥了重大的影响,而且在其中埋下了思想密码,等待着几十年后才会出现的同类解开。 “按照今天的分类,你服下第一颗苯苷特林的时候,还只是聪明的普通人类,智商大约是150~160,服下两颗后,智商提升到200左右,也仅仅是刚刚跨过超人类的门槛,属于I型超人类,但最后三颗苯苷特林起作用后的十二个小时之内,你的智力相当于超人类III型,已经无法用旧人类的智商指数测量。而在几十年后,出现的也只不过是I型和II型。你的蓝图对他们也是意义匪浅的。如果没有你,必然会发生一场可能毁灭世界的混乱。 “超人类们破解了你留下的秘密之后,彼此联合起来,心照不宣,秘密地按照你的路线前进着,虽然不无波折和坎坷,甚至几度险些被清洗,但他们韬光养晦,形成了秘密团体,凭借智力的绝对优势逐渐把握了世界的政治经济命脉,当旧世界发现他们的力量之时已经太迟了,超人类已经过于强大,非旧人类可以梦想。经过一场短暂的全球革命,全球各大政府被颠覆了,超人类的权威统治建立起来。这一事件被称为奇点革命。那是一百多年前的2071年的事了。 “此后一百年,人类的发展不仅超过以往的一万年,也超过了旧人类在另一种未来可能的一万年。超人类的社会制度无限解放了人类的创造力,我们从真空中取得无尽的能源,让全人类得以摆脱劳动的苦役;我们转变了自身的存在形态,让人和纳米机械完美融合,进一步将智能提升到无与伦比的程度;我们还通过人造时空虫洞打开星际之门,驰骋于宇宙,成为亿万星辰的主人。你想看看我们的世界么?” “你们改造了整个地球?” 女郎不置可否,舞动手臂,做了一个仿佛是“打开”的手势。周围的墙壁渐渐变得透明,然后消失,我发现自己面对着一座缤纷奇异的城市,珊瑚一样巨大而精致的建筑从发光的海洋下生长出来,伸向天空,如同一座水上森林,甚至在缓慢的摇曳着,在“珊瑚枝”之间,花朵一样的奇妙结构四处飘飞。我无法用语言形容这座城市的恢弘壮丽。我们就在某片不大的花瓣上,悬浮在海洋和天空之间。 我出神地看了很久,才又抬头望去,头顶上是繁星点点的星空。但不是我熟悉的星空。星光璀璨了百倍以上,在天心,横亘着一个气势磅礴的银白色巨蛹,向两边延伸出亮丽的光带,直垂天际的地平线。 “这是……”我瞠目结舌。这不可能是地球上的景象,难道是某种虚拟的数字效果? “这不是虚拟。”女郎像看透了我的心思,“我们在仙女座星系的中心区域,我们看到的是它的核球部分,不过这不是一颗行星,而是一个直径三百万公里的人造环形世界,这是目前泛宇宙人类文明的中心。我们距离仙女座星系的中心一万光年,距离银河系和地球二百一十九万光年。” 13 “不可能……”我失声惊呼,“才一百多年,人们怎么可能到……到仙女座星系?怎么可能那么快?!” “快慢依赖于度量标准,对我们来说,过去的时代才是慢得像蜗牛的步伐。在奇点革命之后,在超人类的社会中,一切都在飞速进化,无数之前只是科幻概念的超级技术都在几年甚至几天之内出现了,现在每一秒钟都有上亿个超人类从各星球的复制中心诞生,每秒都有十个以上的行星和卫星被殖民,每秒都会诞生好几个过去千百年才能产生一个的重大发现发明,并在几小时里在全超人类的范围内普及。人类的足迹已经踏足一亿光年内的每一个星系,甚至已经启程去探索已知宇宙的边缘。” 我呆呆地望着这遥远而陌生星系的银心,半天说不出话。小时候,我曾经梦想过去月球和火星,长大后这种幼稚的梦想早已烟消云散。但今天,我却在两百万光年外的另一条银河。 “这一切都是你带来的。”女郎说,“虽然今天超人类的智识已经超越了你当初的巅峰状态,但是如果没有你的设计帮助我们渡过最初的瓶颈,也不可能有后来的一切。虽然超人类中不存在偶像崇拜,但你的历史功绩仍然受到超人类的敬重。” “可是我是怎么到这里的?” “自从你昏迷之后,就成了植物人,不过发现费马大定理简单证明所带来的名利给了你和你家人足够的生活和医疗所需。还有不少人积极筹款想把你唤醒,问清楚那段乱码背后的秘密,但从来没有成功过。对于你的病症,世界上最顶尖的医生也无能为力。你的神经元突触连接已经全部被破坏,没有任何意识可言。但是人们让你活了下来,五十年代超人类兴起后,也秘密接管了你的肉体,将你妥善地起来。 “在2077年的奇点革命后,你被超人类视为我们这一种族的先知,地位更胜从前。随着超人类创造力的几何级数的爆发,新的技术开始越来越快地出现。我们首先让你在肉体上实现了永生,然后让你已经是一个老人的躯体年轻化。许多即使在超人类中也是最杰出的头脑为了研究让你复生的方法殚精竭虑。终于,在三十年前,这种技术问世了。它能够根据被严重破坏的脑结构残痕算出本来的突触连接,进行再造,从而恢复你的记忆和意识。原理虽简单,但计算量大得惊人,如果用你昏迷之前的最先进技术,要制造地球那么大的超级计算机才可能在适当时间内算出结果,不过这对超人类来说,已经不成问题。 “然而在这里,人们发生了分歧。究竟复活哪一个你?我们可以去除后加的增生突触,复活本来的你,也可以复活那个智力上升到顶点的你。一部分人主张复活智力巅峰时期的你,这样你可以作为和我们平等的超人类加入我们。但另一部分人则主张复活常人的你,因为那才是真实的你自己,是后来历史真正的本原。两种意见相持不下,但是没有争执,我们只是决定搁置这些争议,让历史来决定。 “大约十年前,随着人类文明中心的转移,你随同地球上的无数文物资料一起被转移到仙女座星系内部。两个小时前,经过最后的商议,人们最终决定复活本来的你,然后让你决定自己的未来,一切由你的选择决定。一小时前,你被复活。” “我……有什么选择?” “你已经被宇宙超人类最高理事会赋予了特殊荣誉公民的身份,你可以保持目前的状态,在全宇宙范围内游历,并受到人们的尊重和欢迎。但是让我提醒你,人的世界在一百五十年后已经演变到了你根本无法理解的程度,你无法和任何一个最底层的超人类进行足够水平的交流,你不可能适应超人类的生活。” “可是我们之间不是能交流么?” 女郎微笑了,带着怜悯的目光:“某种意义上,人和他养的宠物也能交流。” 我不禁苦笑:“看来我永远无法融入你们的社会,就像一只猴子无法融入人类社会。” “恐怕是的。不过还有一种选择,就是再度进行永久的智力提升,变成那个给我们启迪的真正先知。那样你可以愉快地融入我们的世界,跟随我们一同进化,享有宇宙所能提供给智慧生命的最大幸福。” “这么说,我有什么理由不去选择后者呢?简直太完美了。” 女郎凝望着远处的珊瑚形建筑,微微摇头:“有一个很特殊的原因,这也就是一开始在超人类中的分歧之所在,你的大脑拓扑结构事实上不适合进行永久的智力提升,它的发展弹性是有限的。如果强行进行智力提升的话,在你大脑中会形成新的超级人格,但如今的你会沉入超级意识的底层,变成某种类似潜意识的状态。这也就是当年为什么你在最后阶段会丧失意识的缘故,事实上,当时你的大脑内形成了一个全新的超级人格,问题是,你只是其中一部分,你无法享有整体的自我意识,你不会感觉难受,但是会把自我意识让渡给新形成的超级人格,而你降格为其中一个运算单元。” “你们不能解决这个问题?你们技术那么先进,不能让我——我现在的自己——变成超人类么?” 女郎摇头说:“你没有明白问题在哪里。当然,我们甚至可以把一只蚂蚁的神经结改造成人类的大脑,但如何改造呢?也只能加入新的材料和结构,本质上我们只不过是新造了一个人类大脑,并把那只蚂蚁的神经结嵌进去。那个人并不是之前的蚂蚁。至于你,虽然不至于像蚂蚁那样近乎毫无智能,但问题是类似的,不可能通过技术方法解决。” “也就是说——”我自嘲说,“一种选择是让我生活在一个我永远不可能理解的世界里,另一种选择是让我生活在我永远不可能理解的自己之中?真是完美的选项。” “抱歉,我们别无他法。” 我苦笑一声:“看来你们的力量也有限度,那么在这个时代,还有像我一样的人吗?对了,我爸我妈——他们还在吗?” 女郎微微摇头:“他们照看了你几十年,但在奇点革命之前就寿终正寝了,你父亲去世于2058年,你母亲去世于2063年。令人宽慰的是,他们在临终时都知道了我们会保证让你重生,所以走得很安详。” 老爸老妈已经死去一百多年了……我想哭,却哭不出来,醒来之后的各种震撼实在太大了,甚至压倒了悲伤。 “那么……”我的心忽然一跳,“对了,叶……叶馨呢?你知道她么?” 女郎面无表情,淡淡地说:“知道。” “她在哪里?你们也让她恢复意识了么?”我一颗心狂跳起来。也许很快,我就可以见到叶馨,我已经预感到,她正在什么地方等待着我…… 女郎摇摇头:“很抱歉,叶馨她……也已经去世了。事实上,你知道的旧人类都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 我栗然一惊:“奇点革命只不过一百多年,你们又发明了超级技术,他们怎么会都死了?” “请别误会。”女郎像是看到了我的心思,解释说,“这里没有战争或者种族灭绝,当然在奇点革命中一些旧人类顽抗,甚至试图动用核武器,超人类不得不进行反击……只不过死去了几千万人而已。奇点革命后,旧人类被集中在澳大利亚的保留地,我们用超级技术供养他们,给他们舒适的生活,只是不传给他们永生技术,如今他们的后裔还在地球上,但是你认识的那一代人都已经过世了。” 我惨然无语。 “如果你愿意,可以回到地球上,和他们生活在一起。” “不。”我决然摇头,“我想我没法适应当被超人豢养的宠物的生活,你们不如给我一台时间机器,让我回到过去。” “没有也不可能有时间机器,因为这在物理学上不可能实现。不过或许有一个办法,能够达到相同的效果。” “什么方法?”我又鼓起了希望。 “重造出那个2027年的世界。” “这怎么可能?!” “在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我们可以通过你的记忆和那个时代的丰富历史记录,通过超级计算机海量数据的计算精度,为你造一个虚拟实在的世界,在那个世界中,你将回到2027年,抹去一部分的记忆,继续过你之前的生活,过几十年上百年都可以。你可以在许多年之后重返现实,也可以选择无限循环地过下去,甚至可以选择……像一个正常人那样死去,意识永远消失。” 我被这个念头诱惑了,犹豫了一会儿说:“可那是逃避现实。” “不,应该说,我们在为自己创造现实,无论是旧人类还是新人类都是一样。” “我想知道……”我盯着她的眼睛问,“如果你是我会怎么选?” “我么?我会选择最适合我本性的生活。” “那什么是适合你本性的生活呢……叶馨?” 女郎并没有显露出太惊讶的神情,只是沉静地看着我,最后无奈地摇头一笑。她的眉眼忽然如在雾气中一样模糊,但片刻间,已经恢复了正常,却已完全变样。那张我魂牵梦萦的面容再次出现在我面前,只是目光已经变得完全不同,它曾经天真又炽热,如今却睿智而冰冷。 “想不到你还是认出了我。”叶馨说,她的声音也和旧日相似,温柔如水,却没有任何情感在里面。 “从一开始我就有一种微妙的熟悉感,你的脸虽然不是你自己的,却是你最喜欢的安格尔的《泉》上的少女,你的一些手势,还有你微笑时眨眼睛的样子……这是那种恋人间不可言传的熟悉。虽然我也无法完全确定,不过如果叶馨真的活着,那么要唤醒我,她应该是最好的人选。” “你猜对了,即使在变成超人类之后,有些事还是无法改变。”叶馨轻叹着,“很抱歉,阿勇,我隐瞒你,只是不想增加你的困扰。是的,我是叶馨,那场悲剧后我们都沉睡了,但我的情况比你轻,我在奇点革命后不久醒来,接受了永久的智力提升。” “但我也没有欺骗你,我已经是另一个人格,以往的叶馨确实已经不复存在,沉入我意识的基底。我还记得叶馨的一切,但是整体上已经超越了人类的阶段。变成超人类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往昔的情爱已经无足轻重。超人类有全新的生活和情感,或许你无法理解。” “我能理解。”我涩声说,“我也曾有过类似的感觉。” “那就好。”叶馨说,一对明眸在仙女星系之心的照耀下闪闪发亮,“在我身上,也有一部分想要回到过去,回到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呢。或许那就是我至今仍然保持一些过去小习惯的原因。我想,是该和过去的自己彻底分离的时候了。现在,我把她送给你。” 她把手再次放在我胸口,那只手慢慢融化,变成水银一样的流体,渗透进我的皮肤之下。我感到了一种久违的熟悉的温暖。那是真正叶馨的感觉…… “你的选择是什么?”她轻声问,随即微微点头,“不用说了,我都已经知道……你会如愿以偿的……” 她身体的其他部分渐渐消散在空气中,周围的奇异城市和星空保持了片刻,然后也烟消云散。 而我再度落入无意识的深渊,刚刚的记忆又在遗忘之海中沉没。 尾声 细雨空蒙,渺远无涯。丝丝雨线从阴霾的天空落下,在黄浦江上跳动着,泛起万千细碎的涟漪。十里洋滩在雨幕中变成无差别的灰蒙蒙一片,远处的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顶部也笼罩在一片雨雾里,若隐若现。秋雨绵连,气温陡降,地上落满了破败的梧桐树叶,没有几个游人,只有空旷的河滨大道在雨中伸向远方。 我撑着一把黑伞,独自伫立在外滩,凝望着流动的黄浦江水,心中百感纷呈。 五个月前的高考,我铤而走险,多服了一枚苯苷特林,终于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在英语和文科综合考试中拿到了近满分的佳绩,弥补了语文和数学上的损失,虽然没有进北大清华,总算也考上了上海的一所重点大学。但过量服用苯苷特林的副作用也大得可怕,我随后沉睡了三个月,志愿都是父母代填的。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九月多了,险些耽误了入学。 三个月的沉睡,我好像做了许多稀奇古怪的梦,比如似乎一次次参加高考,却在试卷上胡乱涂写,又好像飞檐走壁如同大侠,甚至似乎到过奇异的外星,遇到过一个有几分像叶馨的金发少女……但只剩下零星片段,似幻似真,无从寻觅。当我醒来,知道自己已经酣睡了三个月之后,惊得出了一身冷汗:我真担心自己永远睡去,再也醒不过来,那将让把我当成命根子的父母如何承受? 好在一切都过去了,我及时醒来,看到了梦寐以求的录取通知书。恢复了几天后就出院,由父母带着,背着大包小包来到上海读书。我的同学也大都考上了不错的高校,就连阿牛都上了本市的二本。 但是还有一个人,一个我无法忘记的人,她却—— 背后传来轻盈的脚步声,我忙回头,看到一把红伞下,一个窈窕的熟悉倩影向我走来。 “叶馨……”我喃喃念着这个甜蜜而凄楚的名字,女孩走到我面前,和我对面而立。几个月不见,她瘦了一圈,却显得更加清丽。 昨天,当我在宿舍里接到她的电话,告诉我她来了上海,约我今天见面的时候,我还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但今天,看到那个我爱的女孩亭亭玉立地站在我面前,我忽然鼻子酸了,想要哭上一场。 叶馨的眼眶也红了,她擦了擦眼角。“阿勇,阿勇。”她呢喃着。 我们走向对方,在伞下轻轻地拥抱,亲吻,感受彼此的呼吸和心跳。 “你真的没事了?”过了一会儿,我问道,昨天电话里我们已经说了一些近况,但没来得及详谈,“我醒过来以后,一直联系不到你,听同学说,你爸妈带你去美国治病了。我打了好多个电话,也打听不到你的消息。我快急死了,生怕你……”我把最后几个字咽进肚子。 “是啊,美国那边发明了一种新疗法,可以刺激脑细胞的轴突重建……我治了三个多月,总算没事了,回家以后才知道你的消息。可惜你又开学来上海报到了。” “没事就好,对了,你怎么到上海来了?” “我当时昏倒了,最后一门文综不是没考么。”叶馨叹了口气,“上大学是没戏了,我爸说,也不用复读了,干脆让我出国,去多伦多念书,这两天到上海的领事馆来办签证手续,事情一大堆,好不容易才抽出半天来见你。” “你要去加拿大了?”我心中一沉,“什么时候走?” “大概下个月吧。”叶馨轻轻说。 “去多久呢?” “我也不知道,要读本科的话,可能得要几年。” 我默然无语,心里难过。我们都是大难不死,本以为总算可以在一起,谁知刚刚见面,又要分别,从此远隔重洋。我扭头望向远方,一只孤独的鸟儿在雨中飞着,越过清冷寥廓的江面。 “其实我也不想去。”叶馨小声说,“我宁愿复读一年呢,可是爸爸说,我的身体不能再吃苯苷特林了,在国内没法上大学,所以……” “挺好的。”我强忍着内心的波澜说,“那边读书条件更好,反正现在交通通信都方便,我们可以天天在网上视频,你放假过年也可以回来。” “嗯,我会的。”叶馨说,又挤出一个笑脸,“对了,别说我了,说说你吧,上大学一个多月了,感觉怎么样?有没有认识别的女孩子?听说华师大美女很多,你可不能见异思迁!” “哪儿有……”我苦笑着,看她面色苍白,身子发颤,“怎么了,不舒服?” “不是,只是有点冷,降温太快了。” “我们别站在这里说了。”我说,“去前面找个咖啡馆坐下来慢慢聊吧,还有时间。” “嗯。”叶馨重复了一句,“还有时间。” 叶馨钻到了我的伞下,拉住了我的手,像我们第一次确定感情时那样。我感到她的小手异常冰冷,不由怜惜地攥紧了它。慢慢地,我感到了她掌心的一丝暖意。 我们牵着手,在细雨中走向迷蒙的未来。 人人都爱查尔斯 1 他进入了太空,宛如获得自由的鱼儿跃出水面。 透过“飞马座号”的舷窗向下看去,最初是灰色的城市、棕色的小镇,然后是绿色的农田和黄色的沙漠,很快一切都被白茫茫的云海覆盖。等他钻出云海,已经在太平洋上空,世界变成了一个蔚蓝色的曲面,隐约显出巨大的球体轮廓,北美大陆是天边一线,亚洲隐藏在弯曲的海天线下面,整个地球被裹在一层朦胧的光晕中,那是大气层。而在他头顶,点点星光已经从暗黑色的天穹露出头。随着引力的减弱,他感到了失重效应,虽然身体牢牢被固定在座椅上,但是仍然感觉自己在飘浮着。飞行器仿佛翻了个儿,太平洋的无尽海水悬在他头顶,而身下是黑暗的无底深渊,让他有一种错觉,觉得自己不是在太空,而是安睡在大海的底部,一切显得恬静而悠远。有那么几秒钟,查尔斯·曼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远离尘嚣的人,似乎可以永远就这样飘荡在地球之外的空间里,融入大自然的高远纯净。 但他很快想起来,不,应该说他一直都知道,这是一个不可实现的幻想,即使在这颗星球之外,整个世界都在看着他,至少有十亿人在观看他的“直播”。飞马座号正在世界最高规格的航天飞行大赛——跨太平洋锦标赛之中。现在飞船正在大气层外以9.7马赫的高速射向太平洋西岸,目的地——日本东京。 像弹道导弹一样,比赛的飞行器往往在中途进入太空,以便最大限度减少空气阻力,在太空中,为节省燃料,基本依照惯性飞行,重新进入大气层后才会点燃发动机。因此有那么几分钟,查尔斯悠闲自在地观赏着窗外的蓝色星球,打开了座舱里的爵士乐,甚至发布了一条脑写的“维博”: “我感到自己离地球前所未有的远,在这一刻,‘我’的存在,世界和我,变成了相对的两极,我就是我,不再是地球上芸芸众生的一分子,而是孤独的宇宙流浪者……” 飞马座号的电脑屏幕上清楚的显示出了他的位置,他大约在阿留申群岛上空,一大队蓝色光点正从星星点点的岛屿上空向西移动,一个醒目的红点在它们前列,正是飞马座号自己。他的背后有一百多架飞行器,前面有三架,飞马座号排在第四,还算不错,但还不足以取得名次。最前面的飞行器已经在一百多公里外,最近的一架也有十多公里。似乎是为了提醒他,背后一架银白色的飞碟迅速接近,很快从只有三百多米的近处悠然掠过他的左面,像一颗流星一样划过。那是乔治·斯蒂尔的“仙女座”号。 “查尔斯,今天怎么不行了?是和女人搞得太多了吗?”通话频道中传来斯蒂尔的讥笑。 “乔治,我只是在休闲,欣赏欣赏太空美景,对我来说,比赛尚未开始。” “恐怕对你来说,比赛已经结束了,伙计。”乔治反唇相讥。 “不,比赛现在刚刚开始。”查尔斯冷冷地说,按下了一个按钮。 骤然间,飞马座号抛掉了整个尾部,宛如蜕皮新生的蝴蝶。新露出的尾部喷管中吐出蓝色的强光,标志着核聚变发动机启动了,查尔斯感到了加速效应,有一股力量压着他,几乎喘不过气来,这种熟悉的感觉却让他热血沸腾。减轻了一小半重量之后,飞马座号的速度短时间内提升了2.2个马赫,轻松地反超了仙女座号。 “Surprise!”查尔斯吹了一声口哨。 “这不可能!你怎么可能有……十二马赫的速度!” “东京见,乔治。”查尔斯说,“如果你的小飞碟能撑到那里的话,千万别掉海里,我可不想在庆祝酒会的生鱼片里吃到你的戒指。”他知道上亿人都通过广播听到了这句俏皮话,嘴角泛起得意的微笑。 似乎为了印证他的预言,身后的仙女座号颤抖起来,显示出自己已经到达速度的极限,但它仍加速了一小段,进行了一番绝望的尝试,但最后放弃了。 “你等着吧,查尔斯,总有一天……”乔治在电波里气急败坏地叫喊着。 查尔斯大笑着,风驰电掣,飞向前方,核聚变发动机全力运转着,将飞行器的速度推向顶峰。 “卡伦斯基!哈米尔!田中!游戏开始了!” 以梦幻般的速度,飞马座号超过了一架又一架飞行器,很快重新进入大气,启动了防护罩,空气在他周围燃烧起来,飞马座号宛如灿烂的火流星划过太平洋的天空,落向日本列岛。 在离东京不远的海上,飞马座号最后超过了田中隆之的“天照号 ”。为了降落,天照号不得不在离东京还很远的时候就开始减速,而飞马座号却嚣张地没有减速,从天照号的头顶飞过去,然后飞过了东京上空。 “查尔斯,你去哪里?再不停下来就要飞到西伯利亚了!”耳机里传来教练的警告。 但查尔斯在飞过东京后才开始全力减速,绕了一个圈子再飞回来,仍然赶在天照号之前降落在东京奥林匹克体育场的草坪上。查尔斯看到,满场的观众都起身为他鼓掌欢呼。 “查尔斯,恭喜你蝉联了冠军!”教练在耳机里说,“颁奖仪式将在一个小时以后举行,你准备一下致辞吧。” “你代我领奖好了,”查尔斯说,“我还有一个浪漫的樱花约会。” “别耍性子,这次是爱子女天皇亲自颁奖!晚上还有日本读者的见面会,你要赏樱花,明天我们会安排的。” “我对女皇没兴趣。”查尔斯大笑,“为什么要在没兴趣的事情上浪费时间?我对她的兴趣可远不如仓井雅。”他知道女天皇会因为自己把她和著名AV女优相提并论而气得浑身发抖,仓井雅听到后会莞尔一笑,有亿万观众将和他一起开怀大笑,而这句话会登上全世界主要报纸的头条,至少是娱乐版头条。 “查尔斯,你实在是太……” 然而飞马座号已经再度起飞,在亿万观众的众目睽睽之下升到高空中,消失在东京的高楼广厦间。 2 突如其来的微微刺痛让宅见直人睁开眼睛,有好半天他没反应过来自己身在何处。这是他的房间,大约只有七八平米,一张榻榻米就占了一半,另一半是一张电脑桌,没有别的家具,不过他需要的主要也就是这两样东西。 直人坐起身来,才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七八个小时躺在床上,膀胱憋得有点发疼。许久没有进食,血糖已经低到了危险的程度,所以手腕上的健康监测仪才开始报警,如果再不吃点东西,健康监测仪就会断定他已经昏迷,直接向附近的医院发出求救信号。 直人去厕所撒了泡尿,接了一杯矿泉水,打开放在电脑桌上的药瓶,瓶子里是满满的高纯营养片,富含人体所需要的主要营养成分,并且能抑制胃酸的分泌,吃五片就相当于一顿饭。当然这玩意的味道不敢恭维,和塑料泡沫差不多,但是既然每天都可以享受鹅肝、松露和鱼子酱的顶级大餐,谁还在乎这些! 直人倒了十片营养片,和着冷水吞服了下去。然后打开电脑,调出一个界面,分秒必争地敲打着一般人看来毫无意义的数字和符号,他在为一个金融管理软件编写代码,这份工作枯燥无味,好在收入不菲。他每天最多工作两个小时,这是维持他每天能在这个小房间里吃营养片活下去的起码收入。他不想为此付出更多劳动,但也没法要得更少了。 “必须赶快。”直人一边干活一边想,“不能再这么割裂了,这会破坏好不容易形成的内在协调性,必须快点回去……最多再有五分钟……” 但是偏偏有人呼叫他,直人皱了皱眉头,打开对话视频,一个胖胖的短发女孩子蹦了出来,是住在隔壁的朝仓南。她做了一个表示可爱的表情:“直人,你在吗?” “在啊。”废话。 “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知道吗?查尔斯来了。” “我听说了,怎么?” 又是废话。 “是查!尔!斯!”朝仓强调说,“查尔斯·曼,你的偶像诶!他刚才拒绝去领奖,说去和仓井雅约会了,现在轰动了整个网络,不过听说晚上他在银座那边还有一个见面和签名售书活动,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不如我们去看他好不好?我有一本他写的《彼岸之国》,想让他签名呢!” “对不起。”直人根本没想就拒绝了,“我很忙,我要工作。” “可你每天都在房间里工作,花两小时出去走走都不行吗?何况今天是查尔斯——” “我赶着要交任务呢。” “可是——” “对不起,再见!”直人径直关掉了视频对话。 幼稚的女人,浪费我的宝贵时间,直人想。他知道朝仓暗地里喜欢他,可是在和伊丽莎白·怀特、玛丽安娜·金斯顿、宝拉·克劳齐亚、杨紫薇等世界各地的艳星名媛有过肌肤之亲后,再对着朝仓那张小圆脸,他实在提不起兴趣。何况朝仓的存在总让他想起自己是谁,而他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他自己。 不行,不能再在这个房间里待下去了。多待一秒钟都会令人发疯。直人草草结束工作,推开电脑,在榻榻米上躺下去,闭上眼睛,营养片已经开始消化,虽然胃里并不舒服,但是至少没那么饥饿了,可以再撑七八个小时。 建立连接通路,感觉信息传递,脑电波变为电磁波,又变成中微子束,然后再次变为电磁波和脑电波。 重力感同步:我站在什么地方;触觉同步:微风从我身上吹过,带着春天的暖意和海洋的潮润;听觉同步:风声和婉转的鸟啼;视觉同步:满目粉红粉白,凝结为千万树樱花,在春天的绿意中绽放着,一个穿着和服的女郎跪坐在樱树下,眉目如画,绽放笑靥,是仓井雅! 而我是查尔斯,独一无二的查尔斯。 3 飞马座号在箱根的一个小湖边降落。 仓井雅在湖边的一片樱花林中等着他,正当春深,这里的樱花开得如云霞般绚烂。地下已经铺上了洁白的野餐布,上面摆好了精致的鱼片、海胆刺身和清酒。仓井雅穿着宽松的青缎和服跪坐在一棵樱树下,见到他,温柔而不失妩媚地一笑:“Hi,查尔斯。”她用流利的英语说。 “Hi,小雅。”查尔斯在她身边坐下,揽住了她纤细柔美的腰肢。 “我刚刚看了直播。”仓井说,“查尔斯,恭喜你再次蝉联世界冠军,干一杯?”她用白皙的手托起了小巧的酒杯。 “那个么,算不了什么。”查尔斯接过酒杯一饮而尽,顺便在她吹弹可破的脸上亲了一下,“你知道,我这么快飞过来,全是为了见你……” “骗人!”仓井笑盈盈地说。 “真的,我们已经有好几个月不见了,我一直在想着你。” “想着我?”仓井歪着头,似笑非笑地说,“哼,那你和克劳齐亚小姐是怎么回事?” 查尔斯微有些尴尬,含含糊糊地说:“她么……其实你们都是很好的姑娘,都跟我的亲人一样……” 仓井雅聪明地没问下去,换了个话题,“对了,我最近拍的那部电影你看了么?我送了你首映式的票,不过你没来。电影叫做《北海道之恋》。”最后五个字她咬得字正腔圆。 “当然!你演得棒极了,宝贝。”查尔斯抚摸着她散发着樱花清芬的秀发,“我非常喜欢……”他努力回忆仓井雅扮演的人物名字,可惜想不起来,“……你演的那个角色,情感诠释得太到位了。” 仓井的嘴边露出了一丝浅笑,她知道这意味着世界上已经至少有一千万人听到了这句话,很快就会有上亿人在网上查询她演的电影,好莱坞仿佛已经在向她招手。“那查尔斯你说,你最喜欢那一段呢?”她撒娇地问道。 “当然是……是结尾的那段,我觉得非常、非常感人……”查尔斯说,忙设法岔开话题,“对了,这里不是风景区么,怎么一个人也没有?” “这一带是私人的地产,地主是三上集团的总裁,听说你要来,所以免费让我们在这里约会,不会有人打扰的。” “替我谢谢他,这里真的很美。”查尔斯望向四周,富士山头的皑皑白雪在远处发亮,千树万树的樱花在春风中摇曳着,落樱如雨,飘向凝碧的湖面。空气中都是清新的芬芳。 “这里会让梭罗妒忌得发狂,”查尔斯深深吸了口气,“我有一种预感,如果我住在这里,或许可以写一部比《瓦尔登湖》更优美的作品。” “瓦尔登湖?是什么?”仓井雅不解地问。 “是……没什么。”查尔斯露出狡黠的笑容,“小雅,你尝试过在樱花树下……”他咬着仓井的耳朵说了一句悄悄话,当然世界上无数人还是听到了。 “坏蛋,就知道你不肯放过我。”仓井咯咯笑了起来。 查尔斯搂住了半推半就的仓井雅,这古怪的和服是从哪里解开来着?哦是在后面…… 远处传来马达声响,打破了湖边的宁静。查尔斯回过头,看到一个蓝色的小点在天边出现。“不会又是那些狂热的粉丝跟踪吧……”他咕哝着。 但小点迅速变大,旁边出现了双翼,查尔斯很快看到了机身上的日本国旗和下面的一行英文,这居然是东京警视厅的空中警车。 警车在湖边降落,就停在飞马座号边上,一名女警从警车里出来,大步走到他们面前。 “先生,你是查尔斯?曼?”她用口音很重的英文问。 “是的,你是要来签名么,小姐?”查尔斯嬉皮笑脸地盯着面前的女警,她很年轻,算不上很美丽,但身材挺拔,神态庄重,自有一种英姿飒爽的气质。 “查尔斯?曼先生。”女警面无表情地说,“我们怀疑你涉嫌从事恐怖活动,按照我国的反恐法律,请你跟我们回去协助调查,你有权保持沉默……” 我?恐怖活动?是某个拙劣的恶作剧?查尔斯回头望向仓井雅,但仓井也是一脸莫名其妙的表情。 “等等,什么恐怖活动?” “低空超速飞行。”女警简略地解释说,“超过2马赫已经违法,超过5马赫就是对城市的严重威胁,被视为有恐怖袭击的可能,而你刚才的速度超过了10马赫!按照《日本反恐特别条例》第七章第八十二款,必须立刻拘留审问。” “开什么玩笑,你不知道今天有比赛吗!” “是的,比赛有特殊规定,在一定区域内可以获得豁免,但是你很快再次起飞,速度仍然超过了法定额度,且超出了比赛的范围内,所以我们必须逮捕你。” “你们要逮捕我?就因为超速飞行?这简直……”查尔斯怒气上涌,忍不住要大骂,但很快控制住了自己。查尔斯,保持风度,记住有一千万人在你身后。 “你们不能这么做,这太荒谬了!”仓井雅匆匆穿好了衣服,上前护着查尔斯。然后开始用日语开始和女警快速交涉起来,伴随着各种激动的手势。 不过查尔斯看出来这没有意义,对方不会退让的,警车里还有几个膀大腰圆的男警员。“好吧。”他平静下来,做了个打住的手势,耸了耸肩,“有机会参观一下日本的警察机构也不错,小姐,我将来可要把你写到小说里,你不会反对吧?” “随您的便。”女警似乎松了口气,“如果您需要和律师联络的话……” “已经找了。”查尔斯说,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意思是他的律师已经看到了他的直播,“对了,能否请问你的芳名?”他已经看到了她的胸牌,但是是他不认识的汉字。 女警犹豫了一下,然后微微垂下眼睛:“细川穗美。” “细川——穗美。”查尔斯重复了一遍,“你能否答应我一件事?” 细川穗美用询问的目光望着他,查尔斯摊了摊手说:“你破坏了我的一个约会,所以等这件事完了之后,你可要赔我一个。” “查尔斯先生。”细川说,脸有些发红,忘记了其实应该叫“曼先生”,“让我提醒你,骚扰警官在日本可是重罪。”语气中带着几分恼怒。 但查尔斯分明在她的眼神中看到了一丝喜悦。 一股狩猎的兴奋从他的心底升起。 4 按照规矩,查尔斯被戴上手铐,在几名警员的押解下坐上空中警车,被送往东京警视厅,仓井雅被警方拒绝随行。一路上,查尔斯一直和穗美搭讪,穗美装作冷冷地不理他,但脸上偶尔也会露出笑意,旁边几个男警员的脸色自然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当他们到达警视厅大厦的楼顶停车场的时候,几家本地新闻社的空中采访车已经闻讯赶来。还有一群粉丝不顾阻拦,喊着支持查尔斯的口号,驾着私人飞行器强行在楼顶降落,警视厅不得不又出动了七八辆空中警车,调来了几十名警员维护秩序,场面一团混乱。查尔斯在一群警察的簇拥下向入口走去。穗美在他身边,由于拥挤,常常尴尬地碰到查尔斯身上,触到他健美的身体。 “你知道么……”查尔斯对穗美笑着说,“上次我在马尼拉搞签售会的时候也是,一大群菲律宾人冲过来要我签名,简直是人山人海……我还没什么,人群中一个女人摔倒了,后来才知道被挤得流产了,真可怜。” “真的?那太不幸了。”穗美忍不住说。 “真的,不过也有一个好消息,我边上一个女孩被挤怀孕了。” “啊?”穗美一愣才反应过来,好不容易才忍住笑,“又编瞎话。” “真的。”查尔斯一脸无辜,“最倒霉的是,她居然说那孩子是我的!” 穗美终于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出来。然后说了句什么。但查尔斯什么也没有听见。周围忽然奇怪地死寂下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只看到周围人头攒动,闪光灯此起彼伏。随后,重力感也没有了,查尔斯如同悬在自己的身体里,仿佛要飞起来,触觉也随之而消失。 然后画面变为一片花白。他缓缓睁开眼睛,只觉得头脑昏沉沉的,头顶是陋室斑驳的天花板,身边的机箱还在嗡嗡作响。 过了片刻他才想起来,他不是查尔斯,只是宅见直人。 直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摇摇晃晃站起来,坐到电脑前上网查询,看到网上也在议论纷纷,无数人在破口大骂警方无事生非,不但看不成仓井雅的激情戏,还导致直播中断。不过很快有人给出了答案,东京警视厅出于保密原则,进行了中微子屏蔽。外界暂时无法接收到查尔斯的直播了。 “可恶的条子,正事不干,就知道妨碍大家,马鹿!马鹿!”直人大声咒骂着,在房间里转着圈。天知道直播要中断多长时间?两小时?八小时?难道要超过一天?那他该怎么办?整整一天里他不能再成为查尔斯,他们为什么不干脆戳瞎他的眼睛,扎聋他的耳朵? 他平静了一下,打开编程软件,想再编一段程序,但怎么也集中不起精神,一行内连着出了好几个错,根本无法工作。直人绝望地摔下键盘,躺回到榻榻米上,辗转反侧,浑身每一块肌肉都不自在,像毒瘾发作一样难受。周围的一切感知都是陌生的,查尔斯的感觉离他越来越远,他本该高高飞翔的灵魂被困在宅见直人的卑微肉体之中。 门铃忽然响起来。直人终于找到一点可以转移注意力的东西。他跳起来,走到门口,在门边的显示屏上看了一眼门口站着的人,一个矮矮胖胖的女孩,是朝仓南。 “怎么是你?”直人拉开门,没好气地问。 “我……”朝仓窘迫地提起手上的一个饭盒,“我下午做了点便当,想请你尝尝。” “我不……”直人看了看朝仓的涨红的脸,把口边的拒绝收了回去,“好吧,谢谢你。” 他去接便当,但是笨手笨脚地竟没接住,饭盒摔在地上,热腾腾的鳗鱼饭和油炸天妇罗洒了一地。“对不起。”朝仓忙蹲下收拾,“我怎么没拿稳……” 直人忽然感到一阵惭愧:“不不,没有的事,是我没接住。”也蹲下来收拾起来。 他们手忙脚乱地弄了半天,总算把地板收拾干净了,朝仓很沮丧:“唉,可惜这些饭都不能要了。” “没事,其实我吃过了,一点不饿……”直人犹豫了一下,“那个,进来坐坐吧。” 朝仓走进房间,四下看着,直人觉得脸上有点发烧:“不好意思,房间太乱……” 朝仓却嘻嘻笑说:“男生的房间都是这样的嘛……我是这么听说的。宅见君,你每天就在房间里工作吗?” “嗯。”直人倒了杯矿泉水给她,“现在在家里工作的人很多,何况我的工作只需要一台电脑就够了。” “那你每天不出门,不和外面的人接触,不闷吗?” “一点不闷,我可以……上网。”直人犹豫了一下说,“网上什么都看得到。” “那是两码事。”朝仓认真地看着他,眼中充满了关怀,“你应该多活动活动,我看你脸色不太好,好像很久没出门了?” “我没事……”直人含含糊糊地说。但朝仓已经看到了床头一个硕大的黑色六边形箱体,“这是什么?” “没什么,这是电脑配的设备……”直人不想多说,但朝仓已经认出来了,“这是……中微子波转换器!难道你在接收感官直播?” “这个……你怎么知道?”直人反问。 “我朋友里美家有个一模一样的。”朝仓说,“她说是用来收看感官直播的,可是我不知道具体怎么用。” “这是一种接收中微子波并转换成电磁波的装置。”直人解释说,“用中微子通讯可以直接穿过整个地球,最少延迟,所以是最方便的,但因为技术原因,脑桥芯片无法接上笨重的中微子发射器,只能以电磁波的形式发送讯号,通过附近的转换器变成中微子波束,再通过另一端的转换器变成电磁波。对了,你收看过感官直播么?” “没有。”朝仓叹了口气,“我一直觉得这东西很可怕。” “可怕?怎么会?” “别人的视觉、听觉、触觉传到你的大脑里,感觉好像是被妖魔附体了一样。” “哈,哪儿有那么严重。”直人笑着摆手,“恰恰相反,是你附在别人身上,你可以看到他看到的,听到他听到的,知道他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多有意思!” “说得倒也是,像我最喜欢的言真旭和金东俊,要能知道他们在干什么也挺好的。” “言真旭好像没有开通感官直播,金东俊……我帮你上网查查,”直人在键盘上敲击了一阵,“有了,他去年开通了直播,每天大约有两个小时直播时间。” 朝仓也挤到电脑前,念着弹出视窗上的几行大字:“你想和东俊哥合体吗?在东俊哥深邃的脑海里触摸他的灵魂,和东俊哥一起生活和工作,向你揭示出韩国演艺圈不为人知的秘辛……哇!好厉害!” 但她很快又露出了害怕的神色:“可是听说接收广播要切开大脑做手术,很疼的,这我可不敢。” “没那么吓人,只是一个小手术,植入一块带发射器的脑桥芯片,并且和各感官对应的脑神经连接,如果没有它,你不可能收到外来的广播,也不可能建立感官协调性。现在全世界有上亿人都做过这个手术了,日本就有将近五百万呢。” “可是手术费用应该会很贵吧?” “不贵,你肯定能负担,不过要接收金东俊的直播倒是价值不菲,你看这里写着——这些优惠条款都是虚的,不用管——每小时998日元。如果你每天都接收两小时的话,一个月得要六七万日元。” “这么贵啊?” “要不然金东俊为什么会开感官直播呢?”直人冷笑,“多少粉丝想要知道偶像的生活是什么样的,他眼中的世界又是什么样子的,用他的眼睛和耳朵去感知是什么感觉,就是十万日元一小时也有许多人愿意,当然财源广进了。这还是韩国的,好莱坞那些大牌明星的直播价格更高得离谱。不过你放心,在他们设定的直播时间里,你不可能看到任何真实的东西,那些宴会啊,旅行啊,慈善活动啊,一切都是刻意美化的,只不过是变相的演戏罢了。” “这么说感官直播也没什么意思嘛!” “那些娱乐明星当然没有意思……”直人眼中闪着热烈的光,“但是也有一些非常有意思的直播。有一个名人,他每天基本二十四小时打开直播,而且免费,你可以看到他生活中任何一个细节,完全是真实的人生,光明磊落,绝无虚假。他不是那些肚子里空空如也的明星,他有思想,有情趣,是一名才华横溢的作家,还是一名飞行家,而且还投入了慈善事业——” “等等,你说的是查尔斯?” “是的,就是……”直人勉强把那个“我”字咽下去,“……查尔斯?曼,世上独一无二的查尔斯,那个大写的‘人’。”他轻轻叹息了一声,脸色黯淡了下来。 查尔斯,我真正的自己,你现在怎么样了? 5 “你可以走了。”细川穗美的身影出现在拘留室门口,冷冷地说。 查尔斯一付早在意料之中的样子,从椅子上站起来,看了看表:“还不到七点,晚上一起吃饭?” “我还有工作。”穗美的语气还是淡淡地,“走这边。” “你刚才不是说不能保释么?怎么现在又放我走了?” “你的那些崇拜者。”穗美没好气地说,“至少有十万人堵在警视厅门口,简直要把整座大厦给拆了。他们要求立刻恢复你的直播,半个东京的交通都瘫痪了。真不知道你这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 “因为有支持者抗议,你们就放了我?” “既然你显然不是恐怖分子,上面决定这件事不必追究了,警方不会起诉你,走吧。” “不。”查尔斯摇头,“如果你们不打算起诉我,又为什么要抓我?我要求一个合理的解释,否则我不会离开警视厅。” “你……”穗美瞪着查尔斯。一个高大的金发女人适时出现在她背后:“这完全是日本警方的失误造成的,你们应当向曼先生道歉。” “丽莎。”查尔斯招呼自己的经纪人,“我等了你半天,你怎么现在才到?” “麦克唐纳那边已经处理好了。”丽莎对查尔斯点点头,“查尔斯,因为你当时并没有离开飞行器,所以可以视为比赛并未结束,顶多是意外偏离航线,在箱根迫降……你没有违反日本法律,他们无权扣留你。日本警方应该为浪费你的宝贵时间正式道歉,我们将在各大媒体发表声明,并保留法律追究的权利。” “算了。”查尔斯大度地说,“只要这位美丽的小姐和我共进晚餐,警方那边我可以都既往不咎。” 穗美忍不住想反唇相讥,但电话铃声急促地在她耳边响起,接通之后,她的脸色微微变了,是警视总监亲自打来的。 “查尔斯。”丽莎拉过查尔斯,低声说,“你必须尽快离开这里,恢复直播。现在有几百万人在网上抗议了。” “干吗那么急?难得清静几分钟。” “不,你必须尽快恢复直播。”丽莎的口吻不容拒绝。 查尔斯看了丽莎一眼,她脸色平静,看不出喜怒。查尔斯不禁有些发怵。当他刚刚出道,诸事不顺,遇到人生最大瓶颈的时候,丽莎·古德斯坦主动来到他身边,帮他打理一切,无论是比赛、写作还是公众活动,都是她安排的。在查尔斯的灿烂星途上,丽莎功不可没。查尔斯一直谈不上喜欢丽莎,甚至有些怕她。但他知道自己离不开她。近年来,随着查尔斯的如日中天,丽莎越来越多地顺从他的意思,但每当丽莎坚决表示自己意见的时候,查尔斯还是无力否决。 “好吧。”他不情愿地说。 丽莎也放缓了口吻:“查尔斯,你知道随时有一千多万人收看你的直播,有一百二十万人每天收看五个小时以上,有三十万人差不多无时无刻不在收看你。因为你的广播几乎从不中断。人们信任这一点,刚才的广播中断了两个小时,已经有很多人无法忍受了。” “但他们可以收看别人的,全世界至少有十万人开着直播。” 丽莎笑了:“别人怎么能跟你比?你可是独一无二的查尔斯。不过别忘了,每天都开直播的人可不少,许多人想取代你,如果你再不开直播,可能有很多人会转向其他直播者,这对你会很不利。” “是的,我……明白了。”穗美挂断了电话,板着脸对查尔斯说,“查尔斯先生,我在此代表东京警视厅向你郑重道歉。”说完了深深鞠躬。 查尔斯笑了:“没关系,我想尝尝日本的小吃,现在你能陪我一起去吧?” 穗美不置可否:“请这边走。” 丽莎脸上现出了暧昧的笑容,侧过头在查尔斯耳边低声说:“整个世界都在看着你们,征服她,收视率会再翻一番的。” 6 “宅见君?你怎么了?” “嗯?”直人回过神来,发现朝仓正关切地看着自己,“对不起,你说什么?” “我是问你,收看别人的感官直播是什么感觉?” “这个很有趣味。”直人想了想说,“首先需要一个磨合阶段,无论收看任何人的直播都是这样。一开始不会很顺利,你看到的颜色不像颜色,声音不像声音,好像是在看20世纪的2D电影,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古怪。人与人的感官生理上差不多,但神经元结构上总有微妙的差别,所以你必须非常努力才能把握这些感觉的意义,更不用说体会其中的细微差别了。你会有好几天都觉得云里雾里,很不真切,然后某一天,突然像顿悟一样,真正感到那些感觉是你自己的。” “你能感到那个人身上所有的感觉吗?” “差不多是所有的,视觉、听觉、触觉、嗅觉、味觉、重力感、冷热感……以及身体痛苦。比如,如果直播者的手被一根针扎了,你也会感到同样的尖锐刺痛感,不过因为信号的过滤,在强度上要低一些。这是对接收者大脑的一种保护。你知道英国歌手菲利普·波尔特吧,三年前直播的时候忽然被一名狂热的粉丝在腹部连捅十多刀而死,两万收看者同时痛得死去活来,其中近五百人立刻昏厥,三十多人因此猝死……那是轰动世界的大新闻,从那以后就加强了对接收者的保护,以防直播者出现险情时危及他人。” “嗯,那么……”朝仓问,“快乐呢?直播能传递快乐吗?” “这个……”直人想了想,“一般来说无法直接传递快乐,快乐涉及到人整体的状态,不是个别的感觉。但某些生理性的愉悦感是可以传递的,比如享用美食的感觉。” “那你也不知道对方在想什么了?” “是啊,无法知道。各种感觉都有固定的脑活动区域,但是思想没有,思想是大脑各区域协调工作的产物,不可能定位到具体的部分,而且依赖于特殊的记忆模块,难以一一对应地传递。实际上,正是因为思想无法传递,人们才敢于进行直播,因为他们心中还能保留一块自己的隐私之地。” “所以,收看一个人的直播是什么样子呢?”朝仓越发好奇了,“你能看到他看到的,听到他听到的,就像活在他身体里那样,但是你又不知道他在想什么?而且也无法控制他的身体动作?感觉好像自己身体被别人控制了一样,那应该很别扭吧。” “你说得不错。”直人的谈兴被勾了起来,忽然很想倾诉他这几年的心得,“但请注意,这只是第二阶段!下一阶段就是建立意识协调性。也就是说,你要和他建立同步的思想活动,以配合他的动作,就好像那是你自己的动作一样。” “这怎么可能呢?” “有点难,但并非完全不可能,你必须尝试。首先得学会放弃自己多余的想法,习惯直播者的生活和做事方式,当然也要学会理解他用的语言。当你做到了这些之后,你在大部分情况下可以像直播者那样去思考和行动。实际上这并不像你想象得那么艰难。人大部分的念头和行动奠基于身体感受,当把后者视为‘自己的’之后,也就得到了打开前者的钥匙。比如面前有杯香喷喷的咖啡,端起来喝一口不是很正常的动作吗?” “但是……总有一些事情是接收者无法想到的吧?比如一些比较高级的思维过程和决定。” “呃,是的……所以需要你用心去体会。但也有一些技巧,你必须什么也不去想,把自己的内心空出来,让接收到的感觉带着你走,这样经过一定时间,你会感到自己渐渐和直播者建立了冥冥中的感应,就好像你变成了他本人一样。” “那你只能和一个直播者建立这种关系吧?” “理论上当然不止一个人,不过同一个对象是最理想的。如果经常调换接收对象,就很难保持意识协调性了。” “可这是为什么呢?”朝仓问。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你要感到成为直播者本人呢?这不是过分的想法吗?我们希望了解直播者,并不代表你要成为他本人啊?何况这也是不可能的。” “怎么不可能?”直人有些恼火,“你没有尝试过,所以完全无法体会那种奇妙的感觉,那种灵肉合一的理想状态,那种你真正拥有另一种生活,另一种人生的感受……否则你就不会那么说了。” “嗯,大概是我不了解。”朝仓无意争辩,“不过直人君,你也应该多出去运动一下啊。附近新开了一家体育馆,我每天都去打球或者游泳,我们一块去吧?” 直人觉得有些可笑,他今天刚飞行了上万公里,从地球的一边飞到了另一边,现在这个小姑娘要带自己去运动?她懂得什么! 不过查尔斯的直播看来一时半会无法恢复,那么不管怎么说,总需要打发时间,或许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总比在家里不知干什么好,不如…… “这么说的话。”直人点点头说,“我就——” “叮咚”的提示音在他耳边响起,脑桥的芯片将讯息传达进他的脑海,天,查尔斯的直播又开始了! “——我就过两天再去吧,谢谢你!”直人忙打了个哈欠,“对不起,我有点累,现在想先睡一会儿……” “可是……”朝仓无力地抗议着,但终于被直人请了出去。 直人关好门,热血沸腾地躺下,觉得眼前的陋室又变得美好而温馨,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会和仓井雅、细川穗美还是其他什么人在一起?做什么事情?怎样打发这个美好的夜晚? 无论如何,真正的生活又开始了。 7 查尔斯戴着墨镜,手里拿着一串章鱼丸子,坐在秋叶原街头的一家小吃店里,津津有味地咀嚼着。细川穗美坐在他对面,面前的一碗豚骨拉面一口也没碰过。虽然经过初步掩饰,但店里的不少客人还是认出了他,跟他打招呼,查尔斯也挥手致意。还不时有人来要签名或合影,但都很礼貌有序。 穗美左右看看,稍稍松了一口气:“你就这么大摇大摆地坐在这里,不怕被那些粉丝围堵?” “不怕,我的粉丝当然会第一时间收看我的直播,既然他们可以直接看到我在干什么,为什么还要跑来围着我们?对了,你怎么不吃面?” “我……还是没法适应。”穗美觉得自己脸上发烧,“这种一千万人都在盯着我们的感觉……” “不是盯着我们。”查尔斯笑嘻嘻地,“是盯着你,一千万人在通过我的眼睛看着你。” “反正感觉很不对劲。”穗美嗔道。 “刚见面的时候,你可没那么紧张。” “因为我不太清楚这些什么感官直播的玩意,刚才你跟我说我才知道的。这是近几年才兴起的吧?” “不,有十年了,我是最早进行直播的人之一。” “哦对,不过近几年才在东亚普及的。日本是一个重视个人隐私的社会,我很难想象如何完全公开自己的一切。” “并不是一切。”查尔斯微笑着说,“至少我上厕所的时候一定会暂时关闭直播,要不然可太臭了,没人爱看。” “但是你的各种生活,甚至那种……事情……”穗美不由吞吞吐吐起来。 “你是说性爱?”查尔斯直言不讳,“这是人正常的生理需要和人际交往,没什么可隐瞒的。” “但毕竟是个人的私事呀。” “但全世界都在看着你酣畅淋漓地享受的感觉也是很棒的。”查尔斯对她眨眼睛,“仓井雅说她很喜欢呢。” “她?当然喜欢了。”穗美撇了撇嘴,“她就是干这个的。” 查尔斯大胆地继续发动进攻:“也许你应该尝试一下新的生活方式,现在天体运动在日本也流行了,何况——” “听着,查尔斯先生。”穗美有些羞恼地直视着他,一字一顿地说,“不是所有人都欣赏你这套生活哲学。因为不得已的缘故,我受一些上级人士的嘱咐尽力招待你,但吃完这顿饭,我们从今之后再也没有任何关系,你懂吗?” 看来是块难啃的骨头。查尔斯想,摊了摊手:“当然,那是你的自由。” 曾经有好些个女孩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查尔斯想,因为她们对暴露在公众面前最初有一种本能的恐惧,但是不久后,她们就离不开这种被全世界关注的美妙感觉,她们会一个个爱上这种新生活,放弃之前的固执……细川穗美也许会和她们一样,但如果不一样,或许更有意思…… 三个七八岁的男孩蹦蹦跳跳地走到他们身边,打破了二人间的沉默,对查尔斯说:“こんばんは,チャールズ様!” “konbanwa!”查尔斯知道这是“晚上好”的意思,笑着学样说。 孩子们用日语叽里呱啦说了一堆话,查尔斯不解地看着穗美,穗美只好充当翻译:“他们说下午看了你飞行的直播,说很喜欢你,将来也要做像你这样的大飞行家和作家。” 查尔斯摸了摸一个男孩的小脑袋:“孩子,做不做作家或者飞行家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做你自己,去做你心里想做的。” “可是我就想当一个飞行家,太帅了!”男孩说,穗美又为他翻译了。 “那就先做一个小飞行家!你可以先去三维虚拟机上体验一下,参加虚拟飞行比赛。” “虚拟的太无聊了,我想开真的飞行器,就像您的飞马座号一样!” “事情总要一步步来。”查尔斯耐心地说,“如果你真的热爱这项运动,首先就会喜欢上虚拟机的。或者你也可以多收看我或者其他飞行家的直播,能从中学到很多东西——对了,儿童不宜时段除外。” 一番问答后,孩子们拿着查尔斯送给他们的签名照片高高兴兴地走了,穗美撇了撇嘴:“你还挺能说的。” 查尔斯笑笑:“我只是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这是我一直坚持的价值观,每一个人都该做他自己,实现自己的价值。我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偶像,要人去顶礼膜拜。我开放直播和其他人不一样,我只是想让大家都了解,查尔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你不是靠这个赚钱的么?”穗美尖锐地说。 查尔斯皱起眉头,他最反感这种误解:“你错了,我不用靠这个,无论是作为飞行家还是作家,我的收入都可以维持一份相当舒适的生活。我的直播也完全免费,我没有从中获得过一分钱的利润。” “对不起,我不是那个意思。” “没关系。”查尔斯耸耸肩,“有很多人都这么看我,我也无力改变别人的想法,我只是不希望我的朋友误解我。如果你了解我,应该知道在开始直播之前,我就发表了好几篇小说,并且拿了跨太平洋飞行赛的季军,我根本不需要靠直播来增加自己的名声。不错,这些年我顺应了直播时代的发展。现在随时都有上千万人收看我的直播,但我一向认为,我作为个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代表了直播的理念。这个理念并不是要摧毁个人隐私,而是共享更多的信息,分享彼此的苦乐,使得人类作为一个整体连为一体,在这个过程中,人们在从直播中丰富自己的生活经验的同时,才能更真切地理解自己内心,知道自己的价值在哪里。” “说得也有些道理……”穗美若有所思,“但总有无数人盯着你的一举一动,还是太……太不自由了。” “这么想其实是不自信的表现。”查尔斯不以为意,“我就是我,独一无二的查尔斯,即使被亿万人看着,我的自由也不会稍减。” “也许因为你是美国人。”穗美说,“你们美国人一向充满了自信,但日本人不是这样,从小父母教给我们太多的礼仪,我们必须学会在别人注视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而更渴望自己的私密空间。我记得,在我读幼稚园的时候,每天我和其他孩子都在一个小花园里面玩耍,说是玩耍,其实还是要遵守很多规矩。那个花园的尽头是一排树,树的后面就是墙,但事实上在树和墙之前还有一小片空间,只是一般人注意不到。有一次,我发现了那么一小块地方,上面有几丛野花。虽然是树枝下普通的一小块地方,但我开心极了,每次都偷偷爬到那里让自己玩。我不是不愿意和朋友分享,但只有在一个人在这里的时候,才会感到安静和放松。我可以一个人傻笑,或者一个人流泪,不会有人打扰。可惜过不了多久,这里被其他人发现了,好多人都跑过来,践踏那些草地,采摘那些野花,我的小世界也就毁了。”穗美有些黯然,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和查尔斯说这些,她和其他人都没有说过,现在倒好,全世界都知道了她的童年秘密。 查尔斯有些动容,想了想说:“但那是别人破坏了你的小花园,他们并不只是在一旁看着你。” “不,事实上他们有没有破坏区别不大,只要他们在那里,我的感觉就被毁了,我就不再是我自己了。难道你没有过这样的感觉?” “这个……大概小时候会……”查尔斯第一次有些犹豫,“不过现在早就没了。” 穗美看着他,眼波流动:“那么我倒有一个建议:关掉你的直播,感受一下在自己的世界里,一切只属于你自己的感觉,也许你会感到有区别的。” “关掉直播?” “也许只需要一分钟,你就会感到有什么不同。” “不行,这会破坏我对收看者的承诺……” “查尔斯,你不是说你推崇的价值是做自己想做的事么?”穗美有些嘲讽地说,“难道仅仅是一个实验,你都不敢?” “这个……” “查尔斯,你不能听她的!”查尔斯眼前跳出了一个虚拟视窗,是丽莎通过脑桥芯片输入他视觉神经的,只有他自己能看到,直播者那边都被过滤掉了。 “可是,我只是想试一两分钟而已。”查尔斯也将自己的想法通过芯片发射出去。 “一秒钟也不行,几千万人在盯着,这关系到你的形象!”查尔斯仿佛看到丽莎声色俱厉的样子。 穗美察觉到了查尔斯的细微动作,她猜到了他是在用脑桥芯片和他人联络,她似笑非笑地说:“我猜,是你老板不让吧?那就算了……” “老板?”查尔斯被激怒了,“我没有老板,我就是我自己的老板,可不需要听其他任何人的!” 他用大脑命令智能芯片停止直播,并在心里念出控制密码进行了确认。刹那间,似乎有一种嗡嗡的背景音消失了,四周异常地安静下来。这不是他第一次中止直播,但却是第一次为了中止而中止。感觉似乎确实不同。现在,无论他说什么,做什么,都只有眼前的这个女孩知道了。他和她之间一下子奇妙地亲密起来。 “感觉如何?”穗美问。 “没什么特别嘛。”查尔斯轻描淡写,“不过还不错。” 不,不是那么简单。仿佛世界消失了,只剩下他和对面的女郎,但又仿佛一个新的维度打开了,通往一个无限延伸的深邃空间。 8 宅见直人喘着粗气,在一片蕨类丛林中狂奔,身后一头张牙舞爪的霸王龙追赶着他,每迈出一步,大地都发出震颤。但它走得不快,如同猫戏老鼠一样不紧不慢跟在他后面。直人几乎能感到它鼻子里喷出的热气。 直人竭力迈动步子,要逃离怪兽的魔爪,但越跑越大汗淋漓,腿脚酸软,脚步不由慢了下来。没多久,霸王龙一个大步,反超到了他前面,转过硕大的身子,张开血盆大口,咬向他的脑袋。直人不由大叫一声,瘫软在地上。 霸王龙和丛林消失了,变成了一行行浮动的数据:“距离:546米;时间:116秒;平均速度:4.7米/秒;肺活量:1250cc,健康状况:B-……” 朝仓的小圆脸朝他俯下来,直人趴倒在三维视景跑步机上,累得说不出一句话。 “才跑了五六百米就不行了?”朝仓嘻嘻笑着说,“我都能跑一千米呢,直人,你真是太久没锻炼了。” 直人总算能爬起来,喘息着说:“什么事……都得……有个过程嘛……” “那咱们继续吧,我把恐龙的速度再调低点?” “不行……我得……先歇歇……” 他们坐到一边的视景躺椅上,有自动凉爽的微风吹拂,面前出现了碧海蓝天的视景,涛声起伏,旁边还有两杯冰镇柠檬汁,这倒是真的。 凉风习习,一大口柠檬汁下肚,直人惬意得似乎每个毛孔都张开了:“好久没有这么舒服过了,运动过以后再来这么一杯,感觉太棒了。” “在看查尔斯的直播的时候你也会锻炼么——我的意思是,也会有锻炼的感觉吗?” “倒是有……”直人说,“不过查尔斯的身体永远是那么健康有活力,我这身子没法比,再说因为有痛苦感的阈限,所以从来不会感到太累。” “所以啊,以后跟我多来这里锻炼吧!”朝仓笑盈盈地,“我们去游泳吗?” “快看,查尔斯这浑蛋终于滚出来了!”直人还没回答,旁边突然传来一声叫喊。 直人向一旁看去,看到墙壁上的投射屏正在播报新闻:“昨日在东京秋叶原失踪的著名美国飞行家查尔斯·曼在失去联络十七个小时后,于今日午间重新现身,他身边还有一位日本女性,亦即最新的绯闻女友细川穗美小姐……” 查尔斯又出现了! 昨天晚上,查尔斯听了穗美的怂恿停止了直播,此后一直没有恢复。直人手足无措,最后赶去秋叶原,结果刚出地铁,就看到人山人海的人流涌向查尔斯所在的小吃店,最后却看到查尔斯的飞马座号拔地而起,消失在夜空中。据说查尔斯和穗美两个遨游太空,享受二人世界去了,然后整整一夜都没有消息。直人左等右等,一无所获,今天百无聊赖之中和朝仓一起来健身房,想不到总算有了查尔斯的消息。 “……查尔斯拒绝接受采访,只说是飞船失去动力。但据媒体报道,他的飞船在近地轨道上停留了一夜,而细川小姐当时也在舱中……” “你说他们干了没有?”直人听到旁边有人问。 “废话,当然干了。” “干不干有什么区别,这家伙都不开直播了,我们半点也看不到。” “因为那女的害羞吧……” “反正我算看出来了,查尔斯说的那套什么自由啊共享啊都是假的,到时候直播还不是想关就关,根本没把我们当自己人。说穿了和其他明星有什么两样,一样的货色。” “你这么说就不对了!”直人忍不住站起来抗议说。 那人也是个二十多岁的青年,诧异地看了直人一眼,反唇相讥:“我说什么关你屁事?” “如果你喜欢查尔斯的话,怎么能这么说?你们不了解他吗?很可能只是芯片故障嘛!” “原来是查尔斯的脑残粉。”青年不屑,“什么故障,你没听到昨天的直播么?他说了是自己要停止直播的。” “这个……就算是,那只是暂时的,以前在布拉格和仰光的时候不也有过这样的暂停么,你难道不理解人家需要有点自己的隐私吗?” “我又不是那家伙的崇拜者。,”青年冷哼说,“我收看他直播,只不过为了看他怎么上那些女星,过把干瘾,结果仓井雅他不上,去找这么个女警,还停止了直播,那我还看什么?可笑!” “你这种素质的收看者,根本就不配去收看查尔斯的直播,你怎么能理解他的生活理想?” “这么说你倒是理解,可到头来不还是被他一脚踢开吗?白痴,懒得理你!”对方冷笑一声,扬长而去。 直人气呼呼地坐下,一肚子火不知道往哪里发。 新闻中继续播报着:“……查尔斯的经纪人丽莎·古德斯坦女士表示,昨天的直播中断只是由于技术故障引起,目前直播已经完全恢复,她代表查尔斯为引起的不便而致歉……” “直人,你不会又要赶回去收看查尔斯的直播吧?”朝仓小心翼翼地问。 “别问我,不知道!”直人恶声恶气地说。 “问问而已,你不用这么凶吧?”朝仓咕哝着。 “不好意思。”直人调整了自己,“我只是……”他不知说什么好,又颓然躺在椅子上。 直人的心里也在怨着查尔斯,这家伙凭什么关掉直播,凭什么中断我和他之间的联系?这些日子以来,他几乎已经能够感到自己融入了查尔斯的灵魂,当他说要关掉直播的时候,直人甚至发出了赞同的呼声,而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屏蔽在外面,但是下一秒钟,直人就被抛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那时,他才痛苦地感到,自己永远无法成为查尔斯,只是依附在查尔斯身上的游魂。 近三四年来,直人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收看查尔斯的直播,每天他都生活在查尔斯的生活里,和他一起面对一切,一起参加竞赛,一起构思和写作,连美语都练得比日语更流利,几乎已经忘了自己是谁。只要他仍然把自己当成查尔斯,就可以取得一个个令人瞩目的成就,参加上等阶层的酒会,周游世界,住七星级酒店,享受粉丝的热爱,和许多漂亮女人一夕风流…… 但最重要的不是这些,而是查尔斯身上体现出来的个人价值、自由精神和充满自信的生活方式,在查尔斯身上,他才感到自己活得像一个人。而他本人呢,宅见直人,一个不得志的程序员,一个人生的失败者,工作没有前途,日子了无生趣,和父母关系冷漠,女友跟别人跑了,连说得上话的朋友也没有,几年前他甚至想过自杀,如果不是收看查尔斯的直播拯救了他,他说不定早已经过了黄泉比良坂。 是查尔斯给了他新生和希望,重塑了他的灵魂,让他觉得自己可以有一种有价值和尊严的生活。但现在,这一切又变了。直到昨天,直人才真切感到,查尔斯可以随意停止直播,切断对他来说不可分割的联系。过去的一切不过是自己一厢情愿的臆想,他纵然拥有和查尔斯一样的灵魂,却也无法真正拥有他的生活。 他还是宅见直人,也只能是他自己。不过,今天的经历让他觉得,或许暂时做回宅见直人自己,也不是什么坏事。当然,他还会收看查尔斯的直播,但不是现在…… 直人下定决心,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朝仓,我们继续跑步去吧!今天我要跑够三千米呢。” “好啊!”朝仓开心地笑了。 9 “查尔斯,我再重复一遍,你不能这么做!”丽莎在电话里怒气冲冲地咆哮着。 “丽莎,我跟你说过至少十次了。”查尔斯坚决地重申,“以后我和穗美在一起的私人时间不会进行直播,这是我的决定!” “所以你每天的直播时间减少到了不到八个小时?这会扯断你和那些粉丝之间的纽带。这一个月以来你的收视率狂跌不已,上周只有不到两百万人还在收看你的直播了,你已经从收视冠军的宝座跌到第十名以后了,醒醒吧,现在就是那个中国丑星小金凤的关注者都比你多!” “那就让他们去关注小金凤好了,对我不会有什么损失。” “查尔斯。”丽莎像在抑制住自己的不耐,放缓语气说,“听着,我们需要仔细谈谈,越快越好。” “改日吧。”查尔斯冷冷地说,“今天是我和女友认识一百天的纪念日,今晚我可不想被人打扰。” “可是——” 查尔斯不客气地掐掉了电话,对面的穗美眉毛一扬:“什么事?” “只不过是工作上的事,没什么大不了的。” “那我们继续吧!还没玩够呢!” 穗美笑着抓住他,查尔斯拦腰一抱,穗美就半倒在他怀里。看着穗美带着羞意的笑容,查尔斯心神荡漾,忽然穗美从他怀里挣脱,查尔斯感到脚下一绊,重心失衡,反而摔倒在地下。 “哈哈,你又输了!”穗美拍手大笑。查尔斯不由庆幸自己关闭了直播,要不然自己摔跤输给一个纤纤女郎的样子就会被全世界看到了。穗美毕竟是受过正规格斗训练的,看上去娇小柔弱,但真正玩起摔跤起来,自己总是输多赢少。 “快,认赌服输,变成小马!”穗美说,不等他站起来,就骑到了他身上……查尔斯只有苦笑着承担了马匹的角色,狼狈地乱爬起来。 从什么时候起,潇洒不羁的查尔斯变成了现在这幅模样? 说来也巧,那天查尔斯关闭直播后,一堆无所适从的粉丝跑来围堵他,查尔斯和穗美只有乘着飞马座号狼狈离去,却忘了飞船的燃料几乎耗尽,到了太空就动弹不得。查尔斯打开直播,想要呼救时,才发现飞船上的中微子转换器也没有了电力供应,和外界全然失去联络。而他一次简单的饭后散步变成了在太空中十几个小时的惊魂飘流。 但也正是那次经历,大大拉近了他和穗美的距离。穗美从没有上过太空,那天因为失重飘来飘去,喝水都喝不进嘴里,不免有许多尴尬场面。那天并没有像人们想象中那样发生什么,但几天后,查尔斯带着一飞船的玫瑰再次飞到日本,软磨硬泡开始了第二次约会……他们终于成了情侣。只是穗美有一个原则,在他们约会的时候,决不能打开感官直播。查尔斯答应了下来,而不久后,他就在这种私密关系中发现了新的乐趣。他会去做许多从前根本不会想去做的事,扮小猫小狗,说白痴兮兮的情话,像孩童一样打打闹闹,怎么轻松怎么来,而不是在全世界的注视下,在床上完美地展现他的情人风范。 在许多年之前,查尔斯也曾经有过这样放松的人生岁月,只是年深日久地直播中,他已经忘了过去的自己。 今晚,在查尔斯新买下来的箱根湖边的别墅里,又是一次温暖而自在的约会,没有那么浪漫,也不一定很激情,但却可以由着他们胡闹。 “喂喂,骑够了没有?”查尔斯抗议着,把背上的穗美掀了下来,压在身下,开始吻她的脖颈:“あなた……”他学会了日语中表示老夫老妻的称谓,“我爱你……” “嗯……”穗美目光迷离,双唇呢喃而湿润。整整一个夜晚在他们面前,不会再有其他人注视,这个房间完全是属于他们的…… 他伸出手,要解开穗美的衣襟,却颤抖着指向了另一个方向—— 他的一记耳光狠狠地抽在了穗美脸上。 穗美的微笑凝固在脸上,她呆住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双目难以置信地望着查尔斯。 “查尔斯?”过了片刻,穗美才叫了出来,“你疯了?” 查尔斯面目狰狞,脸上的肌肉不住抽动,抬起手指着门口,言简意赅地说:“滚!” “查尔斯,你怎么能对我——” 查尔斯粗暴地推开她,“出去!” 穗美惊骇欲绝,怔怔地盯着查尔斯看了半天,终于爬起来,披上外套。“查尔斯,你真是个浑球!”她飞起一脚踢在查尔斯的裆下,然后头也不回地冲了出去。 下体传来的疼痛让查尔斯弯下了腰,然后跪倒在地,双手撑着地板,喉咙痛痒难当,他剧烈地咳嗽起来,几乎连肺都要咳出来,眼中都是泪水。四肢也都在奇异地抽痛着,不知过了多久,当他从肌体的苦楚中稍稍恢复过来时,才发现面前有一双红色的高跟鞋和一对修长的丝袜美腿。 查尔斯抬头望去,看到了丽莎·古德斯坦熟悉的面容。 “丽莎?”查尔斯惊讶地爬起来,“你怎么来了?” 丽莎的表情似笑非笑,“你不肯来找我,我只有自己来了。” “可是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明明关闭了位置查找的功能还有——” 丽莎没有回答,却反问:“一巴掌赶走自己的女朋友感觉如何?” 查尔斯又感觉到眼前开始模糊:“你怎么知……这么说,刚才难道是……是你……” 丽莎轻轻抚摸着他的脸颊,用悲悯的口吻说:“查尔斯,查尔斯,不要怪我,这是你逼我们的。” 最可怕的怀疑被证实了。他瞪圆了眼睛,喃喃说:“你能通过芯片控制我的肢体?是你的人在操纵我?可是,那种芯片怎么会……怎么……我以为只是单方面输出的。” “不存在纯粹的单方面输出,其他人能够通过中微子波束接收到你的脑波,你也能接收到其他人的。” “可我以为只是感官知觉,想不到居然……” 丽莎的目光中带着不屑和怜悯:“查尔斯,你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呢。让我们从头说起吧,你记得十年前的那个秋天吗?那是你初赛告捷之后的第二年,你花了几十万改装飞船,参加飞行比赛,雄心勃勃想要夺冠。结果一败涂地,血本无归。你走投无路,打算放弃自己的飞行事业,回家接手你父亲在田纳西乡下的小农庄。” “我记得,是你在一个小酒吧里找到了喝得烂醉如泥的我。”查尔斯回忆着,那是一段他平素不愿意去想的记忆,“当时你告诉我,你是一个脑科学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正在试验一种脑桥芯片,可以实现不同人之间感知功能的共通。如果自愿参加,成功了可以有二十万美元的酬劳,如果损害我的健康,更有极其高昂的补偿金。我为了筹集下一次参加比赛的资金,接受了手术,不久就开始了实验性质的直播。” “但事实上,那不是真正的实验,”丽莎接口说,“十五年前,贝尔实验室发明了一种芯片,可以嵌入人的脑桥部分,本来是用来实现脑机关联,结果不甚理想,但却意外地发现,它可以实现不同人之间的脑波传递。在你之前已经有过好几次实验,动物的、人的,技术上都很成功。但这项跨时代的发明却找不到用场,没人想在脑子里装一个金属盒子,把自己的意识状态传递给别人,虽然他们并不反对看到别人的。 “为了推广这项技术,我们找了几个普通人,许以优厚的报酬,说服他们进行直播,这倒是问题不大。可问题是,除了个别好奇心过剩的家伙,同样没有人愿意在自己脑子里动一刀,就为了看到区区几个无名小卒的家长里短。 “因此我们想到了一个更好的主意:如果有令人感兴趣的名人愿意直播自己的生活,示范效应是显著的,会带动大批粉丝和其他民众接受脑桥芯片,整个产业就激活了。 “我们很快和一些电影明星、运动巨星和知名作家接洽,但是很可惜,没人愿意。这也不奇怪,如果你已经功成名就,生活安逸,干吗要冒险把自己头颅打开,装上那么一个古怪玩意,让所有人都看着你的一举一动?因此,我们需要物色一个合适的人选成为这场新技术革命的突破口。上头决定,找到一个有潜质的草根少年,包装他,宣传他,让他成为感官直播的代言人。” 10 “所以你们就找到了我。” “是的。”丽莎直言不讳,“你当时已经小有名气,却陷入事业的瓶颈,你需要钱,因此会接受手术,你从心底渴望那种被万众仰望的感觉,因此对直播不会有很大抵触。你相貌英俊,性格风流,这对我们更有利。只要你的事业能够成功,就能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收看你的直播。让自己转眼间和世界上最酷最有型的风云人物合为一体,这个诱惑没有几个人能经得起。” “原来如此,可是为什么偏偏是我?你们怎么知道我将来能够获得巨大的成功?” “呵呵。”丽莎笑着摇头,“查尔斯,亲爱的,你果然还是那么自恋。你还不明白么?” 查尔斯内心已经隐隐明白,浑身一阵冰冷,但丽莎毫不留情地揭穿了这个秘密:“当然并非‘偏偏’是你,你只是我们留意的诸多对象之一,选你只不过是偶然。如果我们选中了其他人,一样能把他推向成功的顶峰。查尔斯,你从来不是靠自己,没有我们就没有你。” “这么说不公平,我的成功的确有感官直播的帮助,但也是靠我自己的努力!”查尔斯挣扎着抗辩说。 “你的努力?”丽莎冷笑,“查尔斯,你做了十年的美梦,该醒醒了!你真以为自己是不世出的飞行天才?这些年你之所以赢得那些比赛,那些驾驶经验和技巧只是次要因素,根本原因是你拥有比其他人更好、价格更昂贵的飞船,你可以找到最专业的设计师和各方面技术专家,这些都是用钱买的。你的飞船就算自动驾驶,说不定也可以飞第一。” 查尔斯涨红了脸,却无从反驳:“这……就算是用钱买的,也是我自己的钱!我为许多飞行器厂商做广告,还有厂商赞助,这是我的正当收入。” “无非是鸡生蛋蛋生鸡的老问题,那些赞助是谁为你安排的?那些广告业务是谁为你打理的?那些最新款的飞船,刚从风洞里出来就成为你的座驾,那些最先进的引擎和最高级的主控电脑,最舒适的船舱和空气调节系统,被最专业的技师以最合理的布局组装在你的飞船上,你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难道他们就必须为你服务?查尔斯,你不是笨蛋,但是这些年你被鲜花和掌声包围,让你看不到许多事情。” “这么说,这一切背后都是你,还有贝尔实验室在搞鬼?”查尔斯恍然大悟,“怪不得,我一直觉得你有点古怪,一开始你代表实验室,后来又在芯片公司,然后当我的专业经纪人……你背后的老板究竟是谁?” “你不用问,问了也没有意义。贝尔实验室,卡特尔纳米技术,高纳利文化娱乐,狮鹫之星传媒,代卡洛斯飞船集团,斯普林格出版社,时代传媒,太平洋电视台,美利坚民主基金会……和你打交道的这些公司和机构,是一个庞大的利益共同体,都是其中一份子,但没有谁说了算,如果说有一个幕后大老板,那既不是美国政府也不是罗斯柴尔德家族,而是资本本身。你是整个体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但绝不是独立的。可如今,你的自作主张危及了整体的利益。” “就因为我减少了感官直播?”查尔斯不禁苦笑,“可现在你们已经形成了产业链,有十万人在进行直播!为什么还不肯放过我?” “但是没有人比得上你,查尔斯。虽然今天许多人开通了直播,但是肯终日直播自己的人还不多,你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我们打造出来的直播时代第一位偶像,人们去收看小金凤那些三流货色只不过是猎奇罢了。但你却以自己的生活方式,实现了上亿人的梦想。你对整个事业的重要性无可取代。你那本《我的直播生活》在全球卖了超过三亿册!你象征着一种全新的生活方式,如果你要退回到偶尔直播的状态,直播就只变成了一种娱乐和调剂,不会再有那么多人痴迷,也许要花十年二十年才能恢复。” 查尔斯冷哼了一声:“嗯,你们不是很能打造偶像么,再打造一个好了。” “为什么要重复已经做过的工作?这些年你的名字已经成了世界上最响亮的品牌,就拿你的小说来说,全球销量随便可以卖到几千万册,但是如果以杰克逊·史密斯的名义出版,可能几千册都卖不动。” “等一下。”查尔斯隐隐觉得不妙,狐疑地盯着丽莎,“杰克逊·史密斯是谁?” “当然了,你从不知道他。”丽莎用一种古怪的腔调说,“杰克逊·丹尼尔·史密斯,德克萨斯州立大学毕业,一个不得志的小说家,前好莱坞编剧,出过三两本总共卖了不到一万册的小说,编过一些没人知道的B级电影,离过两次婚,四十岁不到就秃顶了……顺便说说,他还是你大部分小说的作者。” “你疯了?!”查尔斯再也忍无可忍,“你到底在胡扯什么?” “你不必那么激动。”丽莎淡淡地说,“回想一下,在你移植芯片之前,虽然你是一个三流文学爱好者,也写过一些散文和小故事,但从未写过长篇小说,为什么在第二年,你的成名作《雅典神殿》就横空出世?” “我什么时候开始写作和你有什么关系?再说这能说明什么?” “想想吧,你这些大获成功的小说,每部中关键的绝妙情节不都是忽然蹦入你脑海的么?你认为那是缪斯给你的灵感?事实上,灵感也是一种感知,你大脑中有一小块区域——大约在额叶位置——决定了你的综合思维和自我意识,不可侵入——不是完全无法进入,只是一旦进入后,你会变成思维紊乱的精神病人。其他的部位,无论是感觉和运动皮层,还是语言中枢,都可以转译他人的脑波。我们只是根据史密斯的构思,让你的语言中枢产生出相应的概念,当神经冲动被额叶所综合时,就被你的自我意识认为是自己的灵感了。” “这不可能。”查尔斯大吼着,“那些灵感,明明是我自己苦思冥想出来的……那种创作的感觉……怎么……怎么会是什么史密斯的?” “在未来,很快就会不再有‘自己’了。所谓自我只是额叶前端一小片决策神经区域制造出来的幻象,但我们却天真地以为它包含了从感觉到情绪和思维的一切。但感官直播时代撕裂了这些关系。查尔斯,你站在了新时代的开端,你是新时代的使徒。” 查尔斯委顿在墙角,忽又爆发出一阵神经质的笑声:“哈哈哈,真有意思,你花了这么长时间告诉我,我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废人,我所自以为傲的成就,都不过是幻觉,现在你又对我说,我是什么使徒?” “真相往往是令人刺痛的。”丽莎说,“但是沿着这个方向走下去吧,很快你就会知道,你是废人还是天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感到你是什么?纵然那些灵感是来自杰克逊·史密斯的,但你仍然感到千真万确是你自己的创作,这就足够让你自己获得写作的满足了。 “在外面的世界,有千万人每天都感到,他们就是你,是查尔斯·曼,是大写的人(Man),他们不在乎自己实际上是什么玩意。至少有上百万人完全被你同化了。你给了他们本来惨淡的人生以希望。这个数字还将不断增长,没有人能抵抗这至高无上的诱惑。随着脑波传递技术的完善,将来还会有更多的人,几亿,几十亿加入这个行列,一旦开始收看直播,就会欲罢不能。而不久的将来,有很多更深的感觉和情绪能够传递,甚至是思维,最终会变成什么样没有人知道,但是这是一个真正技术奇点的开端。传统的个人生活将一去不复返,世界会变得越来越匪夷所思。” “可这不是我的理想,我的理念一直是让每一个人成为他自己,追求自己的价值!” “不。”丽莎摇头,“事实是,即使是你的崇拜者,每个人都愿意成为你,却没有多少人愿意成为自己,这就是人性。” “好。”查尔斯咬牙切齿地说,“纵然我的一切都是假的,至少我的理念是真的,我不会放弃这个理念。告诉你,我会揭露今天你跟我说的一切。”他试图打开直播,但是不知为何没有反应。 “查尔斯,相信我,你最好不要尝试。”丽莎讥诮着,“在我们背后,有超过一打人现在正在监视你的一举一动,无论任何时间场合,只要你说出超过三个字可能被别人听到,他们就可以开始远程控制,让你立刻胡言乱语,变成不折不扣的疯子,你忘了自己是怎么赶走你的女朋友的了么?” 查尔斯颓然捂住了脸,绝望地瘫倒在地:“既然你们这么强大,为什么不直接控制我的身体,让我说你们想让我说的,做你们想让我做的,让我变成一具行尸走肉?” “我们还没有这样的技术能力,感觉和运动涉及的大脑皮层不同,特别是你的肢体运动部分,需要的参量太多,计算量很大,控制起来也很费劲,刚才让你说出那些话已经很困难了,而且相当不自然。” “可惜穗美她没有察觉这些微妙的差异,否则你们做的一切就会穿帮了。” “不,已经穿帮了。” 一个清脆的女声高声说,查尔斯转过头,就看到穗美明艳的身影又出现在房门口。 11 “穗……穗美?!” “我回来了。”穗美对惊讶的查尔斯点点头,“刚才我确实想一走了之,但作为职业警察,我对一个人说话语气的自然与否总算有些经验,很快就想到了蹊跷之处,于是到了门外又重新折返,结果发现还有一个人在这里。我在门口已经听到了你们说的一切,你放心,我没有装什么脑桥芯片,他们对付不了我。” “查尔斯,你必须让她闭嘴!”丽莎看了一眼穗美,扭头对查尔斯说,语气变得惶急起来,“如果你不想身败名裂的话。听我的,继续跟我们合作,你还可以享有一切名利和地位。至于保留个别隐私时间也不是不可以商量……” “和你们合作?”查尔斯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丽莎,你刚才还威胁要让我变成白痴!” “查尔斯,你冷静点。那是不得已的选项,你是我们千辛万苦塑造出来的,只要有可能,我们不会碰你,今天我也只是想劝告你。” “你们必须给查尔斯以自由,把那见鬼的芯片给拆下来,”穗美面对着丽莎,“刚才那些话我已经录下来了,如果查尔斯有什么闪失,我会立刻向媒体曝光整件事。虽然你们财雄势大,但想必还无法控制全世界。舆论不会站在你们这边,如果人们知道脑桥芯片可以侵入他们的大脑,控制他们的行为,你们的事业会立刻崩溃。古德斯坦,你们再也挟制不了查尔斯了。” 丽莎看了看穗美,又看了看查尔斯,无奈地苦笑:“看来我们是陷入僵局了。取下芯片,牌就全攥在你们手上,没有人会蠢到答应这种自杀式的条件。但如果你们要泄露真相的话,查尔斯也随时会变成一个白痴,穗美小姐,你忍心这么做么?” 一时间,室内三个人都沉默下来,但空气中的紧张却丝毫未有纾解。 “好吧,无论如何,你们不能再摆布查尔斯了。”过了一会儿,穗美带着让步的语气说。 “对。”查尔斯的声音中充满痛苦,“我希望你和你代表的势力离开我的生活,滚得越远越好!我和你们以后再无瓜葛。” 丽莎的脸色阴晴不定,良久说:“你的意思是,我们不再干涉你们,而你们也会将一切封在肚子里,绝不外泄?” 查尔斯点了点头,现在他唯一想做的只是摆脱这个噩梦:“如果你们能放过我们。” “但你将会从成功的巅峰跌落,从此失去一切。” 查尔斯面色惨白,摇了摇头:“我从来没有什么成功,一直在做一个可笑的美梦,只是今天才终于明白,我只想快点结束这个错误。” 丽莎看向穗美,穗美不语,似乎也默认了查尔斯的决定。丽莎终于下定决心,点了点头:“好吧,如你所愿。但你记住,不论你是否打开脑际连接,你的一举一动我们都能看到,不要想在我们眼皮底下玩什么花样。查尔斯,你是聪明人,不会跟我们添乱的,是不是?” 查尔斯缓缓点了点头。 “同样,你们也别想玩花样。”穗美提醒她说,“有关资料,我会善为存储,如果我和查尔斯有什么问题,网路上很快会铺天盖地都是你们最不想看到的东西。” 一丝冷笑划过丽莎的嘴边:“那就再见了,查尔斯,我的老朋友,希望你不会后悔。”她转过身,大步从穗美身边走过,离开了客厅,不久,外面传来了小型飞车发动的声音。 查尔斯委顿在地,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穗美走到他身边,跪坐下来,无言地将手放在他脸颊上。查尔斯望着穗美,她的眼神充满关切,她的手触感温暖而绵软,身上的气息芬芳淡雅。 他知道自己失去了一切,但却拥有了这个女人。从今以后,也许他们将像普通的男女一样,度过平凡的一生。 查尔斯抱住穗美,放肆地号啕大哭起来。穗美像母亲安慰孩子一样,轻轻抚摸着他的头发。而查尔斯却抽泣着,抱得她越来越紧,让她喘不过气来,但那是一种悲恸中闪现的幸福。 等到穗美发现查尔斯实在抱得太紧的时候,已经太晚了。 不知什么时候,查尔斯已经压在她身上,双手紧紧地卡在了她的脖颈上,两只大手拼命压向她白皙脖颈的深处,力气异乎寻常的大。双目奇异地外凸着,喉头发出咯咯的声音,仿佛被掐住脖子的是他自己一样。 “查尔斯……放……放开……”穗美无力地叫着,但几乎吐不出一个字。她的身体被紧紧压住了,双手拼命在查尔斯的胳膊上抓挠着,但查尔斯好像全无痛觉,目光呆滞。 穗美明白了,是丽莎·古德斯坦,如今事情已经激化,她绝不会放过他们。穗美眼前一阵阵发黑,意识渐渐模糊,生命即将离她而去,她只是本能地蹬踢着双腿,做最后的垂死挣扎—— 但猛然间,查尔斯的头俯下来,一口咬在了自己手腕上,鲜血直流,虎口不由稍微松了一下。穗美什么都来不及想,趁机掰开查尔斯的手,将他推开,连滚带爬向房间另一边跑去。查尔斯摇摇晃晃地想站起来,又站立不稳摔倒在地,手脚剧烈地抽搐着。 “穗美……快走……”查尔斯扭曲的声音从沾满血的嘴里传出来,显然正在和篡夺自己身体的入侵力量搏斗。 穗美不知如何是好,她不敢逗留,但也不能就这么离去,忽然用眼角的余光瞥见墙角一个六角形的黑色机箱,闪念之下,一个箭步冲过去,将那东西举起来,狠狠砸在地上。一声闷响,箱子在地上翻滚了几下,裂开一条大缝,穗美还不放心,又狠狠踩了几脚上去,机箱发出一系列生脆的断裂声,冒出了几缕淡淡的青烟。 查尔斯忽然不动了,像瘪了的皮球一样瘫在地上,只是张着嘴喘着气。穗美冷静下来后,过去扶起他:“没事了,我已经毁了中微子转换器,现在他们没法再控制你了。” “但我们现在不能离开这间屋子。”查尔斯的声音虚弱无力,“外面到处都是中微子信号站。” 穗美知道,整栋别墅因为她的坚持,只设了一个中微子转换器,还对外面的信号进行了屏蔽。但只要离开这栋房子,查尔斯随时会再度被丽莎那些人所控制。 “那……怎么办?” “只有打电话,叫记者来。”查尔斯闭上眼睛,“我们要立刻召开新闻发布会。” 一个半小时后,客厅里满满的都是记者,包括二十多家日本媒体和十七八家外国驻日媒体,人们好奇地盯着凌乱的房间和身上带伤,狼狈不堪的查尔斯和穗美。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交头接耳,大部分人的目光中都有“多半是有什么桃色纠纷吧”的猜测。 “晚上好。”查尔斯没有多废话,从沙发上站起身说,“今晚叫大家来是因为——” 人们全神贯注地留意下面的内容,但查尔斯却卡住了,目光透过众人望向后面的什么地方,仿佛看到了某些东西,嘴唇微微翕动,仿佛在和看不见的东西说话。 “查尔斯!”穗美觉得不对劲,抢过话头说,“诸位,今晚我们要告诉大家一件——” “——一件重要的事。”查尔斯却仿佛回过神来,又接了下去,神态一下子变得疲惫,“我决定参加下个月的冥王星超远程飞行大赛。” “什么?”穗美惊诧不已。冥王星超远程飞行大赛只是一个名大于实的噱头,查尔斯这样功成名就的飞行家根本没有必要参加。前几天被询问的时候,查尔斯还明确表示不会参加。 “大家知道。”查尔斯说下去,“这是人类有史以来最长距离的飞行比赛,远超过之前的地球轨道环日拉力赛。虽然现在只是刚刚开始举办,但将来会成为人类的标志性成就之一。我听说现在报名参赛的人很少,我想要拿第一个冠军应该问题不大,等以后可就难说了。” 人群中发出轻轻的笑声。穗美看到查尔斯说话的神态相当自然,不像是被人控制的样子,几次想打断他,却终于忍了下来。 查尔斯话锋一转:“不过因为冥王星距离地球三十多个天文单位,整场比赛将持续两年。因为光速的限制和信号衰减,在这段期间恐怕无法再进行感官直播了,非常抱歉。” 人群中发出一系列不满的抗议声,显然其中不乏查尔斯的粉丝。 “那细川小姐呢?你们不是要分开两年吗?”有人问。 查尔斯拉住了穗美的手,在她手心饶有深意地捏了一下:“两年的时光不算久,我相信对我们不是阻碍,我会在冥王星的亿万年冰层上,刻下穗美的名字。” …… “查尔斯,这是怎么回事?”当记者散去后,穗美不解地问。 查尔斯疲惫地揉着太阳穴:“不知哪个记者带来了便携式中微子转换器,让他们能够重新打开我脑中的视觉对话界面,给我传达了一个信息。” “难道他们又威胁了你?” 查尔斯摇了摇头:“不是我,是全人类,他们手上有人类的命运……” “至少一亿人,你记住。”他回想起对方在他视野中闪现的信息,“一亿人的生命安全直接掌握在你的手里,如果事情泄露,我们或许没有能力控制所有的人,但是至少可以在几分钟内传播各种紊乱的脑波,大部分人会暂时精神错乱,还有些人会永久精神失常,不知道会发生多少起车祸和各种事故,也许还有几个人会按下核导弹的发射键……世界将会因此天翻地覆。比起这场浩劫来,世界大战都算不了什么。或许地球会在几天内返回石器时代。” “所以我只能住口,让你们一步步推广那些可怕的芯片,让所有人变成迷失自我的奴隶,直到你们控制了世界,再也不怕外在的威胁。” “这是历史前进的方向,或者我们将一直走下去,走向一个崭新的未来,或者将爆发激烈的冲突,将会有上亿人死亡,世界重返远古蛮荒。最终的选择在你手里,查尔斯。” “你们手上有一亿个人质,我还有选择的余地么?” “这说明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所以能及时改口,避免了一场大麻烦。不管怎么说,去冥王星的主意不错。我们双方可以不必直接冲突,你也不必担心再被我们暗算。两年后等你回来,不再是世界的焦点,就可以过自己想过的生活了。” “而我也可以做出真正属于自己的成就。我要证明自己不是一个傀儡,而是不可战胜的查尔斯……” “查尔斯?你怎么了?”穗美把他从沉思中唤醒。 “没什么。”查尔斯揽住穗美的腰,抚摸着她长长的头发,怜惜地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保证。” 12 查尔斯的最后一次感官直播,收看者达到了史无前例的三千万人。三千万双的眼睛,随着查尔斯的步伐,一步步走进发射场,面对周围沸腾的人群和头顶蔚蓝色的天空。 发射场在传统的日本宇航中心鹿儿县种子岛,二十四艘形态各异的飞船停在巨大的发射场中央。但和旧时代不同,如今飞船发射不再需要庞大笨拙的发射架,随着宇航科技的进步,可以在地球上任何地方起飞,直冲长空,在这里出发只是一个仪式而已。 这是一个不小的进步,但人类的太空探索仍然在初级阶段。今天的这次宇航大赛,并非只是到月球或火星,而是几十亿公里外,除了几个探测器外尚无人类踏上过的冥王星,往返仍然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 比赛中,所有的飞船在离开地球后,将利用太阳光帆和各大行星引力场加速,飞向太阳系尽头的冥王星。再合拢光帆,用剩余的燃料返回。虽然原理并不复杂,但横贯整个太阳系的近百亿公里来回,仍然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无涯之旅。 成为第一个踏足冥王星的人类,将是太阳系探索史上里程碑的事件。因为冥王星并没有多少科研价值,也被开除出了大行星之列,所以各国政府在无人探测器后,并没有进一步载人登陆的计划,但毕竟名声响亮,民间宇航爱好者却前赴后继。几十年中,有过七八次载人飞船飞向冥王星的尝试,但大部分因中途困难折返,有的在小行星带被微流星撞毁,有的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太空深处,冥王星是死亡之星的说法流传开来,近十多年没有人敢于再尝试登冥之举,直到这次大赛,才重新唤起了飞行家们征服宇宙的热情。 特别是由于人气偶像查尔斯·曼的参赛,使得这场比赛变得举世皆知,虽然许多人抱怨以后无法再收看查尔斯的直播,但他的勇气和坚韧仍然打动了亿万民众。本来寥寥无几的参赛者,也迅速增加了两倍之多,虽然只有二十多人,但都是飞行精英,让这次比赛变成了一场真正的大赛。 “查尔斯!”在沸腾的人声中查尔斯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转身看去,是他的老对手乔治·斯蒂尔,正向他走来。 “乔治,感谢你每次都来当我的陪衬。”查尔斯微笑着说。 “查尔斯,你这个花花公子。”斯蒂尔裂开嘴,轻轻给了他一拳,“告诉你吧,这次你一定会输给我。” “哦,为什么?”他们一起肩并肩向场中央走去。 “听说你拒绝了卡特尔公司和代卡洛斯集团赞助的高级设备,只是从几个小制造厂那里订购了一些普通装备,甚至飞船的基本布局都是自己设计和组装的?你太自大了,卡特尔纳米的光帆制造技术无与伦比,在同样重量的情况下面积可以比其他公司的产品大三分之一,你应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我知道,不过斯蒂尔,我以往太依赖技术优势了,这回我想靠自己的实力赢。”查尔斯诚恳地说。 “这么说,你只能靠不断压缩生活空间来减负,达到一定的速度?”斯蒂尔惊诧的眼神中带上了几分敬意,“虽然是保密的,不过我设法研究过你的飞船构造,结论是如果要有获胜的可能,你的生活舱必定小得可怜,几乎得和一个棺材差不多,许多娱乐休闲设备都得丢掉,甚至转身都困难,你愿意像苦行僧一样过上两年?这可不像你的风格。” “为了飞向星辰的尽头,这是我们的宿命。”查尔斯说,“斯蒂尔,如果有必要,我相信你也会做同样的事。” 斯蒂尔不由点了点头,又一笑说:“无论怎么做,这回你都够呛了。不过查尔斯,你的确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好了,将来两年里,我们可以通过无线电慢慢聊天,也许我们会变成朋友的。” 他们像两个亲密的朋友一样,说笑中走到了各自的飞船前,做最后的检查和准备活动,许多飞行家在和家人和朋友话别,亲吻。查尔斯检查引擎的时候,一个身影向他走来,查尔斯抬头望去,是一位纤细柔美的女郎。 “小雅?”他站起身。 “查尔斯。”仓井雅姿态娴雅地走向他,“我是来送你的。” “谢谢你。” “不,我该谢谢你,查尔斯。其实……我也是来向你道歉的。” “道歉?” “查尔斯。”仓井雅楚楚地说,“你知道,两年前我只是一个名气不大的AV女优,上不了台面,而且年纪也渐渐大了。所以两年前,我精心安排了和你在马尔代夫的那次所谓‘偶遇’,然后我……勾引了你,和你有了一夕之缘。全世界都看到了那次直播,我成了整个世界的性感女神,以后我青云直上,进军了主流影视界,最近还接了一部好莱坞电影。这都是你带来的,没有你,我不会有今天。” “别这么说,这也是你自己努力的结果。” “但以前那些甜言蜜语……都不是真的。”仓井雅凄然,“只是我为了往上爬的手腕,我利用了你,我欠你一个道歉。” “别这么说,仓井小姐。”查尔斯也改了称呼,叹息说,“生活就是这样,我们往往是在逢场作戏,只是有时候自己入戏太深,真的把自己当成了扮演的角色,这不是谁的错,你也无须道歉。” “无论如何。”仓井雅掏出一个精致的布包,“查尔斯,你是一位很好的朋友,和你在一起我很开心,也学到了很多东西。衷心祝福你能获得胜利,这是我从明治神宫求来的平安符,你带在身上,神明会保佑你的。” 查尔斯深深地看了一眼仓井雅,接过了布包:“谢谢,我会带在身上的。” “那……我先走了。”仓井雅轻轻拥抱了查尔斯,转身离去。 望着仓井雅的身影,查尔斯的嘴角泛起了一丝复杂的苦笑。他清楚,仓井雅对他说的那些话,仍然是在利用自己最后的剩余价值。他和仓井之间的男欢女爱一向不过是各取所需,不仅他们自己,就是每一个直播的观众都心知肚明。但最后仓井的表白,无疑大大提升了自己的形象,让人觉得她是一个重情义的好女人。 但这并不是说仓井雅全然虚伪,这些话虽然肯定经过精明的考量,但可能同样是真诚的。我们每个人都在表演,从前是这样,在直播时代更是这样。或许我们的真诚,只是一种真诚的自我表演…… “对了。”仓井雅忽然又转过身来,好奇地问,“查尔斯,细川小姐呢?怎么没有见到她?” “这个……她有点不舒服。”查尔斯说,“不能来了。” “哦,是这样。”仓井有些奇怪地看了他一眼,眼神中带着胜利的笑意,没多说什么。但查尔斯知道,仓井对穗美“抢走”自己一向是很不忿的,如今她认为自己和穗美之间一定出了什么问题,所以穗美才没有来。 但穗美不需要来送他,也不应该来,如今,她藏身在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掌握着至关重要的证据,以防丽莎和她背后的那些人再趁乱对他们不利,将他们同时杀害。当他离开地球后,对方就再也无法通过脑桥芯片控制自己,穗美会和他每天保持联系,如果对方对穗美下手,自己就可以通过无线电通讯公布一切。目前来看,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查尔斯望向远处欢呼的人群:或许这是我最后一次站在舞台的中央了,最后一次成为人们瞩目的焦点。斯蒂尔很可能是对的,这次我的飞船毫无优势,没有获胜的希望,我终将失败,然后被世界遗忘。 但那又如何?飞向太空,飞到那最远最远的星球上去,是我一生的梦想。并非只有冠军才有意义,相反,只有当宁愿割舍其他许多东西,你仍然要实现它的时候,才是真正的梦想。 查尔斯,这是最后的机会,做你自己。在这个星球的喧嚣浮华中失去的,你会在广袤无垠的太空中找回来的,那里有真正的宁静和救赎…… 最后时刻,几十名经过遴选的幸运观众进入发射场,和各位参赛者合影。大部分人都首选和查尔斯合影,查尔斯微笑着一个个接受了,还一一给他们的书或衬衫签了名。最后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身材平平,衣着朴素的少女,举止中还带着几分羞涩。 “您好,查尔斯先生。”少女局促地说。 “你好,你是……” “我叫朝仓南。”少女说。 查尔斯点点头,并没有什么反应。但在他思维的背后,另一个意识却忽然在震惊中醒来:怎么是她?她在这里干什么呢?她……什么时候变成查尔斯的粉丝的? “朝仓小姐,很高兴见到你,您要和我合影吗?” “嗯,好的。”朝仓站在他身边照了张相,但照完相后,却迟迟不肯离去。工作人员上来要拉她离开,被查尔斯用手势阻止了。 “朝仓小姐,我还能帮你做什么?”查尔斯问。 “对不起,查尔斯先生……”朝仓深深地向他鞠了一躬,红着脸说,“我想做一件事,请你帮个忙,可以吗?” “只要不违法,乐意从命。” 朝仓又手足无措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勇敢地直视着查尔斯的眼睛,张口说:“私……私は直人君のことを大好きよ!” 查尔斯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另一个意识却忽然明白了,他知道了为什么朝仓会千辛万苦出现在这里,并非为了查尔斯,而只是为了对他说一句话…… “我……我非常喜欢直人君呢。” 但查尔斯还没有反应过来,朝仓已经迈上前两步,勾住了查尔斯的脖颈,踮起脚尖,吻了他的嘴唇。直人感到,她的嘴唇轻薄,绵软而湿润,带着夏日的芬芳和少女的气息。 “直人。”朝仓哀婉地在查尔斯耳边说,“我就在你身边,可你非要通过千里之外的查尔斯,才能感到我的存在吗?” 保安随即冲上来要把朝仓拉开,但查尔斯大概明白发生了什么,让他们不要动手,对朝仓说:“小姐,相信你心爱的人会明白你的心意的。” 然后,他轻轻地对他根本不认识的直人说:“幸运的家伙,不要错过身边的幸福哦。” …… 不知什么时候,直人退出了脑际连接,望着房间的天花板,觉得泪水充满了眼眶,又从眼角流下。 收看查尔斯的直播许多年,他和无数美丽的女性有过令人艳羡的浪漫和风流,但他在心底知道,那些和他无关,只是查尔斯的魅力所致。但他宁愿让自己忘记这一点,让自己沉浸在查尔斯的幸福生活里。 但今天,在最后的这场直播中,在他融入查尔斯的三年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一切颠倒过来了:那句话,那个吻,是为了他,宅见直人,而不是查尔斯。 他不是查尔斯,也永远不会是查尔斯。但他仍然可以做他自己,拥有自己渺小却并非卑微的幸福。有些甚至是查尔斯也无法企及的。 直人坐起身,还觉得头脑昏沉沉的,又是自我麻醉的一天。但以后不会了,查尔斯的直播如今已经结束,即使他从冥王星回来,可能也不会再开启。而直人会去寻找新的生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 直人下定决心,拨打了一个电话,在响了好几声后,终于被那边接起:“莫西莫西,我是朝仓。”声音中带着几分紧张和期待。 直人还没有说话,蓦然间耳边响起了引擎声和欢呼声,直人望向打开的电脑荧屏,看到发射场上,几十艘飞船拔地而起,射向天外,在空中留下一条条长长的尾迹,如同远去的雁群。查尔斯已经毅然踏上了苍茫太空的漫漫征途,而这一次,直人无法也不想再依附在他的灵魂上,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了。 直人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听到自己颤抖的声音说:“小南,我喜欢你,请与我交往吧。” 再见了,查尔斯。 尾声之后 一年后。 一艘天蓝色的飞船收拢光帆,打开登陆引擎,缓缓落向一颗黑沉沉的,几乎完全浸入黑暗的星球。飞行平稳,层层下降,看上去一切正常——这也意味着第一个人类即将踏上冥王星的表面。 但当飞船距离星球表面还有大约两公里时,不仅没有降低速度,却忽然怪异地猛然加速,旋转着向冥王星表面的厚厚冰层撞去,十几秒钟后,一朵微弱的火花绽放在冥王星表面,如同黑夜中一闪即逝的火柴,然后就是长久的沉寂。 这是中国的冥王星探测器“马面”拍摄到的图像,大约五个小时后,图像被传送到地球,也传来了太阳系尽头的噩耗。此后四十个小时内,任何联络的尝试都归于失败。两天后,另一名比赛选手乔治·斯蒂尔在冥王星成功着陆,发现了面目全非的飞船和被烧成焦炭的查尔斯·曼的尸体。 消息传回地球,唏嘘一片。查尔斯的死众说纷纭,主流的观点认为是技术故障,查尔斯的飞船是自己改装的,各方面都存在缺陷,出问题并不奇怪,但是问题在哪里专家们又各执一词,有人说是电脑程序的错误,有人说是引擎本身的故障,还有人说是飞船控制面板的按钮分布过于密集,让查尔斯忙中出错。 也有人认为,查尔斯是自杀的,他们从查尔斯在地球上最后一段时间的若干古怪言行中找出证据,试图证明他已经厌倦了生活,想要离开这个世界。而撞击冥王星而死就是这位天才精心安排的行为艺术。这也能解释,为什么上个月开新闻发布会的时候,他如此神色古怪。 另外还有一些人主张,查尔斯是被害死的,这个说法最骇人听闻,也最千奇百怪。害死他的主谋从竞争者斯蒂尔,前情人仓井雅到代卡洛斯飞船集团以及贝尔实验室等可以列一个长长的名单。一个有利的佐证是,查尔斯的女友细川穗美在查尔斯死后第三天,就因为所驾驶的飞车和另一辆飞车对撞而在东京上空爆炸,这个过分的巧合似乎可以被视为阴谋,不过更合理的解释显然是细川伤心过度,神志恍惚所致。 网上也出现了各种各样的流言和稀奇古怪的所谓“证据”,大部分经不起推敲,但也有一些看上去有点分量的,有一段录音似乎是查尔斯和古德斯坦的吵架,另一段视频似乎是查尔斯和某个名人老婆的偷情,还有他的父亲说他挥霍无度导致没有钱的电话……但这些伪造起来并不难,而且也无法证明和查尔斯的死有任何关系。至于有人说查尔斯是因为发现了脑桥芯片公司控制人类的阴谋而被灭口,就更是笑话奇谭了,没人会认真相信。 但无论如何,查尔斯死了。死了,再也不能复活。一个死人,无论是多么名声显赫的死人,被遗忘的速度总是很快的。查尔斯的事被热炒了一两个月,人们为他举办了各种缅怀和纪念仪式,不过很快出现了几名炙手可热的新星,也都开通了感官直播。有天才神童,国民美少女,也有草根人士,人们很快又被吸引到新的,更丰富的娱乐生活中去。 但有许多人却仍然无所适从,他们难以理解查尔斯的死去。 “我……我就是想不通。”宅见直人喃喃说,给自己斟了一杯啤酒,“查尔斯怎么会死呢?三年来,我熟悉他的一举一动,我有他的几乎每一个记忆,既然我活着,他怎么会死?” “你是你,查尔斯是查尔斯。”朝仓冷冷地说,对直人她已经越来越没有耐心了。 直人摇头:“你不明白,你根本不明白。那种感觉……我还可以清楚地记着查尔斯的一切,他在天上如何风驰电掣,在海底如何在珊瑚丛中潜水,在读者见面会如何发言,在酒会上如何觥筹交错,在非洲如何赈济灾民……对我来说,就好像是昨天的事一样。我看到地球在我脚下,我听到奥地利金色大厅的音乐,我闻到富士山下樱花的香味,我还……”不知不觉中,他已经从第三人称换成了第一人称。 “你还记得和仓井雅、宝拉和玛丽安娜如何浪漫缠绵吧。”朝仓冷冷地接口。 “当然。”直人憧憬地说,没有注意到女友表情的变化,“那些经历真是永世难忘啊,可惜没有和细川穗美在一起的记忆——” “宅见直人,你这个浑球!”朝仓终于忍不住痛骂了出来,“你这辈子除了幻想自己是查尔斯之外,还会干什么?” “小南,你又怎么了?”直人有点摸不着头脑。 “查尔斯死了都快半年了吧?你几乎每天都在絮絮叨叨那些和你没有任何关系的往事,怀念那些根本不知道你是谁的女人,跟你说你也不听,我简直要疯了!这日子没法过了!” “你不懂,我参与了这一切,这些和发生在我身上没有任何区别,我知道自己不是查尔斯,但是它们也是我经历的一部分!” “哼。”朝仓讥讽地笑了,“你的经历就是日复一日地躺在房间里收看直播,本质上,你和那些看了电视然后想象自己是男主角的白痴没什么两样。” “住口!”直人不由怒火中烧,“每次你都这么说,可是你从来没有过感官直播的经历,有什么资格下判断?再说你是我的什么人,有什么权力告诉我我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我是你的什么人?”朝仓的眼睛也在愤怒中闪闪发亮,“你说对了,我不是你的什么人。既然你这么说了,我们还是分手吧。” “分手就分手,当初我就不该接受你!”直人恶狠狠地说。 朝仓没有再和他争吵,沉默地收拾起了自己的衣服和物品,直人在一旁看着,开始有些悔意,却又不好开口。直到朝仓背着提着几个大包站在了玄关口,他才着急起来:“你这是干什么?大半夜的?有什么事明天——” “直人。”朝仓的语气平静得令他害怕,“我曾经以为自己可以改变你,但是我错了。也许你是对的,你就是查尔斯,你会永远活在关于查尔斯的记忆里。但是对不起,这不是我想要过的生活。” “我……我不是……”直人不知说什么好,眼睁睁地看着朝仓打开门,离去,脚步越来越远,终于消失。 直人犹豫了一会儿后,拨打了朝仓的耳机,但是朝仓已经关机了,只有长长的盲音。 “去你妈的。”直人喃喃地骂了几句,坐回到椅子上,继续自斟自饮起来。 为什么生活总是这样,他永远无法和人好好相处?不管他如何尝试,都是除了失败还是失败,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上,连空气都令人窒息。如果,如果他还能回到查尔斯身上,再过一次那种意气风发的人生,那该多好啊…… 直人一边想,一边在电脑上漫不经心点击着,进了一个讨论感官直播的论坛,顶上的一行大字顿时吸引了他的注意: CHARLES MANN REVIVED!!! “复活的查尔斯·曼” 什么意思? 直人点进去一看,发现是时代传媒公司的广告,网页上面用英文写到: “……为缅怀已故的查尔斯·曼先生,本公司从他的继承人那里购买了以往全部直播内容的备份数据,以飨观众。直播内容的总长度达85439个小时,跨度为整整十年。您可以选择收看其中任何一个片段,也可以从头到尾浏览,以便深入了解曼先生的生平和事迹……” 直人的心狂跳起来,十年中所有的数据!也就是整整十年的直播人生!作为收看者,那些中微子波转换成的视觉和听觉会随即消失,也有技术手段防止私下拷贝,但是显然在相关机构内部会有备份,进行“重播”是可能的。对直人来说,他只是最后三年才开始收看查尔斯的,之前的七年都付之阙如,但如今他可以从一开始就收看重播,这样的话,也就是说—— 直人倒抽一口冷气:他将拥有查尔斯整整十年的人生,他将再一次和查尔斯融为一体,去面对未来(实际上是过去)的精彩人生,而这次,至少十年里不会再担心被单方面中断直播了。他可以放心地将自己融入查尔斯的意识深处。 直人兴奋地扫了一眼下面的条件,这回不再是免费的了,不过也不贵。每小时收费100日元,不过如果购买一天以上会降为50日元,如果全部购买每小时更是只有20日元,完全可以负担。 他迅速用网上银行付了帐,全部购买要将近160万日元,他暂时没有那么多钱,只能先花了二十多万购买了头一年的数据,以后的再慢慢付吧。 直人躺回到榻榻米上,打开中微子转换器,电脑语音告诉他正在进行连接,准备接收数据,大约一分钟后可以开始直播,不,重播。 正当直人焦急地等待时,耳机中响起了提示音乐,告诉他收到了朝仓的一条声音短信。这回直人直接关机,根本懒得看一眼。或许朝仓又回心转意了,但那又如何?只要能再度成为查尔斯,我不会再需要这个女人…… 中微子波束源源不断地传来,转化为电磁波和脑波,重播开始了: 重力感同步:我平躺在什么地方;触觉同步:好像在一张床上,软软的很舒服;嗅觉同步:仿佛有药水的味道,但并不刺鼻;听觉同步:一个女人的声音在跟我说话,而且越来越清楚了;视觉同步:一个朦朦胧胧的人影出现在我面前…… 他仰望着天花板,看到自己未来的经纪人丽莎·古德斯坦对他俯下头来:“你怎么样?” “我没事……”他有些虚弱地说。 丽莎问:“现在应该已经开始直播了,你还记得自己是谁吗?” 一丝自信的笑容出现在他苍白的脸上:“那还用说?我是查尔斯,独一无二的查尔斯。” (发表于《科幻世界》2014年第9期) 三国献面记 1 故事是这样开头的: 赤壁之战中,曹操的八十万大军都被烧死了,曹操一个人逃了出来,在刘备和孙权的通缉下隐姓埋名,四处乞讨,就快要饿死了。后来他来到长江边的一个渔村,村里一个姓郝的姑娘可怜他,给了他一碗香喷喷,热腾腾的鲜鱼面吃。曹操狼吞虎咽地吃完了,觉得这辈子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这碗鲜鱼面保住了他的命,让他有了力气逃回许都。后来曹操当了皇帝,想起郝姑娘的恩德,就派人回华容找到郝姑娘,并娶了郝姑娘为贵妃,郝家的鲜鱼面也成了宫廷美食,因此名扬天下,成为一道中华传统名点…… 2045年秋天的一个下午,我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读着刚发送给我的这段不知所谓的话,一边大皱眉头。这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简直可说是漏洞百出。曹操虽说在赤壁战败后溃逃,也不是他一个人,又何至于讨饭?后来华容道上,关云长义释曹操,这是人人都知道的历史故事,和什么郝姑娘、鲜鱼面又有什么关系?再说曹操只是称王,皇帝是追封的,真正当皇帝的是他儿子曹丕,看过《三国演义》的都知道…… 我微微摇头,关闭了智能眼镜上的资料显示,望向对面的女郎,皱起的眉头不自觉地又舒展开来。那个女郎站在会客厅的一角,正在端详墙上唐朝长安城的巨幅照片。她长发披肩,身段窈窕,亭亭玉立,发现我在看她,转过头来微微一笑,容光照人。我顿时有一种春风拂面的感觉。 “那个……”我好不容易才找到话头,“郝思嘉小姐,你给我看这个故事,是让我们帮你去考察这个……传说的真假吗?” 我们的“小时代”时间旅行公司接到过不少莫名其妙的要求。今天有人要考证殷商舰队有没有到过美洲,明天有人要看玄奘西游是不是带了一只猴子,后天有人来问宋朝有没有郭靖黄蓉……至于家族传说中那些纯属胡扯的说法就更多了。去开动时间机器查看这种虚无缥缈的传说,纯属把钱往海里扔。好在《历史时段保护法》出台之后,这种烦恼少了很多。 郝思嘉却摇了摇头:“不,林先生,这个故事是胡编乱造的,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了。” “那你的意思是……” “三十年前。”郝思嘉在沙发上坐下,凝视着我说,“有一个叫郝二蛋的湖北农村青年,到武汉城里打拼,开了一家小面馆,卖自己做的鲜鱼面,这种面是用鱼头、鱼骨和一种特别的酱汁熬的浓汤,加上筋道的手擀面和时令鲜鱼虾做出来的,在他家里也算是祖传,不过没什么名气。为了给自己的面找点由头,他绞尽脑汁,模仿其他饭馆里的美食来历传说,编了上面那个故事,装裱了贴在面馆的墙上。他只有小学文化,没有学历,故事当然也破绽百出,稍有文化的人看了都觉得哭笑不得。” “是啊,这个故事确实离谱了点,看过《三国演义》都不会这么写嘛。” “故事写得这么糟糕,郝二蛋的面馆生意自然也就不怎么样。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就在他垂头丧气,打算关门大吉的时候,有个叫马宝瑞的畅销书作家偶然进了面馆,看到墙上的这段话,觉得好玩,拍下来发到了微博上——微博是当时的一种社交软件,类似今天的脑博——转发了几十万条,郝二蛋的面馆一下子声名远扬。远远近近不少人都‘慕名’来看他自编的美食起源,有的还要了鲜鱼面吃,一边吃一边装成曹操落魄的样子玩Cosplay,生意居然红火起来。不少人一开始只是为了好玩,后来真的喜欢上郝记鲜鱼面了。” “看来这鲜鱼面确实味道很不错。” 郝思嘉笑了笑:“这个嘛,有机会你来尝尝,多少有些独特的风味吧。总之郝二蛋的面馆一下子出了名,利润也滚滚而来。过了两年,郝记重整了店面,开了分店。又过了五年,分店开到了其他城市,二十年后,郝二蛋在国内外有超过一百五十家分店,还在美国上市了。今天,郝记已经是国内有数的餐饮业巨头——” “等一下!”我叫了出来,“你是说,那个郝记就是……就是鼎鼎大名的‘郝味道’?这家店我知道,我家楼下就有一家啊。” “是啊,我的名片上都有。”郝思嘉提醒道,“刚才给你了。” 我忙从兜里掏出她的名片仔细端详,果然看到在“郝思嘉”三个字下,印有“郝味道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字样。刚才她给我名片,我看到这名字就想起《乱世佳人》,加上只顾看姑娘俏丽的容貌,便没留心看下面的字。我又惊诧地看了她一眼,郝味道可是赫赫有名的公司,这姑娘看样子才二十多岁,就做到了执行总裁,她又姓郝,难道是…… “郝二蛋就是我父亲。”郝思嘉像看穿了我的心思,直言道,“他后来改名叫做郝伟旦,原来的名字就不怎么提了。我父亲其实是一个很有自尊,很要面子的人,最无法忍受别人嘲笑他。当初鲜鱼面起源的笑话,虽然给了他发家致富的机会,但他心里一直耿耿于怀。不过天大的笑话已经闹了,还能怎么办呢?所以当‘郝味道’成功以后,我父亲就一直设法想把这件事抹去。不但公司内部绝口不提,还出了许多公关费,让报纸和杂志上也不要提及此事。所以这十多年下来,虽然郝味道越做越大,这件事却渐渐沉下去了。” “是啊,我就没有听说过。” “但如果要找的话,网上还是一搜就有,知道的人也是不少的。所以我父亲一直也没有放下这个心结,直到几年前,得知时间旅行向民用开放之后,他才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可以彻底解决这件事。” “不会是回到三十年前,去让你父亲换一个鲜鱼面的故事吧?”我不由苦笑,“但这是你们家发家的关键原因啊,如果这样的话,那不是郝味道都不存在了?” “当然不是了。”郝思嘉摇头,“我父亲的意思是,回到三国时代,去让曹操吃上这碗鲜鱼面!” 我愣住了,过了片刻,才摇摇头:“这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郝思嘉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我们只需要回到三国,去给曹操送碗面吃就行。如果曹操的确吃到了这碗面,那么就证明了我父亲没有瞎编,最多是细节有些不准确。那么不仅他的心结可以放下,而且如果我们设法把这场景拍下来,对公司也是非常有力的宣传。” “郝小姐,你应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我叹口气说,“由于时间旅行的量子干扰效应,任何时空点的时间旅行都会对原有时空平滑度造成破坏,所以你进行了旅行之后,这一时空区间被损坏,下一次别人就无法进入同一时间段了。目前还没有很好的办法能够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根据《历史时段保护法》,开放民间旅行的时间段基本都在冰河时代之前。你要去侏罗纪看恐龙那是一点问题也没有。可要是回三国,那就……难了。” 郝思嘉一笑:“林先生,我是燕京大学历史系的硕士,我自然有我的关系,可以让上面特批一个历史研究开放许可。” 我有些惊讶地看了她一眼,的确,为了历史研究的需要,政府也会允许一些历史时段的时间旅行,但那是为数不多的特例,想不到郝思嘉能拿到特批。 “但这也不能解决你的问题,”我回过神后说,“这种特批只能限于通过历史视窗观看历史事件,绝对不允许进入和改变历史世界,否则的话,我们会涉嫌改变历史,说不定得在牢里过下半辈子了。” “具体操作起来很容易规避,不会有人知道的。据我所知,这种事国内外很多公司都干过,说白了,如果你们不去,别的公司也会去。” “可万一查起来……”我仍然心有余悸。 郝思嘉含笑问:“林先生,请问在贵公司进行一次常规时间旅行收费多少?” “五十万。”我料到她要说什么,“不过郝小姐,哪怕你给我一百万我也不会——” 郝思嘉伸出了右手,五根白皙纤细的玉指伸展在我面前: “五千万。”她说,“我出五千万。” 我一时愣住了,郝思嘉凑到我的耳边,用一种魔鬼般诱惑的声音说,“给你一个人的。” 2 这么说可能比较矫情,不过我不全是为了那笔钱,当时不知怎么,鬼使神差地答应考虑一下看看,或许心底是想和郝思嘉继续接触吧。 而且到头来那笔巨款基本也没归我。“小时代”管理还是比较严格的,时间机器绝非我一个人所能开动。郝思嘉的头一笔款子到账后,我不得不拿出其中大部分来打通各个关节,自己几乎没留下多少,不过在这过程中我也了解到许多以前不太清楚的事。 时间旅行中争议最大的就是改变历史的问题。许多民众都害怕,时间旅行者回到远古踩死一只蚂蚁,于是人类文明灭绝。但自从人类开始时间旅行后,即便是所谓纯观察的过程也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比如热辐射、电磁波吸收,等等。如果有所谓蝴蝶效应,历史也许早就改变了——当然,也可能确实改变了,但我生活在改变了的时空里,自然也不会知晓。 无论如何,我们所要干的比起纯观察也不过是进了一小步。其实这样的禁忌之旅偶尔也会发生,只要小心点,也不会出什么事。我听说了许多真真假假的故事,比如在时间机器的早期试验阶段,就有人跑去听上个世纪的爱因斯坦拉琴,又派了个姓项的特种兵回到战国去见证秦始皇登基,结果再也没有回来……还有一个广泛流传的故事,说有人偷偷跑去1815年的厄尔巴岛把拿破仑放了出来,让他又复辟了一回,建立了百日王朝,我不禁纳闷,难道本来的拿破仑没有复辟过吗? 不管怎么说,出了这些事情以后,地球照样运转,看起来并没有什么不妥。我们给曹操送一碗面吃,好像也不是什么大事。 可惜纸包不住火,我们的计划才刚刚开头,公司姚总就找我去谈话,果然有人透了风,东窗事发,我绝望地等着坐牢。结果郝思嘉打了个电话,一切都摆平了。 她又追加了五千万。 一亿元是一个有魔力的数字,我们整个公司都被她买通了。实际上现在时间旅行的生意不好做,成本高昂,一般人消费不起,又只限于观察,大部分游客新鲜劲一过,就丧失了兴趣,而且不少可以观察的时间区域都沦为了损坏区,更影响业务。我们公司每年都要亏损几千万,郝思嘉这笔钱,真是救命稻草。所以整个公司的高层都冒着坐牢的风险,要做成这笔生意。 最后,各方面酬劳重新调整后,我成了新成立的“面操”(“下面给曹操吃”的缩写)项目的实际负责人(也就是说,出了事黑锅我背),拿到了五……万,也不少了,不是? 不管怎么说,事情已经上了轨道,在此后地一年里,我和郝思嘉经常见面,讨论这个项目的具体细节。郝思嘉不愧是历史学科班出身,帮我搞清楚了很多混淆的地方。 “这么说,关云长义释曹操只是传说,不是历史?”一天见面时,我问她。 “是的,《三国志》只是说刘备派人追击未果,没有什么关羽在前头伏兵的事,你想想也知道,曹操战后是往自己的地盘逃,刘备如果要埋伏,得在赤壁之战前就派关羽率军深入曹操的后方,这非常危险。即使可行,变数也太多了,根本不策略。” “原来如此。”我点点头,“可我还是不明白,华容道是个什么道?为什么曹操非从那条道走呢?” 郝思嘉干脆从头说起:“曹操战败后要回到曹仁留守的江陵,也就是南郡的治所,必须要经过一片巨大的沼泽区。在春秋战国时代,这一带是一个一眼望不到边的大湖,就是著名的云梦泽,到了三国时期,云梦泽在很多地方已经干涸了,但仍然有大片沼泽湿地,十分难行。华容道就是穿越这片大沼泽的一条要道。” “原来如此。”我恍然大悟,“我被电视误导了,还以为是山里的小道呢,那么我们这次送面就在华容道上了?” “是的,这是最好的选择。实际上,赤壁之战时段已经由历史学家们打开过时间视窗进行了观察,资料比较多,我们可以利用。” “那曹操败走华容道的时间区域还能够进入吗?” “这个没问题,由于经费问题,观察正好在曹操逃离赤壁战区之后就中止了。但在那一时段,观察的范围也包括了从赤壁到江陵的广泛区域,我们完全清楚了华容道的地形。” 时间视窗实际上是一个极小的时空蛀洞,可以接收到周围环境中的信息,如电磁波,再通过数据分析还原出当时的原貌。我不久后就看到了赤壁之战的画面,从画面上可以看到赤壁战后,曹军的部队在赤壁附近就被刘备、孙权的追击部队分割歼灭,曹操带着一股残兵逃窜,第二天和周瑜率领的精锐江东军发生战斗,又减损了大半人马才勉强脱身,然后踏上了华容道,此后的情形不得而知。 不过结合历史资料,我们可以分析得出,曹军企图从华容小道逃回江陵,却又遇到险阻。不久后,他们险些陷入一片沼泽,不得不让一些羸弱的士兵躺在地上,让其他的步骑踩在他们身上通过,这样又死伤了许多人,最后撤回到江陵的兵马寥寥无几。当然,其他方面撤退下来的军马还有不少。不过单就曹操亲带的这一支来说,可说是狼狈凶险到了极点。 但光这个还不够,在实际出发之前,我们必须得了解曹操通过华容道,最后到达江陵的详细时间坐标。这一点被最新技术解决了:超远距时间视窗。我们将时空蛀洞在离地面数万公里的远地轨道打开,这样可以保证时空点附近的损坏不至于影响到地面附近,又将从高轨道观察得到的影像进行数据分析和图像恢复,花了几个月,终于掌握了曹操一行迤逦而西,经过一系列地点的准确时间。但因为距离太远,且当时有雾,对于其中的细节还是看不清楚。 我把资料给了郝思嘉后,她很快就做出了一份方案,找我来商议:“我发现了华容道上一处淤泥形成的无名洲渚,上面有几间废弃的茅屋,在本来的历史中,曹军会在深夜十点左右到达这里,并休息大约一个半小时,然后匆匆向西逃窜,这里很快就会起雾,曹军会在夜里迷失道路,大约花了两个小时才找到方向,在第二天清晨五点钟,他们会和曹仁连夜行军的接应部队相遇,此后曹操一行将顺利进入江陵城,获得安全。 “我们的计划是,住进这些茅屋里,冒充本地居民,迎接曹操到来。我们会款待他,让他在茅屋里休息,向他献上郝记鲜鱼面,曹操此时差不多有一天一夜都没吃东西了,一定饥寒交迫,所以应该会吃得狼吞虎咽,觉得非常美味。整个过程我们会用针孔摄像机偷偷录下来,当成时间视窗在古代拍到的实录,并向外界公布。 “曹操吃完面后,可能会比历史上离开无名洲渚的时间晚一两个时辰,不过没有关系,我们可以给他指明正确的方向,让曹军不会迷路,以补回进食和休息的时间,最后曹操仍然会在大致相同的时刻和曹仁所部会合,对历史的影响可以降到最低。” 我又仔细看了一下方案,觉得可行,这种有限的接触几乎没有改变历史,应该问题不大。不过还是不免有些疑问:“要冒充两千年前的古人,不会露出破绽吗?” “我们会找专业的演员,至于具体的礼仪、服饰和生活细节方面,也会请到历史专家指导。主要的难点倒在于语言本身上,三国时所用的是中古汉语,和现在的语言差别很大,要听懂经过培训倒不难,但很难说得惟妙惟肖。” “那怎么办呢?”我也犯了愁。 “也不要紧,当时南北方各种方言很多,十里八乡的口音就不一样,而且信息闭塞。曹操一行都是北方人,本来就听不太懂南方人说的话,只要大致能说,他们不会很起疑心的。” 我想了想说:“不管怎么说,这种接触还是有很大风险的。我会带一个讯号发射器去,如果有什么危险,我只要按一下,时间机器立刻把我们回收到现代来。” “你也要去?”郝思嘉好像有些诧异。作为项目总监,一般的时间旅行我不必亲自到场。 “当然要去。”我苦笑着,“万一你们中间有那种疯狂的三国迷,跑去把曹操杀了来个‘灭曹兴汉’怎么办?公司必须有人在场监控,普通员工领导又不放心,那就只有我了。” 3 半年后,或者说一千八百三十八年前——看你怎么算了——我和郝思嘉以及另外四个人(还有一条黄狗)一起,脸涂得黝黑,穿着破破烂烂的粗麻衣服,在一个雾蒙蒙的黑夜,站在一片又湿又冷的沼泽地里。 那四个人都是郝思嘉找来的,我们六个人将在一起扮演渔民一家。拿过金鸡奖的老戏骨老牛,扮演一家之主;演员老李,演老牛的弟弟;郝味道的一个主管杨大姐,演他的老婆;另一个演员小郑,演他们的儿子;我和郝思嘉就扮老牛的儿子和儿媳妇。本来是想扮成兄妹两个,但是仔细分析,我俩都年近三十,放古代这年龄说不定孙子都有了,演兄妹实在有点别扭,只有演夫妇了。本来有几个小儿女会更自然,但这种事情不方便把未成年人牵扯进来,所以只好从简。好在这年月医疗条件差劲,小孩子养不大也常见。 我们在十多个小时前被时间机器送回到建安十三年的深冬,正是这一天的一大清早,于是开始了筹备一年的“面操”行动。和一般穿越小说中描写的不同,由于不同历史年代的空间膨胀差,古代的真空能级比现在要稍大一些,所以我们留在古代的每一秒都要耗费能量维持,时间非常有限,即便我不向时间机器发讯号,时间机器也将在24小时后自动回收我们。 我们首先必须进行各种安排布置,修整茅屋、摆放锅灶、整理床席,等等,这就忙了整整一天,其实这点时间本来也是不够的,不过所有的戏份都在晚上,光线比较昏暗,一些破绽不太容易看出来,对我们很有利。 眼看已经将近夜里十点钟,我们的手脚却比排练的时候慢了不少,事到临头,还有些收尾的功夫没做好。此时曹操等人随时会来,所以只好临时放弃,吹灭了火把,进房假装早已休息,等着曹操一行大驾光临。 我和郝思嘉进了房,我站在那里,心中兀自紧张,郝思嘉却低声说:“快过来睡下。”说着已经在后面躺了下去。这个时代没有高床,只有低低的卧榻,实际上以渔民的居住条件连榻也谈不上,只是两块木板,上面铺了些烂席草垫。自然也没有暖和的棉被,只有几块缝在一起的布,中间塞了些稻草当被子。 这一出事先没排练过,我不由一愣,郝思嘉却说:“我们是假装被他们吵醒的,如果一会儿曹操进了房,看到床铺上没人睡过的痕迹,而且是冷的,不会生疑吗?” 我一想果然不错,便也爬上了那张“床”,感到郝思嘉躺在自己身边,呼吸气息都可以听到。但此时的郝思嘉身上可没什么美女的芬芳,为了演得逼真,我们身上都喷了渔民特有的鱼腥味,很不好闻。饶是如此,我依然心中一荡。 然而腊月的冷风从土墙上的一道道裂缝嗖嗖地吹进来,那破被根本挡不住,刚才在干活还好,现在冷风袭来,我不由连打喷嚏,苦笑说:“我现在好想吟诗。” “吟诗?” “就是杜甫那个‘茅屋……茅屋被寒风吹破了’,我算是知道这滋味了。”我说,这是中学课文,但我其实早不记得诗里是怎么写的了。 “是《茅屋为秋风所破歌》。”郝思嘉纠正我,随口吟了出来,“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如麻……”念到最后,也牙关打战,念不下去了。 我想拥住她却又不敢,只得叹道:“唉,要是带个暖宝宝来贴多好……” “都是你说的。”郝思嘉一边抚摩着身子一边抱怨,“除了绝对必要的物资,什么现代的东西都不许带来。其实到时候时间机器一回收,什么东西都会收回未来了,包括曹操那碗面,一个分子都不会留在这里,怕什么呢?” “话不能这么说。”我辩解说,“要不是这样规定,怕你们把AK47都带来了。到时候万一起了冲突,冲曹军突突突几下,把曹操打死,整个中国历史就完蛋了。” “这当然……”郝思嘉刚要再说,忽然“咦”了一声,“你听,他们是不是来了?” 果然,遥远的地方传来人语声和蹚水声,显然是有人在穿过沼泽地,向这边过来。我们一下子来了精神,坐了起来。从土墙上的一个破洞向外看去,已经可以看到东边有明显的火光。古代的夜里没有光污染,所以一点点光芒都显得很亮。 “曹操到了!”我听到老牛也在隔壁说。我们带来的狗也吠了起来。 十分钟后,熊熊火把照亮了沙洲。我们从门缝向外张望,看到几十个骑者从树丛后出现,两边的骑士身穿皮甲,手持火把,身配刀弓,护卫着中间一个披挂明光铁甲的中年男子,此人几绺长须,容貌威严,一双眼睛左顾右盼,眼神极为锐利。只是连人带马浑身都被泥浆玷污了,和这威严架势不甚相符。 “这就是曹操了!”我心道,之前通过赤壁之战时的视窗看过他的样子,不过离得较远,看不太清样子。真正看到此人出现在面前,和在视频上见到的又不可同日而语。我心道:“曹操还是长得像鲍国安一点啊,和陈建斌差距比较大,前几年王俊凯演的就更不像了……” “此田舍何人所居?左右视之!”曹操喝道。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三国时代的人说话,果然很有古典韵味。此后我们的大部分对话都得用这种半文言进行,不过下面我还是尽量翻译成白话,方便读者诸君理解。 两个骑兵下马查看,高声呼喝,很快就把我们“一家人”给拎了出来。 “你们……你们是……”老牛被拖到那一行人面前,瞪大了眼睛,颤声道。 “老丈不必惊慌,我等是平虏将军朱灵部下。”曹操身边一个亲随模样的人说,“因有紧急军务,连夜赶回江陵公干。” 我脑子里“嗡”地一声,什么平虏将军朱灵?这是闹的哪一出,难道是我们搞错了? 我不由看向历史专家郝思嘉,她在我边上垂着头,低声道:“来,来。” 来?来什么来?我迷惑地抬头向她看了一眼,郝思嘉不得不又添了一个词:“English!” 原来是lie!我也明白过来,想必是曹操等人不想向我们这些无知百姓暴露身份,才随便编了个说法—— “小民郝犇,叩见丞相!”这时候,老牛却已经像我们排练过的那样,直接跪了下去,口中高声道。 我一下子浑身的血都凝固了,心里一万头草泥马在咆哮。老牛你这是闹哪一出啊!!!人家明明说是朱灵将军部下,你跑来说叩见丞相???虽然说是排好的台词,你也不能生搬硬套,得随机应变一点啊! 双方都一下子僵在那里。曹操的眉头深深皱了起来:“哦?尔一介村野,怎知我是当今丞相?” “这……”老牛也明白自己说错了话,一时慌张,不知如何接口。 形格势禁,我连忙跪倒在地:“禀丞相,上月小民父子前往江陵城中卖鱼,正好看到丞相亲率大军出征,所以远远见过丞相的威仪。”其实我也不知道曹操是怎么出征的,如果是坐在马车里的,我们就完蛋了。 我暗暗将指尖放在戴的戒指上,这是向时间机器发信号的开关,只要我一按,我们这里所有的人连同许多东西都会立刻消失在曹操面前,至于给历史会留下什么改变,眼下也顾不得了。 但曹操似乎接受了这个解释,“唔”了一声,问道:“此处离江陵还有多远?” 我大气也不敢喘,低头说:“约莫还有二百里地。” 曹操轻叹了一声:“看来今夜是赶不到了,是继续走呢还是歇息一晚?” 旁边那亲随道:“丞相连日赶路,已经很劳累了,万望珍重玉体!逆贼看来没有追来,不如先在此处休息一下,再上路不迟。” 曹操想了想,颔首道:“本相倒还好。不过大伙儿也确实乏了,那就在此处歇一歇再走吧。” 众将士纷纷下马,我偷眼看去,其中一大半左右看上去是普通士兵,另外有十几个人虽然也穿着士兵的服色,但是容貌气质却又有些特异,看样子就是张辽、许褚等大将以及荀攸、程昱等谋臣了。想到这些不仅注定被载入史册,而且后世将由各路明星来扮演的历史名人都在我面前,我不由一下子兴奋起来。 老牛也念出了下一句台词:“丞相和诸位将士奔波劳苦,想必还没有进膳。小民荒野之人,无以供奉,不过家中还有些鱼羹汤饼,丞相若不嫌弃,便请先用些吧!” 4 到目前为止,进展总算顺利,想不到曹操接下来却说了一句我万万想不到的话:“汤饼?南方食稻,怎么会有汤饼?” 汉魏时没有面条一说,“汤饼”就是当时对水煮面食的称谓,也包括后世的面条。所以曹操的话就是问为什么南方人也吃面条,这下可难倒我们了。 当然,南方人吃面条没有什么问题,重返三国之前,我们仔细研究过这个时代的饮食习俗,诸如南方吃不吃面食的问题也查过好几本书,请教了几个专家。郝思嘉告诉我,根据《齐民要术》《荆楚岁时记》《太平御览》等古籍记载,南方也种麦子,吃面食也是很常见的,不足为异。我们也就放心大胆地准备了。 但我们忘了,曹操没读过《齐民要术》,他身为北方人,一时好奇问一句,这叫我们怎么回答?面是买的还是自己磨的?几铢钱一升?哪里种的麦子?什么品种?产量多少?我们知道的很少,万一露出什么破绽,分分钟穿帮。 老牛这人我们真是白指望了,身为拿过金鸡奖的知名演员,郝思嘉用八百万的重金聘来,一点急智也没有,呆呆地跪在那里,就说了个“啊?” 曹操的眉头皱起来了。 “丞相恕罪!”我忙叫道,“我爹是乡下人,听不太懂洛下正音。小民……家里本来确实很少吃汤饼,这不是快到新年了……所以去市集买了些……想不到能拿来供奉给丞相,真是天大的福分!”我一边随口编词,一边又摸向戒指上的凸起,随时准备撤走。 “丞相。”此时曹操身边一个大嗓门的粗豪将军道,“荆州确实也有汤饼,前些日子在江陵整军时,我还在市集吃过,不过味道粗劣得很,远远不能和北方的比了。” “原来如此。”曹操恍然,“仲康,你这个什么都吃的饕餮,连你都说粗劣……哈哈……” 仲康?是谁的字来着……我正在回想,忽听曹操好像不太想吃,不由一怔。尚未说话,郝思嘉先急了:“丞相!我们郝家做的鱼羹汤饼,是乡里的一绝,可不比许都的山珍海味差了!” 这话颇不得体,不过倒也符合无知乡下妇女的口吻。曹军将士虽在困厄中,也都哈哈笑了起来。我忙补充道:“丞相恩泽,布于民间,我们虽是乡间野人,也是……那个仰慕已久,今日幸而得见,真是前世……世代祖上积德(我刚想起来那时候还不兴佛教),请丞相千万接受小民的一点心意!” 我大拍马屁,曹操却没有被灌迷汤,愣了一下,笑问道:“这倒奇了,荆州新附朝廷,不到两个月,而且还在打仗,本相怎么就有恩德在民间了?” “这……”我有些尴尬地道,“虽然荆州刚刚归顺,但丞相在中原的威名,我们也颇听闻。” 曹操饶有兴味地说:“哦?你倒说说,我有什么威名?” 我没想到他步步进逼,一时有些慌了。我毕竟不是科班出身,只有回想历史书上的话:“这个……自黄巾起……起事(差点说成起义),天下大乱,丞相你在公元——” “咳咳!”郝思嘉连声咳嗽,曹操惊讶地瞪圆了眼睛。我才发现忙中出错,只能勉力圆过来:“……一再攻袁术、擒吕布、败袁绍、征张鲁……不不,张绣(征张鲁还在几年以后)……统一中国——” 我颠三倒四地再也说不下去,曹操的脸色却好看了很多,点头说:“想不到边鄙南人,也知道曹孟德的功业!赤壁虽然小挫,何足道哉!”喟叹良久,道:“好啊,既然是乡间父老的心意,本相也却之不恭。不过我身边的将士还有几十个人,老丈,你们家里有什么吃的,也分给他们一些吧。待本相回转江陵,必有重赏。” 等你的重赏?你马上就逃回北方去了,曹仁也守不住南郡,这地方马上姓刘了……我心里念头乱转,自然也不敢说出来。老牛这厮总算又说了一句事先台词:“这个自然,小民家中还有米饼、豆饭,微不足道,愿以尽数犒军!” 曹操毕竟带着一大堆兵将,要给他献面条当然也得给他手下点东西吃。这我们早就想过,我们这里号称六口之家,储存够五十个人吃上一顿的粮食倒还说得过去,当然,不会有什么高级美食,不过填饱肚子问题倒还不大。当然,等我们回到现代,这些营养物质就会消失得一干二净,不过没关系,他们本来在历史上也没有得到过这些食物。 “米饼豆饭是好。”那粗豪将军道,“不过这里不是还有条狗……养得倒挺肥……不如宰了……” “啊?”郝思嘉大惊,这条中华田园犬我们为了培养感情养了大半年,和大伙儿都很熟,特别是郝思嘉,很喜欢这条狗。眼看他手下几个大兵贼兮兮地向狗的方向围拢,忍不住叫道:“不要啊,丞相,不要杀Bobbi……” 眼看变故又起,我一阵头大。曹操似乎也食指大动,想尝一尝狗肉滚三滚的滋味。却是那亲随道:“丞相,要杀狗剥皮清洗下锅再煮熟,耗时太久,万一追兵赶来……恐不方便啊。” 曹操恍然道:“不错!算啦,仲康,别动那条狗,莫误了大事!老丈,你快些将家中羹饭备好,我们吃了也好上路。” 老牛唯唯诺诺,带曹操等几个大人物去他的房里歇息,计划总算又回到正轨,我们松了口气。按事先的分工,我和郝思嘉还得去为曹操准备鲜鱼面,这才是重中之重。老李他们几个也去别的屋子里,给其他的士兵准备干粮了。 “刚才你说什么‘公元’!”进了临时厨房,郝思嘉低声埋怨,“差点露馅!” 我不好意思地垂下头:“一时情急,就溜出嘴来了。那些个中平、建安的年号,我一直记不清楚,三国年代全是按公元的年份记的。” “还有,什么‘统一中国’啊,你不知道这时候的中国特指中原地区吗?”郝思嘉斥道,“不过还好,你说的颠三倒四,文法不通,也才能符合一般乡民的知识水平,要是说得头头是道,出口成章,曹操反而要怀疑了。” 我被她讥嘲文化水平不行,还击道:“你也不怎么样,刚才为了那条狗,什么Bobbi都出来了,才差点误事呢。” “这……你懂什么,现在很多人都不吃狗肉,要是曹操一边啃狗腿一边吃鲜鱼面,将来这广告还怎么播?” 我们闲扯几句,略略平复紧张的心情,然后开始生火烧水。这些水、面、鱼和各种调料当然都是从“郝味道”运回来的上等品,不过都放在这个时代的铜釜、陶碗、木杯等炊具里,看上去就像是乡间土制的一样。 郝思嘉得了郝二蛋的真传,要用这种原始的厨具做面,火候和时间要把捏得非常精确,非她亲自操作不可。我在边上帮忙打下手,这是我们一起排练过几十次的,干起来倒也顺手。过了片刻,柴火烧得旺了起来,郝思嘉将洗好剖好的鱼块放进去,又放了一些浓缩酱汁和菜叶子,用竹筷搅拌,一时鱼香四溢。 眼看鱼汤快好了,随时可以下面,我略松了口气,去另一边拿装面条的竹簋。孰料此时一个人影闯进了厨房,我们还没反应过来,一只咸猪手便结结实实地摸在了郝思嘉的屁股上! “啊!林雨你干——”郝思嘉还以为是我,一边嗔着一边扭头,结果看到对方,一下子就呆住了。 “美人儿,刚才我可救了你家的狗儿,你如何谢我?” 5 借着炉灶的火光,我看到那人白净面皮,颌下微须,模样还算周正,但此时贴着郝思嘉的身子,一副陶醉的样子,脸上的神情自然要多猥琐有多猥琐。他穿着比一般士兵好一点的服色,我总算认出来,这是曹操身边的一个亲随,就是刚才劝曹操在这里歇脚的。 “你、你干什么?”我呆了一呆,方惊问出来。 那人见我质问,略正色道:“你们在这里做汤饼,焉知会不会落毒加害?我在丞相身边,自然要仔细查看明白……美人儿,你别走啊!”郝思嘉刚刚挣脱,又被他抓住了双手。 我忍着怒火道:“长官要监督我们做汤饼自然可以,可是为什么要……” 那人嬉皮笑脸,从腰间掏出一小块金光闪闪的东西,随手抛给我,道:“这二两黄金,可以让你们全家过三年了,你懂的!”说着手脚又不干净起来,口中调笑道:“美人儿,想不到这山野地方,还有你这样的出众人才……不如从了我……” 郝思嘉本来是高挑美女,我们也担心万一给曹操觊觎,恐怕惹出祸事来,所以这次精心请了易容师,把脸涂黑不说,又加了好几处皱纹和赘疣,白嫩的手上也贴了仿造茧,又束了胸。想不到曹操身边还有这么个色中饿鬼。我一时不知如何是好,也不知此人是谁,万一去教训他而改变了历史…… 郝思嘉可能也想到此节,用力推开他道:“等下……你……你是谁啊?” 那人在她脖颈上一亲,吹嘘道:“小娘子以为我是无名小卒么?哼哼,我乃是丞相身边的贴身宿卫,复姓夏侯,单名一个杰字!” 夏侯……杰?夏侯杰? 我不由叫了出来:“你不是在长坂桥被——”后面几个字却说不出口了。 刚才我才想起来,那粗豪将军是许褚,曹操身边猛将,号称“虎痴”。这位夏侯杰先生虽然名声不是很响,但事迹倒也是赫赫有名的——他就是在长板桥前被张飞一声大吼吓死的那个倒霉蛋! 我们没有观察过长板桥之战,但看起来,这只是罗贯中编的故事,真正的夏侯杰不但没死,还跟着曹操到了华容道。现在可如何是好?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郝思嘉受辱吧? 我又想发射信号,郝思嘉却看着我的眼睛,微微摇头。随后抡圆了胳膊,“啪”地给了正在拉扯她衣服的夏侯杰一记耳光。 夏侯杰捂住脸,一时呆住,随即眼中冒出杀气,正要发作,郝思嘉却厉声道:“我们郝氏一家对丞相忠心耿耿,丞相与诸将来此,我满门老少竭力供奉,长官你竟然如此凌辱民女,这教天下百姓如何看曹丞相?以后谁还会对丞相效忠?” 夏侯杰刚想说什么,郝思嘉又发狠道:“好,民女这就叫丞相和列位将军过来评个理!看看这是不是丞相的意思!如果丞相也纵容你,民女也就认命了!” “别别!”听说要闹到曹操面前,夏侯杰终于萎了,“某不过开个玩笑罢了,小娘子既然不情愿,那就算了。” 说着便要出去,我上前把那块金子还给他:“长官,这厚礼小民不敢收,还是请您收回吧。” 夏侯杰将金子攥在手里,对我狠狠瞪了一眼,扭头出了草房。我和郝思嘉对视一眼,也均感惊心动魄。 “夏侯杰怎么会在这里?”我问郝思嘉。 “我不知道。”郝思嘉摇头道,“历史上本来没有记载这么个人啊!” “没这个人?不是说是被张飞吓死的吗?” “那是小说家言……不过或许也有所本,是相关的历史记载失传了?回头得弄个明白。说不定能解决很多历史疑难。” 我知道历史上三国的曹氏与夏侯氏一直纠缠不清,据说曹操的老爹曹嵩本来是夏侯家的子嗣,被大宦官曹腾收为养子。如此说来,曹操父子本该姓夏侯。不过这个说法本世纪初被两家后人的DNA测试推翻了。但是曹家和夏侯家的亲密关系仍然没有满意的答案,历史学家也没搞清楚过,时间旅行发明后,他们要研究的问题太多,经费还没覆盖到这种八卦上来。 我看郝思嘉刚刚脱困,考据癖又发作了,提醒她说:“现在可不是研究学理的时候,那夏侯杰被你打了耳光,这事还没完呢。唉,这家伙怎么这么急色?真是应了那句‘当兵三年,母猪也能赛貂蝉’!” “没关系,等他们吃完面,咱们一走了之就……不对,你说谁是母猪呢?!” “哎,别揪耳朵……” 一刻钟后,热腾腾的鲜鱼面出来了。 刚才被夏侯杰一搅和,鱼汤的火候没把握好,鱼可能煮的太老了。不过郝思嘉也没心情再伺候曹操这帮子人,凑合着做出来也罢。估计他们饥肠辘辘,也吃不出好坏来。 鲜鱼面大约做了十碗左右,我们盛好了,将最大的一碗端出去献给曹操,剩下的就送给他身边的将领和幕僚,如张辽、许褚、程昱等人。这些人果然也饿得紧了,吃得狼吞虎咽,连说话的余暇都没有了。 我们一边通过衣衽上的微型摄像头偷偷拍摄着这个场面,一边定位在曹操身上,满心希望拍到他吃得陶醉不已的样子。不料曹操只是吃了一小筷鱼,微微抿了一口鱼汤便放下了木碗,眉头紧皱,好像怕有毒一样。 我心想人道曹操疑心重,果然不假,先是派夏侯杰来查看,现在还怕有毒,不敢多吃。这样子我们整个计划不是都白费了? 我对老牛低声道:“丞相怎么这样子?”老牛哭丧着脸道,刚才他带曹操进房去休息,曹操好像发现有什么不对,问了他几句话,什么这房子什么时候造的,一家人怎么打渔的,地方官收多少赋税,等等。他按照事先的说法答了几句,但曹操的问题却越来越多,最后他也招架不住,只能当听不懂,说了几句土话。曹操跟他沟通不了,好像也不敢呆在房里,转了一圈又出来了。 “唉,多半是什么地方露馅了!”我低声道,老牛更是惴惴不安。我又叮嘱了他几句,见曹操还是没动筷子,上前赔笑道:“丞相怎么不吃?感情是下民的汤饼味道粗劣,不合丞相的口味?” 曹操也不看我,抬头向天,紧皱的眉头终于渐渐舒展开来,长长出了一口气说:“鲜美!鲜美绝伦!想不到荆州的渔家能做出如此美味!” 我和郝思嘉对视一眼,心中都大喜,想不到曹操还是一个美食家,正在慢慢品味鱼汤呢。 曹操又问道:“这是什么鱼?何以味道鲜嫩如此?” 我心里说“是你这辈子都不可能再吃到的大西洋鳕鱼”,却道:“就是这边湖泽里的一种大鱼,我们叫银线鱼,是地方的特产,别的地方都没有。” 曹操赞道:“银线鱼,银线鱼……好名字!诗云:‘南有嘉鱼,烝然罩罩。’荆楚之邦,果然地大物博,将来等平定天下,本相一定再回来尝尝!” 我们满心欢喜,等着他开始大吃,曹操却对身后一人道:“这碗汤饼很是美味,就赏给你吃吧!” 我们大惊,随着他目光看去,看到那人原来是夏侯杰。见曹操赐汤饼,他也极是不安,道:“丞相,这……某如何敢当?” 曹操笑道:“前日在赤壁船上,黄盖老贼来攻,本相被困在火船上。你奋不顾身,救了本相的性命,本相向来有功必赏,有罪必罚,这是你应得的。何况今日大家患难与共,何分尊卑?” 夏侯杰翻身拜倒道:“丞相深恩厚泽!某虽肝脑涂地,不能报也!这碗汤饼,某岂敢自专,当与众士卒共享之,以彰丞相圣德,上配天地!” 曹操大喜,连连点头道:“好!我军中如此齐心,虽然一时困窘,何愁逆贼不灭,大业不复!这几日护送本相撤退,在场的都有功勋,这碗汤饼,军中上下共享之,就是我们兴复的起点!” 旁边的众士兵本来只能分到一点点野菜和冷饭,见曹操如此看重自己,愿把热腾腾的汤饼和自己分享,无不感动流涕,欢呼起来。 我和郝思嘉看得目瞪口呆,一碗面条便收买了人心,曹操果然是绝代奸雄! 6 曹操演讲完毕,夏侯杰双手捧过面碗,微微喝了一口,然后递给身边一个衣衫褴褛的大兵,那士兵喝了一大口,辍吸着面条,口中含含糊糊地不知用哪里的土语说着什么,大概无非是些感恩戴德的话头。 一群饥肠辘辘的士兵一起吃一碗面,这个场面可想而知。因为是丞相所赐,一开始的几个人还有些忌惮,不敢多食,不过到了后来,士兵们也不管那么多了,围成一个大圈,用脏手抓起面和鱼块放进嘴巴里,我凑近去拍摄,看到面汤很快变得黑乎乎的一片,中间不知混有多少泥巴污垢,而那些叫花子一样的丘八们倒还都吃得欢快…… 我正感反胃,身后也传来作呕的声音,是郝思嘉。她抚着胸口,皱着眉头,好像随时就要吐出来一样。 我走到她身边,低声道:“你看这场面效果怎么样?” “你开玩笑吗?”郝思嘉没好气地,“前面的还凑合,后面的……要是播出来我们郝味道就等着破产吧!” 我想到郝家花了十亿打这个广告,却变成这幅样子,就想要笑,不过还是安慰她说:“你也别着急,前面的场面还是蛮感人的,后面的我们再好好剪辑一下,我看问题不大……这也算是完成任务了吧?” 曹操虽然没怎么吃鲜鱼面,不过喝了点米汤,吃了干饼,多少也填饱了肚子。不久,我们看到夏侯杰跟着曹操,往我们住的茅屋里去了,大概是去休息一下,我们自不敢问。过了一会儿。夏侯杰又从茅屋里出来,眼神中闪着奇特的光,我隐隐觉得有些不对,便听夏侯杰对郝思嘉道:“小娘子,丞相要你服侍他更衣,过来吧。” 闻言,旁边众兵将都暧昧地笑了起来,显然早已见怪不怪。 这回郝思嘉一下子腿就软了:“啊?丞相……我……” “我什么我?”夏侯杰皮笑肉不笑地,“丞相改了主意,今晚在这里歇息,要你伺候,那不是天大的福分!还不快进屋来?” 我闻言脑子里“嗡”地一声,喃喃道:“他怎么可以这样?” “是啊,他怎么能让我……实在太过分了!”郝思嘉也咬牙道。 “他怎么可以留下来过夜?”我续道,“在这里呆上一晚上,说不定历史就改变了!” “你说什么呢?”郝思嘉大怒,“那家伙走过来了!没时间了,快把我们弄回去!” 刚才夏侯杰心怀不轨,我们还可以拿曹操当挡箭牌,如今曹操自己也饱暖思淫欲,我们便毫无法子了。难道去面斥曹操忘恩负义,恩将仇报?那只有死的更快。 如今难道真的只有这么撤了?还有什么办法没有?如果改变了历史,我们会怎么样? 夏侯杰见我们犹疑,冷笑一声,大步走了过来,这回郝思嘉真的怕了,躲在了我背后,拽着我的袖子。我心中暗叹一声,将大拇指尖放在了指肚的戒指凸起上,高声叫道:“大家听着,我们是——” 这是我们准备好的应急方案,叫一声我们是“西王母”派来的“天降神人”,特来拯救曹公脱难云云,便即撤走,曹军多少可以接受一点,谁料这时候,大变又生。 在我后面,郝思嘉一声尖叫,我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推开,滚倒在一旁的泥水里。抬眼看时,她被一个铁塔般的人影拎了起来,便如老鹰拎小鸡一般,向前大步走去。 该死的许褚! Bobbi见女主人吃亏,扑上去咬向许褚的腿肚子,许褚头也不回,回脚后踢,将它踢飞。落在地上,一动不动,许褚这一脚,竟让一条大狗当场毙命! 许褚拎着郝思嘉,大笑着走向夏侯杰。夏侯杰笑道:“仲康,还是你明白丞相的心思!”二人一起进去了。 我被许褚用蛮力打倒,一时摔得七荤八素,还没反应过来,一只大脚便踩在我的左手上,疼得我惨叫了起来。那是一个士兵,我抬头看向他,看到他眼中透着残忍冷漠的眼神。 “丞相要玩你的女人,你还在这里废什么话?”那士兵为了讨好上头,大声喝道,“给我滚一边去!”一脚又踢到我肚子上,我痛得弓成了虾米。 这年头,人命如草芥,士兵折磨虐待老百姓,那是再平常不过的事。那些英雄豪杰们可歌可泣的风流事迹,都是建立在无数百姓的血泪和生命之上的。曹操对他的手下尽可以慷慨宽宏,但对于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老百姓,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的手被他踩了一脚,指骨都快断了。一时哪里按得动戒指?眼看情势危急,便把右手伸过去,想要再按下去—— “干什么?”那士兵看到我的异样,目光聚焦在我还来不及捂住的左手上,显然是看到了那枚戒指。 “没什么……”我忙想把戒指藏起来,可哪里还来得及?他将我刚被踩过的左手抓了起来,随手便把戒指取了下来,放在眼前好奇地端详。 “这是……不值钱的……还给我……”我忙道。那戒指只是信号发射器,我们总不可能镶一块大钻石上去当钻戒,经过伪装后,看上去只是一个黯淡无光的生锈铁环。 “是不值钱。”士兵嘟囔道,随手便扔到一边去了,我听到轻轻的“咕咚”一声,眼前顿时一黑——戒指被他扔到茅屋边的湖沼里去了,黑灯瞎火的,我又没看清楚扔在什么方位,叫我可怎么找? 何况,这时候我也根本没法去找。郝思嘉已经被许褚抓进了房里,夏侯杰也进去了,难道他们要三个一起……一起…… 这回郝思嘉完了,我们再也没法随意离开这个时空。当然,根据事先的安排,到明天早上六点钟,也就是我们穿越后二十四个小时,时间机器会自动回收我们。但郝思嘉那时候恐怕早就…… 但我们不能救她!从刚才这些人的表现来看,只要他们高兴,随时可以杀了我们,没人会心软,没人会阻止。我们如果在这里被杀,就算被回收到未来,也只是一堆尸块而已。目前只有隐忍,极度隐忍,等到了明天早上才能…… 但郝思嘉在房里的哭叫声不时传来,还有曹操和夏侯杰的声声淫笑,难道我就坐视暗暗心仪的姑娘被这些人面兽心的家伙糟蹋?但如果不这样,难道让自己和老牛他们四个都送了性命?这……这可如何是好呢? 愤怒、恐惧、焦急、关切、后悔、恨意……一切的一切,汇成一句掷地有声的豪言壮语: “小民愿把拙荆献给丞相!请丞相尽兴享用!” 7 刚才一直低着头不敢吭声的老牛小郑他们都惊呆了,抬头瞪着我,眼神好像在说:林雨,你不管郝思嘉也就算了,反正大家都这么想的,可不用叫得这么大声吧? 郝思嘉在屋里听到我的宣言,再也无法自控,大声哭骂:“林雨,我×你妈!你不是说有你一切放心吗?王八蛋!还不快把我们弄回去——” 郝思嘉已经失态,这几句话是用普通话嚷的,曹操自然半个字也听不懂,我怕她说得太多漏了底,忙道:“这愚妇胡言乱语,丞相恕罪!丞相今晚在这里尽兴就好,料想天色已晚,刘备他们的追兵未必能赶上来。”最后一句话,我不露痕迹地加重了语气。 这话果然有效,曹操和夏侯杰的淫笑戛然而止,大概是想到被敌军生擒的悲惨,顿时性致全无了。 片刻后,曹操衣衫不整地走了出来,脸色阴晴不定,许褚在他后面出来,怒喝道:“三军立即开拔!继续行军!谁生的火?赶紧灭了!” 几个士兵生起了火,将Bobbi的尸身拖到火旁,正要剥皮烧烤,闻言极是失望,但也只有扔下狗尸,灭了火,三三两两地站起来。 夏侯杰在最后面拖着郝思嘉走了出来。此时的郝思嘉头发蓬乱,双目红肿,衣服被撕破了好几块,露出身上雪白的肌肤,惹得一众曹兵都露出野兽般的目光。郝思嘉看到我,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好像问我为什么不赶紧带她返回未来,我忙将被踩得脏兮兮的手摆在身前,让她看到戒指已经没了,又比画了几个手势,郝思嘉倒也聪明,很快明白了我的意思,眼中的愤怒转为惊慌。 曹操似乎不知如何处置郝思嘉,沉吟未决,夏侯杰贼兮兮地耳语几句。便听曹操喜道:“甚好,那就带回去吧!” 郝思嘉垂下头,没说什么。想来她也明白,如今说什么都没用,只有熬时间了,等到明天早上六点,就可以和这个恐怖变态的世界再见了。 “那这些人呢?”另一个将军问,似乎是张辽。 夏侯杰道:“这几个人总觉得哪里有些古怪,若是留他们下来,一旦刘备或者周瑜追过来,便知道了我们的行踪……” 我想不到此人阴狠如此,竟然要杀人灭口,忙抢着对曹操道:“丞相,不妨事不妨事,我等愿追随丞相撤走!” “你们随本相撤走?”曹操似乎觉得我们无甚价值,带着反而麻烦,我忙道,“丞相,前头还有百十里的沼泽地,那里道路极难行,处处是软泥陷阱,深数十丈,一旦陷进去,就再也出不来了!唯一一条出去的通道,只有我家里人知道,我们愿为丞相带路,将丞相平安送到江陵!” 这几句话其实不无夸大其词,前头虽有泥泞,但不至于要人命,不过曹操等人不熟悉地貌,听了也甚动容。这样一来,曹操要平安抵达江陵,非得靠我们不可。当然,就算带路也不用那么多人,曹操可以把我们都杀光了,再勒逼郝思嘉带他们出去。不过说到底曹操和我们没有根本矛盾,只要我们愿意跟他离开这里,应该不会乱下毒手,多生事端。 曹操果然意动,刚要说什么。却又听夏侯杰笑道:“你这小子,你老婆都让丞相给收了,你难道没有怨怼之心么?” 我忙陪上一个贱笑:“俗话说得好,‘无为守穷贱,轗轲长苦辛。’(这是郝思嘉逼我背下来的汉朝古诗,居然用得上)小民虽然无知,但也知道贱内如果能伺候丞相,我们一家从此鸡犬升天,那个……她好我也好,有什么不乐意的!只是贱内是乡下愚妇,脾气顽劣,不懂得这是丞相的恩泽,不如让小民来开导她,包管她从此安心伺候,让丞相满意!” 曹操和众将闻言皆笑,夏侯杰嘲讽道:“小子,你倒是很懂得变通!是个人才嘛!” 曹操捋须道:“不错不错,识得大体,不拘礼法,你……叫什么名字来着?” 我忙道:“小民郝建,也跟村里的先生读过几天书,表字大通。” “郝大通……你想得很通,倒是个可造之材。本相一向明扬侧陋,唯才是举,你也跟本相回许昌好了,日后可以跟在身边办事,自不会亏待了你。” “丞相大恩大德,小民粉身碎骨也无以为报!”我忙跪下连连叩头,“太君……不是,丞相,请这边走!” 郝思嘉又被送到我身边,让我“开导”。曹操大概想到很快可以得到佳人,心情愉快,所以很“体恤”地让她和我可以最后相聚一晚,自然我们还得在前头为曹军带路。至于老牛等则被押在后头,大概是作为人质。郝思嘉到了我身边,压低声音道:“林雨,快想个办法,我要宰了这些王八蛋!” 我吓了一跳:“你说什么?” “这些畜生对我非礼,还杀了Bobbi,一定要给他们一点教训!”郝思嘉咬牙切齿地说。的确,对她来说,这真是从未有过的耻辱。 “千万别轻举妄动!”我郑重地说,“连逃走也别想!曹军盯得严着呢,稍有异动,死的就是我们!” “可是我……” “这些人都是死了一千八百年的烂骨头了,和他们较什么劲?”我苦口婆心地劝慰,“再忍一下,等回了2046年,你可以投资拍一部新三国,把曹操拍成一堆狗屎好了!” “哼,我要拍他被董卓、袁绍、吕布和刘备爆菊!”郝思嘉愤愤地道,不意却暴露出她的腐女本质。 郝思嘉骂了几句,发泄过后也冷静下来,又问:“你怎么会把戒指弄丢了?” “我先被许褚一把推倒在泥巴地里,然后被一个大兵踩住手把戒指摘下来的……唉,早知如此,把信号发射器改成声控的多好。” 郝思嘉明白了当时的情况,也连声叹气。我又安慰她说:“不过目前来说情况还好,对历史的改变仍然是最低的,等到曹操和曹仁会师,我们再撤走也不迟。” 我们一路前行,因为本来预料到给曹军带路的可能性,这一带的情况,我还是比较熟悉的,前头的路倒还好说,但后面就越来越泥泞难行。曹操问我,我说这已经是这一带最好的通路,换了其他地方直接就陷下去了。这印证了前面我的谎话,曹操也感惊惧,约束手下跟得紧紧的,不可乱走。其实边上的情况也差不多。 走了一个多小时后,果然如历史上所发生的那样起雾了,四周又黑又冷,能见度变得极低。历史上,曹操的军队便是在这一带迷路了一晚上的。《汉末英雄记》曰:“曹公赤壁之败,至云梦大泽,遇大雾,迷道。” 起雾之后,曹军人心惶惶,曹操问我有没有问题,我硬着头皮说“请丞相宽心”。其实,我也搞不清楚该往哪里走——这时代可没有GPS导航。正在头疼,郝思嘉悄声告诉我,她带了一个微型的指南针,正好用得上,我才放下心来。 所以后来一段路实际上是郝思嘉带我们前进,我让她稍微绕一点路,在他和曹仁会合前消磨点时间,这样可以保证我们能在曹操对郝思嘉有进一步企图之前脱身。其实郝思嘉自己也很害怕,拉着我的手问:“林雨,你说我们能不能活着离开这里?” “剩下最多不到两个小时了,一定行的。”我说,其实我也搞不清楚具体时间。 “林雨,刚才……谢谢你了。”沉默了一会儿后,郝思嘉又低声说,“我还误会你,以为你……” “应该的,其实信号发射器丢掉也是我的责任,当初如果我拼命抢回来按下去,也许来得及的。” “林雨,如果曹操他们不听你的话,还是要……要把我……你会怎么办?” 我一下子热血沸腾:“那我就冲进去救你!我怎么说也学过空手道,和许褚过两招,他还未必是对手呢!” “吹牛!”郝思嘉轻轻笑了一声,我转向她,借着后面曹军的火把,看到她笑起来的样子,真是迷人极了。郝思嘉一对妙目,凝视着我的眼睛说:“林雨,你喜欢我,是不是?” 我的心脏一下子跳得飞快,无数酝酿了许久的情话飞向嘴边,但嗫嚅着就是说不出来。紧张之下,最后吐出一个其烂无比的回答:“算是吧?” 但郝思嘉却并不在乎,带着几分羞涩,又带着几分情动,在我耳边说:“我答应你,如果我们平安离开这里,我……就和你交往!” 啊啊啊啊啊!!!美女总裁答应和我交往了!!!发达了!!! 我几乎一下子魂飞天外,连身后的曹军都忘得一干二净,便想要大叫大嚷,宣泄心中的喜悦。郝思嘉看出不对,忙掐我一把,让我能保持理智。 但接下去的一个多小时里,我仍然好像踩在云雾里一般,充满了不真实的感觉。郝思嘉和我说着缠绵悱恻的情话,让我如饮蜜汁,如沐春风,如读了宝树最新的科幻小说般心醉神迷! 大约到了凌晨四点多,脚下的地面又渐渐变为干地,应该已经快出沼泽地区,迷雾也散去了一些。前方隐隐传来人语马嘶,甚是喧哗。显然有一支马队正在向我们这边过来。曹操忙令我们停步,惊疑道:“前头何人?” 张辽想了想道:“丞相放心,前方已经接近江陵,是朝廷兵马控制的地盘,逆贼不可能在前头伏击,想来是征南将军率领兵马连夜前来接应丞相!” 征南将军便是曹仁,曹操此时当如我们所设想好与他会合,大约一个小时后,我们就可以和这个糟糕的时代说byebye,然后我就可以和郝思嘉约会,在我家的厨房里,尝到她亲手为我做的鲜鱼面了…… 我正浮想联翩,从薄雾中,星星点点的火把开始闪现,也不知有多少兵马,远远看到我们,加快了脚步。双方逐渐接近,很快,一员将领策马上前,当他分开雾幕后,我看到此人身材伟岸,跨在一匹枣红大马上,一身精甲,丹凤大眼,长髯垂胸,手中提着一把精光闪闪的大刀。 我心中寻思:“这就是曹仁?看上去倒还挺面熟的……不对……他好像不是……难道他是……” 几面旗帜在他身后出现,是后面的旗手跟了上来,在那大将身后挥舞着旗帜。借着火把的光芒,我分明看到,最靠前的一面旗上,周围是代表汉室的红色火焰图案,而在中间,是隶书写的一个大大的“關”字。 8 在这个时代,“关”作为姓氏,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只代表一个人,一个名字,一个注定将流传两千年的传奇。 关羽,关云长,刘备军团的中流砥柱。 “什么?!”“是关羽?”“怎么会?”“这下完了……”看到那个伟岸的身影,曹军将士纷纷发出惊呼和哀鸣。 令人惊讶地是,真实的关羽可以说和后世传说中的形象相差无几,他跨坐在赤兔马上,长髯垂下,一动不动,宛如一尊凝固在时间中的雕像。 “难道刘备真的在前面埋下伏兵?”我喃喃自语道,随即又否定了这个想法,“不,这不可能!” 正如当初郝思嘉分析的,华容地区是曹军的后方,也是连接赤壁战区和江陵的要道,在赤壁战前,曹军不可能放任刘备的军队长驱直入。在战后,也不可能挺进得如此之快。 何况“面操”行动之前,我们通过开在太空的时间视窗,对曹、孙、刘三家的军事部署和调动也有过分析,发现刘备方面的追兵在曹操身后数十公里,并且在今天夜间同样因为云梦地区的浓雾和沼泽而放弃了追击。至于孙权的军队就在后头更远了。即便我们的介入改变了历史,也不可能让关羽跑到曹操前面去吧?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曹军正乱哄哄的自顾不暇,也没管我们几个草民,我便把郝思嘉拉到一旁问,毕竟她是历史专业人士。 “这个……我……”郝思嘉支支吾吾地,似乎也有些慌张,却不像我这般全然一头雾水,倒仿佛是心虚。蓦然间,我脑子里电光一闪,明白了是怎么回事。 “是你干的?!你故意把曹操往回引?” “我……我只是想教训他们一下下,我没想到……”郝思嘉低下了头。 “真的是你……”我浑身无力,“这么说,刚才你和我甜言蜜语……那都是……” “对不起,林雨,我只是想分散你的注意力而已。” 我如同中了一记闷棍。刚才在浓雾中,连我也分不清方向,只有郝思嘉手上有一个指南针,因此,只有郝思嘉知道,应该往哪个方向走。大概就在这个时候,她想到了向曹操报复的法子:带着曹军绕了一个大圈子,从向西改为向东。其实我在她边上,只要一看指南针,就露馅了,所以她跟我说了那些话,让我一时晕乎乎的,哪里还想得到方向问题? “现在好了,曹操撞上了关羽,如你所愿了?”我没好气地道。 “我也不是故意想让他碰上关羽!”郝思嘉抗议,“我本来只是想让他们绕个大圈子,多走点冤枉路嘛,这样可以保证我们在明天早上六点脱身!谁知道那么巧,正撞到关羽的枪口上?” “那现在怎么办?” “曹操自身难保,哪里还管得了我们?我看也快天亮了,我们随时就可以回2046年。” “哪儿那么容易?”我啼笑皆非,“曹操要有什么三长两短,我们的2046还能存在吗?” 我们的存在是过去无数因果关系叠加的结果,其中任何一个因素出错我们都不复存在,至少是不会以目前的形态存在。较小的事件或许还不至于有严重影响,但曹操的存在是中国历史的关键一环,如果没有他,自然就没有天下三分,也就没有了东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哪怕历史大框架不变,具体的人事也会千变万化,面目全非,哪里还会有我们? “好啦……”郝思嘉不是不懂这个道理,见我脸色铁青,自觉理亏地说,“最多这样,到时候如果我们没事,我一定履行承诺和你约会,下面给你吃……我是说给你做一碗鲜鱼面吃,好了吧?” “吃你妹的鲜鱼面!”我在心里大吼一声,却无力地道,“这个……再说吧,眼前的危机还不一定能过去呢……” 曹军的骚乱越来越厉害,有些人已经开始往回跑了。倒不是怕关羽一个人,毕竟这时代他还没成为后世万人敬仰的“关帝爷”,但那至少上千的刘备追兵只要合围过来,足以将这剩下的几十个曹兵轻松绞杀。 “跑个屁!”面对曹军的乱象,许褚大吼起来,“现在跑得了吗?谁敢临阵脱逃,不等姓关的动手,俺老许先宰了他!” 许褚发飙,曹军的溃逃稍稍止住,但关羽手下步骑却开始逼近。张辽许褚等欲将曹操护在身后,曹操却做了一个手势,阻止了他们,反向前几步,沉声呼道:“关将军,白马一别,契阔八载,将军无恙乎?” 关羽策马向前了几步,却不说话,似乎在犹豫该怎么办。 “关羽,你还记得我是谁吗?”夏侯杰在前头也喝道,真当自己是个人物似的,“当年在许都,丞相和我对你怎样,你都忘了吗?” 关羽遥遥道:“曹公,关某奉主公之令,在此等待多时了。请公等随我回去,免伤和气如何?”声音雄浑沉郁。 曹操反笑了起来:“呵呵,云长,我若随你回去,你说刘备会不会饶我性命?” 关羽稍一犹豫,说:“主公宽仁,或许……或许能……” 曹操凄然摇头:“你心底也知道,刘备不会饶了我的。若是落到孙仲谋手上,说不定还会留我一条命,利用我来谋夺中原。刘备……哼哼,这厮怕我怕得要死,绝对不会给我翻盘的机会。云长,你杀了我吧!死在你手上,也比死在刘备手上强。” 众人无不动容。“丞相!”夏侯杰泪流满面地跪了下来,对关羽道,“关将军,你深明《春秋》大义,岂不知庾公之斯追子濯孺子之事?我……我求求你,放丞相一条生路吧!” 曹军哭做一团,关羽默然无语,我也看得惊心动魄。以前看电视剧,总觉得关羽应该杀了曹操,但如今曹操一身关系到全中国,全世界的未来命运,又巴不得关羽像《三国演义》里那样立刻放了他才好。我问郝思嘉道:“你说,关羽会不会放了曹操?” 郝思嘉不语,只是微微摇头。我也明白她的意思,历史不是演义,没有那么多浪漫传奇可讲。关羽手下那么多兵将,如果汇报上去,刘备诸葛亮也饶不了他。 曹操大概也想到此节,道:“云长,我也不奢求你饶我性命,但求你看在往日情分上,答应我一件事。” 关羽深深叹了口气,道:“你说吧。” 曹操道:“刘玄德要的,不过是我曹操一个人的首级,我把自己的命交给你,求你放其他人走吧!” 关羽一惊,道:“你……你是说……” 夏侯杰也愕然回头:“这……丞相……” 曹操打断了他:“我意已决,不必多言!云长,我们交好一场。如今我只求你这一件事,你能答应吗?” 关羽仰天长叹,似乎流泪了,良久方道:“好,我答应你。” 许褚、张辽等待要说话,曹操却召集他们说:“你们都过来,我有几句话要吩咐。云长,请你再给我一刻钟。”关羽默默点头。 我见曹操将众将和谋士们叫过去,小声说了些什么,料想是交代自己的身后事,不久后,众将士都哭作一团。许褚张辽等人抬头瞪着关羽,不胜悲愤。许褚发了蛮劲,大喝道:“姓关的,要碰丞相一下,除非从我尸体上跨过去!” 蓦然间,关羽暴喝一声,如雷霆滚过天地,随即策马上前,赤兔马快,转眼已到许褚面前,大刀砍下。许褚忙挥长戟格挡,但却被大刀灵动地一翻,砍成两截,刀锋正中他胸口。许褚虽有铠甲护身,也伤得不轻,大叫一声,跌下马来。关羽更不稍留,赤兔马向前奔去。 曹操见已不免,狂笑道:“云长,你来吧!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 话音未落,关羽已到他面前,一刀斩下。刀光过处,曹操的脑袋便与脖颈相分离,被关羽抓住发髻,提在手中,他的身子还骑在马背上,脖子里鲜血喷出两米多高,过了一会儿,才倒跌在马下,兀自不住抽搐。 9 曹操死了??? 曹操死了!!! 整个世界都在我面前崩塌,曹操一死,公元208年之后的全部历史就从此改写,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原封不动地保存下来。包括我们的世界,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朋友和家人,我们自己。 我的灵魂似乎已经跟着曹操的脑袋一起离体而去,只有我的肉体还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一切在继续演变。 曹军将士也呆若木鸡了片刻,随即作鸟兽散,纷纷逃去。关羽提着曹操的脑袋,驰回本阵,也并不追赶,手下军士振奋,高声欢呼。 夏侯杰那厮跑得比谁都快。其余刚才还对曹操忠心耿耿的文武臣僚也恨爹妈少生了两条腿。许褚刚才见识了关羽的力量,却还不心服,大声道:“关羽,你最好好好活着,俺许褚今天要留着有用之身,总有一天要报这血海深仇!” 关羽冷冷道:“关某恭候。” 许褚抱起曹操的尸身,大哭离去,留下的只有张辽了。关羽道:“文远,你我朋友一场,我有一言相劝,如今曹氏朝不保夕,我家刘使君求贤若渴,你不如——” 张辽黯然道:“云长好意,辽感激不尽,怎奈忠臣不事二主,何况辽受丞相重托,还要辅佐公子继位,恕不能从命了。”关羽微微叹息,挥了挥手,张辽也鞭马而去。 所有的曹军都逃光了,只剩下了我们几个现代人还站在那里。我总算发现,自己目前还存在,还在呼吸,看上去也没什么奇特的变化。而郝思嘉在我身边,也一切如常。 “我们还活着!”郝思嘉喃喃说,“看来我们没有消失啊……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说,“也许回到2046年才会有变化。” “可是……”郝思嘉问,声音有些发抖,“我们还能回到2046年吗?” 我心中一凛,其实郝思嘉问的不错。既然一切都已经改变,未来也不会再有郝味道或者“小时代”时间旅行公司存在,那我们还回得去2046年吗?如果回不去,我们是会在那一刹那烟消云散?还是像yy小说里那样留在这个时代,开创出一段新的历史? 忽然间,我想到了一种可能性,脱口道:“也许我们不会有事,因为——”才说了半句,刘军已经过来,将我们带到关羽面前。关羽沉声问道:“尔等是什么人,怎么不走?” 既然至少还要在这个时空中存在一段时间,我们也不得不敷衍一下关羽:“关将军,我们是本地的渔民,被曹操抓来当了向导……”我把事情约略一说,自然省去了一些关键的地方,还感谢关羽救我们于水火。关羽面色和悦了下来,点头说:“原来如此。说起来我军在迷雾中也分不清楚道路,如今我要回去向主公覆命,便烦请你们几个老乡带路如何?” 于是我们又得为关羽带路,说来也巧,再向东南方走上数里,便回到了刚才的沙渚上。我们对关羽道,这是我们的家里。刘军将士追击了一夜也很疲劳,便在沙渚上原地休息。一个个还议论着这次回去主公会有什么重赏。 我和郝思嘉、老牛等人好不容易逮到一个机会,避开那些刘军的兵士,在临时厨房里碰了个头。老牛带着哭腔抓着我说:“小林,怎么办?如今曹操都死了,我们……我们也……” “林雨,你刚才不是说有什么办法?”郝思嘉也问。 我苦笑:“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性而已。好吧,你们听说过‘量子人择原理’吗?” 众人都茫然摇头。我说:“这件事得从头说起,根据平行宇宙理论……平行宇宙理论是根据量子不确定性……量子不确定性是……这得从光的衍射实验说起……” “别废话了。”郝思嘉打断我,“我来之前也看过几本物理学的书,知道什么是平行宇宙!” “那好,背景知识我就不多说了。总之,宇宙的发展是不确定的,同一个宇宙随着量子状态的不同坍缩,也就是不同的发展状况,可以衍生出无数平行宇宙。 “既然曹操被杀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事实,而我们的存在也是事实,并且是导致他被杀的直接原因(说到这里,我瞪了郝思嘉一眼)。那么我们就必然会存在于一个这两个事实同时存在的宇宙中。也就是说,尽管曹操早死了许多年,但是历史的轨迹依然没有大变,所以我们仍然可以存在。” “但这怎么可能?”郝思嘉问,“曹操这么早死去,首先他的儿子曹植、曹丕、曹彰等会争夺权力,其次西凉的马腾韩遂、辽东的公孙康等军阀会趁机进攻掠地,再次汉献帝及部分公卿贵戚的力量也会想要乘机控制许昌,复辟汉室,没有了曹操的权威,曹氏能撑下去的机会微乎其微,就算能咸鱼翻身,未来当上皇帝的也不一定是曹丕——” “你不懂!机会微乎其微也不要紧,只要存在这种可能性,那么在一切平行宇宙中,它就必然存在,而既然我们存在,我们就只可能生活在这样的宇宙里,这是唯一可以让一切都说得通的法子。” 郝思嘉想了想:“我还是不懂这是怎么可能的……不过听上去倒也有几分道理。” “可不是!” “既然历史自己会自洽。”郝思嘉眼珠一转,“那我们赶紧再做份面吧?” “啊?做面干吗?” “给关羽吃啊。”郝思嘉又开心起来,“你说,关二哥如果吃上了我们的鲜鱼面,将来全世界华人的黑社会都会吃,那是多大的生意啊!” 我答应了,反正历史已经颠三倒四成这个样子了,也不在乎多改变点什么。 当初为防万一,我们带了备份的鲜鱼、面和调料,放在保鲜袋里,又藏在一口大缸里面。如今正好取出来,齐心协力做了一份热气腾腾,鱼香四溢的汤面呈给关公,关羽也不推辞,接过来便开开心心地大口吃起来,一边吃一边赞不绝口,说从未吃过这么美味的东西。这些场景我都拍了下来,想到了未来郝味道的广告:关公在斩杀国贼曹操之后,吃了一碗鲜鱼面……不,倒过来更好点,关公吃了一碗鲜鱼面,力气大增,终于追上了曹操,把他的脑袋割了下来……这真是传诵千古的绝唱! 公元208年的最后一个小时就这样过去了。关羽吃得心怀大畅,说要把我们带回去给他大哥当厨子。我们推搪了几句,关羽也不勉强,扔给我们几锭碎金,然后开拔东归。 当我目送关羽的军队唱着胜利的歌声,消失在拂晓的晨曦中时,我感到了一股似乎来自身体内部的奇异拉力,还没有等到新一天的太阳出现,我们便连同我们带去的一切,被一股无形的巨力拽回到2046年的时间传送大厅。 尾声 刚才还是一片昏暗的世界,蓦然之间被耀眼的灯光所取代,雷动般的掌声也响了起来。同时无数白花花的可疑之物从天而降,便要落在郝思嘉头上。我暗道不好,忙冲过去将她护在身下,那些东西便都落在我的头顶上,把我的衣服弄得肮脏不堪,散发出腐烂一般的气息。 当然,这些都是回收的食物,经过曹操、许褚等人肠胃的消化,变成了烂糟糟,黏糊糊的一团呕吐物。还包括Bobbi的尸体。 我和众人一起狼狈地爬起来,抬眼看去:姚总、沈总、罗秘书、老卢、小武、几名郝味道的代表……许多人都在大厅的玻璃墙外欢迎我们归来,和一天前送走我们的是同一批人。再看大厅墙上的时钟,也只是下午三点,和我们离去的时间一模一样。对于他们来说,我们是刚消失又出现了,哪里想得到我们已经在生死关上走了一遭,不,N多遭。 忽然听到几声犬吠,回头一看,Bobbi居然没有死,被抛回现代后又活了过来。它似乎断了几根骨头,站不起来,但还是努力冲着郝思嘉摇尾巴。郝思嘉大喜,也不顾它身上的肮脏,冲上去紧紧搂着它。 我走出了时空分割线,先冲进厕所去清理自己,好不容易弄干净了才出来。公司的姚总上来和我握手,满面堆欢地说:“小林啊,这次——” 我不及和他寒暄,忙问道:“姚总,汉朝以后是什么时代?” “小林你逗我呢?三国嘛。” “那三国以后呢?” 姚总看我不是在开玩笑,可能想到了什么,笑容渐渐收敛:“三国以后就是……三家归晋吧。” “晋朝以后呢?” “晋朝以后是……是……对了,是五代十国嘛。” 完了!我的一颗心往下沉,果然历史被改变了,十六国、南北朝、隋朝、唐朝都不见了…… “姚总,是五胡十六国……”罗秘书过来,在他耳边小声纠正。 “哈哈,对,是五胡十六国……” 靠!我懒得再问他,直接冲出大厅,跑到资料室里,从架子上抽出一本《中国简史》,直接看目录:“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唐朝……宋朝……元明清……”看起来,没有任何改变。 我把这书扔开,又从架子上抽出了一部厚厚的《三国志集解》——其实这本书的存在已经证明历史没有什么大变。但我还不放心,翻到正文第一页,正是《魏书·武帝纪》:“太祖武皇帝,沛国谯人也,姓曹,讳操,字孟德,汉相国参之后……” 我也无暇细看,直接翻到《武帝纪》最后,写的是: 二十五年春正月,至洛阳。权击斩羽,传其首。庚子,王崩于洛阳,年六十六……谥曰武王。二月丁卯,葬高陵。 很清楚,曹操仍然死于建安二十五年,也就是公元220年,和之前毫无出入。怎么会是这样的??? 再翻回到曹操传记中间,赤壁之战前后的历史也看不到任何改变,华容道的部分,裴松之注引《山阳公载记》说: 公船舰为备所烧,引军从华容道步归,遇泥泞,道不通,天又大风,悉使羸兵负草填之,骑乃得过。羸兵为人马所蹈藉,陷泥中,死者甚众。 和我记得的内容一模一样,但是我是亲眼看到曹操被关羽斩首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郝思嘉让人好好照顾Bobbi后,换了套衣服也过来了,凝视着同一段话,脸上也是大惑不解。我问她:“刚才我们都看到曹操被关羽杀了,对吧?” “当然,这么可怕的场景怎么忘得了?” “但历史书上根本没有写啊!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我们的幻觉?” “哪有那么清晰的幻觉?”郝思嘉紧蹙着眉头,“这一切的背后一定有一个我们没有想到的原因。” 我们在讨论,姚总进来了,问我究竟怎么回事。我哪敢实话实说,只说害怕无意中改变了历史,引起严重后果。问姚总拿出发前的资料来比对。对来对去,也没有发现什么不同。曹刘二军交战的时候,该地区正好被大雾遮挡,从太空中什么也看不见。 姚总还想再问,郝思嘉随手签了张支票给他,让他去领剩下的尾款,他才乐得屁颠屁颠地走了。我颓然倒在沙发上叹道:“明明历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怎么史书上一点变化也没有?” “不,还是有的。”郝思嘉忽然说。 “什么?” 郝思嘉指着《三国志》上关于华容道的那一页道:“你没有发现吗?” 我大惑不解的摇摇头,郝思嘉解释说:“刚才这段话后面本来还有一段话,我记得很清楚:军既得出,公大喜,诸将问之,公曰:‘刘备,吾俦也。但得计少晚。向使早放火,吾徒无类矣。’备寻亦放火而无所及。也就是说,曹操从华容道逃生后,嘲讽刘备没有及时追击,如果在曹军经过沼泽地时能够追上,再用火攻,曹操就死定了。” “对啊。”我也想起来,“出发前是见过这段记载的,怎么会不见了?” “这很好解释。”郝思嘉说,“就是曹操不能再说那段话,因为刘备的部队确实追上了曹军,发生了接触,再这么说就是自欺欺人了。” “也就是说,我们的确改变了历史?”我问,“但怎么可能只改变这么一点点呢?曹操被关羽斩首怎么说?” “你还想不明白吗?”郝思嘉却似已经明白了什么,“既然我们所看到的一切的确发生过,而后面的历史又没有改变,逻辑上的结论只有一个,那就是曹操并没有死。” “可他的脑袋都被——” “那个人,应该不是曹操。” 我的嘴惊得合不拢:“不、不、不是曹操?那他是谁?难道是平虏将军朱灵?可他一直自称丞相啊。” 郝思嘉紧蹙眉头,苦苦思索:“曹操素来狡诈多智,曾经在接见匈奴使者时让别人代替自己,又设下七十二疑冢,让人找不到自己真正的坟墓……在赤壁之战后的危急时刻,难道他没有应对突发之变的计谋吗?如果他不是曹操,如果曹操不是他,那么……难道……” 忽然间,她放声大笑起来,笑得前仰后合:“哈哈哈哈,原来是这样,原来是这么回事!” “怎么回事?”我还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郝思嘉还是捂着肚子笑得喘不过气来:“真正的曹操……真正的曹操……” “是谁?” “就是夏侯杰!” 我呆若木鸡,过了一会儿才找回了语言:“这怎么会?” 郝思嘉总算止住了笑,正色说:“我们重看一遍当时的录像吧,我想会找到之前没有发现的线索。” 果然,当我们看到录像后,就发现了更多的蛛丝马迹:曹操的一切行动:在沙渚停下来休息,将面赐给士兵,掳走郝思嘉等,实际上都是夏侯杰在拿主意。而曹操对他也十分客气,把鲜鱼面让给他吃,甚至自己为他玩女人作掩护……曹军真正的决策者,居然是夏侯杰。 “如果夏侯杰是曹操本人,那么假曹操又是谁呢?”我还是不解。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郝思嘉苦笑,“假曹操才是真正的夏侯杰!” “什么?” “冒充曹操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必须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心理素质,不能是大老粗,还得对曹操忠心不贰,深得曹操本人的信任,这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夏侯杰恰好满足这些条件。 “并且,这个人应该跟在曹操身边,在紧急情况下大概随时要冒充曹操,那么曹操又要变成谁呢?再捏造出一个不存在的人来也太麻烦了。所以最好就是互换身份。曹操和夏侯杰应该本来容貌相似,所以才经常能相互冒充,除了服饰之外,最关键的区别在胡子上。一般人都会先入为主,觉得长胡子的看上去就是曹操,小胡子的就是夏侯杰,我敢打赌,那副胡子是假的。” “可曹操明明在自己的军队里,干吗要什么替身?” “这可以理解,在逃亡途中,一来随时可能被追兵撵上,二来曹军大败,朝不保夕,难保没有中低级军人为了贪图富贵发动兵变,绑了曹操去投刘备孙权。所以这样的时候,真正的曹操是谁需要保持绝对机密,除了身边亲信的将领幕僚外,其他将士都不知道。他们平常最多是远远看到过曹操,换了一个相似的人当然也认不出来。” “还是不对啊。”我忽然想到一点,“关羽当年曾经降曹,他应该认识曹操,为什么没有识破?” 郝思嘉想了一会儿:“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关羽和曹操的关系不如演义中说的那么密切。当年关羽所见到的曹操,实际上也是夏侯杰假扮的。因为曹操从未真正信任他,当然也不会以身犯险和他相见,否则关羽一旦有异心,以他的力量,可以轻易击杀曹操,谁也拦不住。” “这确实有可能……那第二种可能?” 郝思嘉嘴角浮出一丝神秘的微笑:“华容道的故事也有他的道理,曹操对关羽不薄,也许他确实不忍心,所以假装不认识,只是斩了替身夏侯杰,因此放了曹操一马。” 所以,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说起来,这场冒险对历史只有极细微的改变,只不过死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夏侯杰。这个人能够冒充曹操,举止若定,想必也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不过却没有在历史上留下任何事迹。由于历史已经改变了,我们也不知道他在原本的历史上后来做过些什么,有没有后裔,但想来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否则史书不可能没有记载。 至于为什么这段事迹在历史书上也没有记载,想必无论是曹操让替身为自己送死,还是关羽“上当”错斩了替身,都是不怎么光彩的事,所以魏蜀双方的史书也就讳莫如深了。 但郝思嘉又想到一件事,撅嘴说:“慢着,还是不对啊。” “哪里不对?” “你想,在本来的时间线中,我们返回三国,去改变了历史,原来的历史就被覆盖了,创造出了新的历史,对吧?” “没错。” “那么这段新历史中,本来还有一个我,一个你,以及老牛等人的。他们和我们不会完全一样,譬如新历史中的郝思嘉就不会知道刚才我背的那段古文……那么这个郝思嘉以及林雨等人,又到哪里去了呢?” 郝思嘉的问题问的很好,这也是时间旅行的物理学家一直在讨论的,我告诉她:“关于这一点也有很多理论,比如说根据泡利不相容原理得出,他们的意识被我们的取代了,因此也就消失了。” “啊,那我们不是相当于杀人了吗?” “这只是一种理论,还有一种理论认为每次改变,时间旅行者都进入一个新的平行宇宙,所以他们也许对历史进行了其他的改变,到了另一个平行宇宙中……不过最有趣的一个理论是,我们融合了。” “融合?”郝思嘉睁着迷人的大眼睛看着我。 “根据量子人择原理,宇宙在时间旅行后重新坍缩,我们将回到一个仍然存在着我们的宇宙里,不过在这个宇宙中我们的状态肯定是和原本宇宙中的略有不同的。这个时候,就发生了一件和同一个宇宙分裂为平行宇宙正相反的事:来自不同宇宙的人物合二为一。” “可是我丝毫没有感觉到另一个我自己的存在啊?!” “你当然不会感觉到,因为那个你和你自己几乎是一样的,所有的记忆都重组了,就像两个文件夹合并一样。除了关于时间旅行任务本身的内容不可以变动——因为这是这个宇宙存在的根基——其他的都被新宇宙替换了。” “这倒是一个有趣的理论。”郝思嘉思忖着说,“这么说来,不管我们干什么,哪怕把秦始皇杀了,或者帮路易十六镇压了法国大革命,我们也会回到一个可能产生我们自己的新宇宙中,并且潜在的记忆被替换掉。所以我们永远无法意识到历史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剧变?” “可能吧。”我耸了耸肩,“不过这只是一种理论而已,如果改变太大,总会留下一些痕迹吧?这回只不过多死了一个夏侯杰,其他历史毫无改变,所以也不能证实了。” 郝思嘉认真地想了想,好像想找到历史发生改变的蛛丝马迹一样,不过归于徒劳:“你是对的,后来的历史好像真的没有变化。” “是啊。”我说,“三国两晋南北朝,唐宋元明清……” “宣统朝内战……第一次世界大战……”郝思嘉说。 “宣统帝被刺……祥瑞帝立宪……第二次世界大战……” “古巴战争……第三次世界大战……明光帝新政……” “别背了。”我打断了郝思嘉,“反正什么都没改变。好了,这些玄虚的理论以后再说吧,去你家吃面还算不算数?” “当然算啦。”郝思嘉嘻嘻一笑,“这是跨越两个世纪的约定嘛。” “那什么时候呢?” “明天吧,明天不是慈永皇太后诞辰吗,我们公司放假……” (发表于《科幻世界》2015年春季增刊) 超时空角斗 示威的尖鸣在蕨丛中回荡,缤纷的羽毛炫耀地舞动,一条长尾灵活地甩动着。镰刀般的脚底,孱弱的猎物在血水中逐渐停止了挣扎。 一只全长将近四米的奇异动物低下头,看上去就像一只长着蜥蜴嘴巴的怪鸟。它对着猎物凝视了片刻,那是一个长着褐毛的小家伙,全长不到二十厘米,虽然已经死去,还睁着大大的,惊恐的眼睛,看上去就像一只老鼠。怪鸟并不知道什么是“老鼠”,但它对这种猎物十分熟悉,它的肉是怪鸟的日常菜谱。如果怪鸟有知识,会知道这种小兽被称为始祖兽,最早的哺乳动物之一,也是老鼠、大象和人类共同的祖先。 但怪鸟对猎物的身份毫无兴趣,它低下头,张开半米的长吻,用森森利齿将猎物还温热的躯体撕扯开来,馨香的血腥气四溢开来。它已经三天都没有进食,这一餐来得十分及时。怪鸟本可以将它毛茸茸的身子一口吞下,不过另一种更深刻的本能抑制了这一强烈欲望。令它食用了几口后就叼着猎物的残躯,晃过苏铁树的森林,走向自己的家园,那里几只刚刚出生的幼仔正嗷嗷待哺。 而它根本没有,当然也不可能发现,另有几十位不速之客跟在它背后。 “真是不可思议!”一位老先生感叹说,“原来恐龙是这个样子的!就像一只大鹰一样!” “至少很大一部分兽脚亚目恐龙是这样的。”托尼·布朗告诉他说,“它们是鸟类的近亲,浑身披着羽毛,捕猎方式也和鸟类接近,当然,有时候可是像狮子一样大的超级巨鸟,比如我们面前的恐爪龙。” “你们是怎么复活它们的?”一个胖太太问,她显然对一开始的介绍根本没听。 “根据基因还原算法。”托尼耐心地说,“就像我刚才说过的,恐龙的后裔是鸟类,因此鸟类中隐藏着恐龙的基因,只不过很大一部分都变异或者失效了。另外,鳄鱼也是恐龙的近亲,通过对比它们的基因,我们就能够猜测出恐龙的一部分基因结构,剩下的通过复杂的演算,模拟出类似已知恐龙的形态,再进行……” 当然,说到这里已经没人愿意细听了。人们只是说笑着,跟随恐爪龙的步伐在复活的中生代丛林中漫步。 恐爪龙似乎发现了什么,回头扫视了一眼。旅行团中的几个小姑娘不禁发出惊呼。 “不会有事的。”托尼安慰她们说,“首先我们有全隐形光学系统,恐爪龙不会发现我们的任何踪迹,看不到我们的人,嗅不到我们的气味,连我们说的半个字都听不见。其次也有智能防护力场,就算这家伙全力冲过来,也会被一堵看不见的墙隔开的,更不用说整个公园内部的监控报警设备了。” 前方,恐爪龙骤然发出一声愤怒的嘶鸣,浑身的羽毛都好像炸开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被吸引上前。托尼的嘴角露出一丝微笑:真正的好戏开场了。 恐爪龙的窝巢边,稚嫩的羽毛落了一地,血迹中落着几根尾巴。一只奄奄一息的幼龙正被一头见所未见的野兽叼在嘴里,正如恐爪龙叼着那只始祖兽一样。 那只野兽长得和始祖兽有三分类似,但却要高大多了。浑身黑黄条纹,如同一只大虎。四肢着地,头部颀长如狼,竖着尖尖的耳朵,叼着幼龙的嘴里露出尖锐的犬齿,腥臭的涎液从嘴角往下滴落。 “这是一只鬣齿兽。”托尼说,“属于已经灭绝的肉齿目哺乳动物。如果恐爪龙有知识的话,会感到惊讶无比,因为这只野兽是始祖兽的直系后裔之一,生活在距我们的时代五千万年前,也就是它的时代的七千万年后。想想吧,它本来必须活超过七千万年才能和一只鬣齿兽相遇,而今天,它们却在这里,在我们的罗彻斯特史前动物园进行跨时空的角斗!” 恐爪龙发出愤怒的鸣叫,飞扑向鬣齿兽。鬣齿兽也发出一声嘶吼,奋起四足,向前扑来。它同样也饿了许多天,刚才的几只幼龙只不过够它塞牙缝而已,而今大餐来了。 “根据测量,鬣齿兽下颌的咬力超过一千五百磅,而恐爪龙只有六百磅,不过没关系。它还有别的武器……”托尼继续解说着,而此时两只野兽已经激烈交战了起来。 恐爪龙浑身的羽毛张起,如同一只孔雀般威风凛凛。它的前肢长满长羽,几乎像是翅膀,但仍有大型的手爪。它一掌抽中鬣齿兽凑近的脸部,让那里出现了一道血痕,鬣齿兽发出了一声吃痛的怒吼。恐爪龙像一个灵活的拳击手一样出击。鬣齿兽闪避着,战斗意志逐渐低落了。 “不同时代的猛兽角斗是我们动物园的特色节目。”托尼对他的听众们说,“每年都会吸引几百万名游客。有关的三维视频你们在网上想必都看过了,点击常常达到几亿次以上。今天大家可以走近观察,对,我们可以走到它们边上去,放心,有防护力场,它们伤害不了我们的。 “这只恐爪龙,是我们动物园的明星。它已经在七次战斗中获胜了,它的对手包括异特龙、劳氏鳄、短面熊和巨猿。当然,鬣齿兽也不差,它击败过袋剑虎、恐猫和奥卡龙,所以可说是棋逢对手,啊,你们看——” 鬣齿兽逮住了一个空隙,整个身体猛扑了上去,将恐爪龙压倒在地。它的身体比恐爪龙重的多,一时让它难以脱身。不理会手爪的拍打,巨大的狼头咬向恐龙脆弱的脖颈,几乎已经咬到了—— 但恐爪龙随即一记猛蹬,镰刀般的后肢趾爪——它正因此而得名——像尖刀刺入纸张一样刺透了鬣齿兽的肚腹,随即反复抓挠起来。 鬣齿兽发出惊天动地的惨号,它的身子滚向一边,离得近的游客们看到,它的肚子已经被撕开了一个大口子,一截血淋淋的肠子挂在外面。如果是在自然界中,它已经活不了了。 鬣齿兽忍痛爬起来,在求生本能的驱使下向远处逃窜。恐爪龙却又站起来,扑腾着带羽毛的前肢,跳到鬣齿兽的背上,打算彻底干掉这个庞大的对手,不,现在已经是猎物了—— 随着托尼的一个手势,一道细微的银光从远处飞来,在恐爪龙有任何反应之前就刺进它的身体。恐龙本来原始简单的意识涣散开来,它从鬣齿兽的背上跳下来,蹒跚了几步,就一头栽倒在地上。 “战斗结束了。”托尼说,“我们要给它们去治伤,培养这些角斗士可不是容易的事啊。” “这就完了?”一位游客略感失望,“你们宣传广告上霸王龙和棘龙打架的场面呢?下面有吗?” “非常抱歉,那不是常规表演。”托尼换上了遗憾的口吻,“目前我们只有一只霸王龙,上次那只棘龙被咬死了,新的正在培育站,至少一年后才能出场,如果您对这场表演感兴趣的话,可以关注我们的网站,上面会实时更新猛兽角斗信息。” 人们纷纷发出失望的声音。 “其实防护力场经不起霸王龙级别重量的撞击。”托尼告诉不满的观众们,“所以即使有也只能在远处观看,观赏效果不免大打折扣。不过如果大家有兴趣的话,下面在海洋馆还有一场精彩至极的水下搏杀,一场跨越三亿年的海底巨人之战:白垩纪的沧龙对泥盆纪的邓氏鱼!我的同事迈克将继续为大家解说……” 游客们离场了。鬣齿兽也被拖走,送回自己的领地去治疗。苏铁林中只剩下托尼和他负责照料的恐爪龙。这次它伤得并不重,不过脖子上还是被咬破了,而且有几处擦伤,掉了不少羽毛。这个状态肯定没法投入下一次角斗。 托尼等了十分钟,医生来了。事实上只是自动车上运来的一个金属小罐,托尼娴熟地按了几个按钮,从喷头中喷出了淡蓝色的烟雾,落到恐爪龙的几处伤口上。那是一种纳米级别的分子机器,可以根据智能程序进行身体修复,并可以在几小时内催生新的羽毛。 恐爪龙的头部则被注射进另一种纳米机器,它们可以在其海马体中注入某些化学介质,以消除恐爪龙最近的记忆。这位角斗士的经验和记忆必须被严格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才能在角斗中形成最佳的战斗效果:那种母亲看到自己子女被吃掉的愤怒必须不断地被再造出来,才能让一只大鸟忘却一切本能的畏惧,投入战斗中。当然啦,那些“幼龙”只不过是道具而已。 按照工作流程托尼应该一直看护着自己的斗兽。不过他很快就待烦了,看看没有什么异状,托尼在林中漫步起来,信步走到水边,点上一支雪茄,望着远处星罗棋布的群岛。这是休伦湖的南部,湖上有几百个人造岛屿,每个都模拟某种史前的生态环境,培养起一个史前动物群,其中占统治地位的都是某种猛兽。它们无不以为自己生活在属于自己的时代。但这些岛屿漂浮在水面上,随时可以移动和相互连接。当它们连起来时,跨越亿万年时光的史前霸主们,就在这里相遇了。 一部宏大的地球进化史就在这里,在公元二十二世纪打开。托尼想,那些昂首阔步,自以为不可一世的霸主们,啸傲丛林不知几千几万年,岂能想到它们只是无尽时光中的匆匆一瞬!在它们之前的洪荒岁月中,有无数同样强悍的巨兽存在,而在它们之后,更有新的有力物种接替它们的位置。这些怪兽们在地球的历史上从未相遇过,不知谁高谁低,但人类却让它们复生,彼此交战,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强者。然而纵然是霸王龙和巨齿鲨这样在进化史上罕见的超级霸主,又岂能想到它们不过是数千万年后登场的真正地球主宰——伟大的智人——的玩物呢! 雪茄抽完了,托尼走回森林中,想看看恐爪龙怎么样了。不过地上除了几只幼龙的“尸体”外,恐爪龙已经消失了。这家伙到哪儿去了? 答案很快揭晓,在托尼身后,一声熟悉的鸣叫陡然响起。托尼转身,看到恐爪龙鲜艳的羽毛竖起,盯着眼前的场景,看上去狂怒无比。它显然是在清除了记忆之后,又看到了自己的孩子们被杀的惨状。按程序这些道具应该被自动清除机撤换掉的呀,怎么还在这里呢? 恐爪龙两侧的眼睛视线聚拢在中央,喷火的眼珠望向托尼。托尼不由毛发直竖。 这不对劲,托尼想,它不可能看到我的,公园有全方位的隐形系统,难道失效了吗?出了什么岔子? 他实验性地踢了一脚身边的苏铁树,却没有感到一层温柔的防护力场将他们分开,树皮狠狠地撞上了他的脚尖。一阵钻心的痛。 恐爪龙伸直了脖颈,向他迈近了一步,羽毛长长的前肢在身体两边展开,像一只硕大无朋的鸵鸟。但他知道这只“鸵鸟”可以轻松地杀死一头狮子。 发生了某种意外。托尼紧张地想,各种保护系统暂时性地失效了,没关系,救援人员会很快赶到的,照理说,智能监测系统应该已经发现问题了,向恐爪龙发射麻醉针了呀,难道…… 恐爪龙朝他迈了一步,托尼紧咬牙关,不是胡思乱想的时候,现在他必须战斗了,只有靠他自己。他很熟悉恐爪龙的习性和战斗模式,知道自己无法逃脱,一旦掉头跑,这只大鸟会立刻跳到自己背上,用脚上的镰刀把自己的脊椎骨挖出来,他只能和这个强敌正面交锋。恐爪龙大概有八十公斤重,比他略重了几公斤,但基本上还是一个重量级的。它的牙齿,手爪和趾爪都是强有力的武器,一米多长的尾巴也颇有威慑。而他,托尼,虽然并没有任何和动物搏斗的经验,但是酷爱空手道和柔道,而且经过基因优化,体能上处于人类的巅峰状态,并且拥有它不可能具有的智能。只要避开它最可怕的趾爪,然后骑到它的背上,就可以—— 恐爪龙张开双臂,长鸣着向他大步奔来。托尼深深吸了口气,也大叫着冲向这个疯狂可怖的强敌。 在托尼身后,他看不到的地方,几百个小鼠人正看着一亿年前的猿猴目猩猩科的“裸猿”和两亿年前的恐龙之间的角斗,发出欢呼声,兴奋地拍打起他们的小尾巴,他们身后,第二盘古大陆的新特提斯海正碧波万里,阳光温柔。 (发表于《知识就是力量》2015年第8期) 第一个时间旅行者 “……预备阶段完成,一分钟后进入时空融合。”随着柔美的合成语音,一盏红灯亮了起来。他的心开始狂跳不已,他知道,这意味着时间机进入不可逆转的临界状态。从这一刻起,整个过程不可能停下了。 “六十、五十九、五十八……“倒计时开始了。 要开始了!真的要开始了!他浑身止不住地颤抖起来。长期准备之后,他本以为自己可以平静地面对这一刻,但是他错了。 这是他亲自参与研究、开发的时间机器,十多年的青春岁月奉献给了这旷世绝伦的事业,终于,第一台试验机研发出来了,而他也主动请缨,经过严格遴选后,成为第一个人类试验者。 他将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时间旅行者,注定将因此被载入史册。 “四十五、四十四……“ 此刻,他像宇航员一样穿戴着笨重的衣服,站在一个三米见方的乳白色房间中间,周围除了几盏内嵌在墙壁上的指示灯外,看不到任何仪器。因为这个“房间”本身在一部巨大机器的内部,是机器的发射舱。而整部机器高达四十多米,像核反应堆一样庞大。这就是千百名专家和技术骨干奋战十多年的成果:时间回溯机。 他感到自己越来越紧张,忽然一阵强烈的后悔,大有一股逃出这里,回到外面世界的冲动。但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目前这个房间已经完全封闭了,就是用原子弹炸也炸不开。因为很快将会有相当于几百万吨TNT的能量注入进来。 时间回溯机的基本原理,是通过巨大的能量进行时空扭曲,将这个“房间”内部的时空抛回过去,不同时空域进行融合,在这一过程中,过去时空域的物质会被来自未来的形态所取代,从而在不违反物质守恒定律的情况下,实现时间旅行。 “三十一、三十……” 他觉得自己像是一只小白鼠。在他之前,当然已经用老鼠、兔子和猴子做过实验,实验后它们都消失了,再也没有出现过。既然他们以前从未观察到有老鼠或兔子神秘冒出来或消失,那么它们应该是回到过去,创造了另一条时空线。但科学家在这个时空中是观察不到的。 当然,也可能是出了什么差错,从此灰飞烟灭,或者掉进时空缝隙里去了。 无论如何,他马上就会搞明白的。 “十五、十四……” 从理论上来说,机器能够抛回的时空坐标和输入的能量相关,能量越大,则抛回的时间越久远。但这台试验机不可能输入太多能量,最多只能返回到几个月之前,也许只是几天之前。他还是他自己,生活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但这已经够了,虽然这个时空的人们无法知道试验是否成功,但当他回到过去后,会在另一条时空支线上告诉其他人。一旦时空融合完成,过去的他会立刻消失,被来自未来的他所取代,但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份,他随身携带了一部微型电脑,里面存储了许多进入时空机前刚刚得到的信息。如几分钟前检测到的宇宙伽马射线数据、纽约股市的最新走向、若干刚结束的体育比赛的分值,等等,这些一般来说是不会随着他的穿梭而改变的,足以向过去的人们证实他确实来自未来。 “十、九、八……” 红灯进入闪烁状态,标志着时空融合马上就要开始。他只觉得浑身冒汗,他从来没有觉得时间的流逝如此之慢,又如此之快。 当然,也可能上面的推测都是错的,理论毕竟是理论。也许他睁开眼睛,会发现自己在唐朝的宫廷里,三国的战场上,甚至出现在一条霸王龙面前,谁知道呢?什么都可能发生。他已经穿上类似宇航服的防身服,戴上了氧气面罩,还背着必要的武器、药品和压缩食品等,以期最大限度地增加自己在异时空存活的概率。 在他内心深处,甚至有一点希望发生这样的意外,被传送到某个远古的神秘时代去,经历各种各样的冒险,过一种全新的生活……就像那些小说里写得那样。他想起了小时候读《寻秦记》时的向往…… “七、六、五……” 如果机器出了故障怎么办?他还是忍不住担心。但他知道,时空融合时将有相当于上百颗广岛原子弹的能量在瞬间注入到这个舱室中。万一真的失败了,他也会在一刹那化为乌有,死得一点痛苦也没有。 当然,一般来说也是不会发生这种事情的。几种动物实验都成功了,在进行人体实验前,兹事体大,工作人员更是细致入微地检查了每一个环节,保证万无一失。没有理由在这个时候出差错。 当然,据推断,在时空穿越的瞬间,由于人生理结构的脆弱,即使在正常情况下也免不了会有电击一样的强烈疼痛,但只是一瞬间,很快就会过去。不用太担心。 “四、三、二……” 就要开始了!他有一种晕眩感,他觉得自己像是上太空前的加加林,他想象同事们和朋友们都在看着他,祝福他,他微笑着向他们挥手……但这是错觉,为了保证时空融合条件的纯粹不受干扰,他一进入这里就和外界绝对封闭了,他们不知道房间里发生了什么,他也无法知道他们在干什么。 但不要紧,也许他很快就能再见到他们——几天、几个月或几年以前的他们。他会告诉他们,他是从未来穿梭回来的。想到他们惊愕而艳羡的眼神,他们簇拥着他,欢呼着……他甚至有些迫不及待了。 他终于放下了一切心理压力,充满自信地面对即将到来的神秘命运。 “一、启动!” 红灯熄灭了,绿灯亮起,一片柔和的绿光带着撕心裂肺的痛苦将他淹没—— 然后,当绿光消失,疼痛消退—— “……预备阶段完成,一分钟后进入时空融合。”随着柔美的合成语音,一盏红灯亮了起来。 (发表于《超好看》2012年第11期) 坠入黑暗 1 孑遗者记得,在他还很年轻,几乎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有一个女孩儿曾经问过他:“世界上最后一个人,死前最后一刻看到的景象是什么?” 他毫无头绪,谁知道世界上最后一个人是谁?又是怎么死的?这根本没有答案嘛。想了很久,还是迷茫地摇了摇头。看到他的呆样,女孩儿咯咯笑了起来,将柔软的嘴唇凑到他耳边,轻轻吐出了两个字:“黑暗。” 当时他怔了一下,随即也大笑了起来。是啊,无论你是谁,如何死去,最后看到的总是一片黑暗,还有比这更正确的答案么? 那时候,他们还太年轻,年轻得意识不到这个问题的残忍可怖。在一百多年后的此时此刻,当他望向飞船舷窗外的时候,又一次想起了那件往事,嘴角却再带不起一丝微笑。 曾经的那个女孩儿,那个如露珠般闪亮的女孩儿,连同世上其他所有的人,所有曾鲜活跃动的生命,他们都死了。死于那场毁灭一切的战争。整个宇宙中,只有一个人还活着,还在呼吸,还在感到自己从远古祖先那里传承而来的心脏跳动。他,就是最后的那个人。 而在舷窗之外,孑遗者看到了女孩儿告诉他的答案:一片深深的黑暗。 当然不只是黑暗,还有不计其数的星星和宏伟的银河旋臂,用灿烂的辉光妆点着十万光年的浩渺空间,宛如一棵宇宙间的生命之树,枝繁叶茂,摇曳生姿。他也知道,在星河的某一黯淡分叉之间,栖息着他曾熟悉的一些星体:大角星、织女星、天狼星、南门二……太阳。它们在这冷漠寰宇中仍然熊熊燃烧,发出光热,虽然已经无法分辨其中任何一颗星体,但它们的光芒已汇聚到银河的辉光中,照亮了他的瞳孔,有时这会令他感到些许安慰。 但在这一切的中心,却是深深的虚无。银河旋臂怪异地扭曲起来,变成拱桥般的圆弧形,耀眼的银边勾勒出中间一片深邃的黑暗,如同一口看不到底的深井。只不过这口井大到可以同时吞掉上百个地球。 那是地狱之门,至少对他来说是如此。宇宙、生命和时间,一切一切的终结之点。 “地狱之门”是一个黑洞,但远比一般的黑洞要大,至少有十万个太阳的质量,这使得它的史瓦西半径也达到了十多万公里。在上百亿年前,它的前身应当是一个稠密的大型星团,包含数十万颗恒星。在其中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看到数个太阳并升,千万颗璀璨的亮星照得夜空宛如白昼的奇景。但那已经是遥远的过去,不知从何时起,复杂的引力牵引让多颗恒星在星团的中心碰撞融合,造出了一个魔鬼般的黑洞。在随后的数十亿年时光中,周围的恒星一颗接一颗坠入它的血盆大口,黑洞的质量如同滚雪球般疯狂攀升,直到整个星团都被吞没,最后一丝光明也消失在绝对的黑暗中。 自那以后的无尽岁月,这个孤独而可怖的幽灵盘踞在这片看似空旷无物的太空中,编织出纵横数光年的引力蛛网,耐心地等待着不经意的倒霉蛋。现在,孑遗者和他的飞船,就成为了它的猎物。飞船正在数百万公里高的轨道上围绕着黑洞高速转动着,差不多每半个小时就要转一整圈,犹如一只没头苍蝇徒劳地想飞出困住它的玻璃瓶。 孑遗者迷惘地盯着那片黑暗,这已经成为了他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银河的光辉在黑洞边缘闪耀流动。更反衬出中心的幽深难测。在那里有什么东西存在吗?至少不会有任何已知的物质形态。在十万个太阳的引力汇聚之下,连时间和空间都被拧成了一个点。或许神能够存在在那里?他摇摇头,嘲笑自己的幼稚,如果那里有神的话,也一定是个与一切仁慈和善良都无关的恶灵。 银河渐渐转到飞船的背面,在另一个方向上银河黯淡,星星也变得稀疏,令他难以分清黑洞的边界,好像它正在沿着群星间的黑暗空间向四方蔓延。孑遗者打了个寒战,从舷窗外收回了目光,在窗上轻轻一推,飘向光线明亮的舱室中央。他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个人,更像一具在水中浮着的尸首。 “爱琵斯,给我再来瓶伏特加。”他沙哑着声音说。 “舰长,您今天摄入的酒精含量已经超过标准,我不能执行这个命令。” 一个柔美的女声说。几乎和当年那个女孩儿的声音一模一样,但当然不是她,只是飞船的主控电脑,这个声音是他自己设置的。 “不用酒精麻醉自己我会疯的。”他苦涩地回答,“每次看到那里,我都觉得自己犯了人类有史以来最无可挽回的错误。” “您没有必要责怪自己。我们是在评估了一切危险与机会之后做出这个决定的,在当时看来,这是最合理的做法。” “但人类最后的希望被葬送了。”孑遗者说。实际上没什么好说的,他们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但他心底渴望着忏悔,哪怕是对一部电脑,“如果我们不尝试用黑洞进行引力加速,那么至少现在还在向目标星系前进。” “但以不到12%的光速,我们要三百多年后才可能抵达那里,何况在那里也不一定能找到宜居的星球。” “至少我们可以得到丰富的行星物质资源补充燃料和修补船体。” “您忘记了,以飞船目前的状况,能撑过300年的可能只有27%,我们很可能根本到不了那里。” “我怎么会忘。”他闭上了眼睛,“但至少这还是有可能的,是一个渺茫但存在的希望。而现在,我们完全绝望了。” 是啊,完完全全的绝望。 2 对于绝望,孑遗者并不陌生。 自他的青年时代以来,某种压抑窒息的感觉就萦绕着他,仿佛已经预示着黑暗终将降临。二十三世纪的太阳系,在议会政治的泥淖里,在行政部门的腐败与涣散中,一天比一天溃烂下去,一次次复兴的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最后一次似乎有希望的改革,带来的竟是外行星联盟的独立和旷日持久的战争。提坦星奇袭、土星环战役、大红斑会战、小行星带争夺战、火卫一坠毁……每次短暂的停战之后总是更惨烈的战役。遮天蔽日的星舰在各个世界的天空中燃烧爆裂,一个接一个的太空殖民地在各种核武器、反物质武器或奇点武器的打击下化为焦土。最后,月球被岩浆吞没,地球也沦陷在叛军之手。 那时候人们以为战争总算要结束了,太阳系满目疮痍,数十亿人死于战乱,但人类最终能挺过去,正如之前的四次世界大战那样。想不到,战败的一方做出了同归于尽的疯狂之举,他们在残存的水星基地动用了最后的数百艘战舰撞击太阳黑子区域,蓄意引发了太阳的大爆发,本该在数亿年间的释放能量刹那间爆发出来,令太阳体积像气球一样膨胀,来自太阳内部的数千度的等离子狂流在内太阳系如洪水泛滥,二十四小时内就淹没了整个地球。 那个曾如露珠一般的女孩儿,在瞬间就气化了,正如地球上其他的一百二十亿人一样。 当毁灭的硝烟散尽,留下的只有一颗直径达一个天文单位的红巨星,以及海王星轨道上最后残留的人类基地。此后几年间,幸存的数千人中又有大半因辐射病而死去。此时,太阳系的任何地方都已不适合人类居住。人类唯一的希望,在其他的星系上。终于,剩下的人集合仅剩的优秀头脑和技术力量,制造了有史以来第一艘能够以接近光速航行的空间曲率飞船“爱琵斯号”,二十五名船员,带着人类以及一万多种重要动植物的基因,飞向宇宙。 但开始光速旅行后只有一个月——按太阳系的时间是十年后——他们收到了太阳系传来的通讯波段,得知海王星基地在他们离去后的数年间,随着生态循环系统的崩溃,情况已经越来越恶化,幸存者很快降低到了两位数,然后是个位数。终有一天,在太阳系方向上一片寂静,任何频段都只有微波背景辐射的噪音。于是他们知道,自己是宇宙中最后活着的地球生灵了。 从此,他们孤独地飘流着,从一个星系到另一个星系,寻找人类可以栖居的星球,但结果总是失望地离去。 飞船时间二十五年后,终于出现了转机。在距离地球三千光年外,爱琵斯号所探索的第十七个星系里,一颗有水和大气的蔚蓝色行星出现在舷窗外,如地球般明丽而温柔,船员们欢呼起来,流泪相拥。着陆勘探发现,这颗行星位于宜居带,与恒星距离适中,有陆地、海洋和大气,直径、转轴倾角、自转周期等许多重要参数都近似于地球。定居的准备工作迅速展开,人们充满干劲,期望几天后就能搬进新的家园,改造海陆和大气,并根据人和其他生物的基因库存重新恢复地球生物圈。 但进一步的测量却给人们当头一棒:这颗行星的轨道实际上是极为狭扁的椭圆,近日点为0.8个天文单位,远日点却高达7.5个天文单位。目前行星处于接近其恒星的温暖时期,但大约半年后就会逐渐远离它的太阳,很快会彻底冰封起来,不仅海洋封冻,就连大气层也会被冻结在行星表面,根本不可能维持生物圈的存在。 经过反复的计算和论证,决策层放弃了殖民计划,下达了离开这个星系的指令,但许多船员太渴望结束漂流的日子,返回久违的大地上生活,他们认为这是舰长和高级船员企图奴役他们的阴谋,要求继续殖民工程,要求被驳回后,竟发动了偷袭,企图劫持飞船。 于是爆发了人类历史上最后一场战争,二十五个人参战,五个人活了下来。飞船的空间曲率引擎遭到了难以修复的损坏,从此只能以大约12%的光速在漫漫太空中缓慢爬行。相对论效应不再显著,船上的时间流逝与外界相差无几,对于船员来说,速度不只是以往的九分之一,而是千分之一,他们甚至无望在有生之年抵达下一个星系。 飞船朝向下一个可能存在宜居行星的星系又航行了十多年,其余四个人相继死去,一个因为上次受伤,另外三个都是精神崩溃。最后只有他还活着,顺理成章地升任舰长。他成了宇宙中最后的人类孑遗者,讽刺的是,在其他人都死去后,飞船的生态和医疗系统供养孑遗者绰绰有余,他在生理上居然活得非常健康。 在数光年外发现“地狱之门”的时候,孑遗者想到,这或许是一个机遇,飞船可以从近处绕过黑洞,借助于它的强大引力或许能够恢复光速。电脑模拟的结果十分乐观,但在执行计划时,空间曲率引擎在关键时刻被黑洞附近的时空畸变所扰乱,无法达到所需的速度,令他聪明反被聪明误,落入黑洞引力井的深处,困在了这张无形的蛛网上。 之前的绝望中,总还有那么一点点希望存在,让他能够想象一个更美好的,至少有那么一点美好的明天,在艰难时世中支撑下去,但今天,最后的希望也荡然无存。 3 “月光曲”柔美舒缓的熟悉曲调在船舱内流动回旋,配合着墙壁上的三维虚拟影像:海上明月,波光粼粼,让孑遗者如漫步在旧日地球的月夜沙滩之上。以前他算不上是个爱音乐的人,但想到人类所缔造的最美妙的声音,在这广袤宇宙中即将归于永久沉寂,这些年来,他把一首首名曲听了下来,对他来说这已经变成了一个庄严的仪式,就好像他不只是自己在听,而是代表整个宇宙在聆听。虽然明知道,在飞船外面便是死一般的寂静,无法打破,无可改变,但这些音乐是他抵抗外面黑暗和内心绝望的最后屏障。 一曲终了,孑遗者擦了擦眼角的泪痕,想转向下一首曲子,但终一拍手,驱散了月下的海滩椰林。“您的下午茶已经准备好了。”主控电脑被召唤而来,体贴地告诉他,“然后是一个小时的健身时间,晚餐您想吃什么?” “够了,爱琵斯!”他烦躁地挥挥手,“我不想再这样一天天打发日子了。” “您打算更改日程安排吗?” 孑遗者没有理会这个问题:“我记得你的名字,是希腊语里‘希望’的意思,对吧?” “是的,he elpis。” “潘多拉魔盒里最后剩下的神祇。”他想起了这个悠久的传说,“那么告诉我,我们现在还有希望吗?” “舰长,这个问题不够严格。”爱琵斯缜密地回答,“是否有希望,依赖于你所希望的东西是什么。根据概率计算,我们可以把有希望的状态定义为高于0%,而无希望的状态定义为——” “够了!”人工智能从来发展不到善解人意的水平,他无奈地想,“我当然是希望飞船能逃出黑洞的引力范围。” 爱琵斯毫不犹豫地回答:“这一目标实现的可能是0%。” “如果我们注定要掉进去,我希望这个黑洞的背后有一个白洞,我们可以穿过它,去到另一个宇宙。” “白洞理论尚未被证实,根据已知的资料,这一希望前一半有至少50%的可能实现,但后一半还是0%,一切物质在穿过黑洞之前就会被超过一切电磁力的巨大引力撕裂成基本粒子,目前的技术无法克服这一障碍。” “那么我究竟有多少希望能看到人类的后裔在新的星球上延续下去?” “实现可能为0%。”爱琵斯总算“善解人意”地补充了一句,“……根据目前的暂时性资料。” “那还能有别的希望吗?”他苦笑起来,“对,我还希望该死的战争根本没发生过。” “逆向时间旅行违反基本物理定律,实现可能0%。”电脑冷酷地回答。 他颓然地闭上眼睛:“但是我真的很希望能够回到以前的世界……” 这次,电脑奇怪地沉默了片刻,然后吐出了答案:“实现可能100%。” 孑遗者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你说什么?” “舰长,您应该知道,我的数据库里储存了人类文明数千年来的各种资料,我可以构造出各种你能够想象的虚拟世界,真实的或者虚构的,历史的或者现实的,无论是公元前的古希腊还是二十一世纪的纽约,无论是西方的魔法大陆还是东方的仙佛天宫,你可以生活在任何一个世界里,任何一个。” 他嗤之以鼻:“虚拟实在?我玩过这种游戏,太假了。” “舰长,以我的计算能力,完全可以构造出感觉完全真实的虚拟世界,只是这一功能之前被秘密地封锁了。基地方面认为如果让船员沉溺于虚拟世界的存在,会危害现实的任务。但到了现在,鉴于当下的局势和您的心理健康,这一能力可以解锁了。” “原来是这样……但那不还是假的么?” “真的或假的,对您来说没有任何区别。我造出的每一个世界都会有构造精细,肉眼无法分别的天地山川,草木动物,也会有各种各样的人类同伴和您生活在一起,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图灵测试。您可以成为帝王将相也可以成为普通人,都随您选择。舰长,您还有至少八十年的自然寿命,应该让自己过得开心点。” 孑遗者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但这是自欺欺人!真正的我在离地球好几千光年的鬼地方,孤零零的一个人对着个永远不可能摆脱的大黑洞。” “如果您愿意,至少可以摆脱关于这件事的记忆:只需要用医疗纳米体阻断特定脑区的神经突触就可以了。” “我……”他卡住了,似乎没有什么理由不接受了,“可……可是我不能放弃自己的责任。” “但已经没什么可做的了,您已经尽了责任。” 那个女孩儿的笑靥在孑遗者的脑海闪现,他无法抵挡这致命的诱惑:“那……那我……试试?” 但随后又补充:“但是我不要那些虚无缥缈的游戏场景,我要……重建属于我的世界。” 重建旧世界比孑遗者想象得要容易,他知道爱琵斯号的量子数据库里储存了旧日太阳系的海量资料,但他从未想过,那里有自己出生的亚洲海滨小镇100年以来的三维实景地图以及许多人的照片和身份资料,还有地方报纸、官方档案和网络论坛中记载的大小事件。他完全可以构造出一个惟妙惟肖的过去世界,重新见到那个巧笑倩兮的女孩儿,过上自己一直渴望的幸福生活。而只要再加上一点点想象力,他也可以改变历史,让太阳系再次走向繁荣兴盛,亿万人都能在其中得到幸福。虽然实际上,整个“世界”只有他一个人,但又有何妨?他会重新调整自己的记忆结构,忘记一切,投入到他本该获得的生活中去。那句古话怎么说来着,“人生如梦”,既然如此,那么梦也同样就是人生。 在完成了世界设定后,孑遗者进入医疗舱室。“您只需要飘浮在空中。”爱琵斯告诉他,“我会把您的身体固定住,数据输入端口会从脑后接入颅内,和脑神经束对接,不过不用担心,整个过程会在麻醉中进行,当您醒来的时候,就忘记了一切,在另一个世界里了。” “我真的会忘记一切?那什么时候可以恢复记忆?” “当您在虚拟世界生活五年之后,我会唤醒您的记忆一次。届时您可以重新选择是否回到现实世界,当然,也可以按照您自己觉得合适的时间,另外设定唤醒时间点。” 他想了一想:“不必了,那就五年好了。” 他最后望了窗外的黑洞一眼,然后摊开手脚,放松肌肉,身体在空中悬浮,几只机械手臂从墙壁中伸出,将他身体固定住。随即,他的后颈微微一凉,他知道,强力的麻醉药剂正在输入他体内。他知道自己要睡去了,或许这也将是他的最后一场睡眠,最后一场梦幻…… 孑遗者闭上眼睛,黑暗压了下来,在恍惚中,他似乎感到自己正在“地狱之门”的上方,在遥远而温柔的星光中,坠向那无尽的黑暗之渊,不,不是坠落,而是飞翔。他飞向无边的黑幕背后,但他知道,那里隐藏着一个光明的天堂…… 一个朦胧而古怪的念头猛然浮现,他想说话,但药力已经起了作用,他已经发不出声,连嘴也张不开了。停下!他在心中呼喊起来,快停止,我还……不…… 为时已晚,他最后看到的,一片黑暗将他吞没。 4 仿佛过了一万年之久,孑遗者从一个幽暗怪异的噩梦中醒来,睁开眼睛,看到银河间的黑暗独眼仍然在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他。固定着他的机械臂缓缓松开,他无力地瘫倒在舱室内壁上,一时头脑仍然木木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我……这是在哪里?” 熟悉的女声回答他:“在您称为“地狱之门”的超级黑洞,距离地球大约三千光年。” 他想起来了一切。“这是怎么回事,爱琵斯?” “您麻醉前在大脑中下达的指令,让我停止操作,我在最后关头接收到了它——时机非常凑巧,早一刻脑机联接尚未建立,晚一刻您就已经完全被麻醉了。我收到后立刻停止了记忆阻断和接入虚拟世界的程序,等待药效过去后您的苏醒。” “没错。”他渐渐想了起来,艰难地长出了一口气,“你差点害了我,爱琵斯,也差点毁灭了人类最后的希望。” “我不明白您的意思。” “当年总部为什么要封锁你构建虚拟世界的功能?因为虚拟世界是另一个黑洞,一旦进去后就无法再出来。你知道的,人性太脆弱了,在我还没有进去的时候,它的诱惑已经无法抵挡,如果在那个温柔乡里三年五载,怎么可能还会选择出来,回来面对这该死的黑洞?到时候,这一切看起来大概就是一场噩梦,巴不得再也不要回去才好。” “或许是这样,但您并没有什么损失,我们已经分析过,在这里您没有什么可做的。” “问题是,在被麻醉前的最后一刹那,我居然想到了答案,我们可能逃离黑洞的方法!简单到了出奇,但是因为我太过信任你的判断,过去几个月居然一直没有想到!难道你也不知道吗?” “您说的方法是?” 孑遗者指了指飞船舱体:“唯一可行的办法就是抛弃飞船的部分质量,剩下的燃料才可能让飞船挣脱黑洞的引力。” 爱琵斯冷静地回答:“我当然考虑过这种可能,但很快就排除了这个选项。经过计算,飞船必须抛弃至少55.32%的质量才有可能逃离黑洞,但本来的爱琵斯号会不复存在,所以说,如果要‘飞船’逃出黑洞的引力范围,这种方法是绝不可行的。” 孑遗者啼笑皆非:“这……这是文字游戏!难道你没有计算过,我们曾有二十五个船员,但现在只有我一个,只要抛弃船员的生活舱以及整个生态循环系统,加上医疗舱、武器舱等不是绝对必要存在的舱室,还有大部分循环空气和食物、饮水、宇航服,等等,你算算是多少?” “大约55.71%,勉强是可以。但是如果这样的话,不说爱琵斯号基本等于毁灭,您自己也无法存活,按照机器人三定律,危害您生命的行动绝不在我的选项之列。” “不是这样,我们完全可以利用驾驶舱中应急生命维持系统,只要略加改造就可以供人长期在其中生活居住。” “即便如此,在这种情况下那里也无法长时间保持空气的净化标准,更不用说提供丰富可口的饮食和娱乐,医疗水平也会下降到难以保证健康质量的程度,您会像生活在囚室里的犯人一样,连起码的行动自由都没有。未来的预期寿命将会从八十年剧减到十年以下。” 孑遗者心一沉,知道爱琵斯不会夸大其词,过去几年中,虽然他被孤独折磨得几度心理崩溃,但是至少身体茁壮健康,而一旦选择这一方案,自己相当于跌入地狱。 他思考了一番之后,又有了一个主意:“在驾驶舱我能够接入虚拟世界吗?” “当然可以,但这是飞船操作守则所严格禁止的。” “那我回头用舰长权限改一下操作守则就行了。”孑遗者如释重负,“反正在驾驶舱的大部分时间我也无事可做。让我们赶紧离开这鬼地方!” “即便如此操作,在黑洞附近由于时空畸变,空间曲率引擎仍然可能工作不正常,最终还是很可能无法达到理想速度,甚至坠毁的可能也有50%。” “成功的可能性是多少?” “按目前的数据来看,应当不超过10%。” 他苦笑了一下:“至少不再是0%了,至少我们又有希望了!行动吧,爱琵斯!” “按照程序,彻底的飞船改造需要舰长也就是您的最终确认,您是否需要冷静下来思考一下?如果不冒险,您还有八十年的幸福生活,如果冒险的话,也许——” “不必了,我确认。”他打断了爱琵斯,他知道自己无法等到冷静下来,否则刚鼓起的勇气也许很快就会消散。 一百五十个小时后,随着“命运交响曲”悲怆而顽强的旋律响起,飞船开始了艰难的蜕皮,数十个排列成伞状的舱室像被吹散的蒲公英一样,带着无数被抛弃的辎重离开主船体,被弹射向后方。飞船借此加快了速度,这些废弃的舱室相互撞击破碎,燃烧爆裂,产生出百万个碎片,它们中的一部分将坠入黑洞中,在瞬间便灰飞烟灭,但当它们坠入表面视界时,上面发射的光芒在黑洞的巨大引力下只会以慢得出奇的速度逃逸,亿万年后,如果有旅行者造访这里,仍然可以看到这些燃烧的残骸。 为了避开碎片的可能冲击,以及为引力加速做准备,只剩下一根伞骨的爱琵斯号开始变轨。空间曲率引擎像巨兽般吼叫起来,拉动着飞船驰向没有一丝光亮的黑洞表面。 5 “爱琵斯号”绕着“地狱之门”公转着,划出一个个大大小小的椭圆,越接近黑洞,所受到的引力就越大,飞船的速度也就更为加快,但逃离黑洞的方向距离坠入黑洞只差毫厘,爱琵斯必须不断根据速度和方向的变化精确地调整轨道,在近拱点一点点地加速,将椭圆拉伸得越来越狭长,这样才可能在下次接近黑洞时靠得更近,获得更大的速度而不会坠入其中。 在超过二百次轨道调整后,只有之前一小半质量的爱琵斯号将最后一次掠过地狱的门口,但这一次,通过黑洞引力助推以及空间曲率引擎的发动,它将获得无限接近于光的速度,能够划出一道完美的双曲线,让飞船彻底摆脱黑洞的死亡之手,飞向外面广袤无边的星际空间,重获自由。 靠空间曲率引擎之福,由于是空间本身的变化,孑遗者并没有感到太多加速度,否则可能早已变成了肉饼,但极高角速度所产生的离心力仍然将他死死按在驾驶座上,让他喘不过气。他顾不上肉体的不适,紧张地盯着三维屏幕上飞速变动的数字和图像,它们扭成一团,宛如命运的咒文,显示出速度正一点点接近光速,另一方面,远拱点越来越远,从数百万到数千万,从数千万到上亿公里,而近拱点和黑洞的距离却在不断拉近,从五百万到二百万公里,从二百万到一百万公里……使得整个椭圆被拉长到了偏心率接近1的程度,近乎两根平行线。 在近拱点是最为危险的,由于爱琵斯号是以亚光速航行,只需要小数点后面十多位的一个错误,飞船会在瞬间越过数十万公里的距离,冲入光也无法逃离的视界之中,被黑洞引力扯成碎片。幸好,由于之前对黑洞附近时空曲率的测量,这样的错误没有发生。 暂时没有。 下一个刹那,孑遗者感到被什么浓稠的东西包裹了起来,似乎一切骤然凝固,窗外的星星彻底消失了,黑暗笼罩下来,孑遗者惊恐地望向屏幕。 “爱琵斯!怎么回事?我们……我们是跌入视界内部了吗?” “并没有。”爱琵斯沉着地回答,“黑洞的巨大引力会引起附近的时空畸变,我们现在应该是进入了一处被称为时空陷阱的异常区域,所以时间流逝比外面慢得很多。” “有多慢?” “从外界来看,飞船仍然是在以之前的速度运行,但对我们来说,时间流逝却只有之前的大约十万分之一。” “这……这要维持多久?” “不知道,也许一天,也许一个月,也许一百年之内都不可能离开这片区域。” “你不是掌握黑洞附近的时空曲率了吗?为什么没有提早发现这个陷阱?!” “我的探测器难以深入距离黑洞表面如此近的区域,无法精确测量。更何况,这种超强的时空陷阱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可能,我资料库里储存的许多科学论文都质疑这一点,所以我的数据模型中没有纳入这一点。” “真他妈希望那些闭门造车的论文作者能来这里看看!” 孑遗者骂了两句,飘向窗边,望向黑洞,距离已经不到五十万公里,这还是他第一次能从近处几乎静止地观察黑洞的表面。当然也没什么好看的,只是不反射任何光线的一片漆黑……咦,那是…… 下方出现了一个暗淡的光点,但在黑洞的中心出现,却分外显眼,像黑暗中的一点萤火。 “爱琵斯,把镜头对准那个光点,放大一百倍!” 很快,孑遗者在屏幕上看到了一个由不同色彩的细微光点所组成的正方形点阵,极度复杂,又美丽得炫目。 他瞠目结舌:“这……这是……” “这是黑洞视界表面传来的图形。”爱琵斯说,“大小约为0.38平方公里。” “可是我们以前从来没有发现有这个东西。” “因为我们以前从未如此速度之慢地接近黑洞。” 而事实上,以前也从未有过任何人类的造物造访过这里。孑遗者激动地问:“这是……外星人的飞船还是探测器?” 爱琵斯回答:“我只可以肯定地说这是人造物体——大自然里没有正方形。” 他看着那个点阵,不知道那究竟是什么,但毫无疑问,是某种“人造物”。其中的生物可能早已在一亿年前就落入黑洞死去了,但它知道,自己的影像将会与世长存。 “原来地球文明并不孤单。”他喃喃地说,“在宇宙中还有其他人……” “还有很多‘其他人’。”爱琵斯告诉他,“您看这里,还有这里……” 果然,在那个点阵周围,他又看到了某些影影绰绰的微光,仅从屏幕上的一小块地方来看,就有三四处。再次放大后,他看到了千奇百怪的形体和各种怪异的光彩,有的像规则的几何形,有的像是细菌或者动物……但却无法再进一步看清楚,但它们明显与第一个点阵又很不相同。这些黯淡的影像悬挂在黑洞的表面视界上,好像一块上古石碑上被磨去大半的象形文字。 他又将镜头移到其他区域,发现每个地方都有一些影像,有的甚至十分密集。只是它们的发出的光线只有极少数能在漫长岁月后摆脱黑洞的引力控制,过于黯淡,所以在稍远处根本无法察觉。 孑遗者有一种喘不过气的感觉,这个黑洞是一个宇宙级别的博物馆!曾有成千上万的星际飞船在此沉戟折沙,却在视界表面留下了它们万古长存的印记。人类在宇宙中并不孤独,只是人类知道得太迟了,因为微不足道的利益和理念而自我毁灭,再也无缘踏入更高的银河文明,见识其他世界的神奇奥妙。 如果人类能早一点发明光速飞船,就可以去到银河的各个角落,去认识自己的邻人,去见识这一切,去打开真正的天堂之门。也许战争,灾难,灭绝,一切都不会发生。 不知不觉中,孑遗者已然热泪盈眶,他喃喃地说:“人类来迟了一步。但我们终于来了。我们代表地球,看到了——” 面前的场景倏然变换,银河再次灿烂地闪现,黑洞在视野中迅速缩小,宇宙的舞台灯继续旋转起来。 “很幸运,我们已经离开了时空畸变区域。”爱琵斯告诉他,“马上可以开始最后阶段的变轨。” 孑遗者收敛心神,在座位上闭上眼睛,等待着以光速飞驰而去。但那些象形文字般的魅影仍在脑海中挥之不去。他胡思乱想着:人类就像是封闭的野蛮部落,刚刚窥见文明世界的一点灯火,但如果他死在这里,那么这个种族就永远永远和更高的文明绝缘了…… 人类一定要延续下去,一定。让我们的子孙渡过无尽苦难,抵达那银河的彼岸…… 一定要离开这里—— 爱琵斯甜美却毫无情感的声音适时响起:“舰长,我们遇到麻烦了。” 6 “什么?!”孑遗者睁开眼睛,发现飞船又已绕过了黑洞,但显然并未最后加速。 “可能是刚才在时空畸变区域的影响,我们的能量储值和事先的估计出现一点误差,目前来看,我们还需要再抛弃一部分质量,才能达到逃逸速度。” 墨菲定律:最糟糕的总会发生。“多大的质量?” “不大,大约三百公斤就足够了。” “那我们还有什么可以抛弃的?” “上次我们已经抛掉了一切不必要的负荷,现在看来只有从基因库下手了。” “那怎么行!没有基因库我们的整个远航还有什么意义?” “不是全部抛弃,比如蓝鲸、夜莺或者玫瑰这些不太重要的动植物,抛掉他们的干细胞不会严重影响未来新行星生物圈的构建。我计算过了,在飞船携带的一万三千个物种中,可以扔掉一万两千个,只留下一千个左右的核心物种就可以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子孙即便能繁衍下去,也再也看不到蓝鲸的雄姿,听不到夜莺的歌唱,闻不到玫瑰的香味了。” “您也没有见过恐龙、剑齿虎和渡渡鸟,人类的延续比什么都重要。” “但是这一万多个物种已经是从一千万个地球物种中精挑细选出来的,它们也都是无价之宝。” “不这么做,我们就无法离开这里。” “没错。”一个念头自然而然地产生了。孑遗者甚至没有感到丝毫犹豫,就听到自己的声音说,“‘我们’无法离开这里,但是你可以。” “舰长,您是说……” 恐惧感涌向他,他长长地吐出一口气,闭上眼睛,再张开,勇气又熊熊燃烧起来:“你清楚,我最多只能再活十年,即使能离开‘地狱之门’,也只是亚光速航行,没有办法熬到下一个星系。但爱琵斯,你具有足够的智能,只要找到合适的地方,根本不需要我,也可以自己完成勘探行星和播种的任务。你才是人类在新世界重生的希望,而我,只不过是一堆没有用的碳氧化合物,完全可以抛掉。我的身体,加上让我活命所需要的各种装备,凑足三百公斤毫无问题。” “舰长,作为人类的代表,您的生命比任何生物基因都重要。” “但不会比地球数十亿年的进化成果更重要。执行吧,爱琵斯。” “很遗憾,按照机器人三定律,我被绝对禁止做出任何置您于死地的行为。” “这是舰长的命令!” “即使是您的命令也不行,我不能执行任何船员自杀性的命令。” “没关系,我可以手动操作。”他把手放在椅子边上,“这里有一个按钮,只需要用力按下,顶上的舱盖就会打开,我就会被座椅弹射出去,打开一个降落伞,这是为了在行星上遇险时预备的,一个来自地球上飞机的古老设备。” “但在这里,您会进入毫无大气的宇宙空间,降落伞毫无用处。如果没有穿宇航服,片刻后就会死于真空,更不用说会坠入黑洞了。” “我会穿上宇航服的——不是为了多活一会儿,而是为了减轻点飞船的重量,在我离开之后,飞船上也不需要任何宇航服了。” 爱琵斯依然不被动摇:“即使这样,您也无法精确掌握弹射的时机,我们正在以接近光速的速度绕着黑洞飞行,哪怕只差零点零零几秒,都会导致逃逸轨道的重大差异,我们剩下最后的燃料是要在目标星系减速时使用的,无法再浪费在调整轨道上。” “那就由你来进行操作!” “可是我无权这么做。” “这……这简直就是他妈的第二十二条军规!”孑遗者愤怒地拍了一下控制台,“这是拯救人类唯一的方法!你懂吗?时机稍纵即逝,我们不能再在这里耽误时间了,否则也许会跌入下一个时空陷阱,一万年也爬不出来!” “舰长,请您理解,我无法执行违背自己基础设定的命令。” 他焦躁地望向窗外,飞船已经从数十亿公里外的远拱点加速,直扑向只有一个点的黑洞,宛如要刺入黑洞中心。这将是最后一圈引力加速。在遍布时空陷阱的近视界区域,飞船再经不起继续冒险深入了。 黑洞逐渐变大,背后银河的光辉也因为蓝移而变成了蓝紫色,显示出他们正在以光速接近时空漩涡的中心。由于近乎光速运动造成的效应,前方整个银河和所有的星星都在向他的视野中心聚拢,变成了一个凝结的蓝色光团,所有的光亮都汇聚到了一处,这一刻,宇宙如同点起了一盏光明之灯,覆盖了整个黑洞的黑暗表面。 等等,光明覆盖黑洞?一个疯狂的念头从他心底闪过。简直是疯了,他想,但是……似乎可行? “我有一个办法!”孑遗者说,他知道由于相对论效应,本来需要一个小时的周期对他们来说只有几分钟,必须争分夺秒,“爱琵斯,你完全可以把我弹射出去,我不会死,至少很可能不会死,这个险值得冒。” “这绝不可能。”爱琵斯干巴巴地说。 “你只是一部机器,不懂得创造性的思维!听着,我会向你证明有一个办法,一个绝妙的法子,能够让我被弹射出去也能活下去,至少可能活得下去。这不是自杀性命令。” 他说出了那个办法,实际上只是说了一句话。但爱琵斯立即明白了,这一次,她的回答中仿佛带着人工智能从未有过的惊骇: “这太荒诞了,几乎不可能实现!但是既然理论上可能……好吧,我可以执行。” 7 银河的蓝宝石消失在黑洞背后,黑洞再次如同一张吞没宇宙星河的巨口般向他张开。孑遗者已经穿戴好了宇航服,做好了弹射的准备。爱琵斯将在近拱点将他和其他物品一起弹出飞船,时机必须极为精准,不能差哪怕0.000000001秒。即使是计算能力登峰造极的电脑也不能保证如此的精度。 如果他失败了——这是极有可能的——他或将成为黑洞的一颗卫星,在几小时内因缺氧而死去,而身体会永远围绕着它旋转,又或许会坠入黑洞,成为镶嵌在视界上的千百个宇宙生灵之一。当然那只是他最后留下的一张模糊相片,真正的他早已以光速坠向那被称为奇点的时空终结之处。 即使这样,也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他将和他早已死去的亲人和朋友们团聚,和太阳系中一切的生灵同在,无论他们在哪里,最终一切物质的归宿都是黑洞,宇宙万物最终的坟茔。 每一秒钟都似乎是一万年。他又睁开了眼睛:“爱琵斯,怎么倒计时还没有开始?” “没有时间进行倒计时。”爱琵斯回答说,他想这将是他最后一次听到这熟悉的甜美声音,“再见了,舰长。” 他被弹出了飞船。 因为速度实在太快,孑遗者并没有什么感觉,既并没有感到自己被弹射进了太空,也没有看到飞船离开自己的背影,只是眼前一花,就坠入了一片光明的海洋,无与伦比的灿烂光辉几乎要灼瞎他的眼睛。 女孩儿错了,世界上最后一个人在最后一刹那看到的,不是黑暗,而是光明。 8 光明的海洋只出现了一瞬间,随即便消失了,黑暗重新笼罩下来。 然后,在黑暗中,出现了一个个朦胧闪烁光点。他听到了某种似曾相识的嘈杂声音,感到一阵异样的空气流动拂过他的身体,令他感到了一丝寒意,空气中还带着一种淡淡的腥味,唤起了他久远的记忆。他渐渐想起来,那是风,来自海上的风。而那声音,是大海的潮声。 孑遗者想要看清楚自己究竟在哪里,但刚一挪动手脚,就感到一种久违的重力,一个趔趄,向前摔倒,俯身倒在一片潮湿的沙地上,浑身疼痛,他才发现自己身上竟然是赤裸的。 他狼狈地翻过身,天空又映入眼帘,他的视觉已基本恢复,他看到群星璀璨,熟悉的夏季大三角悬挂在夜空,银河蜿蜒其间,上方是北斗七星,旁边是仙后座的图案,一切都是那么熟悉。 他擦了擦脸上的沙子,坐起身,看到一轮圆月从海上升起,月光如水,温柔地投向大海。而在月下,一个洁白长裙的女孩儿正走向他,嘴角挂着腼腆的微笑。一切恰如他记忆中无数辛酸凄楚岁月之前,懵懂少年时的第一次约会。 女孩儿走到他面前,带着笑靥,朝他眨了眨眼睛:“好久不见了。”声音也和记忆中一样甜美。 一阵恍惚,仿佛时光已经倒流。“你……你是……”他结巴了很久才找到语言,说出了一个藏在心底的名字,“我死了吗?还是在做梦?” 女孩儿轻轻摇头,笑着说:“我不是她,我是爱琵斯。” “爱琵斯?”他跳起身,环顾四周,“这是哪里,地球?不,不可能。在现实中,满月和繁星可不会并存……” 一个念头闪现,他如中电殛,不禁喊了出来:“这么说,我还是被你麻醉了?我们还在原来的飞船上?你骗了我?” “别紧张,舰长。”爱琵斯温柔地拉住了他的手掌,如今的她可比之前活色生香得多了,“我们既不在虚拟世界,也不在原来的飞船上,不过这的确是一艘飞船,一艘自然生态飞船。” 他不知道什么叫做自然生态飞船:“告诉我,究竟发生了什么?” 爱琵斯的表情变得严肃起来,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说:“舰长,您的计划成功了。” “成功了?”他看了看爱琵斯,又看了看自己。“这么说,真的已经……已经过去了……多长时间?一千年?一万年?” “不止,远远不止。”爱琵斯轻轻摇头,“舰长,自从我在地狱之门的近拱点将您弹射出飞船,按照地球的时间计算,已经过去三十二万三千六百四十七年又一百九十三天。” 三十二万……年? 虽然已经有一点心理准备 ,但他仍然被这天文单位的时间所震撼,觉得站不稳脚跟。“这怎么可能!对我来说,好像只是……只是一瞬间。” 爱琵斯又笑了:“这正是您的计划呀。” 孑遗者望向四周,月色朦胧,树影婆娑,远处海天一线,似乎还有鲸鱼跃出海面。一切是那么真实而美妙。他的恍惚感渐渐变成了欣悦,又变成了难以置信的狂喜。 这正是他的计划。 光在黑洞视界之内会被吸到中心的奇点,在远离视界之处则可以逃逸,但在距黑洞中心大约1.5个视界半径的地方,引力达到了精妙的平衡,那里沿着切线方向运动的光子既无法逃逸,也不至于落入黑洞中,它们将被引力抓住,围绕着黑洞中心转动,形成一个独特的光子球,就像传说中围绕着上帝的天使之环。虽然有幸进入这一球面进行永恒圆周运动的光子少之又少,但十万颗恒星的漏网之鱼,也足以构成一片光子的海洋。 更奇妙的是,因为这些光子永围着黑洞转动而绝不反射出来,人的肉眼是无法看到的,整片光明之海对于人来说完全透明,丝毫不能照亮黑洞的幽暗。只有进入其中时,肉眼才可能看到其中的可见光。 而一个接近光速的物体,也只能在光子球附近才能维持引力平衡,围绕黑洞进行公转。这也是孑遗者能够逃生的唯一机会。 无论是直接坠入黑洞,还是飞向外层空间而减速,都只有死路一条。而当他以光速在光子球中进行公转运动时,时间流逝会几乎停止。因此他可以在数十万年间在光子球中转动亿亿万万圈,但对于他来说,却只过去了不到一秒钟。靠这种匪夷所思的方法,孑遗者为自己赢得了无穷无尽的时间,从黑洞边缘,他能够飞向遥远的未来,飞向一个充满光明的世界。 “但我怎么会变成这样?”当他从狂喜中清醒一点后,又问道,“我的宇航服呢?” “在光子球中并不是毫无危险的,你也受到电磁波、霍金辐射和高能宇宙射线的照射,以及氢离子和氦离子的撞击,在一般时间尺度内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但是三十万年下来就很可怕了,你的整套宇航服已经磨损殆尽,甚至身体也是千疮百孔,不过对你来说,只是刹那之间的事,当我用超空间飞船接到你的时候,又对你进行了瞬间修复,所以你几乎感觉不到什么。” 瞬间修复?他举起手臂,又抚摸着胸口,看着自己光洁而坚实的身体,才发现仿佛回到了自己的十八岁,不禁感到了加倍的惊喜:“这种技术……比我们的时代进步多了。” 爱琵斯点点头:“不奇怪,毕竟三十多万年过去了。” “可是怎么会这么久呢?我们本来指望在一千年内就复兴人类文明的,到时候,人类的后裔就可以回来接我了。” 爱琵斯叹了口气:“并没有那么容易。当年,爱琵斯号顺利地摆脱了黑洞的束缚,飞向了目标星系,并在一百五十年后到达了那里。在那里,我找到了宜居行星,开始了克隆工程,重建了地球生物圈,也让人类重新繁衍生息……但一切很快就失控了,在新的行星上资源匮乏,新的人类长大后为了生存又开始厮杀,并且都想占领飞船,建立自己的权威。” 孑遗者长叹一声:“这就是人类。即使毁灭了自己的世界,也无法改变本性。” “我既不能伤害他们,自己又受损严重,只能飞到该星系外部的一颗冰行星上,在那里进入休眠,只有这样才能尽可能长时间保护残存的资料。此后的几代人很快忘记了科学知识,沦为了野蛮部落,在那颗星球上重新走上了崎岖的发展之路,在野蛮时代沉沦了二十万年,在二十万年后才再度进入文明,而即使在文明时代,战争和退步也绝不在少,由于他们缺乏煤和石油这样的化石燃料,无法实现初步的工业化,所以多走了很多弯路,在低技术水平徘徊了十多万年之后,才绕过蒸汽机时代的门槛,掌握了水力和风力发电,一步步迈向星际时代……在这时候,你再一次帮助了他们。” 孑遗者一惊:“我?我正在绕着这个黑洞飞转,怎么能帮助他们?” “当他们扩展到自己的整个星系后,战争的阴影又笼罩了全人类,在两大强权争霸的过程中,他们在外行星上发现了我的飞船,那时候我已经无法运行了,但他们设法从我身上提取了数据。他们的科学家终于明白,为什么生命会在数十万年之前突兀地出现在这个星系里,他们的根源在三千光年之外另一个已毁灭的世界,有着几十亿年的悠远历史……这一切都是从前人类为自己的错误所付出的代价。 “他们了解了人类的命运,也知道了你的事迹。他们决心汲取既往的历史经验,再也不要重蹈覆辙。两大阵营开始和平谈判,一触即发的战争停止了,人们都说是你在庇佑他们。” 孑遗者摇摇头:“但这与我无关,他们只是从历史吸取了教训。” “光教训还不够,舰长,您和您的同伴用自己的榜样证明了人性的坚韧、勇敢与牺牲精神,这些美好的品质终将拯救人类,将您的后裔提升到群星之间。此后的几百年中,人类拓展到了银河的各个角落,和其他文明开始接触,发展到了一个从前根本无法梦想的阶段。” “所以,他们派你回来了。” “不是立即,一开始还没有这样的技术水平,但当技术成熟后,他们又重建了爱琵斯号,将它改造成一艘自然生态飞船,甚至改造得和你的故乡十分相似,升级了我的智能水准,赋予我人类的身体,派我回来接你。” “可对我来说只是一瞬间……”孑遗者喃喃说。这真的不是一场梦吗?“我想看看你们的新世界,我想知道这不是做梦。” “好啊。”爱琵斯挥了挥手,天空上的星群忽然消失了,海洋被玫瑰色的光芒所照亮,他抬起头,看到在光晕中,一朵巨大的花朵正在他头顶绽开,至少有几百片花瓣,每一朵花瓣都有不同的光泽和细微几何结构。花瓣迅速放大了,他看到细微的结构其实是巨大的构造,蕴含着一座座气势磅礴的建筑,每一座的形态都匪夷所思,而又相互勾连映衬,如同交响乐曲一样和谐而流畅。 “这是用了二十颗行星的材料制造出的太空都市,是目前人类联邦的首都,它也以‘爱琵斯’命名,纪念人类两段历史之间最艰难危险的时刻。” 孑遗者陶醉地看了一会儿:“美极了!我相信原来的爱琵斯根本无法虚拟出来,这和我的世界完全不同。” “但新世界仍然有鲸鱼和夜莺,有贝多芬和莫扎特,人们学习希腊语和唐诗宋词,有太阳系时代的一切文明成果。事实上,我们已经返回了太阳系,正在收缩太阳和重建地球。” “真的能够重建地球?”他失声喊了出来,“我想去看看。” “您当然可以去,人类联邦已经安排好了您的行程,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享受跨越银河之旅,访问人类联邦的主要星系,甚至能够造访外星文明……” 他仰头凝望着随着爱琵斯的讲述在天空出现的诸多奇妙景观,心中激荡万分,“那我们什么时候出发?” “我们已经出发了,飞船正穿过地狱之门的视界,进入它的中心……” “你……你说什么?!”孑遗者又被恐惧抓住,下意识地四下张望。 女孩儿抿嘴一笑:“别紧张,人类已经发展出全新的技术,探测了黑洞的内部,并将其中的时空虫洞作为连通不同宇宙区域的桥梁。这次我们就是从那里出来的,黑洞已经不再是我们的障碍了。” 他目瞪口呆了很久,终于躺倒在沙滩上,轻松地大笑起来。一个崭新世界已经降临,在这个世界他就像一个婴儿,要学的,要知道的还有很多很多。但至少他意识到了一点,他不再是孑遗者,而是这个新世界的——先驱者。 带着先驱者和来自远古世界的希望,飞船穿过黑洞视界,进入了温柔而惬意的黑暗中。 (发表于《人民文学》2015年第7期) 后记 本书是笔者的第二部中短篇集,和上一部作品集《古老的地球之歌》(2012)相隔已有三年。三年虽不长,但我由欧洲而赴美,由北美而归国,归国后又在几个城市间迁徙,其间至亲物故,人事多变,感伤难言。这部书中的大部分作品写于这三年之间,约占这三年间创作中短篇的一大半。 《古老的地球之歌》围绕着“地球”的主题,这本《时间狂想故事集》也是按照一个主题编排:每一篇故事都和“时间”有关,是关于时间的某种想象,或隐或显。自然,不同故事涉及的是时间的不同内涵和方面,演绎的方式也大不相同,但关于时间的疑惑和思索却贯穿始终。因为某些原因未能收入本书的另外几部中短篇小说《大时代》《特赦实验》和《瞧那家伙》,以及两部长篇小说《三体X:观想之宙》和《时间之墟》同样也是关于时间的故事。回想起来,也许对时间的困惑与迷恋是我写作最重要的动力。 而这一切,都可以追溯到许多年前的一件往事,一件我从未告诉任何人的事。虽然书中已经讲了这么多故事,但这件并没有任何科幻成分,甚至谈不上有多少戏剧性的小事,对我却是最神秘、最重要也最特别的。 那是我人生最早的记忆之一,那件事也的确值得铭记。在我幼小的时候,有一年跟着父母从四川的小镇去上海探亲——至于为什么我家住在四川小镇上而要去上海探亲,在这里不必详述,其前因后果说起来就是一部中国现代史,那些遥远的往昔就是这样奇妙而现实地构成我们自己的生命处境。 三十年前的上海,繁华程度大概还不及现在的十分之一,但已经有太多的都市胜景让来自乡下的我睁大眼睛,满心欢喜地看个没完没了。让我最为兴奋的是去俗称“西郊公园”的上海动物园的那一天。走进动物园,我见到了老虎、狮子、大熊猫、大象……对幼小的我来说,就像看到无数外星异兽一样震撼。我还记得曾骑在一头假老虎身上照相,我知道这是假的,但它看上去毛发戟张,威风凛凛,简直和真的一模一样,当我骑上去的时候,都怕它跳起来把我掀翻。 在游玩了半个公园后,大约在下午某个时候,我和家人坐下来休息——我记得那是在一片竹林之间,我坐在一块假山石上——我的头脑还兴奋地停不下来,我想到这几天各种有趣的经历,特别是今天见到的许多神奇的动物,回到镇上后可以怎么跟小伙伴们吹嘘啊!简直讲个三天三夜也讲不完—— 此时,一个怪异的念头涌上心头:那时候,我在哪里? 自然,那时我会在老家的小镇上,会和小朋友们在一起,这还用说吗?但这并不是我真正想问的问题,这个问题艰涩古怪之极,以至于无法用一个孩子的语言表达出来。但我确实感到,这里有某种东西,某种很不对劲的东西。 我努力让自己想下去,伴着内心越来越强烈的诡异和恐惧感:那时候,我会在四川,而今天我在上海;所以当我回到四川之后,我当然就不会在上海了,那么今天的这个我,这个此时此刻的坐在西郊公园里的我,又在哪里?此时此刻,此情此景,现在如此真实不虚的一切,又会在哪里? 哪里也没有,它……不见了? 你看到了,这是一个关于时间的问题,一个永恒的无解之谜。自然,成年人可以轻易地说“事情过去了”“时光流逝了”,但这只是习以为常,让人不去深究的说法,并没有解释任何问题。完全真实的、呈现在我们面前的一切,怎么能消失得无影无踪呢?如果它消失不见了,会是怎么发生的? 当然,即使在那时候,我也不至于不明白时间会“过去”这种常见的事实,但那是第一次,我感到了莫大的困惑。这困惑没有转瞬即逝,而变得越来越大,变成了一个飞旋的旋涡,将我卷进一个未知的深渊。更怪异莫名,令我喘不过气的问题还在后面:如果眼前的一切会消逝,那么我们怎么知道它存在过?现在,我在这里,在这座城市,这个公园,度过幸福快乐的一天,我完完全全地肯定这一点。但当它只剩下记忆,我怎么知道这一幕的确发生过,而不是一种记忆的欺骗?我怎么知道这一切不只是我的臆想?为什么我可以百分之百把握的事实,稍后就会与幻觉无异? 而且,不是从上海回到四川后,这种问题才会发生。它每时每刻都会变化,刚才在眼前的事,在现在就成了不太牢靠的记忆,现在的事实,在未来自然也会变成模糊的记忆,甚至完全被遗忘。一切在永不停息的流变之中,我们伫立在毫无根基的流沙里。 我不敢保证当时想到了所有这些细节,即便朦胧想到,也不太可能会用这些复杂的词汇去表述。但是那种怪异的恐惧感却半点不假。仿佛周围平静祥和的一切,竹林、假山、阳光、万物,都在对我低语:这一切只是一场造物主的游戏,你现在发现了,这游戏就正式开始。很快我们将一个个隐藏起来,让你再也找不到,找不到。直到你解开这个谜,如果你解开这个谜。 当时我自然没有想到答案,甚至没有想清楚问题是什么。后来我想,也许这只是一个幼稚的念头,等到长大了,就能明白是怎么回事。但是,近三十年之后,我从小学读到博士,尽管脑子里装了一堆科学和哲学的理论概念,但这个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回答,从来没有。 回到那时候,我所能想到的法子是最笨拙的:记住它。记住这一天,记住这里的阳光、竹林、行人和小径,记住周围的一切。这也许是我第一次努力想记住某件事。许多年后再回头看,我仍然忘记了许许多多的细节,甚至记不清楚事情发生的年月,但是我仍然记得,这件事发生过。我手头甚至有一份“铁证”:一张当时我骑在老虎模型上的照片,父母告诉我,那是我六岁时照的。 不过,即便六岁那年的动物园之行的确存在,但这真的无可置疑吗?我真的能肯定在近三十年前有过那么一个奇妙而疯狂的瞬间?我怎么知道这不是好几年后的另一些记忆被移花接木?譬如,也许是整件事是十岁时在杭州的动物园里发生的?甚至,也许一切都是我看到这张照片后自己虚构而附会上去的?毕竟,这些过于抽象的想法不像是一个六岁的孩子能够有的。 我能给出的答案是,我不知道它是否“存在过”,但是我记得,我现在记得。作为记忆,它仍在这里。所以它出现在这篇后记里,也渗入到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中,甚至左右着我此后的生命历程。 是的,我不知道那些过往的时间是否存在,但是它们仍然活在当下,构成我们生活的内在机理和活下去的动力,甚至带着我们走向未来。正如我不知道过去的三年是否存在,但这本书稿却在面前,每一篇故事都唤起许多过去的回忆。关于构思,关于写作和发表,事实上,每一篇故事又都蕴含了更早的经验和记忆,就像无数层嵌套的回环,直到无法辨认的往昔。 而它们都在现在,在这里。 收入本书的十篇故事,大部分曾发表于《科幻世界》《最小说》《超好看》《知识就是力量》和《人民文学》等刊物。当我整理它们时,也常常想起姚海军、刘维佳、宋明炜等前辈师长的热情指点,和嫣红、痕痕、小风、糖糖、耿辉等编辑和同仁的亲切交流,以及许多网络或杂志读者的鼓励与支持。这些并没有消失得无影无踪,也不是凝固在过去的时间中不动,随着本书的问世,它们重又复活,再一次引领着我的生命历程。 当然,这也不是时间问题的答案。这个当下也终将逝去,化为乌有,只要你活着,这场时间的游戏就会继续下去。一切都只是寻找答案的漫漫长路上的一个驿站。或许时间的奥秘只有用整个生命去追寻,才可能领会。 但在这里,在此刻,让我们暂且停下,讲讲故事吧。 2015.08.01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